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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直敲桌子:到底有多辣,以至于明芝额头顶着一圈小红疙瘩。
明芝悻悻然,把那碗酱鸭放到他面前,“你吃。多吃点。”
徐仲九挟了一块鸭翅膀,眼波却全在她身上,“我喜欢辣的,有味,好吃,耐吃。”
听上去怪怪的,明芝瞪他,却说不出理由是哪里不对。她闷头吃了会饭,又听徐仲九说,“要是去了南方,你就知道还是这个好。那边的菜没味道,青菜搁水里一撩,半生不熟的淋点酱油。炖汤放药材,阿胶、黄精、参片都能放进去一起煮。还吃蛇和猫,美名其曰叫龙虎斗。”
明芝停下筷子,“不想去?”
“去,我哪里都行,只要你去我就跟着。”徐仲九唱歌似地说。
明芝哼了声,“说得好听。”只要有钱,才是去到哪里都行。沈凤书留学日本,游遍欧洲,从未听他说过前路坎坷,不就是因为有钱。即使友芝去到美国,那里不也是鸡鸭鱼肉,只要有钱最多买回来自己做。
天底下的难事,无过于没钱。
她已经拿了定金,五千大洋,再拿到另一半就足够天高任鸟飞。等到了香港,她去找个正经工作,秘书,打字员,都行。到时随便徐仲九做什么,她全支持。梅城不是他的家乡,他能够如鱼得水,换个地方同样也可以。
她知道徐仲九言不由衷,但他现在回不去。糊弄过季家对他是轻而易举,但那些军火的主人呢?他们损失了一大票,他拿什么去还?
他无路可走。
想到这里,明芝缓缓地感到一点恶毒的快乐。
为今之计,就是尽快解决吴啸雄,她做得到,并且是必须做到。
百花楼是城里有名的销金窟,很有点年头,但一直有新人补充进来,所以生意不错。明芝挑着两筐菜,跟着百花楼的采买从它家的后门进了厨房。
她像刚进城的乡下人一样盯着案上的半成品看,“这是什么?”
十几个小砂锅依次排成一列,里面是奇异的条状物,汤汤水水的。
一旁拣菜的两个杂工交换一眼,扑噗笑了起来,“牛的那玩意儿。”
明芝是存心找话跟采买和厨房的人搭话,听他们笑得不怀好意,虽然不知道那玩意儿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但也没有再问下去。她把视线投向院子里走过的女子,看衣着像是下人,想想也是,小金花她们睡得晚,这会哪里爬得起。
都是男人,采买和杂工理解初涉人世的少年既好奇又略鄙夷的态度。往百花楼送了几天菜,明芝得到允许,在里面无声无息地逛了圈,一时半会的却没找到小金花的房间。唯一可以安慰的是采买拿了她塞的好处,格外高看她,自以为猜到少年人的心理,挤眉弄眼劝她什么时候晚上来好好乐一乐,所谓“人不风流枉少年。”
白日里看得清清楚楚,百花楼露出它脂粉后衰老的容颜。布幔污脏,楼道陈旧,还有没来得及打扫掉的垃圾处处皆是。明芝也不知男人在此有何可乐的,但对着采买的盛情邀请,她露出羞涩又不妨一试的微笑。
少年不是那种老手,第一次玩自然没有入港。
到了第二次,明芝才刚坐一会,就听到房外一阵纷乱的脚步声,远远往后面去了。
“是吴老爷来看小金花。”楼里的姑娘悄声说,“别出去,那帮人凶得很,个个有枪。”
明芝侧耳听了会外头的动静,不由自主地心头猛跳。
她定了定神。
一万大洋,沉沉地压下来,所有的不适突然消失,她听到自己沉稳的声音,“好大的阵势。”
不管来多少人,她也要试着闯一闯。
第四十七章
明芝紧紧贴着墙,和它成了一体,
男男女女放荡的声音从小屋飘出来;空气香甜到了发腻的地步;淫词滥调,杯倾碟碎,然而在这里正应该任性地寻欢作乐。
明芝如同守在网上的蜘蛛,缓缓放出六感凝成的丝线,感受周围的每一点动静。她甚至听到房内的各种窃窃私语,有见不得人的阴谋,也有虚情假意的甜言蜜语。
每一样都足以击碎大家闺秀季明芝的世界,但对于一个杀手来说它们只是目标的背景。明芝冷静地守候适当的时机,她相信它总会来的。
终于开始安静,经过大半夜的放纵,酒精,大烟,女色,清醒的人已经没几个。
但明芝要的不是安静,她想他们乱,只有乱了才能趁火打劫。
她举起枪,稳稳开了数枪。子弹到处,楼道里放了汽油的酒坛子化成烈火,张大嘴开始吞噬古老的木结构房屋。
一分钟还是两分钟?第一个发现着火的人开始尖叫,百花楼乱了。
小金花的屋外,负责警戒的两个大汉没有擅自离开岗位。他俩商量了一下,其中一个守在门口,另一个走向着火的地方查探火情。当他走过转角,明芝迎上去,一头撞进他怀里,慌里慌张地嚷,“着火了!快跑啊!”
