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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
这个意外来得太突然了,好比一个到了贼窝的卧底,突然间发现被自己认定的穷凶极恶的嫌犯居然是个人质。卫霄惊讶的连眼睛都瞪圆了,半晌说不出话来。许久才转动起小脑筋,心道,这张带血纸条的主人,除了能把纸头偷偷塞进笔杆内,又说些似是而非提醒人的话的沈万才不作第二人想。
沈万才会出此下策,肯定是因为被人监视着。对方是养蛊人,还是其他凶犯先不谈,卫霄此刻最疑惑的是,沈万才为什么会认为自己能找出钢笔里的字条呢?难道,他知道自己比较聪明?这不可能啊?就算与自己交过手的饲蛊人在沈家,对方只怕也不清楚他的底细。因为,毕竟没有短兵相接。
第一次遇蛊,下蛊人根本不在场,若非如此,自己不可能那么容易脱身。第二次蛊虫爬进卧室那会儿,既便西窗外站着的怪人便是养蛊人,可当时自己躲在梳洗室的门后,对方十有*看不到自己的动作,也就无从得知自己的能耐了。那么,连饲蛊人都不明白其中的究竟,沈万才是怎么知道的?还是说,沈万才虽然把这支钢笔交给自己,但并没有想过要自己来解开笔杆中的秘密,而是让自己带回去,期盼闻家人看出这里面的疑点?
卫霄想不通啊,谁会没事把笔杆捻开来看?难不成,沈万才好不容易传出来的救命信,不过就是为了撞个可能性?
诶?等等!刚才他想到什么?没事不会捻开笔杆,对了!想到这里,卫霄拿起钢笔,往内胆上套好笔杆捻牢,随后握着笔在文件的一角上划了两道线,痕迹倒是有,却没笔迹。果然!这支钢笔被沈万才做了手脚,写不出字了。
如今丰国所处的年代,好比前世的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水笔啊、油性笔啊、中性水笔什么的都没有,顶多就是圆珠笔,还是一写就漏油的那种。多数人都用廉价钢笔,说廉价其实也要三四块一支,已经属于奢侈消费了。用的人多了,大家自然都知道钢笔写不出字,首先要捻开笔杆看内胆里还有没有墨水。沈万才就是抓住了众人习惯性的心理,设下这个计谋的。
卫霄回忆着上辈子的记忆,确实就如沈万才想的那样,只要钢笔写不出字,大家第一时间便转开笔杆捏一下内胆,看笔头上会不会出水,没有墨水溢出的话,就要重新吸墨汁了。当然,沈万才必然也想过,他的钢笔写不出字,若是碰上一般的人家肯定会去灌墨水,可闻家不缺笔啊,要是闻镶玉立刻从傍边递上一支笔,那他的筹划就白费了。
所以,沈万才拟写的这份转让书才那么丰厚。他一定是希望闻家人在第一眼看到文件时,就觉得不可思议,从而起疑。但不管怎么样,不占便宜的是傻瓜,何况是闻镶玉、孔知心这般贪心的人。只要闻家人催着自己签名,必然会用近在咫尺间的钢笔,结果与文件放在一起的,为了方便他签名钢笔却写不出字,岂非奇怪?这时,就算很多人都没看出其中的疑窦也不要紧,一个,只要在场的人中有一个感觉不对劲,沈万才的计划就成功了。
卫霄暗道,难怪转让书里给他的东西有那么多,原来不是给他的补偿,而是沈万才的买命钱!说到底,比起这些身外之物,当然是自己的命重要得多。沈万才怕给少了,闻家人看不上眼吧?
