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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过不少资料,甚至以前他从未接触过的哲学书他都看,像是柏拉图倡导的那种“精神恋爱”等等,对他来说,只要能为赵学军提供帮助,再晦涩难懂的书籍他都会去看,去了解。
了解来了解去,王希发现……他找到的东西与他想要的是缘木求鱼,南辕北辙。他想要个解决办法,结果却发现他找到了一个他惶恐的答案。
随着越来越触摸不到的遥远距离。他开始思念赵学军了,他开始疯了一般的思念他给自己写的那些信,他开始想念他的味儿,想念他的一颦一笑,他想念赵学军那无时无刻不在的关心,他想念赵学军总能在最需要,最恰当的时候给予他的最坚实的依靠!是啊!他想他了,这种突如其来的想念,将王希打击成了灰烬,很显然,有一把无形的锁找到了最合适的钥匙,打开了一扇被王希忽视的门。那种由思念演变而来的情感,慢慢的给了他一个答案,原来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不是自己,最了解他的是赵学军,他封闭在心灵深处的某个东西,跟赵学军的某个东西竟是珠联璧合一套的。
赵学军出去之后,流浪了一天,这晚他十二点半才回到宾馆,推开房门,不由松了一口气,王希的行李不见了,他又奇怪的消失了。这一刹那赵学军不由得又骂了娘,说了脏话!
“王希,老子曰…………你个仙人板板的!”
一九九七年二月,赵学军与家人一起回到万林市为大哥赵学文操办婚礼。在繁忙当中,赵学军很快忘记了去惦念那个人。二月的天气,依旧寒冷彻骨,第三天上午的酒席完毕后,赵学军靠在饭店顶楼的窗户向外看,他在寻找着童年的地标。可惜,被他惦念给予情感的那些地标物,都被很高很高的建筑物掩埋进了水泥钢筋森林当中,如今的万林市令他感觉陌生又怀念。
“哥!你看什么呢?”他扭头问自己的二哥。
“看咱嫂子呗!真可怜,大冷天穿着裙子在那里迎来送往,做女人可真不易!”
赵学兵趴在窗户上看着自己的嫂子。她穿着薄呢子红裙,顶着初春的寒风然站立,样子实在凄惨。结婚也不是那么简单的!这都第三天了,没完没了的酒宴应酬将结婚的喜意变为疲惫,这真是一人结婚,全家陪葬。三天了,赵建国没有一天是清醒的。白天全家出动干活,晚上高橘子还要拿着礼单加班。开煤矿的两位舅舅来了,这次他俩出息了,真出息了!这一次他们没炫富,只是默默地给了外甥媳妇二十万,说了一些大人该说的贴心话后悄悄离开,临走还叫姐姐保重身体。谭小康也来了,上了三十块,吃了三天,临走还要顺一瓶酒……
回头看着服务员来回穿梭忙乱的酒席大厅,赵学军有种两万里长征即将结束的解脱感:“今儿最后一天了吧。”
“可不!总算能休了,弟弟哎,听哥一句劝,千万别结婚!真的!女人就是接替你老妈继续管你那个人!女人跟男人不同的唯一分别是,老妈不唠叨你的时候,她们可以弥补这一项空白……总之,别结婚,很麻烦的!”赵学兵半真半假的劝了一句后,突然换了笑脸对一位长相漂亮的女来宾奔去:“琴哪!!想死哥哥我了!!!!”
“赵学军!”一声带着喜意的呼唤,赵学军扭过头,眼睛里从惊喜转瞬变成惊讶!
徐步堂跟闵顺站在那边,勾肩搭背的还是那个老地痞样子对他笑。唯一与以前不同的是,闵顺空出来的那只手,半抱着一个小胖孩。赵学军看那个小娃,觉得又是窘又是好笑。
那小胖孩子不大,也就是一两岁的样子。白白胖胖的他穿着一套明黄缎子面料制成的仿古盘扣棉袄棉裤,脑袋上还扣着一顶后面缀小辫子的瓜皮帽。当然!穿什么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小娃有着一张与闵顺一模一样的街痞子脸。同是八字眉,皆是一脸不屑的表情。那与闵顺一模一样的总是翻白眼球子看人的装逼的眼神。挺好看的薄唇,这娃硬是将嘴角拉成了讥讽。看着这一大一小的两个痞子脸,配在一起要多好笑,就有多么好笑。
“这是啥啊!”赵学军按耐住惊讶走过去,伸手抱起这个小胖孩。闵顺眼神一变,未及阻止就看到自己家狗儿子,结结实实的给了赵学军一个大耳光。
“表(不要)!哇!!!!!!!!!”
