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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卜。
高涛控制着体内的元气,果然在庄敏的裤子上感受到一道陌生的气息,他试着将元气慢慢透过庄敏的裤子,结果感觉出了不下十道陌生人的气息。
高涛瞠目结舌的收回元气,心中暗道:“这女人这能干。”
他直起身子,根据刚才感受到的气息掐算起来。
他刚掌握了这么一个法门,第一次使用难免有点费时费力,站在原地十多分钟,憋出满头大汗后,他才睁开眼说道:“他还活着。”
还活着?一个人进入沙漠,走了几个小时还活着?莫非沙漠上的野兽都出去聚餐了?
庄敏眼中充满着喜色,一把抱住了高涛,追问道:“他真的没事吗?”
感受到庄敏胸前的波涛汹涌,高涛感觉自己快有点把持不住了。
☆、第三百三十二章哈米什家族
“他肯定活着。”高涛很相信隐宗门的法术,因为在刚才施展占卜的过程中,他感受到了那个气息的主人澎湃的生机,这说明对方不光没死,而且还活的很滋润。
索玛轻声说道:“我们加快脚步吧。”
沙漠上的温度越来越低,牛皓凌摩挲着双手,说道:“这是什么鬼天气,这么冷,也怪不得沙漠上没有植被了。”
“嗷呜~~~”
不远处,一阵阵此起彼伏的狼嚎声响起,沙漠上的狼群,比草原狼群更为凶残,最恶劣的环境,给予了它们坚硬的骨骼,强壮的躯体以及狂暴的性情。
沙狼是沙漠中最恐怖的存在。
听到狼嚎声,索玛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段鹏立即关掉了手电筒。
众人随着索玛的手势,慢慢蹲下身来。
在月光的照耀下,整片沙漠映射出黄金色的淡淡光芒,在远处的沙漠上,可以隐约看到几只灵敏的身影一闪而过。
牛皓凌等人全都屏息而坐,哪怕身为化劲高手的牛皓凌,也不想在这里遭遇到沙狼,沙狼的数量少则数十,多则数百,一旦招惹到狼群,他们很难有脱身的机会。
牛皓凌低声喃喃道:“咱们这么蹲着有用吗?”
段鹏小声说道:“沙狼在晚上视线很弱,只要我们不弄动静,一般不会有事。”
“那就好。”牛皓凌和高涛暗松一口气。
就在牛皓凌和高涛松懈的刹那,远处突然传来一个男子的大声呼喊声。
这一声喊恍若平地响起一个炸雷,吓得众人浑身一个激灵。
“是不是那小子?”牛皓凌精神一震。
庄敏摇头道:“不是,这个声音听上去很有劲,不像是唐飞的声音。”
“是个高手。”段鹏很快找到了声音的来源处。
只见数百米的一块沙丘上,一名男子一手持枪一手持刀,正与数十只沙狼厮杀在一块,每当沙狼扑上前去,要么挨上一颗子弹,要么挨上一刀。
不管挨上哪个,它们都摆脱不了死亡的下场。
那人一路厮杀,一路向着牛皓凌等人所在的位置走了过来。他一边走,一边用不太标准的汉语大喊道:“我来自中东,是一位矿产商人,恳求那边的朋友施加援手。”
牛皓凌暗道:“不好,那家伙之前好像是看到了我们的手电筒光芒,他是迎着灯光过来的,不想先遭遇了狼群。”
“我们救不救他?”高涛看向了牛皓凌。
“救个屁,这年头哪有功夫这么高的商人。”牛皓凌没好气的嘟囔了一声,远处那个人不论是枪法还是刀法,均能迈入一流的行列,牛皓凌可不相信他口中的话。
最大的原因,是那个男人刚才施展的刀法,有点类似克丽丝的刀法,克丽丝是什么人?王者joker麾下的杀手!
