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之所以成为颜狗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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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是是是,”朝露甘拜下风。
“那炮王说的话还信不信了?”
“不信,一个字儿都不信。”她连连摇头。
“这还差不多,”子琪满意地拍拍朝露,“乖孩子,今晚姐姐带你嗨。”
第二天早上朝露起床的时候,头疼欲裂。NND,昨晚她是喝了多少啊,怎么之后的记忆一点也没有。
她勉强爬起来给自己倒了一杯蜂蜜水,喝下去之后才感觉自己活了过来。
去洗手间一开灯,她被镜中的自己吓了一跳—凌乱无序的爆炸头,还有一对又黑又圆的熊猫眼。原来昨晚没卸妆就睡了,睡了一晚眼妆全部晕开,自然显得惨不忍睹。
朝露仔细的清理一番之后,才离开洗手间打开手机准备叫外卖。
手机上有N个未接电话,都是她不认识的号码,微信里还有几个添加好友的申请,清一色的男生。估计是昨晚跟她搭讪的路人吧,这种事几乎每次出去爬梯都会发生。
她发个微信给子琪,“起床了吗?”
子琪直接一个电话打回来,“喂,你还好吗?”
“还行,”朝露揉了揉太阳穴,“就是想不起来昨晚后来的事情。”
“对此我要说声对不起,”子琪的声音充满歉意,“我没想到你的酒量那么差。你当时看上去还挺清醒的,我没多想就把你带去工体那边的夜店了,还在那里碰到了你的小学同学……”
“小学同学?”朝露愕然,“谁啊?”
“说是叫阳翰笙,他跟咱们俩都换了微信,然后你们好像很开心能这样偶遇,一起又喝了不少。”
阳翰笙,朝露扶额,这名字仿佛是从前世翻出来的远古记忆。不过他确实是她的小学同学没错,甚至某种程度上来说还是她的初恋……那种含蓄到最后也没说出来的初恋……
NND,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郁楷这边的一团乱麻还没理清楚,她八百年没联络过的初恋也冒出来跟她重逢了。这是赶集吗,都凑到一起去了?
朝露疑惑地点开阳翰笙的微信头像,哇,这厮还跟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只不过放大了一些而已。话说,他不是人在美国加州吗?
想当年,他们之所以失联就是因为他初中时随家人搬去了加州。起初也是通信的,但都是正值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学业繁忙身边还有其他朋友,久而久之远在天边的人便不那么重要。也不知道是从谁开始写信的频率慢了下来,以致于她几次搬家后音讯杳然。
阳翰笙小的时候属于一看就很聪明灵动的那种男孩子,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人又长得眉清目秀,班上的小女孩儿都喜欢跟他一起玩,朝露自然也不例外。她到现在都还记得有一年新年联欢会上他当众表演小提琴,穿着小燕尾服一脸认真投入的样子—童话书里面的小王子也不过如此了。真是秒杀全场大大小小的女性,包括前来围观的老师和家长。
那个时候的朝露两腮处上长皮癣,疙瘩不平不说还一块儿黄一块儿白,实在看不出小美人的胚子。性格也因为经常被大人苛待而有些自卑,所以不怎么敢上前跟他这般校草人物套近乎,以致于四年级以前他们都不熟。
四年级的时候老师调换座位,恰巧他就被安排在她前面,而这一坐就坐了三年直到小学毕业。他最开始坐在她前面的时候,朝露每堂课都会小小走神,望着他的后脑勺想—怎么会有人连后脑勺都长得这么好看?
阳翰笙大概也是知道朝露喜欢他的,像他这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男孩子,对于小女孩的爱慕自然不陌生。他开始不带很多文具,一到上课就转过头向她借橡皮、借圆珠笔、借涂改液,而她虽然不爽他每天都丢三落四,却还是没办法拒绝他。
不止是她,全班有哪个女孩子忍心对小王子说不呢?
朝露觉得她长大后之所以变得那么颜狗,阳翰笙绝对要负上大部分责任。他用自己唇红齿白的一张正太脸对她撒娇卖萌长达三年之久,在她当时稚嫩的人生里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印象,也间接导致她找男朋友的颜值标准被提升到了天花板上。
这位存在于她远古记忆中的少年,现在回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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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炮王说的话还信不信了?”
