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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天文学 www.piaotian.tw,淳屿文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序言

    我在这深深的夜色中走过,努力在迷朦中搜寻着逝去的回忆。一片片支离的回忆。

    即便是久久沉溺的忧伤。

    这漆黑的夜,悄悄的掩藏着太多的悲伤和眼泪。然而却独独遗忘了无助的我。

    为什么,这无垠的苍穹竟吝啬的不愿用几滴雨,掩去我满脸的泪

    一、“爱情”

    1999年9月1日是一个快乐的日子,明媚的秋阳让人觉得非常的温暖。我踏着午后的树影,第一次走进了学校的图书馆。因为是刚刚报到的新生,没有学生证也没有图书证,只能站在大厅里望了望,仿佛一个孩子在虔诚的听着教堂敲响的钟声,心里充满了好奇与向往却不得不远远的眺望。

    两个人从阅览室走了出来,一男一女。男的轻轻地搂着女的肩膀,从我身旁翩然而过。在那一刻,我不再是活着的一个人,而成为一缕无影的空气,在虚空中漂浮。

    那一刻,两个有着些许鬼魅气息的字眼一下子从我脑海深处跳了出来——“爱情”

    这是我第一次如此近的遇见“爱情”也是我第一次感受到爱情的无限魔力,虽然只是从我身旁轻轻地走过,但却有如一股灼热地气息狠狠擦过我地脸颊,一下子将他们烧得火热。

    原来,在我的全部意识里“爱情”仅仅只是远远躲在不知何处伊甸园中的一枚青青的苹果,虽然充满着芬芳的气息,但却从骨子里透着些许酸酸的味道。即便是这个模糊而含混的定义,也仅仅只是书中的只言片语所讲述的。

    我第一次与爱情擦肩而过,就在走进大学校园的第一天。那个暖暖的午后,也许就是我一切故事的开始。即使到了今天,那斑驳的树影,那淡淡的阳光以及那灼热滚烫的气息依然深深地刻写在我记忆的最醒目位置。

    二、小俊

    讲述我的故事,不能不提一个人——商学院的小俊。虽说名字叫小俊,但他其实并不算英俊,至少我是这样认为。虽然如此,小俊却很讨人喜欢,尤其是他班里的一群女同学,更是个个拿他当个宝似的,有时真的让人觉得有些费解甚至是不可思议。

    小俊是我的室友,睡在我的下铺。就如他常常说得那样,不管白天的他怎样活跃,怎样上蹿下跳,但到了晚上,也只有任由我这个呆板、木纳的室友的压迫,还得忍受我因为不停翻身而发出的吱吱的响声,甚至是因此而抖落的满脸灰尘。

    没办法,谁叫咱俩是好兄弟呢!每当小俊说这话的时候,我都会觉得很抱歉,但他却从未因此而抱怨过。

    看过一本关于潜在意识的书,在书里作者通过异常烦杂的推理河论证,得出了一个结论:每个人都有充实自己性格的潜在愿望,即使不能在自身得到体现,也会通过选择朋友甚至爱人来实现。

    我没有学过心理学,所以无法判断这个理论究竟是对是错,然而我却认为我和小俊能够成为好朋友却多多少少印证了这个理论的正确性。

    和小俊的开朗外向不同,我总是让人觉得有些拘谨和内向,总是在应该沉默的时候沉默着,也总是在不应该沉默的时候依旧固守沉默,似乎永远都有些想不完也想不透的心事。久而久之,我在别人的眼中变得有些抑郁。就是到了今天,我依然无法完全摆脱自己这样的性格,也许就是那句老话:江山易改,秉性难移。然而我和小俊却成了好朋友,可以说是那种知心会意的朋友。也许没有人看见我们勾肩搭背的在校园里晃荡,也没有人看见我们一起嘻笑怒骂,然而我们却是真正的朋友。在我们之间,似乎永远不需要过多的言辞,总是在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之后便已彼此了然。

    三、自行车

    大学校园的面积要比我想象中的大许多。原本每天走路上课的计划终于在我因连续多次迟到之后,惨淡夭折。

    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就在我不知如何摆脱自己迟到噩梦的时候,一辆二手自行车走进了我的生活,那是一辆淡黄色的山地车,装饰着一些银色的线条,为此我付出了一个半月的零用钱。

    我骑自行车的技术应该说还是不错的,在高二的时候参加市里的自行车技巧大赛,虽然最后只得到季军,但却是全场公认表现最稳定的骑手。然而即使如此,我这个高手也有失误的时候。

    四、小说

    2000年3月的一个周末,原本以为可以好好的睡个懒觉,可是该死的小俊却不停的往宿舍打电话,一会儿说要请我吃早餐,一会儿又叫我替他买份杂志。当电话终于停止了一上午的叫嚣时,我仅存的一些睡意荡然无存。

    刚好想起一部网络小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听学兄学姐们说,这部小说最近挺火的,甚至被奉为什么什么经典。既然如此,作为中文系的一名学生,更作为一名即将把自己的青春和汗水都奉献给祖国文艺事业的文学青年,我自然应该学习学习。懒觉既然已经没有办法接着睡,就索性去书城转转,合适就买一本读读。