眼前这个男子,有三成的可能是joker麾下的杀手,就算这个男子不是杀手,牛皓凌也没想过出手救他,开玩笑,自己这边还有两名手无寸铁的女人呢,岂可能为了一个陌生人轻易涉险。
索玛微微蹙眉道:“他快坚持不住了,我们还是帮他一下吧。”
“好,我来!”段鹏这家伙完全是言听计从,索玛的话音未落,他已经利索的拿起狙击枪,啪啪两枪,解决掉了两条沙狼。
枪声和同伴的性命,令不少沙狼转移了矛头,凶狠的目光紧紧盯着牛皓凌等人所在的位置,迅速朝这边冲了过来。
那名男子一看自己身边的压力减轻,心里也是大喜过望,他丢掉早就没了子弹的手枪,双手握刀,将刀法施展到了极致,只见一道道光影掠过,一条条沙狼的尸体乱飞,竟然被他硬生生杀出了一条血路。
“你们真是吃饱了撑得没事干哪!”牛皓凌没好气的哼了一声,身体一个前趋,施展了铁块的双手嗖的一下刺去,只听噗噗两声,他的掌刀直接刺入了两条沙狼的血盆大口中,将扑过来的两条沙狼瞬间击毙。
“砂舞!”牛皓凌刚打算冲向狼群,只听耳边传来索玛轻咛的吟唱,转瞬间,一股大风吹过,无数沙子像是长了眼睛般覆盖向狼群。
“嗷呜——”望着铺天盖地的风沙,悍不畏死的狼群一哄而散,在大自然的力量面前,它们产生不了丝毫的反抗之心。
牛皓凌回转过身,目瞪口呆的望着索玛,喃喃道:“靠——靠——这——刚才我在做梦吗?”
人为的力量可以控制沙子和风?这是人的力量吗?
“哈哈,塔格见过尊贵的沙漠之女。”那男子眼看着狼群溃逃完毕后,这才整理一下衣服,像是绅士一般的走到索玛面前,轻声笑道:“早在中东时,便久闻沙漠之女的大名,却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真是万分荣幸。”
这男子大概有一米八左右,长得非常消瘦,他皮肤有点小麦色,身穿一件晚礼服,嘴上的两撇小胡子微微上翘,显得气质非凡。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那身晚礼服被沙狼撕咬的破破烂烂,特别是那条裤子,此时已经成了华夏的旗袍。
这个人身上有一种纯正的贵族气质,贵族气质不是说受到了两年贵族教育,也不是说像什么大时代小时代中那群有两个钱就挥霍浪费倡导奢华消费的浪男浪女,真正的贵族气质,来源于血脉之中,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贵气,和地位和金钱和所有的外物都无关。
这个男子便是这样,哪怕他穿上一身破破烂烂的乞丐服,他的一举一动仍旧像是贵族。
占卜。
高涛控制着体内的元气,果然在庄敏的裤子上感受到一道陌生的气息,他试着将元气慢慢透过庄敏的裤子,结果感觉出了不下十道陌生人的气息。
高涛瞠目结舌的收回元气,心中暗道:“这女人这能干。”
他直起身子,根据刚才感受到的气息掐算起来。
他刚掌握了这么一个法门,第一次使用难免有点费时费力,站在原地十多分钟,憋出满头大汗后,他才睁开眼说道:“他还活着。”
还活着?一个人进入沙漠,走了几个小时还活着?莫非沙漠上的野兽都出去聚餐了?
庄敏眼中充满着喜色,一把抱住了高涛,追问道:“他真的没事吗?”
感受到庄敏胸前的波涛汹涌,高涛感觉自己快有点把持不住了。
☆、第三百三十二章哈米什家族
“他肯定活着。”高涛很相信隐宗门的法术,因为在刚才施展占卜的过程中,他感受到了那个气息的主人澎湃的生机,这说明对方不光没死,而且还活的很滋润。
索玛轻声说道:“我们加快脚步吧。”
沙漠上的温度越来越低,牛皓凌摩挲着双手,说道:“这是什么鬼天气,这么冷,也怪不得沙漠上没有植被了。”
“嗷呜~~~”
不远处,一阵阵此起彼伏的狼嚎声响起,沙漠上的狼群,比草原狼群更为凶残,最恶劣的环境,给予了它们坚硬的骨骼,强壮的躯体以及狂暴的性情。
沙狼是沙漠中最恐怖的存在。
听到狼嚎声,索玛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段鹏立即关掉了手电筒。
众人随着索玛的手势,慢慢蹲下身来。
在月光的照耀下,整片沙漠映射出黄金色的淡淡光芒,在远处的沙漠上,可以隐约看到几只灵敏的身影一闪而过。
牛皓凌等人全都屏息而坐,哪怕身为化劲高手的牛皓凌,也不想在这里遭遇到沙狼,沙狼的数量少则数十,多则数百,一旦招惹到狼群,他们很难有脱身的机会。
牛皓凌低声喃喃道:“咱们这么蹲着有用吗?”
