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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房。
她无声地打开房门,冷气扑面而来,确定床上只有一个高大的身影后,她才微笑地走回客厅,打开一盏小灯,迅速拿出睡衣到浴室洗澡。
舒服地冲完澡,她到厨房喝了一杯牛奶,才心满意足地走进主卧室,钻到被子里。
男人动了下,半梦半醒地问:“舒娅?”他赤luo的手臂横过她的腰。
“嗯。”她微笑地任他拉入怀中,抵着他的luo胸,鼻子在他颈窝吸口气,熟悉的气味让她放松不少。“没事,睡吧。”
冯昱畅下意识地抚摸她的腰,想来个小别胜新婚的极致缠绵,只是他才刚登山、泛舟回来,身体太过疲倦,感觉她蝴蝶般安抚的轻拍后,又睡了过去。
连舒娅还是没什么睡意,手指漫不经心地在他结实的手臂上滑动。他的体温像毯子一样将她包裹,幸好冷气开得强,否则大热天的,都要闷死了。
她动了下身子,抬头注视他的睡脸,就着外头一点光,隐约还是能瞧见他粗犷的五官。
手指滑过他宽阔的额头、浓眉、高挺的鼻梁与饱满的嘴唇,阳刚的脸孔帅气又好看。会跟他在一起,外貌占了决定性因素,父亲总说她肤浅,她倒觉得自己是诚实,世上男男女女谁不在意外貌,只是求得与求不得罢了。
案亲总爱拿她与奶奶相提并论,典型的自私又不顾他人死活,奶奶年轻时曾跟人私奔,谁想那人也不是个好东西,好吃懒做,只靠奶奶出去工作赚钱,一年后,奶奶终于死心,离开了男人。
奶奶的家人对她不谅解,她也没脸回家,于是在纺织工厂工作,后来嫁给了大她二十岁的爷爷。虽然奶奶长得极好看,但已经不是黄花大闺女,在那个年代要嫁到不错的人家也不容易,最后只好屈就嫁给纺织工厂的厂长,是个大她二十岁,长相普通的鳏夫。
奶奶虽有许多缺点,但她最大的优点就是不说谎。婚前,她把私奔的事告诉祖父,祖父想了两天,最后还是娶了祖母。
王子与公主并没有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王子虽然心胸宽大,但太过严肃、刻板,没有生活趣味,又有个精明刻薄的婆婆,于是结婚三年后,奶奶又与男人跑了。
“不晓得奶奶喜欢的男人长什么样?”连舒娅勾了下嘴角。“应该也是帅气的吧。”
她撑着手肘欣赏了冯昱畅的五官。“偏偏长得帅的男人都看不住。”她顽皮地戳了下他的额头。
冯昱畅反射地皱了下眉头,她轻笑起来,旋即打个呵欠,总算有了点睡意,连舒娅窝进他的怀里,不到五分钟就平稳地进入梦乡。
她一如既往地作了好几个梦,在林子里跑,在海里游,被追逐也追逐别人。当海豹把她压在沙滩上亲吻她的脸时,她醒了过来,发现压在身上的是冯昱畅,身上的衣物早已不翼而飞,她以为自己只睡了几分钟,可从窗帘透进的阳光告诉她已经早上了。
“醒了?”他给她一个慵懒的笑容。
“你把我吵醒了。”她语气虽有抱怨,双手却主动地攀上他。
“你可以继续睡。”他笑着一路从颈子吻下去。
连舒娅故意踢了下他大腿,他立刻抬起她的膝盖亲了亲,再一路往大腿亲吻,他的胡髭弄得她发痒,她轻笑了起来,心情极好地与他在床上厮磨缠绵一番。
接着从床上闹到浴室洗鸳鸯浴,等他满足了胃口才把她抱到餐厅,为两人煮了顿丰盛的早餐。
冯昱畅最常给自己做的就是早餐,所以很熟练,味道自然不在话下,他给她弄了一盘蛋卷、烤吐司、切片的奇异果、番茄还有炒得极香的培根,他自己的则多加了鸡丝跟高丽菜,分量也大上许多。
见连舒娅吃得津津有味,冯昱畅满意地点头。下厨的人最开心的就是自己做的料理被吃光光。
他瞥了眼早在他开伙时就跑过来的玛尔济斯,连舒娅倒了狗粮给牠,但显然狗粮的魅力比不上他煮的。
他丢了一点鸡丝在狗盆里,连舒娅赶忙阻止。“会把牠宠坏,以后都不吃狗粮怎么办?”
