飘天文学 www.piaotian.tw,[韩娱]第一女团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有过什么交际或是推广。五六年间,各大公司的练习生圈子里,也都只是流传,有个叫tbb的小破公司里,有个小女孩练习生似乎很牛,从小就混摇滚,而且还混得风生水起,带她的都是大腕。五六年间,权至龙虽然没特别关注过这个八卦,但也略有耳闻。
而直到2007年末,正式在yg录音室里见面,权至龙听她们录完歌,又回自己的创作室里一个人呆了会之后,才忽然间想起来——
啊,原来那个练习生就是姜撒朗,小女孩挺爱笑,皮肤很白声音洪亮。
他回想着,那个叫姜撒朗的女孩,作曲颇有灵气,唱功也很成熟。
传说中的练习生似乎并不是空穴来风……
而后来接触得越来越多,tbb与yg两家公司越走越近,青鸟团和bb成员们也越来越熟之后。权至龙才越来越发现,原来姜撒朗不仅是个小天才,而且还是即便拥有着天赋,也依旧比常人还要努力要拼命的乐天派天才。
不谦虚地说的话,其实跟他有些像。
从《你好,是我》,到《ly》,再到那爆出来的五十二首歌曲,到《飞翔》,到《青鸟ial》,无论是摇滚嘶吼派的宣泄式旋律,还是像《feeling》那样柔和甜蜜的歌词旋律,他都很喜欢,而且觉得惊艳,越来越惊艳。
看得越久,越是吃惊于那个女孩,简直像是一枚熊熊燃烧的太阳。
仿佛灵感永不枯竭,仿佛热情从不消减。
她是个令人可敬可佩的创作人,也是个合格而优秀的队长,每一次有新作品上线时,都能让人看到她细微的成长,而在成员们出事之后,她也是毫不犹豫站出来,保护也支撑着整个青鸟团的存在。
权至龙认可她,同时也期待她。
所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总是忍不住关注她了。而且有的时候,甚至比青鸟家的信使们,还要更加迫切地想要知道,当女孩们下一次站到舞台上时,又会给出怎样的惊喜,会带给大家怎样的视觉与听觉享受。
他越来越热切地关注着。
“所以,你是想说,你变成了撒朗的脑残粉?”
崔胜弦晃着红酒杯,说得不徐不疾。可是这话说出来,他压根儿都不信!他不过是通过权至龙刚才的讲述得出结论,而这结论明显是不完全正确的。
所以,其实还没有完全坦白吧,某个人。
“脑残粉不至于,我欣赏她,这倒是毋庸置疑。”
权至龙弯腰,在茶几下面翻了翻,掏出包未开封的烟与打火机,抽出一根点上,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含在嘴中狠吸了几口,瞬间便烟雾缭绕。
“她年纪太小,又跟我太像,所以原本,是真没想过居然会喜欢上。”
是的,很多时候,权至龙看着姜撒朗,就像是看着另外一个自己。
一样地努力,一样地执拗。
一样地,可能会为了某一段旋律反复纠结,暴躁得狠抓头皮。
他在望向那个女孩的两年多时间里,勉强也能算作漫长的时间里,目光中,其实一直都含着鼓励。他懂姜撒朗的付出,也懂得她的疲惫,懂她的珍贵。所以渐渐地,就越来越为她取得了成就而高兴,也为她遇到了挫折而感到担心。越来越关注她的身体健康,越来越希望她能天天开心事事顺遂……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确实也算是姜撒朗的粉丝了,没错!
可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对她有了别的想法呢?
