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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争论过的问题是:该国的法院对此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福斯特法官认为该国法律不适用于这个案件,他的理由是,法律的存在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人类,一旦法律不再能实现这一目的,法律的意义也就不存在了。所以古罗马的政治家西塞罗才说,为了自由,我们做了法律的奴隶。如果不能保护自己,人们没有必要给自己套上绳索。并且人类制定的法律只适合治理“文明状态”下的社会,而洞穴就不符合这个条件,它有些类似于原始人在自然环境中的生存状态,在原始环境当中,捕猎是动物的天性。因此福斯特法官认为,法律不适用于这个案件,被告是无罪的。”
就这么一段。
这……众人看得不解。
王寒的解读让人觉得角度清奇,但又确实是一个关键点,一些专业人士便围绕着这个角度进行线上讨论,他们感觉自从第二场大会结束后他们就没停过,一直在跟随王寒的思路走。
争了半天没争出个结果,一个多小时之后,新的内容又出现了:
“福斯特法官的观点遭到了唐宾法官的反对,他认为福斯特法官关于“自然状态”的推理和判定非常荒谬,关于文明社会和自然状态之间,是不可能找到合理的边界的,我们根据什么标准来判断他们是否处于自然状态呢?是岩石囚禁了他们,还是他们设立了一个新的社会契约呢?而且,我们又该如何确定他们进入“自然状态”的准确时间,还是在饥饿的威胁达到了某种难以确定的程度?如果我们不能找到划分“文明状态”和“自然状态”的标准,并清晰的指出这个时间界限的话,以“自然状态”为名判决被告无罪,在逻辑上就不成立!”
又是只有一段!
这推理让人觉得很有道理,获得了许多人的赞同,实际上王寒发布的每一段内容都有人赞同,但过不了许久就又被他自己推翻了,众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搞不懂王寒想干嘛,总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我觉得肯定还有!”
“马德我也发现了,王寒这家伙这么个干法,绝逼在憋大招!”
一个小时之后第三段判决中的推理视频发了出来:
“邦德法官提出了文明状态和自然状态之外的另一种思路,这个思路和社会契约论有关,建议大家看一下《社会契约论》。他认为,一个公民之所以要遵守一国的法律,是因为他们“自主自愿的制定了一份社会契约”,并由此组建了他们的统治机构,而既然他们有权缔结一份契约,同样也就有权利退出这一契约,并临时组建一个新的机构。邦德法官提醒其他法官注意一个细节,探险者们在得知必须杀死一个人来解决食物来源问题时,他们决定采取掷色子的方式选择被害人,但是因为不知道这一行为是否被该国的法律所允许,因此他们通过无线电征求官方人士对这个行为的看法,这个细节表明,至少在杀戮发生之前,探险者们仍然愿意遵守该国的法律,他们遵守这份契约,但问题是,处于各种原因,洞穴外在进行营救的官方人士已经没有对他们回应,后来,无线电突然中断,三天以后,他们杀死了威格摩尔,邦德法官认为这个三天的时间间隔里,探险者们由于没有得到官方的有效帮助,他们被迫利用这三天的时间重新制定了一个新的社会契约,在洞穴中组建了一个新的四人国家以指导他们接下来的行动,因此他们是自愿脱离了本国的旧契约,也就不再受到该国法律的约束。”
法兰西国思想家卢梭的大作《社会契约论》被搬了出来,彻底引爆了整个学术界的讨论氛围,引起了法学界的高度重视。
在无数双眼睛的等待下,两个小时过去了,一段新的内容被发出,王寒的声音很缓慢平淡,却迅速传遍了网络世界:
“另一法官对邦德法官提出了质疑,他认为,邦德法官说探险者们制定了一份新的契约这完全是邦德法官自己的推断,没有人知道无线电中断的真正原因,有两种可能,第一是探险者主动关闭了无线电,如果真是如此,那邦德法官的推断成立。第二无线电是因为电池没电才中断的,邦德法官的所有推论就都不能成立了!一起案件争论到最后竟然和电池的电量有关系,邦德法官在判决书中披露,他以前处理过一个跟无线电电池电量有关的专利纠纷,对电池的续航能力已经有一种下意识反应,可能无法中立的审理此案,所以他选择弃权,主动回避这一起洞穴案。”
弃权票竟然是邦德法官投的。
从原先的推论中,人们还以为邦德法官主张被告无罪,却没想到他选择了弃权。
而后不管怎么等待,不再有新的解说发出了,王寒对洞穴案的描述到此为止,留给世人无尽的想象,其他法官是怎么说的?
他们想知道啊!
