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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
公仪林讪笑两声:“都说人不轻狂枉少年,我也就是路见不平,当时独角兽一族逼迫孔雀公主下嫁,要知道独角兽可是一个长得比一个丑,作为一个正义感爆棚的修真者,我怎能放任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发生!
“所以?”
“所以我一人剑挑独角兽一族,将它们打得那叫一个落花流水,一直退到万荒草原千丈外重新落家。”公仪林得意道:“怎样,小爷我是不是很厉害?”
“的确很厉害,那孔雀族的公主是不是对你一见倾心,再来非君不娶?”
“那还用说,”公仪林道:“我很感动,然后拒绝了她,修真界谁不知道孔雀族下嫁都是没有嫁妆,聘礼却要成千上万的灵石,幸好我英明神勇,没有被美色所迷。”
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公仪林忍不住站起来,慷慨激昂地诉说了整个故事发展过程,期间将自己塑造成一个不为美色所迷坚毅剑客的形象,极尽丑化独角兽一族,凸显自己的悲壮。
故事跌宕起伏,以至于要是再民间,一定可以成为风靡一时的话本。
从前清河只觉得公仪林像是一只慵懒的猫,现在却觉得更像是一只狐狸,还是一只藏不住尾巴的狐狸,看着沾沾自喜沉迷在对自己智商肯定中的公仪林,哪怕心里原本有些火气,这时也是怎么也发不出来。
人与人之间相处之道,在于诚,而人与妖之间,在于相互吸引,相互迁就,能够从对方荒唐的性格中找到自己喜欢的一面。
这个过程相当神奇,就像一场愉悦的冒险,至少公仪林和清河目前的状态都是乐此不彼。
……
直到夜色|降临,清河也只见到公仪林的师父和七师兄,其余人一概都是不见踪影,公仪林之前呈口舌之快,说要一一拜访他们,但最后关头自己却是先跑得没影。
四周高山险峻,地势易守难攻,如此大的一片空间里,仔细想想,只有寥寥十几人的师门碰不到几个倒也正常。
“是不是很好奇为什么千百山峰坏绕,万里区域覆盖,门中弟子数量却连百都不过?”
一道声音从对面山头传来,有个穿长衫的男子抱着酒壶半躺在山腰,衣服半敞,他的周围全都是酒香。
现在,他左手撑着地面,颤颤巍巍起身,步履蹒跚,仿佛时刻都有从山上摔下来的危险。
用力摇晃两下酒壶,见没有一滴酒水落下,脸上全是失望,将酒壶直接扔到山下,醉眼朦胧地看着清河:“你是……小师弟,小师弟的,嗝……新情人。”
说着,目光中有几分探究,明明还在百丈外,眨眼间就凑到清河身旁,“奇怪,活着的情人。”
这话在夜晚听来,要是一般人估计吓得够呛,清河却是很平静地问道:“他喜欢收集死人?”
“不是收集,”说着长衫男子又打了个饱嗝,“是收藏,收藏他们的身份,可别小瞧这一点,利用别人的身份,小师弟可是有好几次都化险为夷,甚至有时候还能顶着别人的身份混得风生水起,所以我们都说那些死去的人就是他的情人。”
说着一拍储物袋,又一大壶酒出现在手中,猛地灌了一口:“你呢,是什么身份?”