权至龙把烟头搁在烟灰缸上,轻轻磕了两下,坠落些细碎的烟灰下来。
他皱了皱眉,回忆道:
“08年那年的情人节,我见过她。”
2008年的情人节,仔细回想起来,是他第一次,把她当个普通的女孩看待。
那天,权至龙接到开着餐厅的熟人电话,得知崔胜弦和申雅中两人去餐厅里吃过饭,申雅中掉了手机,而崔胜弦一直关机联系不上。权至龙过去拿了手机之后,却接到姜撒朗的电话,那个女孩在电话那头兴致勃勃地说——
“欧尼!我今天被人打了,还去了警察局,还有!我好像终于有喜欢的人了!可是对方有女朋友嘤嘤嘤,我今年的生日好惨,快回来给我煮面……”
被打了、去了警察局……
喜欢的人是有女朋友的,而且今天还是生日。
权至龙很无语,因为他第一次见识到,还能有人把自己的惨状,也说得这样欢快。
那天,他其实也约了女朋友烛光晚餐,想着姜撒朗既然能打电话打得这样欢快,身体大概是没有太大问题的,可能被打了什么的只是夸张。所以便约了两个人所在地点的中间位置会和,他打车过去把手机给女孩之后,就能够立马转去与女朋友见面。
只是,等到达之后,才发现寒风里急急向他走来的女孩,走路有些一瘸一拐,左手臂更是被吊在脖子上,走着走着,偶尔还倒抽一口气,露出让旁人连只看了眼,都替她觉得痛的表情。
“你没事吧……”
权至龙觉得更无语了。
见过傻的,可是实在是,没见过这么傻的!
胳膊都吊上了居然还在外面乱跑,而且还咧着嘴傻乐。又是生日又是情人节的,自己身上发生了这么多糟心事,居然还能跑来帮申雅中拿手机,笑嘻嘻的,似乎全不把自己的身体当一回事。
“没事~谢谢前辈~~”
拿了手机之后,女孩就立马又打车遁走。
权至龙也是从那天开始知道,灵气十足的歌手兼创作人,可能也会脑子不太好使……
所以即便后来,两人真的熟了之后,每次都能聊得很是投机,即便权至龙也慢慢发现,女孩不是真的傻,不是完全大大咧咧没心没肺,而是性格单纯天性开朗,比起哭,更喜欢笑,而且越是想哭的时候,越是逼着自己一定要笑,习惯用乐观来战胜一切挫折,而已。
即便他后来知道了,她的性格就是那样。
那样地骄傲,那样地逞强。
可是心底,还是留下了些残余的想法。权至龙觉得从某种角度来看,她还是那天那个吊着胳膊傻笑的傻姑娘,不太会保护自己,不会倚小卖小,虽然倒是很会撒娇,可是学不会任性,学不会乱发脾气。
她像是那种宁愿笑着累死自己,也不愿意哭丧着脸,对别人说自己不行的人。
于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忽然间就觉得心疼,想要把她抱进怀里拍一拍背。
“她和朴前进前辈什么时候在一起的,我好像是知道的。”
权至龙已经抽起了第二根烟,把酒完全地搁在一边,只是集中在自己的思绪里面。
“08年平安夜,珍熙约我去听摇滚音乐节,我记得那天下午,我一直在问黄师傅,问他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走人。结果过去那边之后,发现撒朗居然戴着面具在台上表演,那天她真的表演得很棒,现场气氛完全地嗨!等她下台之后,我本来打算去找她打声招呼,结果看到她扑进一个男人怀里,再加上当时音乐节上有个特殊的小环节,是三十秒的,珍熙在后面一直叫我,我就没过去找撒朗,只是隐约也看到她和那个男人接吻,我当时还想来着,会不会就是她之前说喜欢过的那一个……”
珍熙,是权至龙08年时交往的女朋友,情人节一起吃过饭,平安夜一起听过摇滚,后来翻了年不久,却莫名其妙地分了,分得无缘无故。
“后来听到《feeling》时,也挺为她高兴的,虽然也有些羡慕,因为她就是那么个单细胞生物,喜欢上一个人大概就是全心投入。我以为她过得挺好的,所以,后来在江南那边看到她时,才忽然间有些生气。那天晚上她和朴前进走了之后,我才想起来,她好像是哭过了,表情中觉得不太对劲。那天,也是第一次,我觉得如果她都那么喜欢朴前进了,而朴前进如果还不珍惜她的话,那还不如……还不如……把她旁边的人换成是我……”