    春日的上午,阳光经过一个冬天的休整,重新活跃起来,暖暖的、懒懒的,洒在脸上就如同母亲的手轻轻地爱抚,让人觉得特别的惬意。但是我最钟爱的季节还是秋天,说不出为什么,只是特别喜欢在起风的日子里走进一条窄窄的巷子,踩着满地的落叶,发出沙沙的轻响。

    正当我沐浴着这春日的阳光,忽然一声尖叫打破了我暖暖的懒懒的遐想,本能地想将自行车刹住,然而由于去势过猛,我一下子失去了平衡,连人带车重重地摔到了人行道上。顿时,一阵剧烈地疼痛从我身体的某个地方迅速传到我的大脑。但此时此刻,我的意识已顾不上自己的疼痛,只是顺着尖叫声发出的方向望去。一个淡紫色的身影站在离我不远处,长长的头发一丝丝浸润着太阳的金黄,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如柳丝般婀娜善舞。

    淡淡的紫色包裹着一个纤弱的女子。也许是受了我的惊吓,她的脸显得特别的白。这是一种苍茫的白,没有一丝令人欣慰的红润,只有如铅一般的凝重,她呆呆地站立着,就在离我不远处。

    “小姐,你没事吧?

    “小姐,要不要到医院检查一下?”

    这年头“小姐”这样地称谓可以令人产生很丰富的联想,一般情况下我不会以此称呼女孩子,然而当我面对眼前的女子,我实在不知道应当怎样称呼她,情急之下,只有任意脱口而出。但是任凭我如何问她,淡紫色的身影始终一言不发,保持着最初的姿势。过了有一刻钟的时间,虽然我觉得这似乎让我等待了大半天,但手表却精确地告诉我:她呆立了有一刻钟的时间。她似乎缓过神来,愣愣地望了我一眼,又望了望摊倒在人行道上的山地车。这时她似乎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因为我忽然看见她露出了一缕淡淡的浅浅的笑。那淡淡的笑意在她的脸上、身上迅速的传递开去,仿佛雨过的晴空,阳光一现,阴霾荡然无存。就在那一刻,我才发现,眼前的女孩竟是如此的美丽。

    现在,诧异呆滞的反倒成了我自己。

    “对不起,吓到你了吧?”女孩低声对我说着,那少女的清音虽然隐隐含着些许的歉意,但却丝毫无法遮掩发自内里的纯洁和温柔。

    “哦!”我发觉自己有些失态“我没有事。反倒是你,有没有”

    “你流血了!”我还没有说完,女孩略带慌乱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

    顺着她的目光,我才发现自己的手腕内侧被利物拉出了长长一道血痕,血还在不断的向着伤口外渗出。

    也许是一种本能的反应,虽然感受到一阵阵无法排解的疼痛,但却依旧淡淡地对女孩说了声“没事!”

    “你还是去医院包扎一下吧。”

    “没事。”

    “真的没有事情吗?”

    “真的,没事。没事!”

    就这样,这个原本春阳暖暖的周末,因为我的受伤而变得灰暗惨淡起来,小说自然是没有买到,倒是山地车被我摔得惨不忍睹。车把弯了,车轮的钢丝也断了好几根。虽然修车师傅帮我换好了钢丝,但车把却怎么也修不好了。

    因为倒车事故,我又是上医院包扎,又是去车铺修车,回到宿舍已是夜幕时分。

    小俊见我回来,手腕上包着厚厚的纱布,一脸沮丧的神情,便走过来问我:“怎么了?挂彩啦!是英雄救美呀,还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啊?”

    “去你的,就知道说风凉话,小心哪天我也让你来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出出我这口恶气!”

    “哈哈哈哈,没有摔糊涂。到底是怎么回事,说来听听。”

    于是我将白天所发生的事情向小俊讲述了一遍,但我却不自觉的将那个淡紫色的女孩悄悄省略了。

    “咳,你说你你早说你要找小说嘛!”

    “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买小说的钱都被我用来修理手臂和自行车了。”

    “我的意思是说,我有啊。”说着话小俊走到他的床边,从他的床上面拿出一本薄薄的书递到我的面前“是这本吧。”

    果然是一本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我接了过来,顺势翻了翻,发现书页中有些地方似乎被浸湿过,而另外一些地方则留下了明显的油渍。

    在我翻动小说的时候,小俊看见了那一团团的油渍。“不好意思,吃饭的时候把书弄脏了其实,这本小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有点无聊,你拿去看吧。”

    那一天,我原本准备去买一本小说,然而经过了一系列的事情之后,那本小说却又以这样的方式走到了我的手中。

    五、薇怡

    我躺在床上,拧亮床头的台灯,慢慢的,细细的品味着那个自诩痞子的家伙讲述自己的一段网络奇缘,那是一个凄美的故事,我仿佛看见作者在那看似诙谐幽默的文字背后所流露出的无奈和无助。尤其当小说到了最后,女主角的那一封饱涵着款款爱意的小小信封出现时,我承认,我受到了感动。那是一种最纯真最细腻的感动。

    借着有些泛黄的灯光,我很快就读完了这部薄薄的小说。就在我准备合上最后一页书页的时候,右下角一行娟秀的小字映入了我的眼帘:

