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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爱语重复了一遍:“南摩雅萨惹坷。”
连翘一怔,随即脸颊浮起红晕,咬着嘴唇笑了。司徒枫观她笑而不语,心中忐忑,又有窒息的征兆了,连翘赶紧把他带到附近的绿洲,呼吸植物的清新之气,见他像濒死的鱼又活了过来,忍不住调侃道:“就你这样的体质,还来西北征讨敌军呢!”
司徒枫摸了摸鼻子,赧然又狡猾的反驳:“我到摩云崖只有过两次缺氧,第一次是遇见你,第二次是因为等待你的回音。”
他势在必得又迫不及待,然而连翘对于自己这样直白的表示,始终未置可否。
司徒枫就不明白了:句芒族群一向民风开放,热情又直接,男女之间从看对眼到结为连理,只要一个昼夜的时间就可以搞定,怎么到了连翘身上,就这么蹉跎?
他很自信,连翘对他的和颜悦色,应该不仅仅只是待客之道;从她的眼角眉梢,他也能看出小女儿家情窦初开的欢喜,他认为对方既然也对他存有好感,那么听到他的告白,应该欣然从之,可是她仿佛心有疑虑似的,一直躲闪他的目光,对他的示爱置若罔闻。
坐以待毙不是司徒枫的行事风格。第三天晚上,他终于忍不住了,晚饭过后,他堵住连翘,将她拖到偏僻的石巷角落,压低了声音,单刀直入:
“连翘,你想好了吗?愿意跟我走吗?”
连翘低着头,好一会没说话,静默了一阵,才摇摇头,小声的道:“不,我们句芒人世代在摩云崖居住,从不轻易背井离乡。”
司徒枫急了:“为什么不走?留在这有什么好?天熙城比这里繁华的多,那儿有章台水榭,有热闹街市,还有纹路精美的罗纱和幽纹锦,能裁剪出最美丽的衣裳。闲暇时我可以带你看杂耍,看皮影戏,傍晚还可以游湖赏灯,射虎骑马。你会发现,过上那样的生活才算不枉此生,而你留在这个小村落,只能是坐井观天,空掷年华。”
小姑娘无动于衷,还是摇摇头。
司徒枫以为她只是乡情难舍,继续游说:“你不是很喜欢我的那块真髓血玉吗?在天熙城里,那样的玉石饰品琳琅满目,俯首即是。只要你喜欢,我可以送你十个百个,挂在腰间,走起路来环佩叮咚,该有多曼妙。而你在这里,却连最普通的香囊都没有,难道不觉的遗憾吗?”
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生怕她再摇头。他都计划好了,待回京后,就要禀明父母,与她共结连理。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是有情人就该终成眷属,他的人生履历表中,不接受遗憾。
可惜这番言语没能打动对方,看似大大咧咧的小姑娘,骨子里却有着常人难及的固执:“我知道那里很美,被很多族人向往,可是,我还是不想去。”
她的固执简直让司徒枫束手无策,方方面面他都设想到了,就是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了钉子,他头一次意识到了自己的鲁莽和天真,连翘告诉他:
句芒族人之所以能在环境严苛的摩云崖扎根,是因为他们的体质异于常人,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繁衍生息,早已让他们像铁背苍猿一样,适应了这里的低气压。他们的心肝脾肺,甚至身体里的每个器官都是为了高原而律动,若是移居他地,只会如鱼离水,就像司徒枫初来乍到摩云崖一样,心慌胸闷,步履艰难。
如果她选择跟司徒枫走,要花很多年的时间,甚至整个后半辈子,去适应内陆地区的气候水土。虽然爱情里总有牺牲,可若不是迫不得已,谁会愿意为了一次偶然迸发的一见钟情,而选择余生每一次呼吸的艰辛?
连翘小声的坚持:“我阿爹说,真正喜欢我的男人,会为我留下来。”随即期待而又忧伤的侧过脸问他:“你呢?你愿意为我留下吗?”
司徒枫怔愣在地,如果他留下,他们之间应该能谱写出一段恋曲吧,可他从小受到的是最正统的儒家教育,嫁乞随乞,嫁叟随叟,是绝大部分中原女子都会选择的婚后态度,他从未想过在这点上,要为异族女子而妥协。
想到了这里,结局其实已经了然若揭,可少年到底还是心有不甘,试图挣扎:“天熙城毕竟是天子脚下,繁华昌盛远胜诸城你难道不希望自己拥有更好的生活吗?”
“于我而言,能成为一名出色的制药师,就是我最渴望的生活。”连翘朝他甜甜一笑,描述未来的语气充满向往:“将高原植物从崇山峻岭中采摘下来,制成消除病痛的药剂,使人们恢复康健,我觉得这就是我存在的意义。”
司徒枫理解不了她的固步自封,在这样一个人人追逐富贵而居的年代,能够远离乡村,摆脱贫瘠,是多少姑娘梦寐以求,认为是天赐机缘,恩同再造的事呀,怎么连翘却反其道而行呢?
