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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这是黑暗降临前,胡平脑子里最后的念头。
他觉得憋屈,觉得不甘,自己已经做得足够好了,为了防止意外,还故布疑阵,把事情弄得让胡勇都觉得复杂。
结果,还是被敌人伏击了。
为什么?
刘封当然知道原因,只不过,他不会告诉胡平,并且,黑暗中,他也不知道自己砍杀的这个家伙是匪盗的军师二当家,一般情况下,像那样的人物不应该出现在队伍前列,那是尖兵以及杂鱼们的角色。
胡平自以为智计过人,布置得万无一失,实际上,他的所作所为都是无用功,面对常规的敌人,或许还有点用,面对有着后世记忆的刘封,那就完全不够看了,作为后来人,和这时代的古人相比,最厉害之处的地方在于知识量的不同。
比较知识量,刘封完全处在碾压状态。
信息时代的人获取知识的渠道太方便,太简捷了,只要你愿意学习,并且能够拥有自己的学习方法,别说汉末三国,哪怕是回到电脑网络还不曾出现的时代,也会成为知识渊博的大师。
作为一个写手,除了码字之外,他有着大量的时间,而他也是一个非常热爱学习的人,对吸收知识有着无穷的渴望。
学习让他快乐!
当然,这种快乐有着一个前提。
那就是必须是他想要获得的知识,而非强迫性的学习,要参加考试,要获得分数那种,若是那种学习,他就会索然无味。
所以,他的文凭只是初中毕业。
某种程度上,十足的学渣。
英语考试,分数经常性地只有个位数,哪怕是盲选,也很难做到这程度。
总之,对刘封来说,这群匪盗的营地布置千疮百孔,就和筛子差不多,虽然有防间措施,却太过粗疏,几近于无。
只要这群匪盗还在强征青壮入伙,也就谈不上保密。
一开始,丁峻丁子高只安排了陈二狗一人进入匪盗营地当卧底,刘封进驻杜亭之后,作为最高长官,他能调动的资源更多,最主要是,对于用间这门学问,饱受无数间谍小说和电影荼毒的他,远比丁峻等人要厉害。
虽然,因为时代的限制,很多知识变得无用,但是,刘封并非一个墨守陈规的家伙,他懂得因地制宜。
之后,利用陈二狗的关系,他又安排了一些细作进入匪盗的营地。
相比于陈二狗,这些细作经过他的训练,虽然,这训练颇为粗疏,就像是填鸭式的教育,把某些手段强行地灌输给了那些家伙,他们根本做不到举一反三,不过,在眼前这个小战场上,却足够了。
只需盯住关键所在,胡平的布置也就无所遁形。
所谓瞒天过海的奇计,在刘封眼中,不过是小丑的把戏。
一刀劈在胡平的面门,刘封瞬间收刀,并未将所有的力气都使出,那样的话,容易造成用力过猛。
虽然,胡平有着闪避的念头,身体的本能也使得他在往后退,能够减轻刀锋砍在脸上的伤害,形成必要的缓冲。
但是,刘封出刀太快。
所以,只需出三分的力量,刀锋也就砍断了胡平的面门,深入颅内。
抽刀之后,不仅血浆,就连白花花的脑水也飞溅了出来,整个人像被大锯伐倒的枯树一般,无声无息地向后倒去。
“呀!”
胡平的护卫瞪大眼睛,胡须微微颤抖,他怒吼着,双手握着枪杆,用力向后拉扯,想要把被刘封的手臂夹着的长枪拉回来。
这样做,也就眼睁睁地瞧着自己护卫的二当家被刘封一刀劈倒。
糟糕!
他在心里嘀咕了一声。
随后,脑子里产生了逃跑的念头,他松开手,放下枪杆,却不敢转身逃亡,身为一个作战经验丰富的老贼,他心里清楚,两军对垒,在面对面的厮杀中死去的终究是小部分,绝大部分死伤都是在全军溃散逃亡的时候造成的。
他面对着刘封,向着一侧滑步。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卒,他知道,这是最佳的应对方式。
在千军万马中,这招不太好使,不过,在小规模作战的时候,这样做有极大的概率能够保住性命。
很多时候,获胜的敌人都会趁势向前发起攻击,他们需要的是冲垮本方的阵列,如果,你直线逃亡,也就会被追上砍杀,若是向着一旁逃跑,因为作战目标的存在,敌人大多会直线前进,大多会放弃追击。
这个老贼的应对方式是正确的。
只是,正确不代表一切能如他所愿。
刘封的速度太快了,快得就像猎豹一般,超出了人类的限制,并且,还能在高速行动中控制自己的身体,控制自己的力量。
手腕一抖,挽出了一个漂亮的刀花。
雪亮的刀锋在夜色中画出一道美... -->>
“为什么?”