    “为何美丽总是意味着短暂,而痛苦却又如此悠长。”

    我凝视着这一行小字,那种被感动的感觉又一次从我心底油然而生。这时我忽然记起初时仿佛见到的湿痕,细细想来,一定是某个同样受到感动的人流下的行行清泪。这流泪之人,自然不会是我那好友小俊,那么肯定就是这个留言之人无疑了。

    顿时,心中油然而升起一股相知的亲切感。当我再看那行娟秀小字的时候,她们仿佛也格外亲切起来。我忽然有股想要做些什么的冲动,于是我找出笔,在那行小字的下面写了起来写好后,又从床头杂乱的书堆中找出一张牛皮纸,小心的将书包好,放在了枕下。

    那一夜,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风筝,孤单的在无垠的天际漂浮着,然而我并不感到害怕,因为我觉得,自己的身上有一根长长的绳索,牢牢将我系在某个人的心头。

    第二天,趁着午饭后的空闲,我拖着小俊就往学校操场的方向走去。一路上小俊一边忙着与迎面来的姐姐妹妹们打招呼,一边发着牢骚“什么事嘛!神神秘秘的,刚吃完饭也不让人休息休息嗨玫姐姐你好呀!几天不见又漂亮了好多啊!有事不能在吃饭的时候说啊?林姐姐,这两天你看起来可有些清瘦了,要注意身体啊!或者回宿舍说也行呀王妹妹呀!你好你好。那天那个高高帅帅的男生是你的新男朋友吧!你眼光真好呀!我们可以边聊天边睡午觉,多惬意啊”

    终于我和小俊走到了操场尽头的篮球场边。那儿有一条长长的石凳,因为偏远,而石凳上总积着厚厚的灰尘,所以平常很少有人会走到这里来。但我却喜欢时不时的到这儿来坐坐,什么也不想,只是静静的坐着。

    那天,我把小俊拉到了那个角落,将他摁坐在石凳上面,虽然不是很乐意,但他还是坐了下来。

    “那本书不是你买的吧!”

    “怎么?当然不是!你认为我会买这种小说吗?”

    “那是谁送你的?”

    “你关心这个做什么啊?你如果喜欢的话就拿去好了。谁叫咱们是好兄弟、好哥们儿呢!”

    “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书我可就不还给你了。不过我还是要问你,究竟是谁送给你的?”

    “唉,不过是一个网友而已。我和她聊了一段时间,她问我有没有看过这部小说。我说没有。她说我应该找一本来读读,因为我说话的口吻和小说里的痞子很像。后来不知怎么的就聊到了学校,原来是校友,于是她就说要送我一本,然后我们就见了面,还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去麦当劳喝可乐吃薯条那个女孩将生活想象的过于理想化了,不过人长得很漂亮,我们聊了好久哦,可乐都喝了三杯。”

    小俊见我一言不发,便匆匆截断了自己的话头。

    “你怎么啦?你要我说,自己却又一脸无精打采的样子。”

    “她叫什么名字?”

    “嗯,好像叫什么薇怡吧。”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她的名字,然而或许是因为那行小字的缘故,我觉得自己对她仿佛已经非常熟悉。

    又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时已是2000年的6月,那是我大学第一个年头即将结束的时候。大四的学兄学姐们大都忙完了毕业前的事情,于是什么联谊会、同乡会之类的聚会一个接着一个。我平素很少参加这样的活动,然而欢送枚姐的那一次,当小俊邀请我一起参加的时候我同意了,因为他对我说他会带着他的新女朋友楚薇怡一起参加。虽然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曾经跟我谈起过这个叫“薇怡”的女孩,但我却有种很想见见她的冲动,因为我总觉得这个写着一手娟秀小字的女孩一定也同我一般,容易受到外间的感动。

    因为小俊要去接薇怡,所以我们约好晚饭后在学校的南校门碰头,然后一起去参加联谊会。饭后,我早早来到南校门,心中似乎有种情绪在不停的涌动,我的身体也由此而有些迫不及待。

    远远的,两个身影向我走来,慢慢变大,慢慢的变得清晰,小俊的身旁,一个淡紫色的身影挽着他的手臂向我走来。

    小俊把我介绍给他的新女朋友,而薇怡并没有认出我来,或许她早已经不记得那个摔破了手腕的傻冒了吧。但我却清晰的记得那个淡淡的微笑。

    那一刻,我的心中有种说不出的难受,无法宣泄,更无法排解。

    在去联谊会的路上,薇怡一直紧紧挽着小俊的手臂,带着淡淡的微笑,静静的听他山南海北的瞎侃。而我就呆呆的跟着他们身后,注视着他们的背影紧紧的依偎在一起。

    那天的联谊会上,大家都玩得很疯,也很开心,只有我一个人默默坐在会场的一个角落,听着他们瞎侃,看着他们跳舞唱歌,但又什么都没有听见,什么都没有看见。

    联谊会结束之后,小俊要送薇怡回去,虽然明知不太合适,但我还是与他们薇怡同行。“小俊喝得有点多了”我说。于是,如来时一样,薇怡仍旧紧紧挽着小俊的手臂,仍旧带着淡淡的微笑,而我仍旧静静的走在他们身后,却因为黑夜的缘故,使我失去了仍旧注视他们背影的机会。

