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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打断了聊得热火的两人,问:“小桃,我记得你之前说,你家里人并不同意你养宠物,觉得猫咪掉毛太多,体味也大。”
孟桃没想到,自己之前采访时随口的一句抱怨,殷九竹居然会牢牢记住。
她心思百转千回,一句话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我已经和我妈商量好了!她同意我养猫的!”
说完这话,她立刻低下头装作逗猫的样子,不想让殷九竹和景旭见到她脸上的心虚。
怀中的猫咪实在太可爱了,小三花赖在她怀里,细声细气的叫着。
她喜欢猫,从小的梦想就是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猫咪,但是她每次提出要求时,她妈妈总有八百个理由在等着她。不过……她现在已经是成年人了,虽然毕业后暂时住在家里,但她有手有脚、吃的玩的都是自己工资买的,难道养只猫还要征求父母的意见吗?
再说了,网上不是经常能看到那种帖子——养猫之前,父母百般阻挠;养猫之后,父母坚持不了多久就倒戈,把猫咪当成孙子宠……
这只小三花这么可爱,她先斩后奏带回去,想必相处久了,她爸妈一定会“真香”的!
……
周日的领养情况比周六还要好,如果说周六的客人以看热闹的巨多,那么周日的客人都是实实在在想要领养宝贝的。
在人群中,殷九竹看到了好几个熟面孔——他们都是前一天来看过小动物,回家经过一番谨慎思考后,决定今天来领养的。
而且,这些小动物已经体检完毕,做完绝育和体内外驱虫,也打过第一年的疫苗……光是这些,就足够给宠物主人们节省好大一笔支出。
整整一天,他们展位前的人流就没有降下来过,大家随便扒拉了两口盒饭当作午餐,忙起来根本顾不上饿。
他们一直忙到了晚上八点多,带来的25只小动物有24只找到了新主人,甚至连经历过大手术的阿杜都遇到了宠爱它的小哥哥!
殷九竹非常舍不得阿杜,当初是她把它从车轮下救回来,在贫血的状态下和死神赛跑……转眼,这只狸花猫已经恢复了健康,只有体内的三片骨板几颗骨钉,还记得它受过的伤害。
不过殷九竹心里清楚,宠物医生能陪伴一只宠物的路程永远只有短短一瞬,她遇到它、救助它、送走它,便已足够;未来的旅程,就要靠它的新主人了。
其他动物都被领养走,唯有一只小狗,最后“剩”了下来——正是“钉子户”小玫瑰。
说实话,这个结果实在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流浪动物多是串串儿,像小玫瑰这样的纯种约克夏犬实在少见,动保社团的所有学生们都认定,小玫瑰绝对是第一只被领走的。
哪想到,小玫瑰个子小小,脾气倒是蛮大的。展台前来去不停的人流让它产生了应激反应,若是有人想要伸手摸摸它,它就会呲出尖利的小牙齿,一边发抖一边汪汪叫个不停。
即使它再可爱,谁会想要领养一只有攻击意图的小狗呢?
景旭没办法,只能把它放在桌布下面的昏暗空间里,它一进去就老实下来,开始安安静静地啃肉干,前后状态判若两犬。
冯盼盼伸出手指点点它湿漉漉的鼻头:“我看啊,你根本不是应激,你就是不想被其他人带走,对不对?”
仿佛在回应她,小玫瑰伸出舌头,啪嗒啪嗒地舔起她的手指,把她的指尖舔的都是肉干味道。
“真是个小机灵鬼。”冯盼盼抱起它,稀罕得不得了,她身上有冯日天留下的“狗味儿”,小玫瑰并不怕她,这个味道让它觉得像是见到了同类一样,很安心。
殷九竹赞同闺蜜的话,她看向一旁的景旭:“我觉得盼盼说的很有可能。景旭,小玫瑰和你关系向来很好,你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在它心里你就相当于它的爸爸,它舍不得你,所以才不想被别人领养。”
狗狗很忠诚,它们依恋主人、信赖主人,即使辗转去到别人家里,也会记得主人身上熟悉的味道。
景旭的身上的味道很独特,像是阳光与消毒药水混合的气息,小玫瑰知道,如果它离开了,那它以后就再也闻不到他的味道了。
不光它舍不得景旭,其实景旭也非常舍不得它。
“……可我现在根本没条件领养它。”景旭烦恼极了,“我现在还住宿舍,我总不能和院长说,能不能把小玫瑰在院里寄养一年,等我毕业租房了再带走它?”