“不信,一个字儿都不信。”她连连摇头。
“这还差不多,”子琪满意地拍拍朝露,“乖孩子,今晚姐姐带你嗨。”
第二天早上朝露起床的时候,头疼欲裂。NND,昨晚她是喝了多少啊,怎么之后的记忆一点也没有。
她勉强爬起来给自己倒了一杯蜂蜜水,喝下去之后才感觉自己活了过来。
去洗手间一开灯,她被镜中的自己吓了一跳—凌乱无序的爆炸头,还有一对又黑又圆的熊猫眼。原来昨晚没卸妆就睡了,睡了一晚眼妆全部晕开,自然显得惨不忍睹。
朝露仔细的清理一番之后,才离开洗手间打开手机准备叫外卖。
手机上有N个未接电话,都是她不认识的号码,微信里还有几个添加好友的申请,清一色的男生。估计是昨晚跟她搭讪的路人吧,这种事几乎每次出去爬梯都会发生。
她发个微信给子琪,“起床了吗?”
子琪直接一个电话打回来,“喂,你还好吗?”
“还行,”朝露揉了揉太阳穴,“就是想不起来昨晚后来的事情。”
“对此我要说声对不起,”子琪的声音充满歉意,“我没想到你的酒量那么差。你当时看上去还挺清醒的,我没多想就把你带去工体那边的夜店了,还在那里碰到了你的小学同学……”
“小学同学?”朝露愕然,“谁啊?”
“说是叫阳翰笙,他跟咱们俩都换了微信,然后你们好像很开心能这样偶遇,一起又喝了不少。”
阳翰笙,朝露扶额,这名字仿佛是从前世翻出来的远古记忆。不过他确实是她的小学同学没错,甚至某种程度上来说还是她的初恋……那种含蓄到最后也没说出来的初恋……
NND,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郁楷这边的一团乱麻还没理清楚,她八百年没联络过的初恋也冒出来跟她重逢了。这是赶集吗,都凑到一起去了?
朝露疑惑地点开阳翰笙的微信头像,哇,这厮还跟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只不过放大了一些而已。话说,他不是人在美国加州吗?
想当年,他们之所以失联就是因为他初中时随家人搬去了加州。起初也是通信的,但都是正值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学业繁忙身边还有其他朋友,久而久之远在天边的人便不那么重要。也不知道是从谁开始写信的频率慢了下来,以致于她几次搬家后音讯杳然。
阳翰笙小的时候属于一看就很聪明灵动的那种男孩子,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人又长得眉清目秀,班上的小女孩儿都喜欢跟他一起玩,朝露自然也不例外。她到现在都还记得有一年新年联欢会上他当众表演小提琴,穿着小燕尾服一脸认真投入的样子—童话书里面的小王子也不过如此了。真是秒杀全场大大小小的女性,包括前来围观的老师和家长。
那个时候的朝露两腮处上长皮癣,疙瘩不平不说还一块儿黄一块儿白,实在看不出小美人的胚子。性格也因为经常被大人苛待而有些自卑,所以不怎么敢上前跟他这般校草人物套近乎,以致于四年级以前他们都不熟。
四年级的时候老师调换座位,恰巧他就被安排在她前面,而这一坐就坐了三年直到小学毕业。他最开始坐在她前面的时候,朝露每堂课都会小小走神,望着他的后脑勺想—怎么会有人连后脑勺都长得这么好看?
阳翰笙大概也是知道朝露喜欢他的,像他这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男孩子,对于小女孩的爱慕自然不陌生。他开始不带很多文具,一到上课就转过头向她借橡皮、借圆珠笔、借涂改液,而她虽然不爽他每天都丢三落四,却还是没办法拒绝他。
不止是她,全班有哪个女孩子忍心对小王子说不呢?
朝露觉得她长大后之所以变得那么颜狗,阳翰笙绝对要负上大部分责任。他用自己唇红齿白的一张正太脸对她撒娇卖萌长达三年之久,在她当时稚嫩的人生里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印象,也间接导致她找男朋友的颜值标准被提升到了天花板上。
这位存在于她远古记忆中的少年,现在回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