“牠现在不是掺着一起吃?”他喝口茶,再吃一口培根。“怎么突然想养狗?”
“我才不想。”她嘟嘴。“你知道我最怕麻烦,美波是琪君养的,当初租房子的时候房东说不能养宠物,结果前几天被房东发现,她只好骗房东说美波是我的,叫我帮她养一阵子,反正租约要到期了,她打算另外找房子。”
冯昱畅点了点头。琪君是舒娅的好朋友,之前见过一次。
“好吧,这次破例,以后不能这样。”他说道。“要先跟我商量过才行。”他并不讨厌狗,但也没想过要养宠物,重要的是这是自己的地盘,她应该先打声招呼。她露出笑,可爱地歪了下头。“对不起嘛,我跟琪君聊天聊得太忘形了,忘记打电话跟你商量。”
“下次别这样就行了,快吃吧。”他只是不想她得寸进尺,并未生气。
连舒娅俏皮地吐了下舌头,低头继续进攻蛋卷。冯昱畅就喜欢她单纯、没什么大脑的样子,她也乐于扮演这种角色,只是分寸要拿捏好,表现得太白痴反而会让他反感。
他就跟所有男人一样,喜欢女人装傻时,女人最好就装傻,可偶尔又希望对方有点智慧,令人耳目一新,不然怎么会有“妇人之见”这种话?一边希望“女子无才便是德”但又不希望女人只拥有隔壁大婶的“见识”
男人看女人的某些言行极不顺眼,女人同样有此矛盾,连舒娅从来不对这些批评抱怨,说穿了不过就是“人性”谁都想找个让自己满意舒心的,只是条件订得太高,失望自然也越大,而她从不订那些不切实际的条件。
某方面的她与冯昱畅一样,不顺手的就甩掉,从不委屈自己,但顺手的就不换,不会随人起舞,盲目追求流行或品牌,他喜欢的衣服、鞋子跟刮胡刀等等,都是他穿用舒适后就不会再换的。
卧房。
她无声地打开房门,冷气扑面而来,确定床上只有一个高大的身影后,她才微笑地走回客厅,打开一盏小灯,迅速拿出睡衣到浴室洗澡。
舒服地冲完澡,她到厨房喝了一杯牛奶,才心满意足地走进主卧室,钻到被子里。
男人动了下,半梦半醒地问:“舒娅?”他赤luo的手臂横过她的腰。
“嗯。”她微笑地任他拉入怀中,抵着他的luo胸,鼻子在他颈窝吸口气,熟悉的气味让她放松不少。“没事,睡吧。”
冯昱畅下意识地抚摸她的腰,想来个小别胜新婚的极致缠绵,只是他才刚登山、泛舟回来,身体太过疲倦,感觉她蝴蝶般安抚的轻拍后,又睡了过去。
连舒娅还是没什么睡意,手指漫不经心地在他结实的手臂上滑动。他的体温像毯子一样将她包裹,幸好冷气开得强,否则大热天的,都要闷死了。
她动了下身子,抬头注视他的睡脸,就着外头一点光,隐约还是能瞧见他粗犷的五官。
手指滑过他宽阔的额头、浓眉、高挺的鼻梁与饱满的嘴唇,阳刚的脸孔帅气又好看。会跟他在一起,外貌占了决定性因素,父亲总说她肤浅,她倒觉得自己是诚实,世上男男女女谁不在意外貌,只是求得与求不得罢了。
案亲总爱拿她与奶奶相提并论,典型的自私又不顾他人死活,奶奶年轻时曾跟人私奔,谁想那人也不是个好东西,好吃懒做,只靠奶奶出去工作赚钱,一年后,奶奶终于死心,离开了男人。
奶奶的家人对她不谅解,她也没脸回家,于是在纺织工厂工作,后来嫁给了大她二十岁的爷爷。虽然奶奶长得极好看,但已经不是黄花大闺女,在那个年代要嫁到不错的人家也不容易,最后只好屈就嫁给纺织工厂的厂长,是个大她二十岁,长相普通的鳏夫。
奶奶虽有许多缺点,但她最大的优点就是不说谎。婚前,她把私奔的事告诉祖父,祖父想了两天,最后还是娶了祖母。