他无法理解的事,在连翘眼底,却是再自然不过了:摩云崖虽然环境恶劣,荒凉干燥,却是她的家乡,奇花异草齐聚遍野的风水宝地。在这里,生长着耐旱、耐碱的红柳和骆驼刺,有这最广阔辽远的天空和最甘冽清新的空气,那都是繁华都市比拟不了的。
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司徒枫和连翘到底是两个生活在不同世界的物种:他所追求的锦衣玉食,向往的功成名就,对她而言,毫无吸引力,而她的理想,他又怎么会屈服和留恋?所以他们谁都说服不了对方。
我们都不得不承认,爱情的发展有时候也需要性格的默契做铺垫,没有相似的信念的两个人,一般都走不到白头。
君似鸿鹄妾如鲢,鱼鸟岂能共枕眠。连翘在这段情事上,看的比他更深远,她是对的,他终于明白了她的抗拒,虽然这个明白,让人那么遗憾。这也是他一贯顺风顺水的人生里,第一次品尝到命运的无奈和情事的无常——不是每段深情都能修成正果,不是每寸伤痛都需要呐喊,也不是每场遗憾都非要填满,所以他只能闭上眼睛,感受强风呼啸而过时,内心的空洞和杂乱。
第二天,司徒枫他们要打道回府,族长领着全城人在城门口为他们送别,连翘也在其中之列,握着司徒枫送给她的真髓血玉,美丽的大眼睛闪烁着惆怅,背脊却始终挺得直直的,微笑着目送他们的远去。
司徒枫没有回头,他告诉自己,这也许是最好的结局。不要责备他的软弱无为,世间上的大多数情事之所以无疾而终,绝大部分都不是因为天灾和人祸,而是彼此之间无法迁就的生活习性,以及性格上的差异。他们既然一开始就意识到了彼此的差异,倒不如在造成更多伤害之前就分开。
一响贪欢,终究抵不过永久。很多爱情看似无畏,其实都有底线,谁都做不到狠下心来颠覆自己的人生,这也是每个在十丈红尘中扑爬滚打,艰难求生的男女们固有的局限,所以我们有时候都得甘心,自己的唇,注定吻不到最渴望的人。
(完)
句爱语重复了一遍:“南摩雅萨惹坷。”
连翘一怔,随即脸颊浮起红晕,咬着嘴唇笑了。司徒枫观她笑而不语,心中忐忑,又有窒息的征兆了,连翘赶紧把他带到附近的绿洲,呼吸植物的清新之气,见他像濒死的鱼又活了过来,忍不住调侃道:“就你这样的体质,还来西北征讨敌军呢!”
司徒枫摸了摸鼻子,赧然又狡猾的反驳:“我到摩云崖只有过两次缺氧,第一次是遇见你,第二次是因为等待你的回音。”
他势在必得又迫不及待,然而连翘对于自己这样直白的表示,始终未置可否。
司徒枫就不明白了:句芒族群一向民风开放,热情又直接,男女之间从看对眼到结为连理,只要一个昼夜的时间就可以搞定,怎么到了连翘身上,就这么蹉跎?
他很自信,连翘对他的和颜悦色,应该不仅仅只是待客之道;从她的眼角眉梢,他也能看出小女儿家情窦初开的欢喜,他认为对方既然也对他存有好感,那么听到他的告白,应该欣然从之,可是她仿佛心有疑虑似的,一直躲闪他的目光,对他的示爱置若罔闻。
坐以待毙不是司徒枫的行事风格。第三天晚上,他终于忍不住了,晚饭过后,他堵住连翘,将她拖到偏僻的石巷角落,压低了声音,单刀直入:
“连翘,你想好了吗?愿意跟我走吗?”
连翘低着头,好一会没说话,静默了一阵,才摇摇头,小声的道:“不,我们句芒人世代在摩云崖居住,从不轻易背井离乡。”
司徒枫急了:“为什么不走?留在这有什么好?天熙城比这里繁华的多,那儿有章台水榭,有热闹街市,还有纹路精美的罗纱和幽纹锦,能裁剪出最美丽的衣裳。闲暇时我可以带你看杂耍,看皮影戏,傍晚还可以游湖赏灯,射虎骑马。你会发现,过上那样的生活才算不枉此生,而你留在这个小村落,只能是坐井观天,空掷年华。”
小姑娘无动于衷,还是摇摇头。
司徒枫以为她只是乡情难舍,继续游说:“你不是很喜欢我的那块真髓血玉吗?在天熙城里,那样的玉石饰品琳琅满目,俯首即是。只要你喜欢,我可以送你十个百个,挂在腰间,走起路来环佩叮咚,该有多曼妙。而你在这里,却连最普通的香囊都没有,难道不觉的遗憾吗?”