住院部的笼位有限,小玫瑰总是占着笼位,其他病宠若要住院的话,就没办法安排了。
他伸出手轻轻抚摸小玫瑰的头顶,脸色几经变化,十分纠结。
殷九竹见他这样愁眉不展,脸色也跟着黯淡下来。
冯盼盼看看两人,又看看自己怀里的小可爱,忽然开口:“这有什么麻烦的?——我把小玫瑰领养了,不就可以了吗?”
她可不是一时脑热,这段时间,她一只在考虑“二胎”的事情。冯日天一只狗在家太寂寞,若是能有第二只小狗和他作伴,岂不很好?再说,她家日天已经被没收了作案工具,即使遇到了漂亮狗妹妹,也不可能做坏事的。
而且她领养小玫瑰之后,景旭也不用担心领养人失联,以后想来看小玫瑰,随时都可以看望。
这不是双赢的事情嘛!
……
周日晚上八点,商场里的人流并未见少,但一楼中庭领养宠物的展位处,只剩下零星几个志愿者在做最后的收尾工作。
就在他们拆除展位时,一名年轻男人冲到他们展台前,额头带汗,面色焦急:“你们活动已经结束了吗?”
志愿者见他语气急切,赶忙回答:“是的,领养活动已经结束了。”
志愿者仔细打量着面前的年轻男人,觉得他有些眼熟……啊,这不是昨天那位牵着警犬来执勤的年轻民警嘛。
没错,这位姗姗来迟的男人正是刚刚下班的小宋警官。
今天也不知怎么回事,警情一件连着一件,小宋警官从早上到派出所开始,就一直忙的团团转,连口水都没顾得上喝。等到好不容易下班了,他急匆匆换了衣服就往商场赶。
——他已经想到领养小玫瑰的办法了!他和所长商量过了,他可以把小玫瑰养在所里,和战神住在一起。反正战神的犬舍足有十平米大,冬暖夏凉,小玫瑰那么小小一只,肯定能挤下的!
哪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刚刚他在商场门口遇到了一个迷路的小朋友,他带着她找到了妈妈,孩子妈妈拉着他不撒手,甚至还要给他跪下,他忙说不用不用,就这么一来二去的,耽误了二十多分钟……结果就这样迟到了。
“那……所有的狗,都被领养走了吗?”小宋警官怀抱希望的问。
“是的,都被领养走了。”志愿者点头。
小宋警官身体晃了晃,赶忙伸手扶住桌面,支撑住身体。他不死心,再次确认道:“那只叫小玫瑰的约克夏,也被领养了?”
“对。”志愿者见他脸色苍白,立刻猜到了真相,“您想领养小玫瑰?……真不巧,就在您来前十分钟,领养人刚走。”
“那位领养人的电话能给我一下吗?我实在太喜欢它了,想和领养人商量一下,能不能把小玫瑰让给我。我可以给他一些补偿!如果他不愿意我也理解,能让我以后时不时去看望它也可以!”
志愿者为难地摇头:“抱歉,领养人的信息是不能外泄的,就算您是民警,我们也没办法给您。”
“……”
仿佛有一道巨雷披在了小宋警官头顶,在这一刻,他不禁想要吟诗几首。
风萧萧兮易水寒,小玫瑰一去兮不复还。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玫瑰。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朵玫瑰在玉壶。
宋一庭宛如游魂一样迈步离开,脑中反复滚动着一个问题——
——他把前辈的小娇妻弄丢了,前辈会不会咬死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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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打断了聊得热火的两人,问:“小桃,我记得你之前说,你家里人并不同意你养宠物,觉得猫咪掉毛太多,体味也大。”
孟桃没想到,自己之前采访时随口的一句抱怨,殷九竹居然会牢牢记住。
她心思百转千回,一句话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我已经和我妈商量好了!她同意我养猫的!”
说完这话,她立刻低下头装作逗猫的样子,不想让殷九竹和景旭见到她脸上的心虚。
怀中的猫咪实在太可爱了,小三花赖在她怀里,细声细气的叫着。
她喜欢猫,从小的梦想就是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猫咪,但是她每次提出要求时,她妈妈总有八百个理由在等着她。不过……她现在已经是成年人了,虽然毕业后暂时住在家里,但她有手有脚、吃的玩的都是自己工资买的,难道养只猫还要征求父母的意见吗?
再说了,网上不是经常能看到那种帖子——养猫之前,父母百般阻挠;养猫之后,父母坚持不了多久就倒戈,把猫咪当成孙子宠……
这只小三花这么可爱,她先斩后奏带回去,想必相处久了,她爸妈一定会“真香”的!