权至龙垂着头,夹在指尖的烟,许久没有再被抬起过。
烟头无谓地燃烧了好大一截,都变成了灰烬,虚无地往下坠去。
“后来节目上再碰见,她也一点痕迹都不露出来,我以为是我想错了,她那么喜欢朴前进,两个人大概就是闹了点小矛盾,哄哄就好了。”
“后来,再后来,前两个月忙内不是在弘大那边遇见赫拉嘛,赫拉说漏了嘴,忙内告诉我,我才知道撒朗是去年就分了手的,好像就是我们在夜店里遇见她的那一阵。我觉得挺后悔的,当时明明看出来她状况不太对了,可是终究还是没有深想。后来又觉得,她既然没有露出一点痕迹来的话,其实也就是不太想让别人知道吧。这半年多我们都在日本,她们也忙,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找她问,怎么跟她说,所以就只能一直拖着……”
火光,终究还是烧到了烟的尽头,烫得权至龙手指微微一抖,立马便从思绪里抽出神来,把烟头扔去了烟灰缸里面,然后站起身来,抖了抖落在自己身上的烟灰。
“嗯,你确实是喜欢上了。”
早在权至龙抽起第二根烟时,崔胜弦就也点了根烟陪着他了。
这时候慢悠悠地吐出烟圈,忽然间一脸邪气地笑道:
“喜欢就抢过来呗,你又不是第一回这么干了。”
权至龙:“……那时候我年少无知……”
而且还没有抢成功,光虐自己了。
“都分手了,你也不用顾忌那么多。”
崔胜弦按着权至龙的手臂,把他重新按在沙发上坐下,轻声道:
“喜欢就把她抢过来,至少这样,你不会后悔。”
声音轻轻淡淡,崔胜弦把没抽完的烟,也扔去烟灰缸里面,然后重新端起红酒来啜了一口。
96年的欧颂,是往事的味道。
红酒夹着香烟,是回忆的愁苦。
他选这款酒,是为了怀念,在下着雨的冬天夜晚,总要想起些什么人,心口才能变得温暖。但那是他的选择,而不该是权至龙的。
比起温暖的记忆,他更希望他的弟弟,把握现在。
因为喜欢的人,比起存活于遥远的记忆当中,比起遥远的守望,更适合放在身边,捧在手中,细细呵护,好好珍重。
如何还可以陪伴的话,就不要错过。
这是经验之谈,他们两,其实都已经知道。
有过什么交际或是推广。五六年间,各大公司的练习生圈子里,也都只是流传,有个叫tbb的小破公司里,有个小女孩练习生似乎很牛,从小就混摇滚,而且还混得风生水起,带她的都是大腕。五六年间,权至龙虽然没特别关注过这个八卦,但也略有耳闻。
而直到2007年末,正式在yg录音室里见面,权至龙听她们录完歌,又回自己的创作室里一个人呆了会之后,才忽然间想起来——
啊,原来那个练习生就是姜撒朗,小女孩挺爱笑,皮肤很白声音洪亮。
他回想着,那个叫姜撒朗的女孩,作曲颇有灵气,唱功也很成熟。
传说中的练习生似乎并不是空穴来风……
而后来接触得越来越多,tbb与yg两家公司越走越近,青鸟团和bb成员们也越来越熟之后。权至龙才越来越发现,原来姜撒朗不仅是个小天才,而且还是即便拥有着天赋,也依旧比常人还要努力要拼命的乐天派天才。
不谦虚地说的话,其实跟他有些像。
从《你好,是我》,到《ly》,再到那爆出来的五十二首歌曲,到《飞翔》,到《青鸟ial》,无论是摇滚嘶吼派的宣泄式旋律,还是像《feeling》那样柔和甜蜜的歌词旋律,他都很喜欢,而且觉得惊艳,越来越惊艳。
看得越久,越是吃惊于那个女孩,简直像是一枚熊熊燃烧的太阳。
仿佛灵感永不枯竭,仿佛热情从不消减。
她是个令人可敬可佩的创作人,也是个合格而优秀的队长,每一次有新作品上线时,都能让人看到她细微的成长,而在成员们出事之后,她也是毫不犹豫站出来,保护也支撑着整个青鸟团的存在。
权至龙认可她,同时也期待她。
所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总是忍不住关注她了。而且有的时候,甚至比青鸟家的信使们,还要更加迫切地想要知道,当女孩们下一次站到舞台上时,又会给出怎样的惊喜,会带给大家怎样的视觉与听觉享受。
他越来越热切地关注着。
“所以,你是想说,你变成了撒朗的脑残粉?”