可是,卫霄不自禁地咬着下唇嘀咕道,刚才吃饭的时侯,沈万才把这支写不出字的钢笔递给自己,若是自己真的拿过笔签名了,沈万才就不怕凶犯看出端倪吗?沈万才被逼到只能用这种极可能失败的法子来联络外界的地步了,那凶犯一定是随时随地看守着他的。即使犯人便是养蛊人,把别墅里的人都控制住了,平时让他们监视沈万才,但卫霄相信,在刚才那样的情况下,对方再托大亦不敢放任沈万才与自己接触的,必定要亲自盯着才行。
思及此处,卫霄觉得自己想左了,看沈万才的样子应该已经被控制住很长一段时间了,这会儿难得能与他见面,定然是准备背水一战了。而且,万一那时自己从沈万才手中取过钢笔,也不要紧。一写写不出字,沈万才只要推说笔坏掉了,让管家再换一支笔就好了。
因为他在场的缘故,凶犯既便起疑,也不会当场发难。而沈万才只要抓住时机,随意一点,在管家找笔的时侯悄悄把钢笔放进兜里,单手转开笔杆取出纸条,趁众人不注意时送到嘴里当作晚饭般的吞下去就行了。这么一来,就算事后凶犯追究,也查不出问题了。
卫霄紧锁的眉宇一直没有松开,自问既然这样,那沈万才与沈惠茹争吵时说的那番话,会是说给他听的吗?沈万才会把期望寄托在一个五岁小孩的身上么?大人一般都觉得小孩子靠不住,听过的话转眼即忘,沈万才怎么可能拼着被凶犯发现的危险,冒险来提醒自己?那对方不是跟他说的,是跟谁说的呢?
不会……卫霄的心猝然一跳,暗道,不会是他的那些保镖吧?难不成,他们偷偷跟到这边来了?
卫霄猛地站起身,抱起一点墨走到门边关上灯,其后三步并两步地走到窗边,朝下俯视。玻璃窗外便是树林,今晚的舒郁被云层遮住了,除了别墅内洒出的灯光,竟一丝光线也没有,加上树木枝繁叶茂,此时更是黑压压地混成一片,什么都看不分明。不过,这些都没难住能在暗中视物的卫霄。然而,他一连观察了十来分钟,底下却没一点动静。
就在卫霄以为自己料错了,想放弃的时侯,一道焰火从林中蹿出直冲云霄,在高空中炸出璀璨的礼花。金黄色的礼花在夜空中非常的醒目,闪烁着刺目的光芒,其间的星星点点也未有平日的烟花那般易逝,整整持续了三分钟,才如开到盛极的花朵般慢慢地凋零。
出事了!
卫霄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他不知道保镖是否带了信号弹,但眼前的烟花一定不会是沈家... -->>
血字?
这个意外来得太突然了,好比一个到了贼窝的卧底,突然间发现被自己认定的穷凶极恶的嫌犯居然是个人质。卫霄惊讶的连眼睛都瞪圆了,半晌说不出话来。许久才转动起小脑筋,心道,这张带血纸条的主人,除了能把纸头偷偷塞进笔杆内,又说些似是而非提醒人的话的沈万才不作第二人想。
沈万才会出此下策,肯定是因为被人监视着。对方是养蛊人,还是其他凶犯先不谈,卫霄此刻最疑惑的是,沈万才为什么会认为自己能找出钢笔里的字条呢?难道,他知道自己比较聪明?这不可能啊?就算与自己交过手的饲蛊人在沈家,对方只怕也不清楚他的底细。因为,毕竟没有短兵相接。
第一次遇蛊,下蛊人根本不在场,若非如此,自己不可能那么容易脱身。第二次蛊虫爬进卧室那会儿,既便西窗外站着的怪人便是养蛊人,可当时自己躲在梳洗室的门后,对方十有*看不到自己的动作,也就无从得知自己的能耐了。那么,连饲蛊人都不明白其中的究竟,沈万才是怎么知道的?还是说,沈万才虽然把这支钢笔交给自己,但并没有想过要自己来解开笔杆中的秘密,而是让自己带回去,期盼闻家人看出这里面的疑点?
卫霄想不通啊,谁会没事把笔杆捻开来看?难不成,沈万才好不容易传出来的救命信,不过就是为了撞个可能性?