穿脑一般的魔音在饭店响起,赵学军手忙脚乱的将闵顺家儿子丢还给他:“这是啥啊!这是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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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过不少资料,甚至以前他从未接触过的哲学书他都看,像是柏拉图倡导的那种“精神恋爱”等等,对他来说,只要能为赵学军提供帮助,再晦涩难懂的书籍他都会去看,去了解。
了解来了解去,王希发现……他找到的东西与他想要的是缘木求鱼,南辕北辙。他想要个解决办法,结果却发现他找到了一个他惶恐的答案。
随着越来越触摸不到的遥远距离。他开始思念赵学军了,他开始疯了一般的思念他给自己写的那些信,他开始想念他的味儿,想念他的一颦一笑,他想念赵学军那无时无刻不在的关心,他想念赵学军总能在最需要,最恰当的时候给予他的最坚实的依靠!是啊!他想他了,这种突如其来的想念,将王希打击成了灰烬,很显然,有一把无形的锁找到了最合适的钥匙,打开了一扇被王希忽视的门。那种由思念演变而来的情感,慢慢的给了他一个答案,原来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不是自己,最了解他的是赵学军,他封闭在心灵深处的某个东西,跟赵学军的某个东西竟是珠联璧合一套的。
赵学军出去之后,流浪了一天,这晚他十二点半才回到宾馆,推开房门,不由松了一口气,王希的行李不见了,他又奇怪的消失了。这一刹那赵学军不由得又骂了娘,说了脏话!
“王希,老子曰…………你个仙人板板的!”
一九九七年二月,赵学军与家人一起回到万林市为大哥赵学文操办婚礼。在繁忙当中,赵学军很快忘记了去惦念那个人。二月的天气,依旧寒冷彻骨,第三天上午的酒席完毕后,赵学军靠在饭店顶楼的窗户向外看,他在寻找着童年的地标。可惜,被他惦念给予情感的那些地标物,都被很高很高的建筑物掩埋进了水泥钢筋森林当中,如今的万林市令他感觉陌生又怀念。
“哥!你看什么呢?”他扭头问自己的二哥。
“看咱嫂子呗!真可怜,大冷天穿着裙子在那里迎来送往,做女人可真不易!”
赵学兵趴在窗户上看着自己的嫂子。她穿着薄呢子红裙,顶着初春的寒风然站立,样子实在凄惨。结婚也不是那么简单的!这都第三天了,没完没了的酒宴应酬将结婚的喜意变为疲惫,这真是一人结婚,全家陪葬。三天了,赵建国没有一天是清醒的。白天全家出动干活,晚上高橘子还要拿着礼单加班。开煤矿的两位舅舅来了,这次他俩出息了,真出息了!这一次他们没炫富,只是默默地给了外甥媳妇二十万,说了一些大人该说的贴心话后悄悄离开,临走还叫姐姐保重身体。谭小康也来了,上了三十块,吃了三天,临走还要顺一瓶酒……
回头看着服务员来回穿梭忙乱的酒席大厅,赵学军有种两万里长征即将结束的解脱感:“今儿最后一天了吧。”
“可不!总算能休了,弟弟哎,听哥一句劝,千万别结婚!真的!女人就是接替你老妈继续管你那个人!女人跟男人不同的唯一分别是,老妈不唠叨你的时候,她们可以弥补这一项空白……总之,别结婚,很麻烦的!”赵学兵半真半假的劝了一句后,突然换了笑脸对一位长相漂亮的女来宾奔去:“琴哪!!想死哥哥我了!!!!”
“赵学军!”一声带着喜意的呼唤,赵学军扭过头,眼睛里从惊喜转瞬变成惊讶!
徐步堂跟闵顺站在那边,勾肩搭背的还是那个老地痞样子对他笑。唯一与以前不同的是,闵顺空出来的那只手,半抱着一个小胖孩。赵学军看那个小娃,觉得又是窘又是好笑。
那小胖孩子不大,也就是一两岁的样子。白白胖胖的他穿着一套明黄缎子面料制成的仿古盘扣棉袄棉裤,脑袋上还扣着一顶后面缀小辫子的瓜皮帽。当然!穿什么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小娃有着一张与闵顺一模一样的街痞子脸。同是八字眉,皆是一脸不屑的表情。那与闵顺一模一样的总是翻白眼球子看人的装逼的眼神。挺好看的薄唇,这娃硬是将嘴角拉成了讥讽。看着这一大一小的两个痞子脸,配在一起要多好笑,就有多么好笑。
“这是啥啊!”赵学军按耐住惊讶走过去,伸手抱起这个小胖孩。闵顺眼神一变,未及阻止就看到自己家狗儿子,结结实实的给了赵学军一个大耳光。
“表(不要)!哇!!!!!!!!!”
穿脑一般的魔音在饭店响起,赵学军手忙脚乱的将闵顺家儿子丢还给他:“这是啥啊!这是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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