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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富从90年代捡漏开始第235章石床永生倾听的人无不全神贯注,如果说易老头一开始的铺垫显得有些多余,是整个故事最苍白无力的部分,那么接下来,涉及的就是核心,也可以叫做整个故事的高潮。
不管真假,易老头一定在山里经历过什么!
而他所经历的事,就是解释这看似荒唐的关键所在,当中的蛛丝马迹,很有可能藏着真相。
听了这些细节,便能够判断,易老头到底是在吹牛,还是在说真话。
“你捡到了什么?”
“不会是太上老君的炉子吧?里面装着仙丹,吃上一颗能多四十年寿命那种。”
“我可不相信这些,一觉四十载本就难以置信,扯上仙丹,那就太荒唐了。”
大家虽然不相信一个人能不吃不喝睡四十年,并且还能够在四十年后醒来,身体各部分机能不退化,但出于对科学的迷信和笃定,他们觉得这种事有一定可能发生。
尽管可能性很小。
食物能通过冰箱保鲜,延长寿命,为什么人不能通过某种手段途径保鲜,进而延长寿命呢。
理论上是可行的。
说不定晋阴山内有一个秘密的研究基地,正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而老易捡到的东西,正是他们的研究成果,所以才有了后续的事。
“我跟着小队一起进山,在老猎人的引领下,三十二人完好无损抵达了洞子山。”老易继续道。
“洞子山是进入晋阳山脉后的第五座山,之所以被称作洞子山,是由于山顶的九只洞子。”
“这洞子开凿在岩石上,留有楼梯,可攀援之洞口,洞口长款约莫一米,人佝偻着勉强可以入内。”
“我们抵达洞子山时,天色已晚,当天夜里,我们在洞外生了把火,三十二个人就在洞内休息,夜晚的岩石倒也还算暖和。”
在场的人纷纷感叹老猎人经验丰富。
如果是在别地扎营,得考虑火源保暖,考虑地形谨防大雨导致滑坡滚石,得考虑动物脚印避免处在大型动物必经之路,还得考虑高度避免有剧毒的小动物。
在原始丛林中,生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若是没有经验,会死得很惨。
老猎人带着三十位大汉,栖息于这战争年代留下来的洞子,不仅安全,还省力。
“睡觉之前,两位猎人带着几位大汉出门,在草丛枯木便布置了不少陷阱,陷阱内放上小麦粒,以及我们随身携带的干粮,至于能不能有所收获,全看天意。”
“第二天一早醒来时,我便问道了肉香,钻出洞口跳了下去,看到一群人围坐在火把前,大家看着正在烤制的猎物,滋滋滋的油光简直比钻石还要诱人,仅仅分泌的唾液便让我们一天都不会渴。”
许久没有吃过饱饭的中年男人们,被烤肉的香气迷得忘乎所以。
一只獐子,两只硕大的竹鼠,还有一只鸟,这就是昨晚所布置陷阱的收获,仅用几颗小麦以及一点干粮,便换来这些猎物。
老猎人把它们全烤了,作为队伍早餐,大家吃了肉,才有力气上路,才能对接下来要做的事抱有期待。
“我分到了一只鸽子腿,我保证,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食物,比三江市的全鱼宴还要美味百倍。”
大家从老易滚动的喉结,似乎能看见那只烤乳鸽的美味程度。
鲜嫩的肉质纤维,腿部的肌肉和肥肉相间,肌肉保持嚼劲,而脂肪又保持口感,二者相配合时,便能使得肉质不柴,加上野味的芳香四溢,以及木柴火烤制的特有香气,的确是难得美食。
对现在的人来说都是珍馐,更何况对正处在大饥荒年代,吃不上饱饭的易老头。
这些男人,近年以来连一碗有米的粥都喝不上,更别说吃上肉。
“虽然没吃饱,但肉特殊的香气让大家坚信,这一趟来得值,现在大家不吃野味了,我却仍能记起当初那救我性命的味道。”
老易所说得没错,现在这年代,家家有个一亩三分地,不缺粮食,也不缺吃的,加上枪支限制,基本没人再前往晋阴山这种荒山老林打猎。
猎人这个职业都近乎于绝迹,更遑论为了饱口腹之欲而进行的捕猎。
“我们继续出发,沿着小溪向山脉内部走,一路上,老猎人辨认动物留下脚印与粪便,他能够从粪便的颜色以及干燥程度推测动物是什么时候经过。”