清河没有回答,他没有兴趣和外人谈论自己同公仪林之间的关系。
而实际上,长衫男子只在乎自己手中的酒,喝得差不多随便说上两句话,说话的对象可以是一只妖,一个人,也可以是一棵树,一粒沙子,至于清河回不回答,回答什么,他也不在意。
这会儿,他又提着酒壶颤颤巍巍地往山上走去,“小师弟在西边的万鬼林,你要是有兴趣可以去找他。”
话音落下,长衫男子已经回到原来的位置,往地上一趟,整个身体像是和天地融合在一起,四肢摊开,根本感觉不到他的任何气息。
……
万鬼林,顾名思义,与鬼有关。
大量的尸气聚集在这里,难免生出些恶鬼游魂,这些魂灵吸收不了多少能量,通常能残留的时间极其短暂,就像人死前的回光返照,但时间短并不代表它们就没有危险性,相反,这些恶鬼游魂更加具有攻击力,一旦碰上生人,便要吞噬起魂魄作为自身养料取用。
清河沿路走来,也碰到好几只,随手一掐法诀这些恶灵便消散于天地间。
越往森林深处,越多恶鬼游魂往他身边堆积,哪怕已经有无数同伴牺牲,依旧前仆后继地前行,被缠的久了,清河也渐渐失去耐心,直接凝聚出一个火球,在自己的身侧形成一道屏障,没有任何凄厉的嘶吼,一团团绿色的鬼火被扭曲地四分五裂,直接消散于天地之间。
整个过程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你的生命里太过旺盛,以至于让这里的鬼怪都失去理智,想着夺舍重生。”前面不久,躺着一个用落叶堆住半个身子的人,赫然是公仪林,他偏过头,眼睛在黑夜浅薄的月光下,显得幽暗深邃,“对它们来说,你就像是一个没穿衣服的仙女走在大街上,谁都想看上一眼。”
清河早就发现无论什么事到公仪林口中说出来,总有几分不正经。
公仪林自己似乎也认识到这个问题,“这个比喻好像有些不够恰当,毕竟我就不会,只有凡夫俗子才会瞧得上庸脂俗粉。”
清河冷笑一声:“沧澜国内的小镇上,不知是谁要喊着去看镇上的花魁一眼。”
以至于后来还念念不忘,觉得遗憾。
“我充其量只是去凑个热闹,”公仪林晃晃脑袋,抖落落在头发上面的几片落叶:“真正的花魁就算站在我面前,我也能坐怀不乱,毕竟,我好男色。”
最后四个字说得是斩钉截铁,一点犹豫都没有。
“这算是你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清河淡淡道。
公仪林:……所以他咋在对方眼中是有多不堪,连好男色都能算作优点之一。
手指在空中虚空一划,像是天际的流星划过,黑夜中多了一道弯月拱桥状的光芒,原本死缠着清河不放的恶灵游魂,好像受到了指引一般,排着队慢慢沿着一个方向离开。
“他们已经没有思维,只剩下一点本能,”公仪林放下手:“所欠缺的只是一些光亮罢了,它们喜欢充满生机和有光的地方。”
清河:“你给它们指的是日出的方向,离开这片森林尸气的滋养,这些恶灵很快便会消散。”
“这是属于它们的归处。”说出这句话时,公仪林脸上的表情无喜无悲,就像是在陈述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实。
清河不由想到在幻境中看到的那一幕,公仪林当时还是稚童之龄,他死去后看到的世界又是什么样的?黑暗,恐怖……还是看不见尽头。
似乎看出他在想什么,公仪林轻笑一声,“我和它们不同。”
清河看向他。
公仪林摊平胳膊缓缓道:“我不受光的蛊惑。”
他宁愿在黑暗中迷失自己,也不想听从谁的指示或是安排。
“如此良辰美景,谈这个话题未免太过扫兴。”公仪林不欲再谈这个话题,站起身,落叶掉了一地。
“良辰美景?”清河的语调微微上扬。
“你也可以看作良辰美人。”说到‘美人’两个字时,公仪林特不要脸的指了下自己的脸皮,然后迈步走过去,停在清河身边:“说实话,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你是怎么找到我的,莫非冥冥中受到我美貌的指引?”
“一个嗜酒如命的人告诉我。”毫不留情地打断公仪林往自己脸上贴金的厚脸皮行为。
“嗜酒如命?”公仪林眼角微微上扬,“是不是喜欢抱着个酒罐子躺在半山腰,还不好好穿衣服的男人?”
清河颔首。
公仪林:“那是我三师兄,沈修杰,他是师门里唯一和我有共同爱好的人。”
清河:“你爱饮酒?”
