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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秦风蛮理解这些半大孩子们的,勋贵嘛,自然有勋贵的活法,一个家族要想壮大,不能尽出人才,得有人惹祸才行,不然一个个都是顶尖的人才,你让皇帝怎么想?
这是取祸之道,所以自古以来,但凡世家,肯定会出纨绔,就算是这个孩子不是纨绔,也得打造成纨绔。
这是没有法子的事情,你得让皇帝没事找点茬,不然顺风顺水的,容易出事儿。
有的人,会在纨绔中沉沦,有的人却会在纨绔中脱颖而出,成为中流砥柱。
当然,皇帝心里跟明镜似的,这种帝王心术,李世民这种雄才大略之人不屑为之,但是架不住手底下人这么想啊。
你把亲兄弟都干掉了,把亲爹都囚禁了,弄死我们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儿?
还是纨绔一些好,只要不弄的天怒人怨,能保住一家富贵,比什么都强。
所以纨绔们又开始整幺蛾子了。
为首的那位把前台敲得砰砰响,大喊大叫道:“房间呢?为什么不给我们安排房间,难道让我们在大街上喝酒不成?”
薛暮陪着笑脸道:“程小郎君,现在客满了,要不您等等?”
程处默瞪大了眼睛,他年纪虽然不大,但是身量极高,神似程咬金,吓得薛暮一个激灵,暗道要坏。
果不其然,程处默振臂一呼,大喝道:“天字一号房,听说是为陛下准备的,为何有个不相干的人进去?兄弟们,我们去看看,到底是谁,竟然能跟陛下平起平坐。”
这一手玩的妙,大帽子扣下来,师出有名,谁也不敢说什么。
薛暮又如何能拦住这群如狼似虎之辈,被尉迟宝林推的一个趔趄,老命都丢了半条,扯着嗓子喊道:“众位小郎君,万万不可上去,上面有贵客啊!”
谁又会理会他呢?这群勋贵之后,哪一个不是混不吝的性子?都是跟自己老爹学的,老爹这么牛逼,当儿子的岂能怂?那不能啊!一定要看看到底是谁才行。
秦风似笑非笑的看着李世民,搞的李世民很是不爽。
两人大眼瞪小眼,谁都不看外面。
两人很有默契的起身,来到了窗户边上,并肩而立,欣赏长安美景。
至于门外的内侍,早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似乎藏起来了,根本就没有人注意到。
咣!
程处默一脚把门踹开,李承乾率先走了进来,打眼一看,咦,这人有点眼熟啊。
擦了擦眼再看?嗯,真特么眼熟。
“爹啊!”
李承乾噗通一声趴在了地上,吓得嚎了一嗓子。
一群纨绔哗啦啦跪了一地。
唐朝是不兴跪拜的,除非祭天或者别的重大祭祀活动,上朝都不用拜皇帝,就是这么硬气,甚至北宋时期还有这样的规定,将:朝堂行私礼,跪拜视之为失仪。
到朱元璋掌权之后,洪武三年,即在《大明会典》中规定:凡百官奏事皆跪,有旨令起即起。
这一跪,就跪了数百年。
李承乾与十几个纨绔是李世民的子侄晚辈,跪一跪没有问题,但是秦风不能站在那儿,所以他很知趣的偏了偏身子。
李世民面带春风,和煦的笑容让人心安,但是内中蕴含蕴含的意思,也很容易让人读懂。
“尔等所来何事?”李世民笑呵呵的道:“不会是来喝酒的吧?”
李承乾连忙否认道:“不是不是,儿臣听闻醉卧居菜品绝妙,过来尝尝鲜。”
“谁要的鸡尾酒?人呢?”壮硕的孙七娘走了过来,双手托盘上,一杯杯美酒赫然在目,一把火直接把气氛燃了起来。
“不是儿臣,是处默兄。”李承乾立马甩锅。
程处默呲着牙,下意识的就想辩... -->>
其实秦风蛮理解这些半大孩子们的,勋贵嘛,自然有勋贵的活法,一个家族要想壮大,不能尽出人才,得有人惹祸才行,不然一个个都是顶尖的人才,你让皇帝怎么想?
