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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
雨夜,小酒摊。
长安城的雨已下两日,这场雨下得不大不小,但就是没有停过,对于喜欢出门的人来说委实是件糟糕的事情。朱雀大街後面的窄窄巷道口,有个简陋的小酒摊,小酒摊下坐着个身高九尺的年轻人。
他穿着黑色的衣衫,背着无鞘的黑色巨剑,黑亮的眸子盯着黑色酒碗上的酒,露出浓浓的笑意。酒不香,但很烈,他不喜欢烈酒,他只是喜欢烈酒带来的刺激,他喜欢各种各样的刺激,喜欢骑最快的马,玩最利的刀,杀最狠的人,盗最贵的宝。
南有大侠百里沾花,北有大盗离歌愁,他当然不是百里沾花,他是离歌愁——恶名昭彰的大盗离歌愁。為何是大盗而不是大贼?只因為他盗的都是这世上最宝贵、最隐秘、最不可能盗到的东西。
夜雨凄凉,如同情人哀怨的眼神,令人忍不住心碎,卖酒的老翁白发苍苍,连背都已弯驼。他已没有多少时日能够活在这个世上,生命中能让他欢快的事已只剩下喝酒,可今夜他半滴酒都未沾。因為他的酒非但已都被眼前这个古怪的人买下,还已快要被这个人喝光。
这个人刚来的时候还有点醉,但竟然愈喝愈清醒,双眼也愈来愈清亮,愈来愈锐利,犹如尘封多年的宝剑骤然出鞘,让人不敢直视。他以前觉得自己的酒量已经够大,如今跟这个人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闪电张牙舞爪地划过夜空,有顷刻间的时间照亮整个小酒摊,离歌愁微微抬起头来,望向对面昏昏暗暗的长街,绵绵雨帘中突然出现道曼妙的身影,白衣如雪,举着深红色的油纸伞踏雨而来。
南宫绝娆!
离歌愁双眼射出两道精光,百面狐女南宫绝娆,人如其名,绝世而妖娆,身份变化无常,行踪飘渺不定,无论在侯门将府还是青楼楚馆都有她的身影出没。
雨还在继续地下着,雨水滴落在深红色的油纸伞上,啪啪作响。夜风吹过长街,如同情人温柔的双手,轻轻地抚摸着南宫绝娆雪白的衣裙,雨夜下的她风华绝代,凌波洛神也似,令这寒冷的秋雨也不禁变得温暖起来。
离歌愁举碗未喝,盯着在他身前停下来的南宫绝娆,默然不语。雷电「轰隆隆——」的咆哮,电光照在南宫绝娆绝美的容颜上,忽然有点儿刺眼。
因為她太惊艳!
因為她太妩媚!
时间在沉默的气氛中悄悄淌走,整条长街显得格外寂静——当然,忽略掉雨音,忽略掉雷鸣。不远处的酒巷里,掌柜的小破酒馆惨遭人拆掉东墙,门前的三尺童儿在深深喟叹,都怪半枝长出高墙来的红杏太过于艳丽。
离歌愁饮下碗里的酒後,终于轻叹道:「你怎么不说话?」
南宫绝娆道:「我在等你喝完酒。」
离歌愁注视着她,道:「人在喝酒的时候,酒通常都喝不完,除非他自己不想喝。」
南宫绝娆轻笑道:「遇见这么漂亮的我,难道你还想继续喝酒?」
离歌愁叹道:「对于酒鬼来说,女人和酒往往都是酒比较重要,何况你已是个快要三十的老女人。」
南宫绝娆瞪眼道:「我是老女人?我是老女人?你竟然说我是老女人?你最好就是把自己的眼珠子挖掉,这样今後再叫我老女人才不会有人嘲笑你。」
离歌愁黑亮的眼睛里蕴满浓浓的笑意,道:「你这个女人好狠的心,竟然要我挖掉自己的眼睛,简直就是女罗刹,这世上除我以外想必已无人再敢娶咯。」
南宫绝娆面色涨得通红,嗔怒道:「你这个死鬼莫要做白日梦,本姑娘就算找个九十岁的老头子也绝不会嫁给你。」
离歌愁长长松气道:「我本来还想躲着你,可如今想来已不必。」
南宫绝娆眨着水灵灵的杏眸,道:「為什么?」
离歌愁笑着道:「因為像我这样优秀的人世上毕竟已不多,纵然要娶也要娶个深闺里的淑女。」
南宫绝娆道:「最好色的女人往往都是深闺里的淑女,只是她们平日里树立起来的形象,足以掩饰她们背後的浪荡,而且她们最喜欢的东西就是钱,你有钱么?」
离歌愁笑道:「我如果没有钱,今夜就不会坐在这里喝酒。」
南宫绝娆道:「既然你有钱,现在就请我喝壶酒吧。」
离歌愁轻摇着头道:「现在怕是不行,因為这里的酒非但已经卖完,我身上也只剩下两文钱,抱歉得很呀。」
南宫绝娆咯咯笑道:「世人皆知离歌愁是个纵横江湖的大盗,但却无人晓得离歌愁连请人喝壶酒都请不起。」她自袖中拿出把匕首,插在酒桌上,接着道:「将这把『温柔』拿去当掉,我请你到全长安最好的酒楼,喝两壶全长安最好的女儿红。」
温柔!