“别误会,”公仪林做纠正:“我们的共同点是好男色。”
好事。
公仪林讪笑两声:“都说人不轻狂枉少年,我也就是路见不平,当时独角兽一族逼迫孔雀公主下嫁,要知道独角兽可是一个长得比一个丑,作为一个正义感爆棚的修真者,我怎能放任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发生!
“所以?”
“所以我一人剑挑独角兽一族,将它们打得那叫一个落花流水,一直退到万荒草原千丈外重新落家。”公仪林得意道:“怎样,小爷我是不是很厉害?”
“的确很厉害,那孔雀族的公主是不是对你一见倾心,再来非君不娶?”
“那还用说,”公仪林道:“我很感动,然后拒绝了她,修真界谁不知道孔雀族下嫁都是没有嫁妆,聘礼却要成千上万的灵石,幸好我英明神勇,没有被美色所迷。”
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公仪林忍不住站起来,慷慨激昂地诉说了整个故事发展过程,期间将自己塑造成一个不为美色所迷坚毅剑客的形象,极尽丑化独角兽一族,凸显自己的悲壮。
故事跌宕起伏,以至于要是再民间,一定可以成为风靡一时的话本。
从前清河只觉得公仪林像是一只慵懒的猫,现在却觉得更像是一只狐狸,还是一只藏不住尾巴的狐狸,看着沾沾自喜沉迷在对自己智商肯定中的公仪林,哪怕心里原本有些火气,这时也是怎么也发不出来。
人与人之间相处之道,在于诚,而人与妖之间,在于相互吸引,相互迁就,能够从对方荒唐的性格中找到自己喜欢的一面。
这个过程相当神奇,就像一场愉悦的冒险,至少公仪林和清河目前的状态都是乐此不彼。
……
直到夜色|降临,清河也只见到公仪林的师父和七师兄,其余人一概都是不见踪影,公仪林之前呈口舌之快,说要一一拜访他们,但最后关头自己却是先跑得没影。
四周高山险峻,地势易守难攻,如此大的一片空间里,仔细想想,只有寥寥十几人的师门碰不到几个倒也正常。
“是不是很好奇为什么千百山峰坏绕,万里区域覆盖,门中弟子数量却连百都不过?”
一道声音从对面山头传来,有个穿长衫的男子抱着酒壶半躺在山腰,衣服半敞,他的周围全都是酒香。
现在,他左手撑着地面,颤颤巍巍起身,步履蹒跚,仿佛时刻都有从山上摔下来的危险。
用力摇晃两下酒壶,见没有一滴酒水落下,脸上全是失望,将酒壶直接扔到山下,醉眼朦胧地看着清河:“你是……小师弟,小师弟的,嗝……新情人。”
说着,目光中有几分探究,明明还在百丈外,眨眼间就凑到清河身旁,“奇怪,活着的情人。”
这话在夜晚听来,要是一般人估计吓得够呛,清河却是很平静地问道:“他喜欢收集死人?”
“不是收集,”说着长衫男子又打了个饱嗝,“是收藏,收藏他们的身份,可别小瞧这一点,利用别人的身份,小师弟可是有好几次都化险为夷,甚至有时候还能顶着别人的身份混得风生水起,所以我们都说那些死去的人就是他的情人。”
说着一拍储物袋,又一大壶酒出现在手中,猛地灌了一口:“你呢,是什么身份?”