崔胜弦晃着红酒杯,说得不徐不疾。可是这话说出来,他压根儿都不信!他不过是通过权至龙刚才的讲述得出结论,而这结论明显是不完全正确的。
所以,其实还没有完全坦白吧,某个人。
“脑残粉不至于,我欣赏她,这倒是毋庸置疑。”
权至龙弯腰,在茶几下面翻了翻,掏出包未开封的烟与打火机,抽出一根点上,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含在嘴中狠吸了几口,瞬间便烟雾缭绕。
“她年纪太小,又跟我太像,所以原本,是真没想过居然会喜欢上。”
是的,很多时候,权至龙看着姜撒朗,就像是看着另外一个自己。
一样地努力,一样地执拗。
一样地,可能会为了某一段旋律反复纠结,暴躁得狠抓头皮。
他在望向那个女孩的两年多时间里,勉强也能算作漫长的时间里,目光中,其实一直都含着鼓励。他懂姜撒朗的付出,也懂得她的疲惫,懂她的珍贵。所以渐渐地,就越来越为她取得了成就而高兴,也为她遇到了挫折而感到担心。越来越关注她的身体健康,越来越希望她能天天开心事事顺遂……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确实也算是姜撒朗的粉丝了,没错!
可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对她有了别的想法呢?
权至龙把烟头搁在烟灰缸上,轻轻磕了两下,坠落些细碎的烟灰下来。
他皱了皱眉,回忆道:
“08年那年的情人节,我见过她。”
2008年的情人节,仔细回想起来,是他第一次,把她当个普通的女孩看待。
那天,权至龙接到开着餐厅的熟人电话,得知崔胜弦和申雅中两人去餐厅里吃过饭,申雅中掉了手机,而崔胜弦一直关机联系不上。权至龙过去拿了手机之后,却接到姜撒朗的电话,那个女孩在电话那头兴致勃勃地说——
“欧尼!我今天被人打了,还去了警察局,还有!我好像终于有喜欢的人了!可是对方有女朋友嘤嘤嘤,我今年的生日好惨,快回来给我煮面……”
被打了、去了警察局……
喜欢的人是有女朋友的,而且今天还是生日。
权至龙很无语,因为他第一次见识到,还能有人把自己的惨状,也说得这样欢快。
那天,他其实也约了女朋友烛光晚餐,想着姜撒朗既然能打电话打得这样欢快,身体大概是没有太大问题的,可能被打了什么的只是夸张。所以便约了两个人所在地点的中间位置会和,他打车过去把手机给女孩之后,就能够立马转去与女朋友见面。
只是,等到达之后,才发现寒风里急急向他走来的女孩,走路有些一瘸一拐,左手臂更是被吊在脖子上,走着走着,偶尔还倒抽一口气,露出让旁人连只看了眼,都替她觉得痛的表情。
“你没事吧……”
权至龙觉得更无语了。
见过傻的,可是实在是,没见过这么傻的!