杀人的匕首竟然名為温柔,难道它杀人的时候有如情人细嫩的樱唇,让人死得没有半丝痛苦和恐惧?离歌愁盯着温柔,双眼已经愈来愈亮,好半晌,他才慢慢吐出三个字:「好匕首!」
南宫绝娆道:「温柔如若不好,就不会被白起视做奇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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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
雨夜,小酒摊。
长安城的雨已下两日,这场雨下得不大不小,但就是没有停过,对于喜欢出门的人来说委实是件糟糕的事情。朱雀大街後面的窄窄巷道口,有个简陋的小酒摊,小酒摊下坐着个身高九尺的年轻人。
他穿着黑色的衣衫,背着无鞘的黑色巨剑,黑亮的眸子盯着黑色酒碗上的酒,露出浓浓的笑意。酒不香,但很烈,他不喜欢烈酒,他只是喜欢烈酒带来的刺激,他喜欢各种各样的刺激,喜欢骑最快的马,玩最利的刀,杀最狠的人,盗最贵的宝。
南有大侠百里沾花,北有大盗离歌愁,他当然不是百里沾花,他是离歌愁——恶名昭彰的大盗离歌愁。為何是大盗而不是大贼?只因為他盗的都是这世上最宝贵、最隐秘、最不可能盗到的东西。
夜雨凄凉,如同情人哀怨的眼神,令人忍不住心碎,卖酒的老翁白发苍苍,连背都已弯驼。他已没有多少时日能够活在这个世上,生命中能让他欢快的事已只剩下喝酒,可今夜他半滴酒都未沾。因為他的酒非但已都被眼前这个古怪的人买下,还已快要被这个人喝光。
这个人刚来的时候还有点醉,但竟然愈喝愈清醒,双眼也愈来愈清亮,愈来愈锐利,犹如尘封多年的宝剑骤然出鞘,让人不敢直视。他以前觉得自己的酒量已经够大,如今跟这个人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闪电张牙舞爪地划过夜空,有顷刻间的时间照亮整个小酒摊,离歌愁微微抬起头来,望向对面昏昏暗暗的长街,绵绵雨帘中突然出现道曼妙的身影,白衣如雪,举着深红色的油纸伞踏雨而来。
南宫绝娆!
离歌愁双眼射出两道精光,百面狐女南宫绝娆,人如其名,绝世而妖娆,身份变化无常,行踪飘渺不定,无论在侯门将府还是青楼楚馆都有她的身影出没。
雨还在继续地下着,雨水滴落在深红色的油纸伞上,啪啪作响。夜风吹过长街,如同情人温柔的双手,轻轻地抚摸着南宫绝娆雪白的衣裙,雨夜下的她风华绝代,凌波洛神也似,令这寒冷的秋雨也不禁变得温暖起来。
离歌愁举碗未喝,盯着在他身前停下来的南宫绝娆,默然不语。雷电「轰隆隆——」的咆哮,电光照在南宫绝娆绝美的容颜上,忽然有点儿刺眼。
因為她太惊艳!
因為她太妩媚!
时间在沉默的气氛中悄悄淌走,整条长街显得格外寂静——当然,忽略掉雨音,忽略掉雷鸣。不远处的酒巷里,掌柜的小破酒馆惨遭人拆掉东墙,门前的三尺童儿在深深喟叹,都怪半枝长出高墙来的红杏太过于艳丽。
离歌愁饮下碗里的酒後,终于轻叹道:「你怎么不说话?」
南宫绝娆道:「我在等你喝完酒。」
离歌愁注视着她,道:「人在喝酒的时候,酒通常都喝不完,除非他自己不想喝。」
南宫绝娆轻笑道:「遇见这么漂亮的我,难道你还想继续喝酒?」
离歌愁叹道:「对于酒鬼来说,女人和酒往往都是酒比较重要,何况你已是个快要三十的老女人。」
南宫绝娆瞪眼道:「我是老女人?我是老女人?你竟然说我是老女人?你最好就是把自己的眼珠子挖掉,这样今後再叫我老女人才不会有人嘲笑你。」
离歌愁黑亮的眼睛里蕴满浓浓的笑意,道:「你这个女人好狠的心,竟然要我挖掉自己的眼睛,简直就是女罗刹,这世上除我以外想必已无人再敢娶咯。」
南宫绝娆面色涨得通红,嗔怒道:「你这个死鬼莫要做白日梦,本姑娘就算找个九十岁的老头子也绝不会嫁给你。」
离歌愁长长松气道:「我本来还想躲着你,可如今想来已不必。」
南宫绝娆眨着水灵灵的杏眸,道:「為什么?」
离歌愁笑着道:「因為像我这样优秀的人世上毕竟已不多,纵然要娶也要娶个深闺里的淑女。」
南宫绝娆道:「最好色的女人往往都是深闺里的淑女,只是她们平日里树立起来的形象,足以掩饰她们背後的浪荡,而且她们最喜欢的东西就是钱,你有钱么?」
离歌愁笑道:「我如果没有钱,今夜就不会坐在这里喝酒。」
南宫绝娆道:「既然你有钱,现在就请我喝壶酒吧。」
离歌愁轻摇着头道:「现在怕是不行,因為这里的酒非但已经卖完,我身上也只剩下两文钱,抱歉得很呀。」
南宫绝娆咯咯笑道:「世人皆知离歌愁是个纵横江湖的大盗,但却无人晓得离歌愁连请人喝壶酒都请不起。」她自袖中拿出把匕首,插在酒桌上,接着道:「将这把『温柔』拿去当掉,我请你到全长安最好的酒楼,喝两壶全长安最好的女儿红。」
温柔!
杀人的匕首竟然名為温柔,难道它杀人的时候有如情人细嫩的樱唇,让人死得没有半丝痛苦和恐惧?离歌愁盯着温柔,双眼已经愈来愈亮,好半晌,他才慢慢吐出三个字:「好匕首!」
南宫绝娆道:「温柔如若不好,就不会被白起视做奇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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