大汉没来得及给不长眼的小崽子一点教训,他心口一痛,整个人往后倒去,热血喷出。
一颗子弹夺去了他的命。
明芝抱头乱蹿,奔向小金花的门口,“杀人了!”
就在同时,她和留守的大汉都开了枪,只不过后者的目的在于威慑,而她则为了杀人。
消声器影响到射击的精度,明芝的一枪没能立刻杀死对方。他捂住胸口,蹲下开了第二枪。
对方没倒下,明芝迅速意识到不妙。在狭窄的楼道上没有躲闪的余地,她着地一滚,险而又险避开第二枪。
子弹擦着飞过,毫不留情削去明芝胳膊上的一层皮肉。她没感觉到剧痛,倒像被烧红的火筷子烫到。她一骨碌爬起来,灰头土脸和对方又对射了一枪。万幸的是对方中的第一枪虽然没有让他瞬间毙命,但造成的重创导致他的第三枪毫无准头可言。
明芝大踏步向前,一枪打在他太阳穴上。捡起他的枪,她一脚踢开房门,凭感觉往床那边左右开弓双枪连发。
女人的惨叫夹在枪声中。
打光弹匣内的子弹,明芝缩到门外。
只一秒,子弹呼啸着冲出屋门。
明芝沮丧地意识到,失败了。她杀了一个无辜的女人,却没达到目的。眼看有人穿过浓烟往这奔来,明芝不敢停留,她咬咬牙翻身跳下二楼,从后门溜出乱成一片的百花楼。
在黑夜中夺路狂奔,明芝乱七八糟想到许多,比如退回定金,她做不了这件事,再比如,她杀了一个女人。不管从前杀过伤过多少人,明芝并没有太大心理负担,不是她杀他们就是他们杀她。她甚至有小小的得意,他们是男人,却输在他们的长项上。但这一次,……
大概发生得太突然,后面没有追兵,明芝确定后才放慢步伐。
得直敲桌子:到底有多辣,以至于明芝额头顶着一圈小红疙瘩。
明芝悻悻然,把那碗酱鸭放到他面前,“你吃。多吃点。”
徐仲九挟了一块鸭翅膀,眼波却全在她身上,“我喜欢辣的,有味,好吃,耐吃。”
听上去怪怪的,明芝瞪他,却说不出理由是哪里不对。她闷头吃了会饭,又听徐仲九说,“要是去了南方,你就知道还是这个好。那边的菜没味道,青菜搁水里一撩,半生不熟的淋点酱油。炖汤放药材,阿胶、黄精、参片都能放进去一起煮。还吃蛇和猫,美名其曰叫龙虎斗。”
明芝停下筷子,“不想去?”
“去,我哪里都行,只要你去我就跟着。”徐仲九唱歌似地说。
明芝哼了声,“说得好听。”只要有钱,才是去到哪里都行。沈凤书留学日本,游遍欧洲,从未听他说过前路坎坷,不就是因为有钱。即使友芝去到美国,那里不也是鸡鸭鱼肉,只要有钱最多买回来自己做。
天底下的难事,无过于没钱。
她已经拿了定金,五千大洋,再拿到另一半就足够天高任鸟飞。等到了香港,她去找个正经工作,秘书,打字员,都行。到时随便徐仲九做什么,她全支持。梅城不是他的家乡,他能够如鱼得水,换个地方同样也可以。
她知道徐仲九言不由衷,但他现在回不去。糊弄过季家对他是轻而易举,但那些军火的主人呢?他们损失了一大票,他拿什么去还?
他无路可走。
想到这里,明芝缓缓地感到一点恶毒的快乐。
为今之计,就是尽快解决吴啸雄,她做得到,并且是必须做到。
百花楼是城里有名的销金窟,很有点年头,但一直有新人补充进来,所以生意不错。明芝挑着两筐菜,跟着百花楼的采买从它家的后门进了厨房。
她像刚进城的乡下人一样盯着案上的半成品看,“这是什么?”
