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www.piaotian.tw,沈晨霭的异古生活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小叔和陈奶奶都对自己很好,也要把他们划进来,至于叔叔,月桂歪头想了想,那个是头狼,太强大了划不进来,自己还是乖乖的接受领导的好。
☆、第28章
沈晨霭第二天一早起来神清气爽,昨天晚上他们什么都没有做,只是相互拥抱着安睡了一个晚上。
经过上一次的大爆发,两个人的关系也算是彻底说开了,这样也好,总这么捂着沈晨霭也快要受不了了。现在他觉得自己的心里宽敞多了,以前那种束手束脚的感觉如今已经彻底没有了。
心情大好的沈晨霭经过一番思量,最总还是决定去昨天问过的那家书店应聘,不为别的,他只是想要试一试,看看仅凭着自己的力量,到底能不能在这个世界里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把这个想法与罗定说过之后,他虽然还是有一些不放心,但最终还是同意了,因为沈晨霭与他保证,只要有一点的不适应,他立马就离开,绝对不让自己吃亏。
而且那个小老板也说过了,是因为这段时间他有事情脱不开身,才招一个人过来临时帮几个月忙的,等到忙过了这段时间,说不定人家就不用自己了,到时候他要是还想出去工作,肯定只去他们自己家的店铺。
最后那句话才是最让罗定安心的,沈晨霭原来与他说话的时候,都是你的什么什么,现在说话却是咱们家怎样怎样,这样称呼上的改变让罗定觉得异常的欣喜。
这两个人都是初尝爱情,如同毛头小子一样,都在小心翼翼的守护着这份得来不易的甜蜜,两个人细心的体会着彼此的心意,学着怎么去呵护对方的感情。
这天一早,徐简一打开店门,就看见昨天过来应聘的那位‘富家公子’一脸笑意的站在他家书店的门口,他旁边还跟着一位黑着脸的高壮汉子。
看样子黑着脸的这位就是那位‘富家公子’的家人了,这次一起过来是同意他出来工作了吗?
可是看他这脸色也不太像呀?这二位到底是怎么商量的?
带着满肚子的疑惑,徐简还是十分和气的对着门外站着的二个人询问道:“学生徐简,是这家小店的东家,敢问二位这么早过来可是有什么事情要找在下?”
沈晨霭闻言笑着说道:“小老板,是我呀,昨天下午过来你这里应聘的那一个。我已经与家里的人都商量过了,他允许我到你这里来工作了。”
徐简闻言转头看向罗定,罗定对他一抱拳客气的说道:“在下姓罗,单名一个定字。身边的这位是我的契弟,姓沈复字晨霭。他这次出来劳烦徐东家你多多照顾了。”
听着罗定在那里自报家门,沈晨霭的嘴角一个劲儿的抽抽,还好他没有说自己户籍上的那个名字,沈晨霭也是昨天晚上才知道的,自己现在的脑袋上已经顶上罗定的姓氏了,在与外人介绍的时候,沈晨霭的正确叫法应该是罗沈晨霭。
这是一种多么让人蛋疼的叫法,沈晨霭私以为这还不如女子的罗沈氏好听,最起码罗沈氏让人一听就能够知道身份,而他的这个新名字,猛然一听还以为叫的是个日本人。
就在沈晨霭再心里吐槽那个罗沈晨霭的时候,通过罗定的自报家门,徐简已经想起来这个黑脸大汉是谁了,这位就是前面那条街上罗家肉铺的东家。
徐简的性格比较安静,用一个现在的词语来形容一下那就是宅,平时大多数的时间里,他都是待在自己的店铺和铺子后面的家里,偶尔出去一下,也只是与几个同学在文化街上面逛一逛,很少会去别的地方。
罗定这个人徐简也听说过,但是因为生活的圈子不同,人他是从来都没有见过的,不过真没想到,他与这位凤城名人的相见,居然会是在这么一种条件之下。
虽然心里面觉得这件事情还是有一些不太靠谱,但是他昨天确实是答应过罗定的那位契弟,说是只要他家里人同意,自己就会雇用他,话都说出去了,人家家里人也真的同意了,所以徐简还是回道:“你太客气了,有人能来帮我一下,我就能轻松不少。不过罗老板,我这里的工资真的不高,每月只有800文,再加一顿中午饭,这个条件您要是觉得可以,那么我就没什么问题。”
这个月钱给的不高不低,罗定闻言转过身去看沈晨霭,就见他连连的点头,罗定见状只好无奈的说道:“那就麻烦徐东家你多照应了。”