懂法学的人更是百爪挠心,相互之间还在讨论案情,当权威人士站出来讲话时,众人才明白王寒的“十四大判决论断”是何等的惊人,尽管实际上他只说了“四大判决”,另外的十位法官的判决被隐藏,但南都心理学大会的衍生物“洞穴案分析”却成为了西方法学界划时代的宝典。
这些判决书和法官意见,实际反映了这个时代各个流派的法哲学思想,有如一桌法哲学盛宴,充满了让人回味的深邃思辨。
(感谢25岁的你的打赏。
感谢这名没人哈的打赏。
感谢的打赏。
各位争取每日打赏破蛋呀,谢谢。
感谢的推荐票。
感谢这名没人哈、赫萝、林应劫、星空下的猫、大闲者闲的慌、斗战神i、小枫、4222、孤独者、2647、枋枢影、7158、醋意大发啦啦、辉煌123时刻、陨落星辰、病探花、无济于事无动于衷、kiao、风轻轻飘过等书友的推荐票,加油投起来,向1000的目标冲。
感谢5421、戒懒居士、因琰、2864、雨夜带刀不带伞、欧洲人、这名没人哈、蕾米家三小姐、戴拿、血族真主、墨催、奶油小猫该隐等书友的评论。
感谢浏览器读者的支持。)
一个被争论过的问题是:该国的法院对此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福斯特法官认为该国法律不适用于这个案件,他的理由是,法律的存在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人类,一旦法律不再能实现这一目的,法律的意义也就不存在了。所以古罗马的政治家西塞罗才说,为了自由,我们做了法律的奴隶。如果不能保护自己,人们没有必要给自己套上绳索。并且人类制定的法律只适合治理“文明状态”下的社会,而洞穴就不符合这个条件,它有些类似于原始人在自然环境中的生存状态,在原始环境当中,捕猎是动物的天性。因此福斯特法官认为,法律不适用于这个案件,被告是无罪的。”
就这么一段。
这……众人看得不解。
王寒的解读让人觉得角度清奇,但又确实是一个关键点,一些专业人士便围绕着这个角度进行线上讨论,他们感觉自从第二场大会结束后他们就没停过,一直在跟随王寒的思路走。
争了半天没争出个结果,一个多小时之后,新的内容又出现了:
“福斯特法官的观点遭到了唐宾法官的反对,他认为福斯特法官关于“自然状态”的推理和判定非常荒谬,关于文明社会和自然状态之间,是不可能找到合理的边界的,我们根据什么标准来判断他们是否处于自然状态呢?是岩石囚禁了他们,还是他们设立了一个新的社会契约呢?而且,我们又该如何确定他们进入“自然状态”的准确时间,还是在饥饿的威胁达到了某种难以确定的程度?如果我们不能找到划分“文明状态”和“自然状态”的标准,并清晰的指出这个时间界限的话,以“自然状态”为名判决被告无罪,在逻辑上就不成立!”
又是只有一段!
这推理让人觉得很有道理,获得了许多人的赞同,实际上王寒发布的每一段内容都有人赞同,但过不了许久就又被他自己推翻了,众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搞不懂王寒想干嘛,总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我觉得肯定还有!”
“马德我也发现了,王寒这家伙这么个干法,绝逼在憋大招!”
一个小时之后第三段判决中的推理视频发了出来:
“邦德法官提出了文明状态和自然状态之外的另一种思路,这个思路和社会契约论有关,建议大家看一下《社会契约论》。他认为,一个公民之所以要遵守一国的法律,是因为他们“自主自愿的制定了一份社会契约”,并由此组建了他们的统治机构,而既然他们有权缔结一份契约,同样也就有权利退出这一契约,并临时组建一个新的机构。邦德法官提醒其他法官注意一个细节,探险者们在得知必须杀死一个人来解决食物来源问题时,他们决定采取掷色子的方式选择被害人,但是因为不知道这一行为是否被该国的法律所允许,因此他们通过无线电征求官方人士对这个行为的看法,这个细节表明,至少在杀戮发生之前,探险者们仍然愿意遵守该国的法律,他们遵守这份契约,但问题是,处于各种原因,洞穴外在进行营救的官方人士已经没有对他们回应,后来,无线电突然中断,三天以后,他们杀死了威格摩尔,邦德法官认为这个三天的时间间隔里,探险者们由于没有得到官方的有效帮助,他们被迫利用这三天的时间重新制定了一个新的社会契约,在洞穴中组建了一个新的四人国家以指导他们接下来的行动,因此他们是自愿脱离了本国的旧契约,也就不再受到该国法律的约束。”
法兰西国思想家卢梭的大作《社会契约论》被搬了出来,彻底引爆了整个学术界的讨论氛围,引起了法学界的高度重视。
在无数双眼睛的等待下,两个小时过去了,一段新的内容被发出,王寒的声音很缓慢平淡,却迅速传遍了网络世界:
“另一法官对邦德法官提出了质疑,他认为,邦德法官说探险者们制定了一份新的契约这完全是邦德法官自己的推断,没有人知道无线电中断的真正原因,有两种可能,第一是探险者主动关闭了无线电,如果真是如此,那邦德法官的推断成立。第二无线电是因为电池没电才中断的,邦德法官的所有推论就都不能成立了!一起案件争论到最后竟然和电池的电量有关系,邦德法官在判决书中披露,他以前处理过一个跟无线电电池电量有关的专利纠纷,对电池的续航能力已经有一种下意识反应,可能无法中立的审理此案,所以他选择弃权,主动回避这一起洞穴案。”
弃权票竟然是邦德法官投的。
从原先的推论中,人们还以为邦德法官主张被告无罪,却没想到他选择了弃权。
而后不管怎么等待,不再有新的解说发出了,王寒对洞穴案的描述到此为止,留给世人无尽的想象,其他法官是怎么说的?
他们想知道啊!
懂法学的人更是百爪挠心,相互之间还在讨论案情,当权威人士站出来讲话时,众人才明白王寒的“十四大判决论断”是何等的惊人,尽管实际上他只说了“四大判决”,另外的十位法官的判决被隐藏,但南都心理学大会的衍生物“洞穴案分析”却成为了西方法学界划时代的宝典。
这些判决书和法官意见,实际反映了这个时代各个流派的法哲学思想,有如一桌法哲学盛宴,充满了让人回味的深邃思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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