“在一处形状像是牛头的山脉处,我们寻到了一头灰熊的踪迹,爪子足足有南瓜那么大。”
“在两个老猎人的有序组织下,我们从设计陷阱,引熊进洞,无一人伤亡,消耗十来颗子弹,解决了它。”
“队伍决定将灰熊肉分割成数十块,背着出山,毕竟这般大的捕猎动静,以及残留的血腥味,很可能招引其他的动物前来,若是再来一头灰熊或老虎,我们肯定会有所死伤。”
“我的能力最差,与另外三人一起,被派往四个方向警戒四周,老猎人则和其余人一起,分割灰熊肉。”
“但最后他们没有办到,一是因为灰熊的皮太厚,二是因为若是开膛破肚,灰熊的内脏难免有所遗失,此外,血液也可以食用,不能浪费。”
“队伍决定利用晋阴山的圆木,将麻绳套在灰熊四肢,如此抬出去。”
周阳略微估摸了一下,灰熊的大小不太清楚,但体重应该在500-1000千克之间,三十个大汉抬起来倒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山里没有路,处处是荆棘和灌木,抬着一吨重的东西,会很麻烦,即便天黑都无法出山。
若是把灰熊剖成两块,分成两支队伍抬,要轻松很多。
周阳的估计没有错,只听易老头道:“队伍只前进了一小截便停了下来,成年公熊的吨位实在太大,逼不得已,大家只能将其切成两块,分成两支队伍前进。”
“我们四人始终在四方望风,保持警戒,当然,若是有人累了,我们也能替换,如此轮番休息,缓慢前进。”
“前进途中,前方的山坡拐角处,出现一头灰熊向我们冲来,它像是一辆卡车,我这辈子没见过那么大的熊,给人的感觉很不真实,它就像是戏剧演员刻意表演出来得那般夸张,张牙舞爪向我们冲来。”
“它事先藏在暗处,伺机而动,只一个照面,便有好几人在他的爪子和嘴下挂花,鲜血淋漓,溃不成军。”
“另一支队伍距离较远,反应时间充足,扔下肩头重担持枪反击,但除了两个老猎人外,大家的准心都很差,就算子弹中了,也没打到要害,这种情况下,灰熊又伤数人。”
“我掉头就跑,根本不清楚伤亡,只顾埋头狂奔,在耳边传来的枪响... -->>
首富从90年代捡漏开始第235章石床永生倾听的人无不全神贯注,如果说易老头一开始的铺垫显得有些多余,是整个故事最苍白无力的部分,那么接下来,涉及的就是核心,也可以叫做整个故事的高潮。
不管真假,易老头一定在山里经历过什么!
而他所经历的事,就是解释这看似荒唐的关键所在,当中的蛛丝马迹,很有可能藏着真相。
听了这些细节,便能够判断,易老头到底是在吹牛,还是在说真话。
“你捡到了什么?”
“不会是太上老君的炉子吧?里面装着仙丹,吃上一颗能多四十年寿命那种。”
“我可不相信这些,一觉四十载本就难以置信,扯上仙丹,那就太荒唐了。”
大家虽然不相信一个人能不吃不喝睡四十年,并且还能够在四十年后醒来,身体各部分机能不退化,但出于对科学的迷信和笃定,他们觉得这种事有一定可能发生。
尽管可能性很小。
食物能通过冰箱保鲜,延长寿命,为什么人不能通过某种手段途径保鲜,进而延长寿命呢。
理论上是可行的。
说不定晋阴山内有一个秘密的研究基地,正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而老易捡到的东西,正是他们的研究成果,所以才有了后续的事。
“我跟着小队一起进山,在老猎人的引领下,三十二人完好无损抵达了洞子山。”老易继续道。
“洞子山是进入晋阳山脉后的第五座山,之所以被称作洞子山,是由于山顶的九只洞子。”
“这洞子开凿在岩石上,留有楼梯,可攀援之洞口,洞口长款约莫一米,人佝偻着勉强可以入内。”
“我们抵达洞子山时,天色已晚,当天夜里,我们在洞外生了把火,三十二个人就在洞内休息,夜晚的岩石倒也还算暖和。”
在场的人纷纷感叹老猎人经验丰富。
如果是在别地扎营,得考虑火源保暖,考虑地形谨防大雨导致滑坡滚石,得考虑动物脚印避免处在大型动物必经之路,还得考虑高度避免有剧毒的小动物。
在原始丛林中,生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若是没有经验,会死得很惨。