    仿佛走了很长时间,我们三人终于在顺西路的一幢大楼前停了下来。薇怡和小俊互道了晚安之后,也向我挥了挥手,算是告别吧,然后转身走进楼内。

    我和小俊回到宿舍已是午夜时分。他显得很累,刚才的劲头一下子全都消失了,很快便走进了梦乡。而我躺在床上,却没有丝毫想要睡觉的意思,听着小俊微微的鼾声,想着或许现在的他正在梦中牵着薇怡的手翩翩起舞,我的心中又泛起一阵隐隐的疼痛。

    忽然,感觉系在身上的那条绳索断了,只剩下一只孤独的风筝在空中漂浮。不知道将要飘向何处。

    六、唐婉

    自从参加了那次联谊之后,我变得热衷于参加各种聚会。只要是小俊邀请我参加的,我都一概接受。开始的时候小俊有些迷惑,但时间长了他也就慢慢习惯了,还不时对我说:“这样多好,有空就应该多活动活动,多认识两个人。老把自己关在宿舍里,都快变古董了。”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过是想看看薇怡而已。

    要是没有聚会的时候,我会时不时的到处走走,当然顺西路是我最常经过的地方。我总是希望能在无意见遇上薇怡,如果这也算无意的话。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始终在自我矛盾的旋涡里挣扎——小俊是我最好的朋友,而薇怡却又总是让我情不自禁。

    唐婉就是在这样的时刻出现在我的生命中,她的出现对我而言可以说是一种解脱。

    唐婉是我的学妹,学的是古典文学,人长得也颇有些古典韵味,倒也正好对应。我们的认识是因为学校文学社。当时文学社因为缺人邀请我加入,碍于同乡社长的面子只好勉为其难的应付应付,帮他管理一个讨论小组。而唐婉正好被分在我这组。

    说是社团,其实也就是没事的时候大家聚一聚,拉拉家常什么的,因此都很随便,但我却渐渐发现,有一个女孩子虽然每次活动都准时参加但总保持着一种沉默或者说是矜持,似乎总是在思索着什么。

    2000年末的一天,我刚从图书馆出来,听见背后有一个女孩子轻轻的叫我“学长”我回过头,是唐婉,她拿着一本书,距离有些远,看不清书名。当她发现我正注视着她的时候,她显得有些紧张,将书紧紧的抱在怀里。

    “有事吗?”

    “我想请你帮我看看我写的一篇散文。”

    “你太抬举我了,我懂什么呀!”

    “你帮我看看嘛。”

    那是一篇描写秋阳的散文,名字叫什么早已经忘记了,但我却清楚的记得她将秋阳写得有些冷漠,就仿佛是用一个巨大的冰袋将太阳拢了起来,阳光虽然依旧明艳,但温暖却变成了冰凉,有种令人不禁颤栗的感觉。从那一刻开始,我对这个女孩子充满了好奇,不知在她的心里是否正隐藏着什么。

    慢慢的,接触多了,在我和唐婉之间似乎有什么东西开始渐渐滋生着。唐婉在我面前偶尔会有些小女孩的情态,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有一种抱住她然后疼爱她一辈子的冲动。

    2001年的寒假是在寂寞中度过的,没有心思走亲访友,也没有心思做自己的事情,心里总是觉得空空落落的。每天清晨看着楼下的车近了又远了,于是一天又开始了;每天傍晚看着对面的灯亮了又灭了,于是一天又结束了。每每在这样的时候,我便开始思念一个女孩,但她却像梦一样朦胧,让我无法看清她的面容。直到一天下午家里的电话响起,一个声音从电话的那头传来:“学长,新年快乐!”迷雾一下子散去,我终于看清楚了站在雾中的唐婉,穿着橘红的风衣

    寒假结束后,我回到宿舍,又一次从枕下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拿了出来,轻轻的抚摩着书页,一页又一页。“该结束了。”我对自己说。是的,该结束了,我将那本小说扔进了我床头凌乱的书堆中。

    我开始时不时的给唐婉打个电话,时不时的同她一起吃饭,时不时的陪她逛逛街。但我们之间依然有着一段若远若近的距离,似乎有什么却又什么都没有。我们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都一直保持着这种别人看来无法理解的距离,因为在他们眼中,我们早就成了一对儿了。

    那时的我们就好象生活在一层薄薄的窗纸两边,彼此都能望见对方,然而又都无法看见对方脸上那层淡淡的渴望的红潮。如果没有那场车祸,我想我们这种明明暗暗的关系还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那场车祸虽然使我平生第一次踏足了生与死的边界,但却帮助我们最终捅破了那层窗纸。

    七、车祸

    车祸发生在2001年的8月。那一年的暑假酷热难耐,整个城市都仿佛一条老狗,只能伏在地上吐着长长的舌头。我在这样一个酷热的下午,勉强离开了图书馆凉爽的风扇,因为我必须去为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补习她那门很差的语文。挣钱虽是小事,但关系到信誉问题的时候,小事也就变成了大事。我就抱着这样一种坚毅的决心跨出了图书馆去找小俊。

