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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开了十几年的小酒肆了。
我的小酒肆没有名字,因为没有必要;我也不必告诉顾客们我的姓名,因为他们可以直接称呼我为老板娘。
“老板娘”这个称呼我并不怎么喜欢,因为这里没有老板。这里也没有伙计,只有我一个人。
很久没有故事了,因为很久没有人从这里经过喝酒了。
“丁零零”门外的风铃响了,有客来临。
我揭开门帘出来,见是一个年轻人。凭经验,我一眼就看出他是个有故事的人。
“客倌请进,要喝点什么酒?”
年轻人走进门,有些犹豫地说:“我,不喝酒,我能在这等人啊?”
我笑了笑,因为有些日子没笑了,面部肌肉显得有些僵硬。我说:“当然可以了,那你坐着等吧。”
他点点头,静静地坐着,不时望望门外。
我到厨房倒了壶茶,提到他的桌子上,说:“这茶是我请你喝的。”
他抬头看看我,又低下头不说话。
我不理会他,到柜台上坐下,默默地打量他。反正也没其他客人,不妨让我猜猜他的故事。
他,很年轻,大约二十多岁的模样,长得斯文清秀,应该是出身世家,并没有混迹江湖的种种恶习。他应该是个多情人。从他等待的神情来看,也许他是在等他的情人。至于为什么等在这鲜有人迹的地方,我也能猜出个五六分。
夏日的黄昏美得让人心疼。它的那种红,仿佛苍天的泪玷污了大地的脂粉。门外一个人也没有经过。
年轻人并没有感到失望,反而眼神变得更加灼热,更加目不转睛地盯着门外。
既然年轻的客人没有要饭菜,我这个老板娘就给自己做了晚饭吃。他似乎并不知道饿,神情依然很激动。
大地的胭脂粉黛洗尽了,银镜皎洁。
我有早睡的习惯,见那执著的年轻人并没有要走的意思,便说:“客倌,我要去歇息了。你别忙,你要等人,只管在这里等吧。要是累了,楼上楼梯口第一间是客房。你若要走了,请帮忙把门关好。就这样,你自便。啊?”
年轻人站起来,点点头,表示谢意,又坐了下去。
第二天早晨,我看见那个失落的年轻人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英挺的眉头纠结成忧郁,让人心疼。
我不忍叫醒他,到厨房煮了锅粥,炒了几样小菜。
他醒过来了,初醒的面庞纯真得像个大男孩,似乎也暂时忘却“等待”这回事。我见他似乎饿了,又忍住不说的神情,便说:“客倌,小店提供早餐,只是没什么好饭菜。”
他很腼腆地说:“那就,给我一碗粥和几个小菜吧。”
白粥小菜,他吃得很香。许是饿了,他一连吃了三碗。可是一直保持着风度。
用了早餐,我很自然地跟他搭话。原来昨日我猜想的已是八九不离十。在离我的小酒肆不远的地方有两个小镇,恋歌小镇上分别有两个大户人家,这两个大户人家是世仇。就像老戏上演的,互为仇敌的两家的儿女偷偷地相爱了;既然无力化解两家的仇恨,不能正大光明地在一起,他们只有选择——私奔。
“老板娘,我能在酒肆外面系一跟红丝带吗?我,我怕她找不到这里。”
我看出他... -->>
我在这里开了十几年的小酒肆了。
我的小酒肆没有名字,因为没有必要;我也不必告诉顾客们我的姓名,因为他们可以直接称呼我为老板娘。
“老板娘”这个称呼我并不怎么喜欢,因为这里没有老板。这里也没有伙计,只有我一个人。
很久没有故事了,因为很久没有人从这里经过喝酒了。
“丁零零”门外的风铃响了,有客来临。
我揭开门帘出来,见是一个年轻人。凭经验,我一眼就看出他是个有故事的人。
“客倌请进,要喝点什么酒?”
年轻人走进门,有些犹豫地说:“我,不喝酒,我能在这等人啊?”
我笑了笑,因为有些日子没笑了,面部肌肉显得有些僵硬。我说:“当然可以了,那你坐着等吧。”
他点点头,静静地坐着,不时望望门外。
我到厨房倒了壶茶,提到他的桌子上,说:“这茶是我请你喝的。”
他抬头看看我,又低下头不说话。
我不理会他,到柜台上坐下,默默地打量他。反正也没其他客人,不妨让我猜猜他的故事。
他,很年轻,大约二十多岁的模样,长得斯文清秀,应该是出身世家,并没有混迹江湖的种种恶习。他应该是个多情人。从他等待的神情来看,也许他是在等他的情人。至于为什么等在这鲜有人迹的地方,我也能猜出个五六分。
夏日的黄昏美得让人心疼。它的那种红,仿佛苍天的泪玷污了大地的脂粉。门外一个人也没有经过。
年轻人并没有感到失望,反而眼神变得更加灼热,更加目不转睛地盯着门外。
既然年轻的客人没有要饭菜,我这个老板娘就给自己做了晚饭吃。他似乎并不知道饿,神情依然很激动。
大地的胭脂粉黛洗尽了,银镜皎洁。
我有早睡的习惯,见那执著的年轻人并没有要走的意思,便说:“客倌,我要去歇息了。你别忙,你要等人,只管在这里等吧。要是累了,楼上楼梯口第一间是客房。你若要走了,请帮忙把门关好。就这样,你自便。啊?”
年轻人站起来,点点头,表示谢意,又坐了下去。
第二天早晨,我看见那个失落的年轻人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英挺的眉头纠结成忧郁,让人心疼。
我不忍叫醒他,到厨房煮了锅粥,炒了几样小菜。
他醒过来了,初醒的面庞纯真得像个大男孩,似乎也暂时忘却“等待”这回事。我见他似乎饿了,又忍住不说的神情,便说:“客倌,小店提供早餐,只是没什么好饭菜。”
他很腼腆地说:“那就,给我一碗粥和几个小菜吧。”
白粥小菜,他吃得很香。许是饿了,他一连吃了三碗。可是一直保持着风度。
用了早餐,我很自然地跟他搭话。原来昨日我猜想的已是八九不离十。在离我的小酒肆不远的地方有两个小镇,恋歌小镇上分别有两个大户人家,这两个大户人家是世仇。就像老戏上演的,互为仇敌的两家的儿女偷偷地相爱了;既然无力化解两家的仇恨,不能正大光明地在一起,他们只有选择——私奔。
“老板娘,我能在酒肆外面系一跟红丝带吗?我,我怕她找不到这里。”
我看出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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