老猎人带着三十位大汉,栖息于这战争年代留下来的洞子,不仅安全,还省力。
“睡觉之前,两位猎人带着几位大汉出门,在草丛枯木便布置了不少陷阱,陷阱内放上小麦粒,以及我们随身携带的干粮,至于能不能有所收获,全看天意。”
“第二天一早醒来时,我便问道了肉香,钻出洞口跳了下去,看到一群人围坐在火把前,大家看着正在烤制的猎物,滋滋滋的油光简直比钻石还要诱人,仅仅分泌的唾液便让我们一天都不会渴。”
许久没有吃过饱饭的中年男人们,被烤肉的香气迷得忘乎所以。
一只獐子,两只硕大的竹鼠,还有一只鸟,这就是昨晚所布置陷阱的收获,仅用几颗小麦以及一点干粮,便换来这些猎物。
老猎人把它们全烤了,作为队伍早餐,大家吃了肉,才有力气上路,才能对接下来要做的事抱有期待。
“我分到了一只鸽子腿,我保证,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食物,比三江市的全鱼宴还要美味百倍。”
大家从老易滚动的喉结,似乎能看见那只烤乳鸽的美味程度。
鲜嫩的肉质纤维,腿部的肌肉和肥肉相间,肌肉保持嚼劲,而脂肪又保持口感,二者相配合时,便能使得肉质不柴,加上野味的芳香四溢,以及木柴火烤制的特有香气,的确是难得美食。
对现在的人来说都是珍馐,更何况对正处在大饥荒年代,吃不上饱饭的易老头。
这些男人,近年以来连一碗有米的粥都喝不上,更别说吃上肉。
“虽然没吃饱,但肉特殊的香气让大家坚信,这一趟来得值,现在大家不吃野味了,我却仍能记起当初那救我性命的味道。”
老易所说得没错,现在这年代,家家有个一亩三分地,不缺粮食,也不缺吃的,加上枪支限制,基本没人再前往晋阴山这种荒山老林打猎。
猎人这个职业都近乎于绝迹,更遑论为了饱口腹之欲而进行的捕猎。
“我们继续出发,沿着小溪向山脉内部走,一路上,老猎人辨认动物留下脚印与粪便,他能够从粪便的颜色以及干燥程度推测动物是什么时候经过。”
“在一处形状像是牛头的山脉处,我们寻到了一头灰熊的踪迹,爪子足足有南瓜那么大。”
“在两个老猎人的有序组织下,我们从设计陷阱,引熊进洞,无一人伤亡,消耗十来颗子弹,解决了它。”
“队伍决定将灰熊肉分割成数十块,背着出山,毕竟这般大的捕猎动静,以及残留的血腥味,很可能招引其他的动物前来,若是再来一头灰熊或老虎,我们肯定会有所死伤。”
“我的能力最差,与另外三人一起,被派往四个方向警戒四周,老猎人则和其余人一起,分割灰熊肉。”
“但最后他们没有办到,一是因为灰熊的皮太厚,二是因为若是开膛破肚,灰熊的内脏难免有所遗失,此外,血液也可以食用,不能浪费。”
“队伍决定利用晋阴山的圆木,将麻绳套在灰熊四肢,如此抬出去。”
周阳略微估摸了一下,灰熊的大小不太清楚,但体重应该在500-1000千克之间,三十个大汉抬起来倒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山里没有路,处处是荆棘和灌木,抬着一吨重的东西,会很麻烦,即便天黑都无法出山。
若是把灰熊剖成两块,分成两支队伍抬,要轻松很多。
周阳的估计没有错,只听易老头道:“队伍只前进了一小截便停了下来,成年公熊的吨位实在太大,逼不得已,大家只能将其切成两块,分成两支队伍前进。”
“我们四人始终在四方望风,保持警戒,当然,若是有人累了,我们也能替换,如此轮番休息,缓慢前进。”
“前进途中,前方的山坡拐角处,出现一头灰熊向我们冲来,它像是一辆卡车,我这辈子没见过那么大的熊,给人的感觉很不真实,它就像是戏剧演员刻意表演出来得那般夸张,张牙舞爪向我们冲来。”
“它事先藏在暗处,伺机而动,只一个照面,便有好几人在他的爪子和嘴下挂花,鲜血淋漓,溃不成军。”
“另一支队伍距离较远,反应时间充足,扔下肩头重担持枪反击,但除了两个老猎人外,大家的准心都很差,就算子弹中了,也没打到要害,这种情况下,灰熊又伤数人。”
“我掉头就跑,根本不清楚伤亡,只顾埋头狂奔,在耳边传来的枪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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