    之所以要找小俊,是因为那次倒车事故之后,小俊严令禁止我骑山地车,虽然我苦苦哀求,他也只是勉强同意我做家教的时候骑一骑,但是条件就是车钥匙得交由他来保管。为此我和他争辩过“你又不会骑车,你拿钥匙做什么?”“把钥匙放在你身上我不放心!”那口气好象山地车本来就是他的一样。不过念在他也是关心我,所以最后我妥协了,将钥匙交给了他。

    出了校门我直奔一家名为“有缘有网”的网吧。他果然在那儿,正与一群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网友们一起狂打一款网络游戏——cs。现在的网吧里随处可见这样的游戏,但那时候,这还算是比较新潮的东西。我拍了拍小俊的肩膀,他本能的一闪,于是电脑屏幕上一个警察模样的家伙中枪倒地,还溅起一滩腥黑的血浆。

    “你拍我干什么啊?害我又死掉了!”

    “死了你还能跟我嚷嚷啊?快给我钥匙,我要去当老师了!”

    “是呀!我们伟大的工程师即将奔赴前线。我是不是应该给你开个欢送会呀!免得你一去不回,让我们连回忆都少了不少鲜亮的颜色。”

    “给老子滚开。给我!”

    “哎呀!好粗鲁的老师。我滚开了还能给你钥匙?”小俊边掏着裤兜边嘀咕着,最后终于将钥匙递到了我的手上。

    忙完这些正式出发的时候已经是两点过了,与人约好两点半的,只好赶紧跨上山地车急匆匆而去。但是就在我的手握住车把的时候,我一下子看见了那个摔得无法修复的弯曲,不知怎么的,薇怡那淡淡的微笑忽然又一次出现在我的脑海。

    已经好久没有想起那个微笑。也许是注定我将在那一天体验人生的另一重更深的意义吧!车祸的具体情况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能回忆起一辆明黄色的奔驰大货车向着我迎面驶来,火辣辣的太阳将自己的热情不停的抛洒在那明黄的车身上,反射出刺眼的光晕,然后一切便发生了。每当我向别人讲述这段经历的时候,他们总会诧异我何以能清楚的记起这样的细节,却完全忘记了车祸的过程。有时甚至是我自己都会怀疑那场车祸会不会只是我记忆中的一个幻觉,然而胸口上长长的伤疤告诉我,这是真正的事实。也许这就是那种强迫忘记心理吧,当人的回忆足以令人达到痛苦的极限时,人体的潜在意识便会自动将这一部分记忆删除。

    当我在医院里醒来的时候,我所感受到的第一个感觉是四周弥漫着一股浓浓的消毒水的气味,然而就在我身边却又有一丝淡淡的熏衣草的香气。跟着是第二个感觉,一种脸与脸相贴,眉与眉齐举的奇妙感觉,然而那张脸却让我分明感到有些许的凉意。我慢慢的睁开眼睛,四周的光线还有些暗淡,却已经能够分辨出各种事物了。在我病床的周围,摆满了各种各样叫不出名字的医学仪器。我的手臂上、脸上、胸口粘满了测试用的线头。

    唐婉就跪坐着倚在我的床边。她的脸紧紧的贴着我的脸,她的双手也紧紧的握着我的左手。她的呼吸虽然不算均匀但很平缓。她已经睡着了。我不忍惊醒她,但又害怕她着凉,于是伸出右手想将我身上的毛巾拉过去替她盖上。然而就在这一举手之间,一阵剧烈的疼痛让我忍不住叫出了声。唐婉从梦中惊醒过来,懵懂的望了我一眼说:“疼吗?没有关系的,很快就会”忽然她似乎明白了什么叫了起来:“学长,你醒了,你真的醒了!你终于醒过来了。很疼吗?我去叫医生。”边说着话她摁亮了房里的日光灯,灯光刺得我有些睁不开眼睛。

    唐婉再回来的时候,她的身后跟了两位医生,他们一边高兴地说着诸如“醒了就好。”“真是奇迹。”之类的话,一边忙碌着为我做着各项检查,我偷眼望了望唐婉,她穿着一件橘红色的短袖衬衫。我忽然觉得她今天真的好美,即便是脸上明显的泪痕和红肿的双眼都无法掩盖住那种发自身体内部世界的美丽。

    那天夜里,唐婉和我说了很多很多。她告诉我,小俊每天都来看我,每天总坐在我的床边边抽打自己,边埋怨自己不该乱说话。她还告诉我学校最近发生的新鲜事儿,比如谁和谁成了一对儿,谁和谁又闹起了分手。

    那天夜里,我第一次轻轻的叫了一声“婉儿”

    那场车祸让我在医院里足足躺了近一个学期,唐婉自然是每天都在医院里陪着我,替我做这做那,小俊也常常来看看我,陪我说说话,将一些学校里发生的事情用他独特的诙谐方式为我演义一番。记得我醒来后的第二天小俊踏进病房的时候,我望着他他也看着我,那一刻我们都没有说话,但彼此却感觉更加亲近了。