这是黑暗降临前,胡平脑子里最后的念头。
他觉得憋屈,觉得不甘,自己已经做得足够好了,为了防止意外,还故布疑阵,把事情弄得让胡勇都觉得复杂。
结果,还是被敌人伏击了。
为什么?
刘封当然知道原因,只不过,他不会告诉胡平,并且,黑暗中,他也不知道自己砍杀的这个家伙是匪盗的军师二当家,一般情况下,像那样的人物不应该出现在队伍前列,那是尖兵以及杂鱼们的角色。
胡平自以为智计过人,布置得万无一失,实际上,他的所作所为都是无用功,面对常规的敌人,或许还有点用,面对有着后世记忆的刘封,那就完全不够看了,作为后来人,和这时代的古人相比,最厉害之处的地方在于知识量的不同。
比较知识量,刘封完全处在碾压状态。
信息时代的人获取知识的渠道太方便,太简捷了,只要你愿意学习,并且能够拥有自己的学习方法,别说汉末三国,哪怕是回到电脑网络还不曾出现的时代,也会成为知识渊博的大师。
作为一个写手,除了码字之外,他有着大量的时间,而他也是一个非常热爱学习的人,对吸收知识有着无穷的渴望。
学习让他快乐!
当然,这种快乐有着一个前提。
那就是必须是他想要获得的知识,而非强迫性的学习,要参加考试,要获得分数那种,若是那种学习,他就会索然无味。
所以,他的文凭只是初中毕业。
某种程度上,十足的学渣。
英语考试,分数经常性地只有个位数,哪怕是盲选,也很难做到这程度。
总之,对刘封来说,这群匪盗的营地布置千疮百孔,就和筛子差不多,虽然有防间措施,却太过粗疏,几近于无。
只要这群匪盗还在强征青壮入伙,也就谈不上保密。
一开始,丁峻丁子高只安排了陈二狗一人进入匪盗营地当卧底,刘封进驻杜亭之后,作为最高长官,他能调动的资源更多,最主要是,对于用间这门学问,饱受无数间谍小说和电影荼毒的他,远比丁峻等人要厉害。
虽然,因为时代的限制,很多知识变得无用,但是,刘封并非一个墨守陈规的家伙,他懂得因地制宜。
之后,利用陈二狗的关系,他又安排了一些细作进入匪盗的营地。
相比于陈二狗,这些细作经过他的训练,虽然,这训练颇为粗疏,就像是填鸭式的教育,把某些手段强行地灌输给了那些家伙,他们根本做不到举一反三,不过,在眼前这个小战场上,却足够了。
只需盯住关键所在,胡平的布置也就无所遁形。
所谓瞒天过海的奇计,在刘封眼中,不过是小丑的把戏。
一刀劈在胡平的面门,刘封瞬间收刀,并未将所有的力气都使出,那样的话,容易造成用力过猛。
虽然,胡平有着闪避的念头,身体的本能也使得他在往后退,能够减轻刀锋砍在脸上的伤害,形成必要的缓冲。
但是,刘封出刀太快。
所以,只需出三分的力量,刀锋也就砍断了胡平的面门,深入颅内。
抽刀之后,不仅血浆,就连白花花的脑水也飞溅了出来,整个人像被大锯伐倒的枯树一般,无声无息地向后倒去。
“呀!”
胡平的护卫瞪大眼睛,胡须微微颤抖,他怒吼着,双手握着枪杆,用力向后拉扯,想要把被刘封的手臂夹着的长枪拉回来。
这样做,也就眼睁睁地瞧着自己护卫的二当家被刘封一刀劈倒。
糟糕!
他在心里嘀咕了一声。
随后,脑子里产生了逃跑的念头,他松开手,放下枪杆,却不敢转身逃亡,身为一个作战经验丰富的老贼,他心里清楚,两军对垒,在面对面的厮杀中死去的终究是小部分,绝大部分死伤都是在全军溃散逃亡的时候造成的。
他面对着刘封,向着一侧滑步。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卒,他知道,这是最佳的应对方式。
在千军万马中,这招不太好使,不过,在小规模作战的时候,这样做有极大的概率能够保住性命。
很多时候,获胜的敌人都会趁势向前发起攻击,他们需要的是冲垮本方的阵列,如果,你直线逃亡,也就会被追上砍杀,若是向着一旁逃跑,因为作战目标的存在,敌人大多会直线前进,大多会放弃追击。
这个老贼的应对方式是正确的。
只是,正确不代表一切能如他所愿。
刘封的速度太快了,快得就像猎豹一般,超出了人类的限制,并且,还能在高速行动中控制自己的身体,控制自己的力量。
手腕一抖,挽出了一个漂亮的刀花。
雪亮的刀锋在夜色中画出一道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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