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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李资听学长说这的烧烤不错,硬是要拉着全寝来搓一顿。没想到差点迷路,虽然路上有本校学生,但是也不能总问。绿化太好也是负担。
“你什么时候来的,竟然不带我们来?”李资冲戚久喊道。
戚久不擅长撒谎,有些乱,正待回答,就被李资扯着向前走去:“快,快,快去抢座,好多人啊!”
几人抢着座位坐下,王建坤去点东西,刀更让老板拿了几瓶冰镇啤酒,“戚久,喝酒吗?”
“我不喝的”他摇头拒绝了。
李资大咧咧的把手搭在戚久肩上道:“戚久,男人都得会喝酒,不会也要学。”戚久没说话。
刀更看不过眼:“你别在这乱怂恿人,”又喊道:”老板再拿两罐汽水来。”
李资耸耸肩:“开个玩笑嘛,不喝就不喝,要是让班里那些母老虎知道又要说我欺负戚久啦!”
“李资,你别这么说女孩子”戚久皱眉道。
“在说什么呢?”王建坤拉过一个凳子坐下。指了指李资,刀更笑骂道:“还不是这混小子,一天到晚乱扯。”
等烧烤上了,几人埋头就吃了起来,偶尔抬头碰个杯,说说笑笑。一晚上就这么打发了。
寝室都是男生,难免邋遢了点。李资是第一次住寝室,不太习惯,可能是家里娇养惯了,卫生也不怎么注意,好在南方的男生性子上可能没有北方男生那么豪爽,但在卫生上比之北方男生又要好。加之戚久经常自觉打扫,寝室还是能保持干净亮堂的。
刀更虽是少数民族,却没有传说中不爱洗澡的习惯。他那一头“秀发”爱惜的很。军训的时候被教官押着要去剪掉,他找到班导那大说特说了一通家乡传统习俗文化,最后才被放过。
一个学期就快过去了,戚久可以说不是很适应学校的生活。A大聚集了来自全国各地顶尖的学子,这是各种意义上的顶尖,不是戚久一个小地方上来的人能比得上的。
正是因为明白这一点,当初才选了英语专业,他的专业水平绝对过得去。但名校之所以能称为名校,其中原因之一是它们的机会多,资源广,这意味着你需要不断在人前表现。
戚久不想有多大作为,说句消极的话:他将来是A大毕业,只要专业水平够,以后养活父亲和自己是绝对可以的。可有些事不是他能控制的,他被特意纠正过的发音,相当干净漂亮。只要一开口就能被听出来,这也是令老师学生看不透的一点。
戚久死时不过二十七岁,所谓颠簸坎坷的生活阅历也是戴宏宇的家人强加在他身上的。还未来得及体会成长。
所以一个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大家庭出身的学生,能说一口地道的英式英语,的确有些奇怪,最后只能归结于天赋和勤奋了。
这样老师就更看重戚久了,有机会就要给戚久表现。不能推辞,只能硬着头皮上,结果就越惹人注目。戚久只觉得累,没有开心。
周简看着在台上配音的人觉得自己可能有毛病,在台上那人偶尔望向台下的时候,有那么一刹那自己竟然觉得他眼里透着委屈。失笑地摇了摇头,把目光重新投在了大屏幕上。
“接下来是英语赛区配音大赛一等奖的获得者……”
“来自外国语学院英语系的戚久同学,大家掌声欢迎!”……
“小侄子,他叫什么来着,天呐,好甜的人儿啊!”旁边英俊的金发男人戳着周简夸张地叫道,周简把目光转回旁边:“戚久。布尔斯不要用这种词形容男生”
布尔斯激动地不能自已:“看他的眼睛,就像……就像纳库鲁湖一样清澈!那么美!上帝!”
周简起身向礼堂门口走去,心中暗道:的确是好看。
寒假来临,戚久没有急着回去,一来家中无人,二来老师推荐他一份一个月的家教的工作。所以打算在这呆几十天。学校宿舍只能多待几天,雇主干脆让他住在家里,戚久也没有推诿,毕竟有些东西在别人眼里不值得一提。
他上午在雇主家教小孩英语,下午去一家西式甜品店兼职,倒也充足。
bsp; 李资听学长说这的烧烤不错,硬是要拉着全寝来搓一顿。没想到差点迷路,虽然路上有本校学生,但是也不能总问。绿化太好也是负担。
“你什么时候来的,竟然不带我们来?”李资冲戚久喊道。
戚久不擅长撒谎,有些乱,正待回答,就被李资扯着向前走去:“快,快,快去抢座,好多人啊!”