十几个小砂锅依次排成一列,里面是奇异的条状物,汤汤水水的。
一旁拣菜的两个杂工交换一眼,扑噗笑了起来,“牛的那玩意儿。”
明芝是存心找话跟采买和厨房的人搭话,听他们笑得不怀好意,虽然不知道那玩意儿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但也没有再问下去。她把视线投向院子里走过的女子,看衣着像是下人,想想也是,小金花她们睡得晚,这会哪里爬得起。
都是男人,采买和杂工理解初涉人世的少年既好奇又略鄙夷的态度。往百花楼送了几天菜,明芝得到允许,在里面无声无息地逛了圈,一时半会的却没找到小金花的房间。唯一可以安慰的是采买拿了她塞的好处,格外高看她,自以为猜到少年人的心理,挤眉弄眼劝她什么时候晚上来好好乐一乐,所谓“人不风流枉少年。”
白日里看得清清楚楚,百花楼露出它脂粉后衰老的容颜。布幔污脏,楼道陈旧,还有没来得及打扫掉的垃圾处处皆是。明芝也不知男人在此有何可乐的,但对着采买的盛情邀请,她露出羞涩又不妨一试的微笑。
少年不是那种老手,第一次玩自然没有入港。
到了第二次,明芝才刚坐一会,就听到房外一阵纷乱的脚步声,远远往后面去了。
“是吴老爷来看小金花。”楼里的姑娘悄声说,“别出去,那帮人凶得很,个个有枪。”
明芝侧耳听了会外头的动静,不由自主地心头猛跳。
她定了定神。
一万大洋,沉沉地压下来,所有的不适突然消失,她听到自己沉稳的声音,“好大的阵势。”
不管来多少人,她也要试着闯一闯。
第四十七章
明芝紧紧贴着墙,和它成了一体,
男男女女放荡的声音从小屋飘出来;空气香甜到了发腻的地步;淫词滥调,杯倾碟碎,然而在这里正应该任性地寻欢作乐。
明芝如同守在网上的蜘蛛,缓缓放出六感凝成的丝线,感受周围的每一点动静。她甚至听到房内的各种窃窃私语,有见不得人的阴谋,也有虚情假意的甜言蜜语。
每一样都足以击碎大家闺秀季明芝的世界,但对于一个杀手来说它们只是目标的背景。明芝冷静地守候适当的时机,她相信它总会来的。
终于开始安静,经过大半夜的放纵,酒精,大烟,女色,清醒的人已经没几个。
但明芝要的不是安静,她想他们乱,只有乱了才能趁火打劫。
她举起枪,稳稳开了数枪。子弹到处,楼道里放了汽油的酒坛子化成烈火,张大嘴开始吞噬古老的木结构房屋。
一分钟还是两分钟?第一个发现着火的人开始尖叫,百花楼乱了。
小金花的屋外,负责警戒的两个大汉没有擅自离开岗位。他俩商量了一下,其中一个守在门口,另一个走向着火的地方查探火情。当他走过转角,明芝迎上去,一头撞进他怀里,慌里慌张地嚷,“着火了!快跑啊!”
大汉没来得及给不长眼的小崽子一点教训,他心口一痛,整个人往后倒去,热血喷出。
一颗子弹夺去了他的命。
明芝抱头乱蹿,奔向小金花的门口,“杀人了!”
就在同时,她和留守的大汉都开了枪,只不过后者的目的在于威慑,而她则为了杀人。
消声器影响到射击的精度,明芝的一枪没能立刻杀死对方。他捂住胸口,蹲下开了第二枪。
对方没倒下,明芝迅速意识到不妙。在狭窄的楼道上没有躲闪的余地,她着地一滚,险而又险避开第二枪。
子弹擦着飞过,毫不留情削去明芝胳膊上的一层皮肉。她没感觉到剧痛,倒像被烧红的火筷子烫到。她一骨碌爬起来,灰头土脸和对方又对射了一枪。万幸的是对方中的第一枪虽然没有让他瞬间毙命,但造成的重创导致他的第三枪毫无准头可言。
明芝大踏步向前,一枪打在他太阳穴上。捡起他的枪,她一脚踢开房门,凭感觉往床那边左右开弓双枪连发。
女人的惨叫夹在枪声中。
打光弹匣内的子弹,明芝缩到门外。
只一秒,子弹呼啸着冲出屋门。
明芝沮丧地意识到,失败了。她杀了一个无辜的女人,却没达到目的。眼看有人穿过浓烟往这奔来,明芝不敢停留,她咬咬牙翻身跳下二楼,从后门溜出乱成一片的百花楼。
在黑夜中夺路狂奔,明芝乱七八糟想到许多,比如退回定金,她做不了这件事,再比如,她杀了一个女人。不管从前杀过伤过多少人,明芝并没有太大心理负担,不是她杀他们就是他们杀她。她甚至有小小的得意,他们是男人,却输在他们的长项上。但这一次,……
大概发生得太突然,后面没有追兵,明芝确定后才放慢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