王子与公主并没有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王子虽然心胸宽大,但太过严肃、刻板,没有生活趣味,又有个精明刻薄的婆婆,于是结婚三年后,奶奶又与男人跑了。
“不晓得奶奶喜欢的男人长什么样?”连舒娅勾了下嘴角。“应该也是帅气的吧。”
她撑着手肘欣赏了冯昱畅的五官。“偏偏长得帅的男人都看不住。”她顽皮地戳了下他的额头。
冯昱畅反射地皱了下眉头,她轻笑起来,旋即打个呵欠,总算有了点睡意,连舒娅窝进他的怀里,不到五分钟就平稳地进入梦乡。
她一如既往地作了好几个梦,在林子里跑,在海里游,被追逐也追逐别人。当海豹把她压在沙滩上亲吻她的脸时,她醒了过来,发现压在身上的是冯昱畅,身上的衣物早已不翼而飞,她以为自己只睡了几分钟,可从窗帘透进的阳光告诉她已经早上了。
“醒了?”他给她一个慵懒的笑容。
“你把我吵醒了。”她语气虽有抱怨,双手却主动地攀上他。
“你可以继续睡。”他笑着一路从颈子吻下去。
连舒娅故意踢了下他大腿,他立刻抬起她的膝盖亲了亲,再一路往大腿亲吻,他的胡髭弄得她发痒,她轻笑了起来,心情极好地与他在床上厮磨缠绵一番。
接着从床上闹到浴室洗鸳鸯浴,等他满足了胃口才把她抱到餐厅,为两人煮了顿丰盛的早餐。
冯昱畅最常给自己做的就是早餐,所以很熟练,味道自然不在话下,他给她弄了一盘蛋卷、烤吐司、切片的奇异果、番茄还有炒得极香的培根,他自己的则多加了鸡丝跟高丽菜,分量也大上许多。
见连舒娅吃得津津有味,冯昱畅满意地点头。下厨的人最开心的就是自己做的料理被吃光光。
他瞥了眼早在他开伙时就跑过来的玛尔济斯,连舒娅倒了狗粮给牠,但显然狗粮的魅力比不上他煮的。
他丢了一点鸡丝在狗盆里,连舒娅赶忙阻止。“会把牠宠坏,以后都不吃狗粮怎么办?”
“牠现在不是掺着一起吃?”他喝口茶,再吃一口培根。“怎么突然想养狗?”
“我才不想。”她嘟嘴。“你知道我最怕麻烦,美波是琪君养的,当初租房子的时候房东说不能养宠物,结果前几天被房东发现,她只好骗房东说美波是我的,叫我帮她养一阵子,反正租约要到期了,她打算另外找房子。”
冯昱畅点了点头。琪君是舒娅的好朋友,之前见过一次。
“好吧,这次破例,以后不能这样。”他说道。“要先跟我商量过才行。”他并不讨厌狗,但也没想过要养宠物,重要的是这是自己的地盘,她应该先打声招呼。她露出笑,可爱地歪了下头。“对不起嘛,我跟琪君聊天聊得太忘形了,忘记打电话跟你商量。”
“下次别这样就行了,快吃吧。”他只是不想她得寸进尺,并未生气。
连舒娅俏皮地吐了下舌头,低头继续进攻蛋卷。冯昱畅就喜欢她单纯、没什么大脑的样子,她也乐于扮演这种角色,只是分寸要拿捏好,表现得太白痴反而会让他反感。
他就跟所有男人一样,喜欢女人装傻时,女人最好就装傻,可偶尔又希望对方有点智慧,令人耳目一新,不然怎么会有“妇人之见”这种话?一边希望“女子无才便是德”但又不希望女人只拥有隔壁大婶的“见识”
男人看女人的某些言行极不顺眼,女人同样有此矛盾,连舒娅从来不对这些批评抱怨,说穿了不过就是“人性”谁都想找个让自己满意舒心的,只是条件订得太高,失望自然也越大,而她从不订那些不切实际的条件。
某方面的她与冯昱畅一样,不顺手的就甩掉,从不委屈自己,但顺手的就不换,不会随人起舞,盲目追求流行或品牌,他喜欢的衣服、鞋子跟刮胡刀等等,都是他穿用舒适后就不会再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