这是取祸之道,所以自古以来,但凡世家,肯定会出纨绔,就算是这个孩子不是纨绔,也得打造成纨绔。
这是没有法子的事情,你得让皇帝没事找点茬,不然顺风顺水的,容易出事儿。
有的人,会在纨绔中沉沦,有的人却会在纨绔中脱颖而出,成为中流砥柱。
当然,皇帝心里跟明镜似的,这种帝王心术,李世民这种雄才大略之人不屑为之,但是架不住手底下人这么想啊。
你把亲兄弟都干掉了,把亲爹都囚禁了,弄死我们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儿?
还是纨绔一些好,只要不弄的天怒人怨,能保住一家富贵,比什么都强。
所以纨绔们又开始整幺蛾子了。
为首的那位把前台敲得砰砰响,大喊大叫道:“房间呢?为什么不给我们安排房间,难道让我们在大街上喝酒不成?”
薛暮陪着笑脸道:“程小郎君,现在客满了,要不您等等?”
程处默瞪大了眼睛,他年纪虽然不大,但是身量极高,神似程咬金,吓得薛暮一个激灵,暗道要坏。
果不其然,程处默振臂一呼,大喝道:“天字一号房,听说是为陛下准备的,为何有个不相干的人进去?兄弟们,我们去看看,到底是谁,竟然能跟陛下平起平坐。”
这一手玩的妙,大帽子扣下来,师出有名,谁也不敢说什么。
薛暮又如何能拦住这群如狼似虎之辈,被尉迟宝林推的一个趔趄,老命都丢了半条,扯着嗓子喊道:“众位小郎君,万万不可上去,上面有贵客啊!”
谁又会理会他呢?这群勋贵之后,哪一个不是混不吝的性子?都是跟自己老爹学的,老爹这么牛逼,当儿子的岂能怂?那不能啊!一定要看看到底是谁才行。
秦风似笑非笑的看着李世民,搞的李世民很是不爽。
两人大眼瞪小眼,谁都不看外面。
两人很有默契的起身,来到了窗户边上,并肩而立,欣赏长安美景。
至于门外的内侍,早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似乎藏起来了,根本就没有人注意到。
咣!
程处默一脚把门踹开,李承乾率先走了进来,打眼一看,咦,这人有点眼熟啊。
擦了擦眼再看?嗯,真特么眼熟。
“爹啊!”
李承乾噗通一声趴在了地上,吓得嚎了一嗓子。
一群纨绔哗啦啦跪了一地。
唐朝是不兴跪拜的,除非祭天或者别的重大祭祀活动,上朝都不用拜皇帝,就是这么硬气,甚至北宋时期还有这样的规定,将:朝堂行私礼,跪拜视之为失仪。
到朱元璋掌权之后,洪武三年,即在《大明会典》中规定:凡百官奏事皆跪,有旨令起即起。
这一跪,就跪了数百年。
李承乾与十几个纨绔是李世民的子侄晚辈,跪一跪没有问题,但是秦风不能站在那儿,所以他很知趣的偏了偏身子。
李世民面带春风,和煦的笑容让人心安,但是内中蕴含蕴含的意思,也很容易让人读懂。
“尔等所来何事?”李世民笑呵呵的道:“不会是来喝酒的吧?”
李承乾连忙否认道:“不是不是,儿臣听闻醉卧居菜品绝妙,过来尝尝鲜。”
“谁要的鸡尾酒?人呢?”壮硕的孙七娘走了过来,双手托盘上,一杯杯美酒赫然在目,一把火直接把气氛燃了起来。
“不是儿臣,是处默兄。”李承乾立马甩锅。
程处默呲着牙,下意识的就想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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