诶?等等!刚才他想到什么?没事不会捻开笔杆,对了!想到这里,卫霄拿起钢笔,往内胆上套好笔杆捻牢,随后握着笔在文件的一角上划了两道线,痕迹倒是有,却没笔迹。果然!这支钢笔被沈万才做了手脚,写不出字了。
如今丰国所处的年代,好比前世的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水笔啊、油性笔啊、中性水笔什么的都没有,顶多就是圆珠笔,还是一写就漏油的那种。多数人都用廉价钢笔,说廉价其实也要三四块一支,已经属于奢侈消费了。用的人多了,大家自然都知道钢笔写不出字,首先要捻开笔杆看内胆里还有没有墨水。沈万才就是抓住了众人习惯性的心理,设下这个计谋的。
卫霄回忆着上辈子的记忆,确实就如沈万才想的那样,只要钢笔写不出字,大家第一时间便转开笔杆捏一下内胆,看笔头上会不会出水,没有墨水溢出的话,就要重新吸墨汁了。当然,沈万才必然也想过,他的钢笔写不出字,若是碰上一般的人家肯定会去灌墨水,可闻家不缺笔啊,要是闻镶玉立刻从傍边递上一支笔,那他的筹划就白费了。
所以,沈万才拟写的这份转让书才那么丰厚。他一定是希望闻家人在第一眼看到文件时,就觉得不可思议,从而起疑。但不管怎么样,不占便宜的是傻瓜,何况是闻镶玉、孔知心这般贪心的人。只要闻家人催着自己签名,必然会用近在咫尺间的钢笔,结果与文件放在一起的,为了方便他签名钢笔却写不出字,岂非奇怪?这时,就算很多人都没看出其中的疑窦也不要紧,一个,只要在场的人中有一个感觉不对劲,沈万才的计划就成功了。
卫霄暗道,难怪转让书里给他的东西有那么多,原来不是给他的补偿,而是沈万才的买命钱!说到底,比起这些身外之物,当然是自己的命重要得多。沈万才怕给少了,闻家人看不上眼吧?
可是,卫霄不自禁地咬着下唇嘀咕道,刚才吃饭的时侯,沈万才把这支写不出字的钢笔递给自己,若是自己真的拿过笔签名了,沈万才就不怕凶犯看出端倪吗?沈万才被逼到只能用这种极可能失败的法子来联络外界的地步了,那凶犯一定是随时随地看守着他的。即使犯人便是养蛊人,把别墅里的人都控制住了,平时让他们监视沈万才,但卫霄相信,在刚才那样的情况下,对方再托大亦不敢放任沈万才与自己接触的,必定要亲自盯着才行。
思及此处,卫霄觉得自己想左了,看沈万才的样子应该已经被控制住很长一段时间了,这会儿难得能与他见面,定然是准备背水一战了。而且,万一那时自己从沈万才手中取过钢笔,也不要紧。一写写不出字,沈万才只要推说笔坏掉了,让管家再换一支笔就好了。
因为他在场的缘故,凶犯既便起疑,也不会当场发难。而沈万才只要抓住时机,随意一点,在管家找笔的时侯悄悄把钢笔放进兜里,单手转开笔杆取出纸条,趁众人不注意时送到嘴里当作晚饭般的吞下去就行了。这么一来,就算事后凶犯追究,也查不出问题了。
卫霄紧锁的眉宇一直没有松开,自问既然这样,那沈万才与沈惠茹争吵时说的那番话,会是说给他听的吗?沈万才会把期望寄托在一个五岁小孩的身上么?大人一般都觉得小孩子靠不住,听过的话转眼即忘,沈万才怎么可能拼着被凶犯发现的危险,冒险来提醒自己?那对方不是跟他说的,是跟谁说的呢?
不会……卫霄的心猝然一跳,暗道,不会是他的那些保镖吧?难不成,他们偷偷跟到这边来了?
卫霄猛地站起身,抱起一点墨走到门边关上灯,其后三步并两步地走到窗边,朝下俯视。玻璃窗外便是树林,今晚的舒郁被云层遮住了,除了别墅内洒出的灯光,竟一丝光线也没有,加上树木枝繁叶茂,此时更是黑压压地混成一片,什么都看不分明。不过,这些都没难住能在暗中视物的卫霄。然而,他一连观察了十来分钟,底下却没一点动静。
就在卫霄以为自己料错了,想放弃的时侯,一道焰火从林中蹿出直冲云霄,在高空中炸出璀璨的礼花。金黄色的礼花在夜空中非常的醒目,闪烁着刺目的光芒,其间的星星点点也未有平日的烟花那般易逝,整整持续了三分钟,才如开到盛极的花朵般慢慢地凋零。
出事了!
卫霄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他不知道保镖是否带了信号弹,但眼前的烟花一定不会是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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