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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无知无畏的爱情在这样浮嚣的社会少而又少了。开头一段的比喻很有张爱玲的色彩。 有些爱情,可以慢慢褪色,原本以为爱得要死要活的一段感情,突然哪次拾掇起来,才发现,不过是一件洗了多年晾在门外的衬衣,拿了眼睛看,虽然染了星点杂物倒也干净,只是早已穿不得了。除非再洗,再洗再一次褪掉一些颜色。
我有一个朋友,她的前夫给她打电话,每次,她都会接,而且神定自若的,约了见面的地方,她也会去。但内心里是自知的,没有了旧情也不会复燃。只是想如此好的自己,愣是让他丢弃了,像丢弃一件过时的衣服那般随意,便执意要赴约的,也终是明白,无非是想让他知道自己过得多么好想知道他过得多么不如意,让他挽惜,甚至让他痛,但但不是爱了。如果曾经那样舍了一切的陷入浓烈,如今,细想不过是闲看落花时节,无聊哭笑漫流传罢了。
这个朋友算得上精致风情的那类女人,甚至越往她的深处走,越是走出一路的伶仃来,便不由得让人疼。她还很有个性,离异三年来一直独身,不是无欲无求,不是不想凑和着把自己嫁掉算了,但但苍天总是弄人,无法许自己以焚身再投入到另一个故事里再来一次风声水起。生活中也是极尽小心翼翼之能事,家教的管束,自己的经历,使得她不由得不步步为营。单是如此,便有朋友说,她生出一颗小妾的心。这句话用来形容她,是极有分寸的。不是不相信爱情,只是处处与自己为难,处处看不到路,所以总是走不出去。像一个小妾,日常的柴米油烟不靠,发间的万般风情不拢,都是极在意着,便曲就着自己委身作小,只是作的是生活、命运的小。
在我看来,我更喜欢那种不顾了一切的奔跑,像罗拉快跑中的那一头红发,不为着什么必须的结果,单是知道自己不跑就必定无果一样,是自己的选择,纵使再怎么为外人指点为无知,也要来一次生死相约般的无畏。
张小娴说过,恋人们都有属于自己秘密游戏,就像悄悄话,温馨甜蜜。许多年后,即使各奔东西,我们还会回味那个游戏,只是永远不会再跟另外一个玩起。
爱情说来说去,也不过是一场游戏,游戏的乐趣就在于她能吸引你,所以才会玩的那样尽兴,一旦输赢不计,便没得余地可讲,结果就只能是,一拍两散。
我们的一生总该有那么一次,为着某个人,输了自己赢了爱情。尽管最终的最终,那结果面目全非,多年后,搁窗前一站,也许不经意浮在眼前的,就是这一场彻底的战斗,输赢再也不看重了,看重的是,这曾经的短兵相接,曾经的冲锋陷阵。于是,再有大军挺进,也是城门紧关,任你鸣号擂鼓,战剑铮铮,只还你以固若金汤,便会让对手含怨而终。所谓不会再“玩起”便不是没有道理了。
但我们都知道明天的太阳不会因为我们想一直躲在黑暗里就不会冉冉升起,生活总要继续,哪天再碰到一个还算可以大战几百回合的,也不是不会使出那招必杀技“百年好合”来。如此,也算是功德圆满皆大欢喜了。
而爱情的城堡里靠的那么拢的两个人,一朝形势大变,战火便烧到眉毛上也会添柴加火的,大打出手,终是成了怨偶,成另一种严格意义上的“对手”对手之爱在先,生出对手之恨也就不难理解了。曾经即使伤痕累累,为的是攻进城堡来,如今,水火不容,谁先下手,一刀插下去,更深。
而这所谓有的“形势大变”、“大打出手”最无情的一招,便是不动声色的两个字:不爱。有什么能比不爱了更为无情的更具杀伤力的呢?
