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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起头来,姬贼答应了一声,把刚拿起来的罐子又给重新盖上了,随后,放在山洞里收藏好了,这才起身来,与他一起,来到了乌斯玛所在的山洞里。
姬贼到的时候,乌斯玛正趴在一块石头上,手里拿着一块焦炭,在石头上面写写画画的也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在乌斯玛两边,几个一起忙碌的族人看到了姬贼都是一愣,刚想开口打招呼,姬贼却是把手指头放在唇边,冲着众人嘘了一声,随后,悄悄的走过去,站在乌斯玛身背后偷摸的看。
石头上面,画的是一个火柴人,火柴人的脚下,那臃肿一团的黑漆漆图案到底是什么,姬贼是左看右看,也看不明白。
“咳咳。”
握拳在嘴边干咳了一声,慌得乌斯玛一声惊呼,忙转头来,就看到,姬贼往那一站,笑眯眯的望着自己。
“勇士大人,您什么时候来了?”
乌斯玛噌的一声站起道。
姬贼笑呵呵的摆手:“没事,没事,你这忙啥呢?受了这么重的伤,不好好休息一整天的寻思什么呢?”
乌斯玛不好意思的挠着头,讪笑道:“也没什么勇士大人,就是之前您跟我说的不是要在部落里修建一些路吗。”
姬贼点头:“嗯,怎么了?”
乌斯玛道:“是这样的勇士大人,我是这样想的,就算,咱们在部落里把路给修建起来了,那大家外出的时候,一样会被石头把脚给割伤了啊。昨天晚上吃饭的时候,阿良还跟我抱怨来着,说他的小队每天都要从巫师大人那里领回来不少的伤药,把巫师大人都搞急了,说伤药全让阿良的部门给用了。”
姬贼闻言点点头,谁说不是呢。
这也是姬贼为什么要在山谷里修路的原因,毕竟大家一直光着脚啥的,多少有些不方便。
鞋子的话,姬贼不是没有考虑过,可是因为不会编织草鞋的缘故,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先修建一下路了。
不过,乌斯玛提这个干什么?难道他有解决的办法了?
想到此,姬贼忍不住眼前一亮。
只听闻,乌斯玛呵呵傻笑道:“是这样的勇士大人,我是这样想的,既然我们不能做到在大片山脉中都修上路,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用牛皮把族人们的脚给包住呢?这样一来,大家也不用担心脚被割伤了。”
说着,乌斯玛还拿出来了他用牛皮包裹做成的皮囊让姬贼看,道:“勇士您看一下这个,这是我让族人们把牛的胃掏空,外面裹着一层牛皮,仿照着您脚下的东西造的。”
姬贼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从黑色变成灰色的耐克,又抬头看了看乌斯玛做得这个,嗯,勉强算是牛皮鞋的东西,伸手接过了,在手里掂了掂,问乌斯玛道:“这个,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乌斯玛有些不好意思,随即,他赶忙道:“不过勇士大人您放心,我完全是在忙完了您交代我的事情之后,才做的这个,真的。”
姬贼直摆手:“别紧张,我不是责怪你的意思。”
说着,姬贼坐在石头上,脱下了自己的耐克,把牛皮鞋套在脚上,站地上踩了踩。
嗯,虽然底子有些薄,有些硌脚,而且牛皮有些厚太热之类的小毛病外,这牛皮鞋作为原始社会第一个出现的鞋子,已经非常完美了。
以至于,姬贼赞不绝口。
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不一定非要用草鞋啊,用牛皮做鞋也可以啊,热的话,可以继续修改嘛。
坐下来脱掉牛皮鞋,姬贼拿着看了又看,越看越是欢喜,伸手拍打着乌斯玛的肩膀道:“做的好,这个月,你可以多领一头羚羊。”
乌斯玛先是一愣,随后欢喜道:“多谢勇士大人。”
“不过,我有个要求。”话锋一转,姬贼道。
乌斯玛... -->>
抬起头来,姬贼答应了一声,把刚拿起来的罐子又给重新盖上了,随后,放在山洞里收藏好了,这才起身来,与他一起,来到了乌斯玛所在的山洞里。
姬贼到的时候,乌斯玛正趴在一块石头上,手里拿着一块焦炭,在石头上面写写画画的也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在乌斯玛两边,几个一起忙碌的族人看到了姬贼都是一愣,刚想开口打招呼,姬贼却是把手指头放在唇边,冲着众人嘘了一声,随后,悄悄的走过去,站在乌斯玛身背后偷摸的看。
石头上面,画的是一个火柴人,火柴人的脚下,那臃肿一团的黑漆漆图案到底是什么,姬贼是左看右看,也看不明白。
“咳咳。”
握拳在嘴边干咳了一声,慌得乌斯玛一声惊呼,忙转头来,就看到,姬贼往那一站,笑眯眯的望着自己。
“勇士大人,您什么时候来了?”
