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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她来说,灯影迷离,乐音靡靡的酒吧舞厅只不过是俗世中旷男怨女的集散地,与她是毫无干系的。
她是个很不现实的女孩。这不现实的根源是她的嗜好造就的。她酷爱看书,尤其是小说。她喜欢在深夜,一盏台灯,静静地看书,随着书中人物的聚散离合而悲喜,常常泪流满面。她尤其爱看悲剧,对大团圆的结局则斥为俗气。
不现实的人总是爱幻想的,她也不例外。她在看完小说,钻入被窝中后,总是幻想着各种各样的爱情故事,当然女主角都是她自己。男主角嘛,是不同个性不同身份的男人。不,不只是男人,还有天使,或撒旦。而故事情节更是各不相同。虽然故事各个迥异,然而缠绵悱恻,一概都是惊天动地的 。
虽说她总幻想着这样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可在现实中,她显得太平凡了,以至于从未发生过任何一次值得纪念的引人注目的故事。
与她全然不同的是她的女友。女友是个很现实的女孩,很洒脱很现代,很活跃。这样的女孩子不可避免的,总有一大队男孩子追求。女友谈了好几个“朋友”了,谈一个甩一个。女友说自己很专一的,从不同时与一个以上的男人谈,但只要认为这一个不合适,就毫不犹豫地主动提出分手,再接受别人。反正多的是男人爱女友。
女友总是嘲笑她,说她永远活在梦中,太不现实了。她反问女友:你跟这么多男生谈过,你到底爱哪一个?女友不屑地答:现在什么年代了,爱?早落伍了,趁着年轻多玩玩不好吗?她看看女友,不说话了。女友对着镜子拔眉毛,专心致志地。
嘀嘀嘀
手机清脆的铃声打断了她看书的情致,她微皱眉;女友等铃声一再地响过后,很淑女地按了一个键,把右脸边的几缕发丝往后一掠,把手机贴近耳边,那几缕发丝又落了下来,覆在她的手上。
喂!女友接手机时的声音刻意的甜腻。然后是一阵轻笑和唧唧咕咕的话语。她在这种时候总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努力让自己沉浸在书中。可女友时不时一阵轻笑娇语,搅得她不安静。
她正想躲出去一下,女友已挂了手机,重新坐在镜子前,开始上妆,表情很灿烂。
女友涂着墨绿的指甲油,忽然回头对她说:一起去玩吧。她笑笑,眼睛并不离开书,说:我才不去当电灯泡呢!女友说:知道!是他带了个朋友,怕朋友冷落了,叫我也带个女友。你反正也闲着。她说:你叫别人去吧,我怕见陌生人,我还是看书好。女友佯怒:这么不给面子,妄我当你是好朋友,这点忙都不帮?她为难地看看女友。女友瞪着大眼睛,意思是:你到底要不要去?她无奈点头答应。
女友很高兴,要帮她化妆,她忙拒绝:要我化妆,我可不去了。女友说:好好,那走吧,哎,你得换件衣服。
女友帮她挑了条时髦的裙装。她的衣服都有点孩子气,女友总斥之为不成熟。
黄色的宝马早等在楼下了,一个男人迎了上来。她不认识他,可女友很热情又不失优雅地迎了上去。
这是我的好朋友。女友说,又挽着男人对她说,这是我男朋友。她很腼腆地点点头。男人却也不很热情:哦,你好,我们走吧。
那男人打开后车门,她坐了进去,没想到里面还坐着一个人,一个男人,很酷的,在车里还戴着一付墨镜,听着walkman,身子有节奏地一动一动。她遥遥地贴着车边坐,尽量远离那个人。
女友坐到了副驾驶座,与驾驶座上的男朋友谈笑着。她感觉很无聊,也很尴尬,后悔死了今天答应女友出来。
她扭头看着窗外的街景,脑中闪现着各种奇思怪想,倒也可打发这无聊而尴尬的难熬时光。
宝马在都市大街小巷穿行,从下午穿越黄昏到了傍晚。
都市的男女大部分的夜生活在什么地方度过呢?毫无疑问,酒吧,舞厅,歌厅。蹦迪,交谊舞,卡拉ok,酒精,消耗了青春,也产生了好多副产品,堕落,素食爱情,犯罪,心理变态
她坐在都市天堂的大厅一角,啜饮着西瓜汁,脑中这样盘旋着。她迷茫地望着舞池中蹦迪的男女,望着那些似乎失去了灵魂,身体不受控制,乱摇乱摆的人们,望着那个在宝马中带者墨镜的,正在甩他那一头枯黄长发的男人,因为女友与女友的男友正以一种在她看来很尴尬的姿势粘在一起。
在这样的环境中,她显得很僵硬,她自己这样想着,可是又有谁有空来注意这么一个谈不上美丽,谈不上有魅力的女孩子呢?