几人抢着座位坐下,王建坤去点东西,刀更让老板拿了几瓶冰镇啤酒,“戚久,喝酒吗?”
“我不喝的”他摇头拒绝了。
李资大咧咧的把手搭在戚久肩上道:“戚久,男人都得会喝酒,不会也要学。”戚久没说话。
刀更看不过眼:“你别在这乱怂恿人,”又喊道:”老板再拿两罐汽水来。”
李资耸耸肩:“开个玩笑嘛,不喝就不喝,要是让班里那些母老虎知道又要说我欺负戚久啦!”
“李资,你别这么说女孩子”戚久皱眉道。
“在说什么呢?”王建坤拉过一个凳子坐下。指了指李资,刀更笑骂道:“还不是这混小子,一天到晚乱扯。”
等烧烤上了,几人埋头就吃了起来,偶尔抬头碰个杯,说说笑笑。一晚上就这么打发了。
寝室都是男生,难免邋遢了点。李资是第一次住寝室,不太习惯,可能是家里娇养惯了,卫生也不怎么注意,好在南方的男生性子上可能没有北方男生那么豪爽,但在卫生上比之北方男生又要好。加之戚久经常自觉打扫,寝室还是能保持干净亮堂的。
刀更虽是少数民族,却没有传说中不爱洗澡的习惯。他那一头“秀发”爱惜的很。军训的时候被教官押着要去剪掉,他找到班导那大说特说了一通家乡传统习俗文化,最后才被放过。
一个学期就快过去了,戚久可以说不是很适应学校的生活。A大聚集了来自全国各地顶尖的学子,这是各种意义上的顶尖,不是戚久一个小地方上来的人能比得上的。
正是因为明白这一点,当初才选了英语专业,他的专业水平绝对过得去。但名校之所以能称为名校,其中原因之一是它们的机会多,资源广,这意味着你需要不断在人前表现。
戚久不想有多大作为,说句消极的话:他将来是A大毕业,只要专业水平够,以后养活父亲和自己是绝对可以的。可有些事不是他能控制的,他被特意纠正过的发音,相当干净漂亮。只要一开口就能被听出来,这也是令老师学生看不透的一点。
戚久死时不过二十七岁,所谓颠簸坎坷的生活阅历也是戴宏宇的家人强加在他身上的。还未来得及体会成长。
所以一个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大家庭出身的学生,能说一口地道的英式英语,的确有些奇怪,最后只能归结于天赋和勤奋了。
这样老师就更看重戚久了,有机会就要给戚久表现。不能推辞,只能硬着头皮上,结果就越惹人注目。戚久只觉得累,没有开心。
周简看着在台上配音的人觉得自己可能有毛病,在台上那人偶尔望向台下的时候,有那么一刹那自己竟然觉得他眼里透着委屈。失笑地摇了摇头,把目光重新投在了大屏幕上。
“接下来是英语赛区配音大赛一等奖的获得者……”
“来自外国语学院英语系的戚久同学,大家掌声欢迎!”……
“小侄子,他叫什么来着,天呐,好甜的人儿啊!”旁边英俊的金发男人戳着周简夸张地叫道,周简把目光转回旁边:“戚久。布尔斯不要用这种词形容男生”
布尔斯激动地不能自已:“看他的眼睛,就像……就像纳库鲁湖一样清澈!那么美!上帝!”
周简起身向礼堂门口走去,心中暗道:的确是好看。
寒假来临,戚久没有急着回去,一来家中无人,二来老师推荐他一份一个月的家教的工作。所以打算在这呆几十天。学校宿舍只能多待几天,雇主干脆让他住在家里,戚久也没有推诿,毕竟有些东西在别人眼里不值得一提。
他上午在雇主家教小孩英语,下午去一家西式甜品店兼职,倒也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