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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里熙来攘往,挤得水泄不通,光是沿着区分开的走道走,许夕夏几乎不用自己动,光被人挤就能往前。
“过来这边。”方庆至轻柔地将她拉到自己前头,伸出双臂,将她护在怀里。
瞬间,她的背贴在他胸膛上,虽然还隔着两层布料,但是热度熨贴着她,让她不自在地冒出一身汗,兴起挣扎逃脱的念头,然而,就算她有心想要脱离那胸膛,汹涌的人潮也让她无法动弹。
“啊,这边刚好有位置。”
她还没意会到位置在哪,手再次被他牵住,往左前方快速移动。
桌面吃完的餐点根本就还没有收拾,方庆至将她往位置一按,靠在她耳边说:“你先在这里坐着,我去帮你买甩饼和蚵仔煎。”
不等她回答,他已经快一步挤入拥挤的人潮里。
初夏的夜里,微带寒凉,然而夜市里头却已经提早进入盛夏,她只觉得自己穿着棉t就已经冒出一身汗,真不知道方庆至怎么穿得住那一身西装?
看着他的背影,许夕夏心里真的很复杂。
她看过很多小说,小说里总说失去记忆的人会因为恋人而恢复记忆,就算不恢复记忆,至少也会记得气味或习惯,因而想起一些残影,可是她半点都没有。
和家人好友相处时,偶尔会出现些许片段,可是唯独他,什么都没有。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都说她和他恋爱了八年,但该不会是她根本一点都不喜欢他吧?要不然怎么可能连一丁点怀念都没有?
可是,他却很懂她。
她不喜欢到正式餐厅用餐,尤其厌恶有着繁琐礼节要遵守的欧式餐厅,而她最爱的就是动作快速的热炒店,或者是可以享尽全球美食的夜市。
他将她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知道她心情好时会特别想吃热炒,赶稿时,喜欢吃可以快速吃完但又很有饱足感的沙威玛,心情不好时,她可以从夜市第一摊嗑到最后一摊
如果没有下足功夫,他怎么可能这么懂她?
可是她对他没感觉呀,怎么办?
她很怀疑,也许从一开始,她就没喜欢过他,要不然失忆至今都两个月了,为什么她还是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她是不是该想个办法要他放弃?否则,他要是这么一直耗下去,她不是等于在耽误他?
“你在想什么?”
方庆至特有的低醇嗓音响起,许夕夏才发现桌面的狼藉早已被清空,取而代之的是他刚买回来的甩饼、蚵仔煎还有她最喜欢的西瓜牛奶。
“你的动作真快。”她忍不住说。
“花了快要三十分钟了,还算快吗?”他搁下自己另外买来的大肠炒小肠和沙拉鸡排,准备和她一起分享。
“三十分钟?”她不禁一愣。
看着手表,她有些难以置信已经过那么久了。
敝了,她不过是发一下呆而已,时间怎过这么快?好像不是错觉呢,近来的她总觉得没什么时间感。
“吃吧。”他将筷子递到她面前。
许夕夏看他一眼,也不跟他客气,迳自吃了起来,边吃边打量着他,却发现他的眼下竟浮现了黑眼圈。
不禁想起,一个星期不见,代表他真的很忙,可是再忙,他还是会拨空跟她培养感情,啊不对,是要她一同培养感情。
他的情嗯,她真的有感受到,可是如果她没有办法回应他,那该怎么办?
“喂。”她低喊着。
“阿庆,你是这么叫我的。”他更正。
许夕夏没力地闭了闭眼。“你看起来好像很累。”懒得跟他讨论怎么称呼他,重要的是,她希望他早点回去休息。
“还好。”
“黑眼圈都跑出来了,还好咧。”
与其拉着不乐意的她吃饭,他倒不如回家补眠。
“你发现了?”
他唇角淡淡的笑教她怔住,瞬间,她听见她的心卜、卜通,硬是漏了一拍,然后在心间荡漾出一阵淡淡的涟漪。
哇,这家伙笑起来真是好看呀。
“知道我累还特地陪你吃饭,有没有心存感激?”他勾唇笑得坏心眼。
瞬间,心跳卜通卜通恢复正常,悸动全部收妥,许夕夏噘着嘴。“感激个头,我又没拜托你,还没跟你要赔偿呢,要是到时候我交不了稿,你去帮我挡韶晴。”
“好啊。”
“还好咧,你要是忙,自便,不要打扰我。”她没心眼,心直口快得要命,但这话一出口她就开始后悔。
她偷觑着他,他依旧自在地用餐,充耳不闻。
看上去还好嘛,也对,这家伙自大得要命,她的话再直,也不过是像针扎,能让他多痛?
所以,也许她可以试探他的底线,试着让他放弃。
“喂,我说真的,我觉得也许我失忆是天意。”她边吃甩饼边看着他。
方庆至不发一语地吃着鸡排。穿着西装,把发梳得油亮工整的他,就连吃着夜市小吃都很优雅,和现场的悠闲人们真的很不搭。
见没回应,她又说:“也许因为我们都忙,你就不要再来找——”
碰的一声,打断她未竟的话,吓得她瞪大眼。
那声响,瞬间吸引了附近用餐的人注目,但很快的,大夥像是见怪不怪,各自挪开了目光,继续东聊西扯。
然,同桌的许夕夏能找谁聊天化解尴尬?
有必要气到搥桌吗?