    学生发生了车祸,学校自然要联系家长。我醒来的第三天,父亲和母亲从老家赶了过来。两位老人望着他们躺在病床上的儿子难过极了,就仿佛痛的是他们而不是我一样。母亲固然是泪如泉涌,就连一向沉稳的父亲也不禁开始强忍眼泪了,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呀!二老足足陪了我近两个月,随着我身体一天天的好起来,在我的一再坚持下,他们终于答应回去了。就在即将离开的时候,母亲忽然将唐婉叫到病房外面。足足过了有半个钟头,两人才一前一后的回到了病房。母亲的脸上写满了兴高采烈的神情,这是我醒来以后第一次看见母亲高兴的表情。而跟在母亲后面走进来的唐婉则是一副少见的羞答答的摸样。就这样,父亲和母亲离开了我的病房回到了他们各自的工作岗位。但临走时的那一幕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薇怡也曾来看望过我,但只有一次。我记得那是父亲和母亲走后的第一个周末。天气已经开始变得凉爽。薇怡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薄毛衣,依旧挽着小俊的手臂出现在我的面前。“薇怡出去实习了两个月,所以直到今天才来看你。”小俊对我说。我点了点头,他们坐了下来。虽然薇怡在我的病床前足足呆了有大半天的时间,但除去最初的几句问候,她没有再说过一句话。她就象一只温顺的小绵羊,静静的依偎着自己的主人陷入了深深的梦境。经历了这许多事情再一次见到薇怡的时候,心里虽然仍旧有些许的悸动,但已经坦然了许多。

    八、礼物

    出院没多久就是圣诞节了,虽然表面上唐婉并不在乎这西洋人的节日,但我知道,她其实一直在期盼着收到我的礼物。共同经历了医院里的日子,我们已经不再仅仅只是朋友,这点我们都很清楚。在圣诞节这样的日子里,如果不能给自己的女朋友送上一份礼物,那么不仅女孩子会觉得失望,恐怕就连我们自己都会感到有些不安吧。正因为如此,小俊一早便忙于采购各种圣诞礼物,因为他的“女朋友”实在是太多了,所以只好按照性格、喜好等等分门别类的列表,然后再依次选择合适的礼物。我曾见过他那本记录着这些详细资料的“帐簿”密密麻麻的名字看得我都快头晕了,但他却能从中找出最适合的礼物,那份认真和细致的态度常常令我为之折服。不过“帐簿”里面没有薇怡的名字,因为薇怡实在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子。

    为了帮助我挑选送给唐婉的圣诞礼物,也为了替薇怡挑选礼物,星期三一大早小俊便将我从温暖的被窝里拖了出来。

    “今天不用上课吗?”我一边揉着朦胧的睡眼一边问。

    “我帮你看过了,没有课。”

    “我是说你!我当然没有课。”

    “你什么时候见我在这种关键时刻会有课?”

    这倒是真的。小俊好象总是很有时间,但是每周至少出现三到四次这样的“关键时刻”似乎有点太多了。不过即便是这样,小俊的成绩也还算不错,至少没有一门课程因为不及格而被勒令重修。这点多多少少让我觉得羡慕。我曾经数次要求他将个中秘诀传授给我,但他总是笑一笑,然后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说:“兄弟,不是当哥的不肯教你,是你压根儿学不会!”其实他比我还小着有半岁呢。

    友谊商厦位于市中心的星辉广场西侧,虽然离我们学校比较远,但因为卖的东西相对其他商厦而言不仅物美而且价廉,所以深受我们这些学生的爱戴。毕竟,我们还属于纯粹的消费者,即便是打打工、做做家教什么的,所挣的钱也不过就是些贴补而已,没有奢侈的资本。

    坐上85路公交车,一个不小心坐在了残疾人专座上。售票员从我身旁经过,看了我一眼,也没有多说什么。经过了一站,又经过了一站。公交车上的人越来越多,座位已经坐满了,就连过道上也挤满了人。男人、女人、老人、孩子,一个个你挨着我,我靠着你,驾驶员稍微踩一下油门或者刹车,车厢内立马能掀起一层人浪来。到我们上车后的第七个公交车站,一位残疾人挤进了车厢,他用求助的目光看了看自己身旁的乘客,最后将目光锁定在我的身上,准确的说应该是我身体侧后方的某个地方。我正准备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前面的售票员发话了:“戴眼镜的小伙子,别东张西望了,占着人家的专座了,你好意思吗?”我诧异的望了望她,又望了望四周的乘客,站着的人个个摆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正义姿态,仿佛我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而坐着的人则个个没事儿人似的,好象我根本就不曾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虽然有些恼恨那个刻薄的售票员,但她并没有错,况且这起码的人性良知我还是具备的。于是红着脸将专座让给了刚刚挤上来的残疾人。他什么也没有说,一屁股坐下了。

    我好容易挤到了另一侧的车窗边,注视着窗外的城市。她正象一个跨入青春期的孩子,从骨骼到皮肉都在全力向外伸展。但快速的发展也带来了不少社会问题。这不,我们的公交车又停了下来。没有办法,交通压力太大。在我的印象中,这个城市的交通状况一直很差,堵车早已成为一个太过自然的现象,自然得人们都已经习以为常了。自然到如果有一天你所坐的车行驶在路上竟然没有遇上堵车,你的心里就会不塌实,就会怀疑自己是不是被整个社会抛弃了。