……
周日的领养情况比周六还要好,如果说周六的客人以看热闹的巨多,那么周日的客人都是实实在在想要领养宝贝的。
在人群中,殷九竹看到了好几个熟面孔——他们都是前一天来看过小动物,回家经过一番谨慎思考后,决定今天来领养的。
而且,这些小动物已经体检完毕,做完绝育和体内外驱虫,也打过第一年的疫苗……光是这些,就足够给宠物主人们节省好大一笔支出。
整整一天,他们展位前的人流就没有降下来过,大家随便扒拉了两口盒饭当作午餐,忙起来根本顾不上饿。
他们一直忙到了晚上八点多,带来的25只小动物有24只找到了新主人,甚至连经历过大手术的阿杜都遇到了宠爱它的小哥哥!
殷九竹非常舍不得阿杜,当初是她把它从车轮下救回来,在贫血的状态下和死神赛跑……转眼,这只狸花猫已经恢复了健康,只有体内的三片骨板几颗骨钉,还记得它受过的伤害。
不过殷九竹心里清楚,宠物医生能陪伴一只宠物的路程永远只有短短一瞬,她遇到它、救助它、送走它,便已足够;未来的旅程,就要靠它的新主人了。
其他动物都被领养走,唯有一只小狗,最后“剩”了下来——正是“钉子户”小玫瑰。
说实话,这个结果实在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流浪动物多是串串儿,像小玫瑰这样的纯种约克夏犬实在少见,动保社团的所有学生们都认定,小玫瑰绝对是第一只被领走的。
哪想到,小玫瑰个子小小,脾气倒是蛮大的。展台前来去不停的人流让它产生了应激反应,若是有人想要伸手摸摸它,它就会呲出尖利的小牙齿,一边发抖一边汪汪叫个不停。
即使它再可爱,谁会想要领养一只有攻击意图的小狗呢?
景旭没办法,只能把它放在桌布下面的昏暗空间里,它一进去就老实下来,开始安安静静地啃肉干,前后状态判若两犬。
冯盼盼伸出手指点点它湿漉漉的鼻头:“我看啊,你根本不是应激,你就是不想被其他人带走,对不对?”
仿佛在回应她,小玫瑰伸出舌头,啪嗒啪嗒地舔起她的手指,把她的指尖舔的都是肉干味道。
“真是个小机灵鬼。”冯盼盼抱起它,稀罕得不得了,她身上有冯日天留下的“狗味儿”,小玫瑰并不怕她,这个味道让它觉得像是见到了同类一样,很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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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很忠诚,它们依恋主人、信赖主人,即使辗转去到别人家里,也会记得主人身上熟悉的味道。
景旭的身上的味道很独特,像是阳光与消毒药水混合的气息,小玫瑰知道,如果它离开了,那它以后就再也闻不到他的味道了。
不光它舍不得景旭,其实景旭也非常舍不得它。
“……可我现在根本没条件领养它。”景旭烦恼极了,“我现在还住宿舍,我总不能和院长说,能不能把小玫瑰在院里寄养一年,等我毕业租房了再带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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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刚刚他在商场门口遇到了一个迷路的小朋友,他带着她找到了妈妈,孩子妈妈拉着他不撒手,甚至还要给他跪下,他忙说不用不用,就这么一来二去的,耽误了二十多分钟……结果就这样迟到了。
“那……所有的狗,都被领养走了吗?”小宋警官怀抱希望的问。
“是的,都被领养走了。”志愿者点头。
小宋警官身体晃了晃,赶忙伸手扶住桌面,支撑住身体。他不死心,再次确认道:“那只叫小玫瑰的约克夏,也被领养了?”
“对。”志愿者见他脸色苍白,立刻猜到了真相,“您想领养小玫瑰?……真不巧,就在您来前十分钟,领养人刚走。”
“那位领养人的电话能给我一下吗?我实在太喜欢它了,想和领养人商量一下,能不能把小玫瑰让给我。我可以给他一些补偿!如果他不愿意我也理解,能让我以后时不时去看望它也可以!”
志愿者为难地摇头:“抱歉,领养人的信息是不能外泄的,就算您是民警,我们也没办法给您。”
“……”
仿佛有一道巨雷披在了小宋警官头顶,在这一刻,他不禁想要吟诗几首。
风萧萧兮易水寒,小玫瑰一去兮不复还。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玫瑰。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朵玫瑰在玉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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