他垂敛长睫,面无表情的脸让人看不穿思绪,如果不是他搥了桌,她肯定不会发现他动怒了。
好一会,方庆至深吸口气,放下筷子,像是没打算再用餐,只是将目光抛向远处,脸... -->>
夜市里熙来攘往,挤得水泄不通,光是沿着区分开的走道走,许夕夏几乎不用自己动,光被人挤就能往前。
“过来这边。”方庆至轻柔地将她拉到自己前头,伸出双臂,将她护在怀里。
瞬间,她的背贴在他胸膛上,虽然还隔着两层布料,但是热度熨贴着她,让她不自在地冒出一身汗,兴起挣扎逃脱的念头,然而,就算她有心想要脱离那胸膛,汹涌的人潮也让她无法动弹。
“啊,这边刚好有位置。”
她还没意会到位置在哪,手再次被他牵住,往左前方快速移动。
桌面吃完的餐点根本就还没有收拾,方庆至将她往位置一按,靠在她耳边说:“你先在这里坐着,我去帮你买甩饼和蚵仔煎。”
不等她回答,他已经快一步挤入拥挤的人潮里。
初夏的夜里,微带寒凉,然而夜市里头却已经提早进入盛夏,她只觉得自己穿着棉t就已经冒出一身汗,真不知道方庆至怎么穿得住那一身西装?
看着他的背影,许夕夏心里真的很复杂。
她看过很多小说,小说里总说失去记忆的人会因为恋人而恢复记忆,就算不恢复记忆,至少也会记得气味或习惯,因而想起一些残影,可是她半点都没有。
和家人好友相处时,偶尔会出现些许片段,可是唯独他,什么都没有。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都说她和他恋爱了八年,但该不会是她根本一点都不喜欢他吧?要不然怎么可能连一丁点怀念都没有?
可是,他却很懂她。
她不喜欢到正式餐厅用餐,尤其厌恶有着繁琐礼节要遵守的欧式餐厅,而她最爱的就是动作快速的热炒店,或者是可以享尽全球美食的夜市。
他将她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知道她心情好时会特别想吃热炒,赶稿时,喜欢吃可以快速吃完但又很有饱足感的沙威玛,心情不好时,她可以从夜市第一摊嗑到最后一摊
如果没有下足功夫,他怎么可能这么懂她?
可是她对他没感觉呀,怎么办?
她很怀疑,也许从一开始,她就没喜欢过他,要不然失忆至今都两个月了,为什么她还是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她是不是该想个办法要他放弃?否则,他要是这么一直耗下去,她不是等于在耽误他?
“你在想什么?”
方庆至特有的低醇嗓音响起,许夕夏才发现桌面的狼藉早已被清空,取而代之的是他刚买回来的甩饼、蚵仔煎还有她最喜欢的西瓜牛奶。
“你的动作真快。”她忍不住说。
“花了快要三十分钟了,还算快吗?”他搁下自己另外买来的大肠炒小肠和沙拉鸡排,准备和她一起分享。
“三十分钟?”她不禁一愣。
看着手表,她有些难以置信已经过那么久了。
敝了,她不过是发一下呆而已,时间怎过这么快?好像不是错觉呢,近来的她总觉得没什么时间感。
“吃吧。”他将筷子递到她面前。
许夕夏看他一眼,也不跟他客气,迳自吃了起来,边吃边打量着他,却发现他的眼下竟浮现了黑眼圈。
不禁想起,一个星期不见,代表他真的很忙,可是再忙,他还是会拨空跟她培养感情,啊不对,是要她一同培养感情。
他的情嗯,她真的有感受到,可是如果她没有办法回应他,那该怎么办?
“喂。”她低喊着。
“阿庆,你是这么叫我的。”他更正。
许夕夏没力地闭了闭眼。“你看起来好像很累。”懒得跟他讨论怎么称呼他,重要的是,她希望他早点回去休息。
“还好。”
“黑眼圈都跑出来了,还好咧。”
与其拉着不乐意的她吃饭,他倒不如回家补眠。
“你发现了?”
他唇角淡淡的笑教她怔住,瞬间,她听见她的心卜、卜通,硬是漏了一拍,然后在心间荡漾出一阵淡淡的涟漪。
哇,这家伙笑起来真是好看呀。
“知道我累还特地陪你吃饭,有没有心存感激?”他勾唇笑得坏心眼。
瞬间,心跳卜通卜通恢复正常,悸动全部收妥,许夕夏噘着嘴。“感激个头,我又没拜托你,还没跟你要赔偿呢,要是到时候我交不了稿,你去帮我挡韶晴。”
“好啊。”
“还好咧,你要是忙,自便,不要打扰我。”她没心眼,心直口快得要命,但这话一出口她就开始后悔。
她偷觑着他,他依旧自在地用餐,充耳不闻。
看上去还好嘛,也对,这家伙自大得要命,她的话再直,也不过是像针扎,能让他多痛?
所以,也许她可以试探他的底线,试着让他放弃。
“喂,我说真的,我觉得也许我失忆是天意。”她边吃甩饼边看着他。
方庆至不发一语地吃着鸡排。穿着西装,把发梳得油亮工整的他,就连吃着夜市小吃都很优雅,和现场的悠闲人们真的很不搭。
见没回应,她又说:“也许因为我们都忙,你就不要再来找——”
碰的一声,打断她未竟的话,吓得她瞪大眼。
那声响,瞬间吸引了附近用餐的人注目,但很快的,大夥像是见怪不怪,各自挪开了目光,继续东聊西扯。
然,同桌的许夕夏能找谁聊天化解尴尬?
有必要气到搥桌吗?
他垂敛长睫,面无表情的脸让人看不穿思绪,如果不是他搥了桌,她肯定不会发现他动怒了。
好一会,方庆至深吸口气,放下筷子,像是没打算再用餐,只是将目光抛向远处,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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