我常爱说,爱情是一门高深莫测的武功,我们谈情说爱,就是在不停地修练自己的功力不停地找高手切磋,所谓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也是这个道理。武功的至高境界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得清说得尽的,但走火入魔却是一言便可概之的,即死路。偏偏有的人,生不与你恋战,死不与你恋果,任你苦修也成枉然,直感叹英雄无用武之地而悲天怜已,稍有些定性,来个抽刀断水,然后策马扬鞭飞奔而去,任身后弱水三千自流,这倒也洒脱。可是,古来征场几人还啊,不过黄梁一梦,难得这几分洒脱。
我自诩过自己是孤独求败,武功之精谌无人能敌,通透要领之能事无以比拟,于是生活中,我修练一份心态。所谓高处不胜寒,这心态二字之深意之要义就可想而知了。彼此心仪的两个人爱了,往往会舍弃一切交托出去。不是不相信这样的剧本,只是相信自己不一定能遇到。即使遇到,种种机缘与因果成就的不一定是十全十美,有时反而是千疮百孔。一年前,我曾同时遇到两个女人,一个像我一样发了疯地要爱,一个天天把对爱的质疑挂在嘴边,过程简略到不说,结果是要爱的那个不过是想玩玩曾经的“游戏”实则是爱无能了,而不相信爱的那个却爱得如同傻瓜,不懂招数,不通招路,却打了漂亮的一仗,想来那结果对她来说就真的不重要了,也许她当时看不到,但多年后,生命暮霜之际,也有青葱的回忆可供收割,所以她是幸运的。>
编者按 无知无畏的爱情在这样浮嚣的社会少而又少了。开头一段的比喻很有张爱玲的色彩。 有些爱情,可以慢慢褪色,原本以为爱得要死要活的一段感情,突然哪次拾掇起来,才发现,不过是一件洗了多年晾在门外的衬衣,拿了眼睛看,虽然染了星点杂物倒也干净,只是早已穿不得了。除非再洗,再洗再一次褪掉一些颜色。
我有一个朋友,她的前夫给她打电话,每次,她都会接,而且神定自若的,约了见面的地方,她也会去。但内心里是自知的,没有了旧情也不会复燃。只是想如此好的自己,愣是让他丢弃了,像丢弃一件过时的衣服那般随意,便执意要赴约的,也终是明白,无非是想让他知道自己过得多么好想知道他过得多么不如意,让他挽惜,甚至让他痛,但但不是爱了。如果曾经那样舍了一切的陷入浓烈,如今,细想不过是闲看落花时节,无聊哭笑漫流传罢了。
这个朋友算得上精致风情的那类女人,甚至越往她的深处走,越是走出一路的伶仃来,便不由得让人疼。她还很有个性,离异三年来一直独身,不是无欲无求,不是不想凑和着把自己嫁掉算了,但但苍天总是弄人,无法许自己以焚身再投入到另一个故事里再来一次风声水起。生活中也是极尽小心翼翼之能事,家教的管束,自己的经历,使得她不由得不步步为营。单是如此,便有朋友说,她生出一颗小妾的心。这句话用来形容她,是极有分寸的。不是不相信爱情,只是处处与自己为难,处处看不到路,所以总是走不出去。像一个小妾,日常的柴米油烟不靠,发间的万般风情不拢,都是极在意着,便曲就着自己委身作小,只是作的是生活、命运的小。
在我看来,我更喜欢那种不顾了一切的奔跑,像罗拉快跑中的那一头红发,不为着什么必须的结果,单是知道自己不跑就必定无果一样,是自己的选择,纵使再怎么为外人指点为无知,也要来一次生死相约般的无畏。
张小娴说过,恋人们都有属于自己秘密游戏,就像悄悄话,温馨甜蜜。许多年后,即使各奔东西,我们还会回味那个游戏,只是永远不会再跟另外一个玩起。
爱情说来说去,也不过是一场游戏,游戏的乐趣就在于她能吸引你,所以才会玩的那样尽兴,一旦输赢不计,便没得余地可讲,结果就只能是,一拍两散。
我们的一生总该有那么一次,为着某个人,输了自己赢了爱情。尽管最终的最终,那结果面目全非,多年后,搁窗前一站,也许不经意浮在眼前的,就是这一场彻底的战斗,输赢再也不看重了,看重的是,这曾经的短兵相接,曾经的冲锋陷阵。于是,再有大军挺进,也是城门紧关,任你鸣号擂鼓,战剑铮铮,只还你以固若金汤,便会让对手含怨而终。所谓不会再“玩起”便不是没有道理了。
但我们都知道明天的太阳不会因为我们想一直躲在黑暗里就不会冉冉升起,生活总要继续,哪天再碰到一个还算可以大战几百回合的,也不是不会使出那招必杀技“百年好合”来。如此,也算是功德圆满皆大欢喜了。
而爱情的城堡里靠的那么拢的两个人,一朝形势大变,战火便烧到眉毛上也会添柴加火的,大打出手,终是成了怨偶,成另一种严格意义上的“对手”对手之爱在先,生出对手之恨也就不难理解了。曾经即使伤痕累累,为的是攻进城堡来,如今,水火不容,谁先下手,一刀插下去,更深。
而这所谓有的“形势大变”、“大打出手”最无情的一招,便是不动声色的两个字:不爱。有什么能比不爱了更为无情的更具杀伤力的呢?
我常爱说,爱情是一门高深莫测的武功,我们谈情说爱,就是在不停地修练自己的功力不停地找高手切磋,所谓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也是这个道理。武功的至高境界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得清说得尽的,但走火入魔却是一言便可概之的,即死路。偏偏有的人,生不与你恋战,死不与你恋果,任你苦修也成枉然,直感叹英雄无用武之地而悲天怜已,稍有些定性,来个抽刀断水,然后策马扬鞭飞奔而去,任身后弱水三千自流,这倒也洒脱。可是,古来征场几人还啊,不过黄梁一梦,难得这几分洒脱。
我自诩过自己是孤独求败,武功之精谌无人能敌,通透要领之能事无以比拟,于是生活中,我修练一份心态。所谓高处不胜寒,这心态二字之深意之要义就可想而知了。彼此心仪的两个人爱了,往往会舍弃一切交托出去。不是不相信这样的剧本,只是相信自己不一定能遇到。即使遇到,种种机缘与因果成就的不一定是十全十美,有时反而是千疮百孔。一年前,我曾同时遇到两个女人,一个像我一样发了疯地要爱,一个天天把对爱的质疑挂在嘴边,过程简略到不说,结果是要爱的那个不过是想玩玩曾经的“游戏”实则是爱无能了,而不相信爱的那个却爱得如同傻瓜,不懂招数,不通招路,却打了漂亮的一仗,想来那结果对她来说就真的不重要了,也许她当时看不到,但多年后,生命暮霜之际,也有青葱的回忆可供收割,所以她是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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