胳膊都吊上了居然还在外面乱跑,而且还咧着嘴傻乐。又是生日又是情人节的,自己身上发生了这么多糟心事,居然还能跑来帮申雅中拿手机,笑嘻嘻的,似乎全不把自己的身体当一回事。
“没事~谢谢前辈~~”
拿了手机之后,女孩就立马又打车遁走。
权至龙也是从那天开始知道,灵气十足的歌手兼创作人,可能也会脑子不太好使……
所以即便后来,两人真的熟了之后,每次都能聊得很是投机,即便权至龙也慢慢发现,女孩不是真的傻,不是完全大大咧咧没心没肺,而是性格单纯天性开朗,比起哭,更喜欢笑,而且越是想哭的时候,越是逼着自己一定要笑,习惯用乐观来战胜一切挫折,而已。
即便他后来知道了,她的性格就是那样。
那样地骄傲,那样地逞强。
可是心底,还是留下了些残余的想法。权至龙觉得从某种角度来看,她还是那天那个吊着胳膊傻笑的傻姑娘,不太会保护自己,不会倚小卖小,虽然倒是很会撒娇,可是学不会任性,学不会乱发脾气。
她像是那种宁愿笑着累死自己,也不愿意哭丧着脸,对别人说自己不行的人。
于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忽然间就觉得心疼,想要把她抱进怀里拍一拍背。
“她和朴前进前辈什么时候在一起的,我好像是知道的。”
权至龙已经抽起了第二根烟,把酒完全地搁在一边,只是集中在自己的思绪里面。
“08年平安夜,珍熙约我去听摇滚音乐节,我记得那天下午,我一直在问黄师傅,问他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走人。结果过去那边之后,发现撒朗居然戴着面具在台上表演,那天她真的表演得很棒,现场气氛完全地嗨!等她下台之后,我本来打算去找她打声招呼,结果看到她扑进一个男人怀里,再加上当时音乐节上有个特殊的小环节,是三十秒的,珍熙在后面一直叫我,我就没过去找撒朗,只是隐约也看到她和那个男人接吻,我当时还想来着,会不会就是她之前说喜欢过的那一个……”
珍熙,是权至龙08年时交往的女朋友,情人节一起吃过饭,平安夜一起听过摇滚,后来翻了年不久,却莫名其妙地分了,分得无缘无故。
“后来听到《feeling》时,也挺为她高兴的,虽然也有些羡慕,因为她就是那么个单细胞生物,喜欢上一个人大概就是全心投入。我以为她过得挺好的,所以,后来在江南那边看到她时,才忽然间有些生气。那天晚上她和朴前进走了之后,我才想起来,她好像是哭过了,表情中觉得不太对劲。那天,也是第一次,我觉得如果她都那么喜欢朴前进了,而朴前进如果还不珍惜她的话,那还不如……还不如……把她旁边的人换成是我……”
权至龙垂着头,夹在指尖的烟,许久没有再被抬起过。
烟头无谓地燃烧了好大一截,都变成了灰烬,虚无地往下坠去。
“后来节目上再碰见,她也一点痕迹都不露出来,我以为是我想错了,她那么喜欢朴前进,两个人大概就是闹了点小矛盾,哄哄就好了。”
“后来,再后来,前两个月忙内不是在弘大那边遇见赫拉嘛,赫拉说漏了嘴,忙内告诉我,我才知道撒朗是去年就分了手的,好像就是我们在夜店里遇见她的那一阵。我觉得挺后悔的,当时明明看出来她状况不太对了,可是终究还是没有深想。后来又觉得,她既然没有露出一点痕迹来的话,其实也就是不太想让别人知道吧。这半年多我们都在日本,她们也忙,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找她问,怎么跟她说,所以就只能一直拖着……”
火光,终究还是烧到了烟的尽头,烫得权至龙手指微微一抖,立马便从思绪里抽出神来,把烟头扔去了烟灰缸里面,然后站起身来,抖了抖落在自己身上的烟灰。
“嗯,你确实是喜欢上了。”
早在权至龙抽起第二根烟时,崔胜弦就也点了根烟陪着他了。
这时候慢悠悠地吐出烟圈,忽然间一脸邪气地笑道:
“喜欢就抢过来呗,你又不是第一回这么干了。”
权至龙:“……那时候我年少无知……”
而且还没有抢成功,光虐自己了。
“都分手了,你也不用顾忌那么多。”
崔胜弦按着权至龙的手臂,把他重新按在沙发上坐下,轻声道:
“喜欢就把她抢过来,至少这样,你不会后悔。”
声音轻轻淡淡,崔胜弦把没抽完的烟,也扔去烟灰缸里面,然后重新端起红酒来啜了一口。
96年的欧颂,是往事的味道。
红酒夹着香烟,是回忆的愁苦。
他选这款酒,是为了怀念,在下着雨的冬天夜晚,总要想起些什么人,心口才能变得温暖。但那是他的选择,而不该是权至龙的。
比起温暖的记忆,他更希望他的弟弟,把握现在。
因为喜欢的人,比起存活于遥远的记忆当中,比起遥远的守望,更适合放在身边,捧在手中,细细呵护,好好珍重。
如何还可以陪伴的话,就不要错过。
这是经验之谈,他们两,其实都已经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