蹦迪的音乐暂停,舞厅中的男女四下散去。墨镜回到了座位上,把自己的身子抛在沙发上。她闻到了一股怪味,来自墨镜身上。是的,香水味加上汗臭味,在这本来就空气混沌且难以流通的舞厅中,对她来说,实在是感官上的一种灾难。
可墨镜毫不在意,还以自认为潇洒的手势叫来了一听啤酒,咕咕地灌下肚,最后打了个嗝。酒气冒出来,她有一股想吐的冲动,勉强忍住了。女友和女友的男友沉浸在他们的世界中,对周遭的一切毫不在意。女友也像忘了她的存在,在替她叫了杯西瓜汁后,便不再招呼她。
墨镜从未说过一句话,她也并不想跟墨镜说话,但觉得墨镜竟然一句话也不说,态度又那么冷漠,还老戴着墨镜,留着长发,染得枯黄,举止粗俗,十分讨人厌。她这样在心里评价着墨镜,忽然又想到:没准墨镜在心里也在评论着自己呢,高傲,无知,土气,呆板。她因为这个想法,有点好笑,努力忍住了。
这时台上有个歌手在唱歌,野百合也有春天,是一位男歌手在演绎。他长得不是很英俊,但很帅气。她在心里这样评价。虽然说不清英俊与帅气之间有什么明显的界限,但人们不总是这样凭着直觉评价的吗?台上的歌手并不装模做样,既不刻意装出深情的表情来吸引女孩子们的注意,也不假装沉浸歌声中而做出伤感的表情,更不声嘶力竭做出一副另类的表演。歌手只是在唱他的歌,很随意,随意得让人感觉飘忽,似乎他的人在唱歌,他的心早已飞到不知何处去了。
其实也很少有人在听歌手唱歌,专心在听的只有她,也只有她,觉察出了他的飘忽。她就那么凝视着他,聆听着他,心中试着解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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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她来说,灯影迷离,乐音靡靡的酒吧舞厅只不过是俗世中旷男怨女的集散地,与她是毫无干系的。
她是个很不现实的女孩。这不现实的根源是她的嗜好造就的。她酷爱看书,尤其是小说。她喜欢在深夜,一盏台灯,静静地看书,随着书中人物的聚散离合而悲喜,常常泪流满面。她尤其爱看悲剧,对大团圆的结局则斥为俗气。
不现实的人总是爱幻想的,她也不例外。她在看完小说,钻入被窝中后,总是幻想着各种各样的爱情故事,当然女主角都是她自己。男主角嘛,是不同个性不同身份的男人。不,不只是男人,还有天使,或撒旦。而故事情节更是各不相同。虽然故事各个迥异,然而缠绵悱恻,一概都是惊天动地的 。
虽说她总幻想着这样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可在现实中,她显得太平凡了,以至于从未发生过任何一次值得纪念的引人注目的故事。
与她全然不同的是她的女友。女友是个很现实的女孩,很洒脱很现代,很活跃。这样的女孩子不可避免的,总有一大队男孩子追求。女友谈了好几个“朋友”了,谈一个甩一个。女友说自己很专一的,从不同时与一个以上的男人谈,但只要认为这一个不合适,就毫不犹豫地主动提出分手,再接受别人。反正多的是男人爱女友。
女友总是嘲笑她,说她永远活在梦中,太不现实了。她反问女友:你跟这么多男生谈过,你到底爱哪一个?女友不屑地答:现在什么年代了,爱?早落伍了,趁着年轻多玩玩不好吗?她看看女友,不说话了。女友对着镜子拔眉毛,专心致志地。
嘀嘀嘀
手机清脆的铃声打断了她看书的情致,她微皱眉;女友等铃声一再地响过后,很淑女地按了一个键,把右脸边的几缕发丝往后一掠,把手机贴近耳边,那几缕发丝又落了下来,覆在她的手上。
喂!女友接手机时的声音刻意的甜腻。然后是一阵轻笑和唧唧咕咕的话语。她在这种时候总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努力让自己沉浸在书中。可女友时不时一阵轻笑娇语,搅得她不安静。