    公交车就这样三步一小停五步一大停地艰难的向前挪着,应该说今天我和小俊的运气还算不错,车速虽然慢了些,但总算还没有因为堵车而进退不能。

    到达星辉广场已经十点过了,这是一个以绿地和斜坡为主的休闲广场,广场的正中有一个月牙型的小池,小池里安装了各种各样的彩灯。每当夜色降临之后,伴随着广场上轻柔的钢琴曲,水中的彩灯亮起,或明或暗,时闪时烁,与夜空交相辉映互为影射,倒也别有一番味道。每当经过这里,我总是不禁会想,究竟是因为这小池而为整个广场命名呢,还是为了顺应这广场的名字而刻意掘出这小池呢?就是到了今天,偶尔经过那里时,我也会不禁又一次想起这个问题,但我却从来没有真正要找出答案的意思。

    在85路公交车广场站下车后,顿时觉得整个人轻松了许多,不用再靠着别人的肩,抵着别人的背,只要往那里一站就有一个空间从三维的各个角度为你留了出来,怎能不叫人感觉轻松呢。

    还没来得及缓口气,小俊已迫不及待的拉起我向友谊商厦走去,因为圣诞节的关系,沿街的各个店铺各大商场都祭起了降价促销的大旗。或者直言几折,或者买此送彼,又或者买足了多少东西就送现金多少,真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为得就是能多分块圣诞宴席上的蛋糕。这年头,什么都可以重要,但钱一定最重要;什么都可以不要,但钱一定要。

    到了友谊商厦的门口,我着实被吓了一跳。人太多了,进进出出,活脱脱将一85路公交车厢摆这儿了。

    “发什么愣啊,走吧。”小俊在我前面大声嚷了一句。我估计他肯定不是生气,只是这里人实在太多了,说话声音小一点就会被这鼎沸的人声所淹没。

    “怎么这么多人呀!”

    “多吗?今天算少的!如果你明天来的话,估计你现在只能站那里。”说着话,小俊指了指路边的电话亭。

    “怎么还要打电话预约?”

    “傻瓜,不是预约,是你得在那里排队。”

    “夸张了吧!”我望了望那个电话亭,它离我们站立的地方至少有100米的距离。

    “相信我,绝对没有!”小俊的样子也确实不象在骗我“走吧!还在发什么呆啊!”

    随着人流我们涌进了商厦的大门,又涌上了二楼。这里有不少美丽的饰品,还有些女孩子喜欢的提包、香水之类。

    “你想好要买什么了吗?”

    “不知道,你觉得呢?”

    “她比较喜欢什么东西?”

    “不知道。”

    “那她的性格如何呢?”

    “不知道。”

    “你究竟知道什么呀?你真是她的男朋友吗?”

    “这个我知道。当然是!”我一句话刚出口,小俊被我搞得哭笑不得,叹了口气。

    “干脆买条手链吧,既是一种贴在身上的关怀,又不会显得过分招摇。”

    “你小子好象懂得不少啊!”

    “废话!”

    “好了,就听你的。”

    走到首饰专卖区,一款款美丽的手链静静的躺在铺着天鹅绒的柜台里,仿佛一个个美丽的女子竟相展示着自己无暇的面孔和曼妙的身姿。

    小俊一款款指给我看,并详细为我分析它适合送给怎样的女孩。我一边听着他的介绍,一边仔细的看着。忽然,柜台边上一条银色的项链悄悄的进入我的眼帘。它有一股与众不同的气度,虽然外型朴素无华,却透着些许内敛的光芒。我一下子被吸引住了。

    “你看,那条怎么样?”

    “哪条?”

    “就边上那条,长的”

    “傻瓜,那不是手链,那是脚链。”

    “脚链。”我重复着,忽然想起在我老家流传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脚链!太好了,就买它了。服务员,替我包起来。”

    买好了礼物,我也就不肯再继续留在这个拥挤的空间之内。于是抛弃了小俊一个人走出了商厦大门,走到了一个长椅上坐了下来。忍不住又将那条链子拿了出来。

    我就这样坐在友谊商厦门边的长椅上静静的观赏着那条令我心动的链子,直到小俊买好东西出来为止。他为薇怡买了一瓶香水,据说还是专门从法国空运过来的。在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里,男主角送给女主角的也是一瓶香水,可见天下的女人对于香水都有一种独特的偏爱。不过我是一个愚钝的人,所以直到今天我依然不知道法国香水和花露水之间究竟有什么差别。

    九、平安夜

    每年的平安夜,学校各个学院都会组织各种各样的舞会,同学之间、同乡之间也会有很多聚会。2000年的平安夜小俊一连参加了五个聚会,喝得是大醉而回。

    2001年的平安夜却显得有些冷清,冷风瑟瑟吹人肌骨。我和唐婉走在满地的黄叶间,细细的体味着这寒意。

    “你看这满地落叶,”我指了指路边“他们用自己短暂的一生为一棵棵大树创造营养,就是到了最后,老了,死了,落了,也不忘将自己最后的一点点血肉糜烂掉”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看到那些落叶时,心里一下子涌起了一股特别的情绪,让我不由自主的说了出来。

    唐婉微微的抖了一下。

    “冷吗,婉儿?”