就这样沈晨霭成为了徐简书斋里的一名小短工,他的工作到是不太累,无非就是记一记店里每种各籍的种类的摆放位置,在有客人登门的时候招呼一下,帮着找一些他们需要的书,没人的时候他还能够坐下来歇一歇,翻翻自己没看过的那些书。
徐简的书斋因为种类齐全,价格也合理,所以在凤城这个地界上还是有不错的客源的。
话说书籍这种东西,在这里的价格是真不便宜,最常用的诸如《论语》、《大学》、《礼记》等四书五经,最便宜的也要150文一本,其余的一些不太常见的书籍,卖的就更贵了,要价200、300文都是少的。
除了经营书籍之外,书斋还代卖各种字画和名人墨宝,书斋里单独有一面墙,上面挂的都是各种代卖的书画,大乾秉承了唐王朝开阔豪放的气魄,所以书画之间并不拘泥于什么派别与画法,这一点从那面代卖的墙壁上也能够体现的出来,虽然那面墙壁并不大,但是上面书画的风格五花八门,让人看着还真有一种百家争鸣的感觉。
沈晨霭曾经侧面的像徐简打听过,得知代卖所得书店与书画的主人是三七开,这让沈晨霭的眼前一亮,作为一个祖孙三代都在从事古籍书画修复工作的家庭,沈家对于子孙后代的文学修养以及笔下的功夫都是要求极为严格的,沈晨霭的书画水平不敢说是大师级,也绝对有一流的水准。
如果书店代卖的生意做的真好,那他倒是可以在这方面去下下功夫,不就是搞搞艺术创作吗,要怎么做他很熟悉的,各种字体和风格的画作都难不倒他,不过现在最好还是再观察几天,看看往来的客人们到底喜欢哪一种风格的书画。
☆、第29章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沈晨霭发现凤城这边的人们在书法上还是更偏爱欧体,除此之外彦柳体也很受一部分文人的喜爱。而在书画上面,写意山水是最受人们欢迎的,另外工笔的花鸟在这里也有很大的市场。
了解到这些之后,沈晨霭便开始准备东西,这一天他趁着店里没有客人的时候,将自己准备好的笔墨纸砚都拿了出来,然后便展开白净的宣纸,开始在上面挥毫泼墨。
为了试探一下众人对他书法作品的反应,这第一幅作品沈晨霭还是选择了模榻,他铺平宣纸台笔挥毫,扬扬洒洒的在宣纸上面书写了起来。
沈晨霭这次选择的作品叫做《多宝塔碑》,是唐朝大书法家颜真卿的代表作品,这部作品笔力雄厚,结构方正,气势宏大,笔法圆润,为历朝历代的文人墨客所推崇,至今还是人们临摹次数最多的一幅作品。
,小叔和陈奶奶都对自己很好,也要把他们划进来,至于叔叔,月桂歪头想了想,那个是头狼,太强大了划不进来,自己还是乖乖的接受领导的好。
☆、第28章
沈晨霭第二天一早起来神清气爽,昨天晚上他们什么都没有做,只是相互拥抱着安睡了一个晚上。
经过上一次的大爆发,两个人的关系也算是彻底说开了,这样也好,总这么捂着沈晨霭也快要受不了了。现在他觉得自己的心里宽敞多了,以前那种束手束脚的感觉如今已经彻底没有了。
心情大好的沈晨霭经过一番思量,最总还是决定去昨天问过的那家书店应聘,不为别的,他只是想要试一试,看看仅凭着自己的力量,到底能不能在这个世界里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把这个想法与罗定说过之后,他虽然还是有一些不放心,但最终还是同意了,因为沈晨霭与他保证,只要有一点的不适应,他立马就离开,绝对不让自己吃亏。
而且那个小老板也说过了,是因为这段时间他有事情脱不开身,才招一个人过来临时帮几个月忙的,等到忙过了这段时间,说不定人家就不用自己了,到时候他要是还想出去工作,肯定只去他们自己家的店铺。
最后那句话才是最让罗定安心的,沈晨霭原来与他说话的时候,都是你的什么什么,现在说话却是咱们家怎样怎样,这样称呼上的改变让罗定觉得异常的欣喜。
这两个人都是初尝爱情,如同毛头小子一样,都在小心翼翼的守护着这份得来不易的甜蜜,两个人细心的体会着彼此的心意,学着怎么去呵护对方的感情。
这天一早,徐简一打开店门,就看见昨天过来应聘的那位‘富家公子’一脸笑意的站在他家书店的门口,他旁边还跟着一位黑着脸的高壮汉子。
看样子黑着脸的这位就是那位‘富家公子’的家人了,这次一起过来是同意他出来工作了吗?
可是看他这脸色也不太像呀?这二位到底是怎么商量的?
带着满肚子的疑惑,徐简还是十分和气的对着门外站着的二个人询问道:“学生徐简,是这家小店的东家,敢问二位这么早过来可是有什么事情要找在下?”