她正想躲出去一下,女友已挂了手机,重新坐在镜子前,开始上妆,表情很灿烂。
女友涂着墨绿的指甲油,忽然回头对她说:一起去玩吧。她笑笑,眼睛并不离开书,说:我才不去当电灯泡呢!女友说:知道!是他带了个朋友,怕朋友冷落了,叫我也带个女友。你反正也闲着。她说:你叫别人去吧,我怕见陌生人,我还是看书好。女友佯怒:这么不给面子,妄我当你是好朋友,这点忙都不帮?她为难地看看女友。女友瞪着大眼睛,意思是:你到底要不要去?她无奈点头答应。
女友很高兴,要帮她化妆,她忙拒绝:要我化妆,我可不去了。女友说:好好,那走吧,哎,你得换件衣服。
女友帮她挑了条时髦的裙装。她的衣服都有点孩子气,女友总斥之为不成熟。
黄色的宝马早等在楼下了,一个男人迎了上来。她不认识他,可女友很热情又不失优雅地迎了上去。
这是我的好朋友。女友说,又挽着男人对她说,这是我男朋友。她很腼腆地点点头。男人却也不很热情:哦,你好,我们走吧。
那男人打开后车门,她坐了进去,没想到里面还坐着一个人,一个男人,很酷的,在车里还戴着一付墨镜,听着walkman,身子有节奏地一动一动。她遥遥地贴着车边坐,尽量远离那个人。
女友坐到了副驾驶座,与驾驶座上的男朋友谈笑着。她感觉很无聊,也很尴尬,后悔死了今天答应女友出来。
她扭头看着窗外的街景,脑中闪现着各种奇思怪想,倒也可打发这无聊而尴尬的难熬时光。
宝马在都市大街小巷穿行,从下午穿越黄昏到了傍晚。
都市的男女大部分的夜生活在什么地方度过呢?毫无疑问,酒吧,舞厅,歌厅。蹦迪,交谊舞,卡拉ok,酒精,消耗了青春,也产生了好多副产品,堕落,素食爱情,犯罪,心理变态
她坐在都市天堂的大厅一角,啜饮着西瓜汁,脑中这样盘旋着。她迷茫地望着舞池中蹦迪的男女,望着那些似乎失去了灵魂,身体不受控制,乱摇乱摆的人们,望着那个在宝马中带者墨镜的,正在甩他那一头枯黄长发的男人,因为女友与女友的男友正以一种在她看来很尴尬的姿势粘在一起。
在这样的环境中,她显得很僵硬,她自己这样想着,可是又有谁有空来注意这么一个谈不上美丽,谈不上有魅力的女孩子呢?
蹦迪的音乐暂停,舞厅中的男女四下散去。墨镜回到了座位上,把自己的身子抛在沙发上。她闻到了一股怪味,来自墨镜身上。是的,香水味加上汗臭味,在这本来就空气混沌且难以流通的舞厅中,对她来说,实在是感官上的一种灾难。
可墨镜毫不在意,还以自认为潇洒的手势叫来了一听啤酒,咕咕地灌下肚,最后打了个嗝。酒气冒出来,她有一股想吐的冲动,勉强忍住了。女友和女友的男友沉浸在他们的世界中,对周遭的一切毫不在意。女友也像忘了她的存在,在替她叫了杯西瓜汁后,便不再招呼她。
墨镜从未说过一句话,她也并不想跟墨镜说话,但觉得墨镜竟然一句话也不说,态度又那么冷漠,还老戴着墨镜,留着长发,染得枯黄,举止粗俗,十分讨人厌。她这样在心里评价着墨镜,忽然又想到:没准墨镜在心里也在评论着自己呢,高傲,无知,土气,呆板。她因为这个想法,有点好笑,努力忍住了。
这时台上有个歌手在唱歌,野百合也有春天,是一位男歌手在演绎。他长得不是很英俊,但很帅气。她在心里这样评价。虽然说不清英俊与帅气之间有什么明显的界限,但人们不总是这样凭着直觉评价的吗?台上的歌手并不装模做样,既不刻意装出深情的表情来吸引女孩子们的注意,也不假装沉浸歌声中而做出伤感的表情,更不声嘶力竭做出一副另类的表演。歌手只是在唱他的歌,很随意,随意得让人感觉飘忽,似乎他的人在唱歌,他的心早已飞到不知何处去了。
其实也很少有人在听歌手唱歌,专心在听的只有她,也只有她,觉察出了他的飘忽。她就那么凝视着他,聆听着他,心中试着解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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