    “不,你为什么”

    虽然唐婉说她不冷,但我仍抓住了她的手,像冰一样的小手被我呵护着开始慢慢暖和起来。

    我不再说话,唐婉也不再说话。我们牵着手静静的走着,踩着落叶发出沙沙的响声。我们就这样慢慢的走着,没有目的也没有方向,只是随意的向前再向前。下午过后,白天离去的脚步明显加快了,还不到七点,天已经暗得足以让人迷失了。还好,路灯亮了,于是沿着路灯昏黄的指引继续向前。

    我们走了很久,没有丝毫的疲倦。开始时整条街道只有我们两个人,但后来人却忽然多了起来,他们行色匆匆向着同一个方向走去。原本我是不喜欢热闹的,但毕竟是平安夜,于是随着众人慢慢的汇入了一片人的海洋。

    过去听人用人海来形容人多时总会觉得有些虚华,然而这一夜我真正体会到了这人海的滋味。不算太大的星光广场挤满了男人、女人、老人、小孩,不管是教师、是学生还是售货员、公务员甚至是乞丐都一股脑的聚集到了一起,没有边缘与中心的差异,没有尊贵与卑贱的区别,有的只是人声鼎沸。

    我不自觉的将唐婉的小手用力的握了握。

    不知道什么时候,人群中多了些小贩的身影,他们一边奋力的在人群中挤来挤去一边推销着手中的荧光棒和玩具锤,那是一种充气的锤,有大的也有小的。渐渐的人群中荧光棒和玩具锤越来越多,仿佛一下子,广场昏暗的灯光显得越发的昏暗了,因为有无数的荧光在不停的舞动着。玩具锤也开始挥舞起来,认识的不认识的,打招呼不再是一句“你好”取而代之的是当头一锤。挥锤的不会是打人泄愤,受锤的也泰然处之。一下子乒乒砰砰不绝于耳,嘻嘻哈哈响彻夜空。我也买了两个玩具锤,自己握了一个,另一个递给了唐婉。

    人还在不断的涌来,广场前的街道已经被彻底堵塞了。为防止意外发生,警察也出动了,整个广场仿佛变成了一个即将爆炸的危险品。不过站在路边的警察们却并不像平时那样的严肃,他们也完全溶入了这欢乐的气氛中了。甚至当有人将招呼之锤砸到他们头上时,他们也都乐呵呵的接受了。

    时间就这样在人群的喧闹中慢慢的流逝着,忽然有人开始大声的倒数起来:“1000、999、998、997”跟着倒数的人越来越多,逐渐变成了一个整齐的声音在夜空里回环。

    我忽然想起口袋里的礼物,拉起唐婉向广场的边缘挤去。途中恰好遇上一队高中生摸样的男女,于是一锤又一锤接连着落在了我的头上。

    好容易挤到一个僻静处,我放开唐婉的手,拿出了那条脚链,借着路灯淡黄的光送到她的面前。

    “喜欢吗?”

    “嗯,很漂亮。”

    “来我给你戴上。”说着话,我蹲下,将脚链小心的扣在了唐婉的右脚踝。

    “为什么送我脚链?”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在我老家有一座很高的山,常年积雪不化。山上住着一户人家,这户人家有一个女儿,长得就像那山尖的冰雪一样纯洁美丽。有一天,山下上来了一个青年,当他第一眼看见女孩的时候就深深的爱上了她,而女孩也对青年一见倾心。正当两人为自己美丽的爱情憧憬着一个完美的结局的时候,变故来了。女孩的父母害怕山外来的青年会将自己唯一的孩子骗走,他们极力反对两人的结合,他们阻挠两人见面,他们甚至狠心的将自己的女儿锁在冰冷的木屋里,任由他独自哭泣。但这一切都不能分开那两颗紧紧合在一起的心。两人的真情虽然最终感化了女孩的父母,但女孩的父亲却要求青年必须留在山上,并且为此给了青年一个考验,那就是要青年在雪山的顶上独自生活十天。那个青年虽然知道这件事情非常困难,但为了他心爱的姑娘他义无返顾的去了。青年以自己顽强的意志和恶劣的自然环境争斗,然而第十天也就是约定的最后一天,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彻底埋葬了两个年轻恋人的希望。和这希望一起被埋葬的,还有青年冰冷的尸体。对女孩而言,第十一天的曙光来得如此的缓慢,然而来得更加缓慢的是那青年的音讯。她等不及了,她再也不顾父母的反对,她冲向山顶,她要去迎接她的新郎。然而她在漫漫的积雪中只找到了那个青年戴着的一条项链。项链上有一个心形的链坠。她小心翼翼的打开坠子,一边是一张小小的照片,一家三口,中间是青年带着微笑,另一边是一张小小的纸片,写着‘留给我美丽的新娘’。望着项链,望着坠子,望着相片,望着纸片,女孩放声大哭,悲戚的声音在山谷间回荡着,久久不肯散去。当女孩的父母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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