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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停下脚步,抬头看着宠物店门上的大字:燕子家de宝贝。
上午是市场生意最好的时候,所有店铺上午都会开门。这家店周围热闹非凡,唯独它关门谢客,铝合金门把上还挂了一块纸板,写着“本店转让”。
“这是梁燕子的店吧。”柳至秦说:“上次咱们还进去逗过小狗。”
“是啊。”花崇唇角轻轻一撇,想起上回自己来时,还送了梁燕子一盆茉莉。那时梁燕子笑得喜气洋洋,全然不似接受问询时的憔悴样。
“一桩命案,改变的何止一个人的命运。”柳至秦轻吸口气,“对她来说,这地方可能已经待不下去了吧。”
“换个地方也好,免得流言蜚语缠身。”花崇说完语气一换,“我有点近乡情怯怎么办?”
“近乡情怯?”柳至秦不解,“近什么乡?怯什么情?”
“前面不就是‘佳佳萌宠’了吗?二娃在里面。”花崇放慢脚步,“我应该领养它,是不是?”
“它情况比较特殊,如果谁都不要它,它会被处理掉。”
花崇长叹一声,“人作的孽,非要狗受罪,楚皎真他妈不是个东西。”
“先去看看吧,如果实在不想养……”
“我不讨厌狗。”花崇打断,“我只是没有精力照顾好这种需要陪伴的小动物。”
柳至秦“嗯”了一声,以示自己明白,“所以你只养花弄草。”
“还养死了不少。”花崇微皱起眉,眸子迎着夏天的阳光,像颗晶莹剔透的珠子。
老板正站在店门外与人闲聊,一眼就看到了他们,像遇见救星似的激动挥手,“终于把你们盼来了!二娃就在里面!”
说完,又冲里面吼:“二娃!二娃!你爸爸来接你了!”
花崇:“……”
柳至秦也没想到老板一个中年大叔,出口就是“你爸爸”,嘴角抽搐了一下,拍着花崇的手臂道:“走吧爸爸。”
花崇瞪了他一眼。
二娃被关在笼子里,已经是成年德牧的模样,却因为受了罪,体型比正常大德牧小了一圈,毛色也不光亮,有气无力地趴着,两个本该立起来的耳朵只有一个半立着,另一个像兔子耳朵一样软软地耷在眼睛边。
花崇走进店里,它先是缓慢地抬起头,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在花崇脸上逡巡,在意识到是谁来了时,突然站了起来,兴奋地又叫又蹦,尾巴摇成了影子,好像突然有了精神,将狭小的笼子撞得哐当作响。
花崇蓦地觉得有些心酸。二娃是他看着长大的,他来市场的次数不多,但二娃一直很喜欢他,一见到他就闹个不停。那天在楚皎的租屋,二娃染上消化道疾病,不吃不喝,躺在一堆污迹中,差一点就死了。他还记得自己将站不起来的二娃抱进怀里时,二娃湿漉漉的双眼紧紧盯着他,喉咙里发出委屈的呜鸣,好像在说——你终于来救我了。
他救了它,现在怎能不要它?
老板打开笼子,二娃急不可耐地冲了出来,大约因为在笼子里趴了太久,腿脚发虚,刚跑几步,就摔了一跤。
花崇连忙上前,二娃却已经爬了起来,跑到他脚边,脑袋用力蹭着他的腿。
他蹲下来,捧着二娃的脸,安抚道:“好了好了。”
二娃不停摇着尾巴,仿佛正使劲浑身解数讨好他。他轻轻挠着二娃的脖子,心里感慨万千。
德牧是最聪明、最威猛的犬,当年在西北,队上就有几十只作战德牧,他深知这种犬发起威来有多厉害。
而现在,二娃却为了不被抛弃,像只乖顺的宠物一样黏着他,生怕他说一句“不要你”。
老板站在一旁唾沫横飞,“你们就收了他吧!我一分钱都不要你们出。它的病已经治好了,治病的费用我也不找你们要。今后它要是又生病了,我负责联系最好的医生!哎,花队,这件事你是最清楚的,二娃他是连环杀手的狗,谁还敢要啊?我本来想放在店里养着,但我老婆不准,硬给我说不吉利,我也没办法。它跟其他小型犬不一样,其他小型犬实在没人要,还可以当个流浪犬。它不行啊,它是猛犬,一旦成了流浪犬,马上就会被打死。”
柳至秦说:“我们知道。”
“所以你们就把它带回去吧!”老板急忙说:“我这儿还有很多狗粮。这样,如果你们愿意收养它,我送一个棉窝、一根牵引绳、一季度的狗粮给你们!”