乌斯玛噌的一声站起道。
姬贼笑呵呵的摆手:“没事,没事,你这忙啥呢?受了这么重的伤,不好好休息一整天的寻思什么呢?”
乌斯玛不好意思的挠着头,讪笑道:“也没什么勇士大人,就是之前您跟我说的不是要在部落里修建一些路吗。”
姬贼点头:“嗯,怎么了?”
乌斯玛道:“是这样的勇士大人,我是这样想的,就算,咱们在部落里把路给修建起来了,那大家外出的时候,一样会被石头把脚给割伤了啊。昨天晚上吃饭的时候,阿良还跟我抱怨来着,说他的小队每天都要从巫师大人那里领回来不少的伤药,把巫师大人都搞急了,说伤药全让阿良的部门给用了。”
姬贼闻言点点头,谁说不是呢。
这也是姬贼为什么要在山谷里修路的原因,毕竟大家一直光着脚啥的,多少有些不方便。
鞋子的话,姬贼不是没有考虑过,可是因为不会编织草鞋的缘故,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先修建一下路了。
不过,乌斯玛提这个干什么?难道他有解决的办法了?
想到此,姬贼忍不住眼前一亮。
只听闻,乌斯玛呵呵傻笑道:“是这样的勇士大人,我是这样想的,既然我们不能做到在大片山脉中都修上路,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用牛皮把族人们的脚给包住呢?这样一来,大家也不用担心脚被割伤了。”
说着,乌斯玛还拿出来了他用牛皮包裹做成的皮囊让姬贼看,道:“勇士您看一下这个,这是我让族人们把牛的胃掏空,外面裹着一层牛皮,仿照着您脚下的东西造的。”
姬贼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从黑色变成灰色的耐克,又抬头看了看乌斯玛做得这个,嗯,勉强算是牛皮鞋的东西,伸手接过了,在手里掂了掂,问乌斯玛道:“这个,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乌斯玛有些不好意思,随即,他赶忙道:“不过勇士大人您放心,我完全是在忙完了您交代我的事情之后,才做的这个,真的。”
姬贼直摆手:“别紧张,我不是责怪你的意思。”
说着,姬贼坐在石头上,脱下了自己的耐克,把牛皮鞋套在脚上,站地上踩了踩。
嗯,虽然底子有些薄,有些硌脚,而且牛皮有些厚太热之类的小毛病外,这牛皮鞋作为原始社会第一个出现的鞋子,已经非常完美了。
以至于,姬贼赞不绝口。
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不一定非要用草鞋啊,用牛皮做鞋也可以啊,热的话,可以继续修改嘛。
坐下来脱掉牛皮鞋,姬贼拿着看了又看,越看越是欢喜,伸手拍打着乌斯玛的肩膀道:“做的好,这个月,你可以多领一头羚羊。”
乌斯玛先是一愣,随后欢喜道:“多谢勇士大人。”
“不过,我有个要求。”话锋一转,姬贼道。
乌斯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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