段鹏小声说道:“沙狼在晚上视线很弱,只要我们不弄动静,一般不会有事。”
“那就好。”牛皓凌和高涛暗松一口气。
就在牛皓凌和高涛松懈的刹那,远处突然传来一个男子的大声呼喊声。
这一声喊恍若平地响起一个炸雷,吓得众人浑身一个激灵。
“是不是那小子?”牛皓凌精神一震。
庄敏摇头道:“不是,这个声音听上去很有劲,不像是唐飞的声音。”
“是个高手。”段鹏很快找到了声音的来源处。
只见数百米的一块沙丘上,一名男子一手持枪一手持刀,正与数十只沙狼厮杀在一块,每当沙狼扑上前去,要么挨上一颗子弹,要么挨上一刀。
不管挨上哪个,它们都摆脱不了死亡的下场。
那人一路厮杀,一路向着牛皓凌等人所在的位置走了过来。他一边走,一边用不太标准的汉语大喊道:“我来自中东,是一位矿产商人,恳求那边的朋友施加援手。”
牛皓凌暗道:“不好,那家伙之前好像是看到了我们的手电筒光芒,他是迎着灯光过来的,不想先遭遇了狼群。”
“我们救不救他?”高涛看向了牛皓凌。
“救个屁,这年头哪有功夫这么高的商人。”牛皓凌没好气的嘟囔了一声,远处那个人不论是枪法还是刀法,均能迈入一流的行列,牛皓凌可不相信他口中的话。
最大的原因,是那个男人刚才施展的刀法,有点类似克丽丝的刀法,克丽丝是什么人?王者joker麾下的杀手!
眼前这个男子,有三成的可能是joker麾下的杀手,就算这个男子不是杀手,牛皓凌也没想过出手救他,开玩笑,自己这边还有两名手无寸铁的女人呢,岂可能为了一个陌生人轻易涉险。
索玛微微蹙眉道:“他快坚持不住了,我们还是帮他一下吧。”
“好,我来!”段鹏这家伙完全是言听计从,索玛的话音未落,他已经利索的拿起狙击枪,啪啪两枪,解决掉了两条沙狼。
枪声和同伴的性命,令不少沙狼转移了矛头,凶狠的目光紧紧盯着牛皓凌等人所在的位置,迅速朝这边冲了过来。
那名男子一看自己身边的压力减轻,心里也是大喜过望,他丢掉早就没了子弹的手枪,双手握刀,将刀法施展到了极致,只见一道道光影掠过,一条条沙狼的尸体乱飞,竟然被他硬生生杀出了一条血路。
“你们真是吃饱了撑得没事干哪!”牛皓凌没好气的哼了一声,身体一个前趋,施展了铁块的双手嗖的一下刺去,只听噗噗两声,他的掌刀直接刺入了两条沙狼的血盆大口中,将扑过来的两条沙狼瞬间击毙。
“砂舞!”牛皓凌刚打算冲向狼群,只听耳边传来索玛轻咛的吟唱,转瞬间,一股大风吹过,无数沙子像是长了眼睛般覆盖向狼群。
“嗷呜——”望着铺天盖地的风沙,悍不畏死的狼群一哄而散,在大自然的力量面前,它们产生不了丝毫的反抗之心。
牛皓凌回转过身,目瞪口呆的望着索玛,喃喃道:“靠——靠——这——刚才我在做梦吗?”
人为的力量可以控制沙子和风?这是人的力量吗?
“哈哈,塔格见过尊贵的沙漠之女。”那男子眼看着狼群溃逃完毕后,这才整理一下衣服,像是绅士一般的走到索玛面前,轻声笑道:“早在中东时,便久闻沙漠之女的大名,却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真是万分荣幸。”
这男子大概有一米八左右,长得非常消瘦,他皮肤有点小麦色,身穿一件晚礼服,嘴上的两撇小胡子微微上翘,显得气质非凡。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那身晚礼服被沙狼撕咬的破破烂烂,特别是那条裤子,此时已经成了华夏的旗袍。
这个人身上有一种纯正的贵族气质,贵族气质不是说受到了两年贵族教育,也不是说像什么大时代小时代中那群有两个钱就挥霍浪费倡导奢华消费的浪男浪女,真正的贵族气质,来源于血脉之中,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贵气,和地位和金钱和所有的外物都无关。
这个男子便是这样,哪怕他穿上一身破破烂烂的乞丐服,他的一举一动仍旧像是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