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生怕她再摇头。他都计划好了,待回京后,就要禀明父母,与她共结连理。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是有情人就该终成眷属,他的人生履历表中,不接受遗憾。
可惜这番言语没能打动对方,看似大大咧咧的小姑娘,骨子里却有着常人难及的固执:“我知道那里很美,被很多族人向往,可是,我还是不想去。”
她的固执简直让司徒枫束手无策,方方面面他都设想到了,就是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了钉子,他头一次意识到了自己的鲁莽和天真,连翘告诉他:
句芒族人之所以能在环境严苛的摩云崖扎根,是因为他们的体质异于常人,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繁衍生息,早已让他们像铁背苍猿一样,适应了这里的低气压。他们的心肝脾肺,甚至身体里的每个器官都是为了高原而律动,若是移居他地,只会如鱼离水,就像司徒枫初来乍到摩云崖一样,心慌胸闷,步履艰难。
如果她选择跟司徒枫走,要花很多年的时间,甚至整个后半辈子,去适应内陆地区的气候水土。虽然爱情里总有牺牲,可若不是迫不得已,谁会愿意为了一次偶然迸发的一见钟情,而选择余生每一次呼吸的艰辛?
连翘小声的坚持:“我阿爹说,真正喜欢我的男人,会为我留下来。”随即期待而又忧伤的侧过脸问他:“你呢?你愿意为我留下吗?”
司徒枫怔愣在地,如果他留下,他们之间应该能谱写出一段恋曲吧,可他从小受到的是最正统的儒家教育,嫁乞随乞,嫁叟随叟,是绝大部分中原女子都会选择的婚后态度,他从未想过在这点上,要为异族女子而妥协。
想到了这里,结局其实已经了然若揭,可少年到底还是心有不甘,试图挣扎:“天熙城毕竟是天子脚下,繁华昌盛远胜诸城你难道不希望自己拥有更好的生活吗?”
“于我而言,能成为一名出色的制药师,就是我最渴望的生活。”连翘朝他甜甜一笑,描述未来的语气充满向往:“将高原植物从崇山峻岭中采摘下来,制成消除病痛的药剂,使人们恢复康健,我觉得这就是我存在的意义。”
司徒枫理解不了她的固步自封,在这样一个人人追逐富贵而居的年代,能够远离乡村,摆脱贫瘠,是多少姑娘梦寐以求,认为是天赐机缘,恩同再造的事呀,怎么连翘却反其道而行呢?
他无法理解的事,在连翘眼底,却是再自然不过了:摩云崖虽然环境恶劣,荒凉干燥,却是她的家乡,奇花异草齐聚遍野的风水宝地。在这里,生长着耐旱、耐碱的红柳和骆驼刺,有这最广阔辽远的天空和最甘冽清新的空气,那都是繁华都市比拟不了的。
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司徒枫和连翘到底是两个生活在不同世界的物种:他所追求的锦衣玉食,向往的功成名就,对她而言,毫无吸引力,而她的理想,他又怎么会屈服和留恋?所以他们谁都说服不了对方。
我们都不得不承认,爱情的发展有时候也需要性格的默契做铺垫,没有相似的信念的两个人,一般都走不到白头。
君似鸿鹄妾如鲢,鱼鸟岂能共枕眠。连翘在这段情事上,看的比他更深远,她是对的,他终于明白了她的抗拒,虽然这个明白,让人那么遗憾。这也是他一贯顺风顺水的人生里,第一次品尝到命运的无奈和情事的无常——不是每段深情都能修成正果,不是每寸伤痛都需要呐喊,也不是每场遗憾都非要填满,所以他只能闭上眼睛,感受强风呼啸而过时,内心的空洞和杂乱。
第二天,司徒枫他们要打道回府,族长领着全城人在城门口为他们送别,连翘也在其中之列,握着司徒枫送给她的真髓血玉,美丽的大眼睛闪烁着惆怅,背脊却始终挺得直直的,微笑着目送他们的远去。
司徒枫没有回头,他告诉自己,这也许是最好的结局。不要责备他的软弱无为,世间上的大多数情事之所以无疾而终,绝大部分都不是因为天灾和人祸,而是彼此之间无法迁就的生活习性,以及性格上的差异。他们既然一开始就意识到了彼此的差异,倒不如在造成更多伤害之前就分开。
一响贪欢,终究抵不过永久。很多爱情看似无畏,其实都有底线,谁都做不到狠下心来颠覆自己的人生,这也是每个在十丈红尘中扑爬滚打,艰难求生的男女们固有的局限,所以我们有时候都得甘心,自己的唇,注定吻不到最渴望的人。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