花崇站起身,二娃以为他要走,立即站起来,抱住他的腿。
他拍了拍二娃的头,看向老板,“棉窝、牵引绳、狗粮我能负担,你不必送给我。”
二娃好像听懂了,侧脸贴在他腿上,一动不动。
“你愿意接走它了?”老板喜出望外。
“但我有个条件。”花崇说。
老板生怕生变,“什么?你说。”
他停下脚步,抬头看着宠物店门上的大字:燕子家de宝贝。
上午是市场生意最好的时候,所有店铺上午都会开门。这家店周围热闹非凡,唯独它关门谢客,铝合金门把上还挂了一块纸板,写着“本店转让”。
“这是梁燕子的店吧。”柳至秦说:“上次咱们还进去逗过小狗。”
“是啊。”花崇唇角轻轻一撇,想起上回自己来时,还送了梁燕子一盆茉莉。那时梁燕子笑得喜气洋洋,全然不似接受问询时的憔悴样。
“一桩命案,改变的何止一个人的命运。”柳至秦轻吸口气,“对她来说,这地方可能已经待不下去了吧。”
“换个地方也好,免得流言蜚语缠身。”花崇说完语气一换,“我有点近乡情怯怎么办?”
“近乡情怯?”柳至秦不解,“近什么乡?怯什么情?”
“前面不就是‘佳佳萌宠’了吗?二娃在里面。”花崇放慢脚步,“我应该领养它,是不是?”
“它情况比较特殊,如果谁都不要它,它会被处理掉。”
花崇长叹一声,“人作的孽,非要狗受罪,楚皎真他妈不是个东西。”
“先去看看吧,如果实在不想养……”
“我不讨厌狗。”花崇打断,“我只是没有精力照顾好这种需要陪伴的小动物。”
柳至秦“嗯”了一声,以示自己明白,“所以你只养花弄草。”
“还养死了不少。”花崇微皱起眉,眸子迎着夏天的阳光,像颗晶莹剔透的珠子。
老板正站在店门外与人闲聊,一眼就看到了他们,像遇见救星似的激动挥手,“终于把你们盼来了!二娃就在里面!”
说完,又冲里面吼:“二娃!二娃!你爸爸来接你了!”
花崇:“……”
柳至秦也没想到老板一个中年大叔,出口就是“你爸爸”,嘴角抽搐了一下,拍着花崇的手臂道:“走吧爸爸。”
花崇瞪了他一眼。
二娃被关在笼子里,已经是成年德牧的模样,却因为受了罪,体型比正常大德牧小了一圈,毛色也不光亮,有气无力地趴着,两个本该立起来的耳朵只有一个半立着,另一个像兔子耳朵一样软软地耷在眼睛边。
花崇走进店里,它先是缓慢地抬起头,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在花崇脸上逡巡,在意识到是谁来了时,突然站了起来,兴奋地又叫又蹦,尾巴摇成了影子,好像突然有了精神,将狭小的笼子撞得哐当作响。
花崇蓦地觉得有些心酸。二娃是他看着长大的,他来市场的次数不多,但二娃一直很喜欢他,一见到他就闹个不停。那天在楚皎的租屋,二娃染上消化道疾病,不吃不喝,躺在一堆污迹中,差一点就死了。他还记得自己将站不起来的二娃抱进怀里时,二娃湿漉漉的双眼紧紧盯着他,喉咙里发出委屈的呜鸣,好像在说——你终于来救我了。
他救了它,现在怎能不要它?
老板打开笼子,二娃急不可耐地冲了出来,大约因为在笼子里趴了太久,腿脚发虚,刚跑几步,就摔了一跤。
花崇连忙上前,二娃却已经爬了起来,跑到他脚边,脑袋用力蹭着他的腿。
他蹲下来,捧着二娃的脸,安抚道:“好了好了。”
二娃不停摇着尾巴,仿佛正使劲浑身解数讨好他。他轻轻挠着二娃的脖子,心里感慨万千。
德牧是最聪明、最威猛的犬,当年在西北,队上就有几十只作战德牧,他深知这种犬发起威来有多厉害。
而现在,二娃却为了不被抛弃,像只乖顺的宠物一样黏着他,生怕他说一句“不要你”。
老板站在一旁唾沫横飞,“你们就收了他吧!我一分钱都不要你们出。它的病已经治好了,治病的费用我也不找你们要。今后它要是又生病了,我负责联系最好的医生!哎,花队,这件事你是最清楚的,二娃他是连环杀手的狗,谁还敢要啊?我本来想放在店里养着,但我老婆不准,硬给我说不吉利,我也没办法。它跟其他小型犬不一样,其他小型犬实在没人要,还可以当个流浪犬。它不行啊,它是猛犬,一旦成了流浪犬,马上就会被打死。”
柳至秦说:“我们知道。”
“所以你们就把它带回去吧!”老板急忙说:“我这儿还有很多狗粮。这样,如果你们愿意收养它,我送一个棉窝、一根牵引绳、一季度的狗粮给你们!”
花崇站起身,二娃以为他要走,立即站起来,抱住他的腿。
他拍了拍二娃的头,看向老板,“棉窝、牵引绳、狗粮我能负担,你不必送给我。”
二娃好像听懂了,侧脸贴在他腿上,一动不动。
“你愿意接走它了?”老板喜出望外。
“但我有个条件。”花崇说。
老板生怕生变,“什么?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