沈晨霭闻言笑着说道:“小老板,是我呀,昨天下午过来你这里应聘的那一个。我已经与家里的人都商量过了,他允许我到你这里来工作了。”
徐简闻言转头看向罗定,罗定对他一抱拳客气的说道:“在下姓罗,单名一个定字。身边的这位是我的契弟,姓沈复字晨霭。他这次出来劳烦徐东家你多多照顾了。”
听着罗定在那里自报家门,沈晨霭的嘴角一个劲儿的抽抽,还好他没有说自己户籍上的那个名字,沈晨霭也是昨天晚上才知道的,自己现在的脑袋上已经顶上罗定的姓氏了,在与外人介绍的时候,沈晨霭的正确叫法应该是罗沈晨霭。
这是一种多么让人蛋疼的叫法,沈晨霭私以为这还不如女子的罗沈氏好听,最起码罗沈氏让人一听就能够知道身份,而他的这个新名字,猛然一听还以为叫的是个日本人。
就在沈晨霭再心里吐槽那个罗沈晨霭的时候,通过罗定的自报家门,徐简已经想起来这个黑脸大汉是谁了,这位就是前面那条街上罗家肉铺的东家。
徐简的性格比较安静,用一个现在的词语来形容一下那就是宅,平时大多数的时间里,他都是待在自己的店铺和铺子后面的家里,偶尔出去一下,也只是与几个同学在文化街上面逛一逛,很少会去别的地方。
罗定这个人徐简也听说过,但是因为生活的圈子不同,人他是从来都没有见过的,不过真没想到,他与这位凤城名人的相见,居然会是在这么一种条件之下。
虽然心里面觉得这件事情还是有一些不太靠谱,但是他昨天确实是答应过罗定的那位契弟,说是只要他家里人同意,自己就会雇用他,话都说出去了,人家家里人也真的同意了,所以徐简还是回道:“你太客气了,有人能来帮我一下,我就能轻松不少。不过罗老板,我这里的工资真的不高,每月只有800文,再加一顿中午饭,这个条件您要是觉得可以,那么我就没什么问题。”
这个月钱给的不高不低,罗定闻言转过身去看沈晨霭,就见他连连的点头,罗定见状只好无奈的说道:“那就麻烦徐东家你多照应了。”
就这样沈晨霭成为了徐简书斋里的一名小短工,他的工作到是不太累,无非就是记一记店里每种各籍的种类的摆放位置,在有客人登门的时候招呼一下,帮着找一些他们需要的书,没人的时候他还能够坐下来歇一歇,翻翻自己没看过的那些书。
徐简的书斋因为种类齐全,价格也合理,所以在凤城这个地界上还是有不错的客源的。
话说书籍这种东西,在这里的价格是真不便宜,最常用的诸如《论语》、《大学》、《礼记》等四书五经,最便宜的也要150文一本,其余的一些不太常见的书籍,卖的就更贵了,要价200、300文都是少的。
除了经营书籍之外,书斋还代卖各种字画和名人墨宝,书斋里单独有一面墙,上面挂的都是各种代卖的书画,大乾秉承了唐王朝开阔豪放的气魄,所以书画之间并不拘泥于什么派别与画法,这一点从那面代卖的墙壁上也能够体现的出来,虽然那面墙壁并不大,但是上面书画的风格五花八门,让人看着还真有一种百家争鸣的感觉。
沈晨霭曾经侧面的像徐简打听过,得知代卖所得书店与书画的主人是三七开,这让沈晨霭的眼前一亮,作为一个祖孙三代都在从事古籍书画修复工作的家庭,沈家对于子孙后代的文学修养以及笔下的功夫都是要求极为严格的,沈晨霭的书画水平不敢说是大师级,也绝对有一流的水准。
如果书店代卖的生意做的真好,那他倒是可以在这方面去下下功夫,不就是搞搞艺术创作吗,要怎么做他很熟悉的,各种字体和风格的画作都难不倒他,不过现在最好还是再观察几天,看看往来的客人们到底喜欢哪一种风格的书画。
☆、第29章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沈晨霭发现凤城这边的人们在书法上还是更偏爱欧体,除此之外彦柳体也很受一部分文人的喜爱。而在书画上面,写意山水是最受人们欢迎的,另外工笔的花鸟在这里也有很大的市场。
了解到这些之后,沈晨霭便开始准备东西,这一天他趁着店里没有客人的时候,将自己准备好的笔墨纸砚都拿了出来,然后便展开白净的宣纸,开始在上面挥毫泼墨。
为了试探一下众人对他书法作品的反应,这第一幅作品沈晨霭还是选择了模榻,他铺平宣纸台笔挥毫,扬扬洒洒的在宣纸上面书写了起来。
沈晨霭这次选择的作品叫做《多宝塔碑》,是唐朝大书法家颜真卿的代表作品,这部作品笔力雄厚,结构方正,气势宏大,笔法圆润,为历朝历代的文人墨客所推崇,至今还是人们临摹次数最多的一幅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