清河没有回答,他没有兴趣和外人谈论自己同公仪林之间的关系。
而实际上,长衫男子只在乎自己手中的酒,喝得差不多随便说上两句话,说话的对象可以是一只妖,一个人,也可以是一棵树,一粒沙子,至于清河回不回答,回答什么,他也不在意。
这会儿,他又提着酒壶颤颤巍巍地往山上走去,“小师弟在西边的万鬼林,你要是有兴趣可以去找他。”
话音落下,长衫男子已经回到原来的位置,往地上一趟,整个身体像是和天地融合在一起,四肢摊开,根本感觉不到他的任何气息。
……
万鬼林,顾名思义,与鬼有关。
大量的尸气聚集在这里,难免生出些恶鬼游魂,这些魂灵吸收不了多少能量,通常能残留的时间极其短暂,就像人死前的回光返照,但时间短并不代表它们就没有危险性,相反,这些恶鬼游魂更加具有攻击力,一旦碰上生人,便要吞噬起魂魄作为自身养料取用。
清河沿路走来,也碰到好几只,随手一掐法诀这些恶灵便消散于天地间。
越往森林深处,越多恶鬼游魂往他身边堆积,哪怕已经有无数同伴牺牲,依旧前仆后继地前行,被缠的久了,清河也渐渐失去耐心,直接凝聚出一个火球,在自己的身侧形成一道屏障,没有任何凄厉的嘶吼,一团团绿色的鬼火被扭曲地四分五裂,直接消散于天地之间。
整个过程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你的生命里太过旺盛,以至于让这里的鬼怪都失去理智,想着夺舍重生。”前面不久,躺着一个用落叶堆住半个身子的人,赫然是公仪林,他偏过头,眼睛在黑夜浅薄的月光下,显得幽暗深邃,“对它们来说,你就像是一个没穿衣服的仙女走在大街上,谁都想看上一眼。”
清河早就发现无论什么事到公仪林口中说出来,总有几分不正经。
公仪林自己似乎也认识到这个问题,“这个比喻好像有些不够恰当,毕竟我就不会,只有凡夫俗子才会瞧得上庸脂俗粉。”
清河冷笑一声:“沧澜国内的小镇上,不知是谁要喊着去看镇上的花魁一眼。”
以至于后来还念念不忘,觉得遗憾。
“我充其量只是去凑个热闹,”公仪林晃晃脑袋,抖落落在头发上面的几片落叶:“真正的花魁就算站在我面前,我也能坐怀不乱,毕竟,我好男色。”
最后四个字说得是斩钉截铁,一点犹豫都没有。
“这算是你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清河淡淡道。
公仪林:……所以他咋在对方眼中是有多不堪,连好男色都能算作优点之一。
手指在空中虚空一划,像是天际的流星划过,黑夜中多了一道弯月拱桥状的光芒,原本死缠着清河不放的恶灵游魂,好像受到了指引一般,排着队慢慢沿着一个方向离开。
“他们已经没有思维,只剩下一点本能,”公仪林放下手:“所欠缺的只是一些光亮罢了,它们喜欢充满生机和有光的地方。”
清河:“你给它们指的是日出的方向,离开这片森林尸气的滋养,这些恶灵很快便会消散。”
“这是属于它们的归处。”说出这句话时,公仪林脸上的表情无喜无悲,就像是在陈述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实。
清河不由想到在幻境中看到的那一幕,公仪林当时还是稚童之龄,他死去后看到的世界又是什么样的?黑暗,恐怖……还是看不见尽头。
似乎看出他在想什么,公仪林轻笑一声,“我和它们不同。”
清河看向他。
公仪林摊平胳膊缓缓道:“我不受光的蛊惑。”
他宁愿在黑暗中迷失自己,也不想听从谁的指示或是安排。
“如此良辰美景,谈这个话题未免太过扫兴。”公仪林不欲再谈这个话题,站起身,落叶掉了一地。
“良辰美景?”清河的语调微微上扬。
“你也可以看作良辰美人。”说到‘美人’两个字时,公仪林特不要脸的指了下自己的脸皮,然后迈步走过去,停在清河身边:“说实话,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你是怎么找到我的,莫非冥冥中受到我美貌的指引?”
“一个嗜酒如命的人告诉我。”毫不留情地打断公仪林往自己脸上贴金的厚脸皮行为。
“嗜酒如命?”公仪林眼角微微上扬,“是不是喜欢抱着个酒罐子躺在半山腰,还不好好穿衣服的男人?”
清河颔首。
公仪林:“那是我三师兄,沈修杰,他是师门里唯一和我有共同爱好的人。”
清河:“你爱饮酒?”
“别误会,”公仪林做纠正:“我们的共同点是好男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