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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蓓丽尔怎么做凯尔并不介意,外人对他的了解很有限,即便是艾蓓丽尔知道了关于凯尔的“传说”也无所谓,因为没有证据全是臆测。
先不说艾蓓丽尔就职的报社会不会同意发表这种“空穴来风”的新闻,即便同意订阅报纸的读者看到这样的内容都可能以为报社编辑受了钱为电影公司新电影打广告呢。
约翰·麦克莱恩对着桌上的几个证物袋仔细打量,这些证物袋里面装都是9mm手枪弹弹头,有些单头上面还有黑红色污渍,那是沾在上面的血迹。
“都在这里了吗?”
约翰脸色很不好地看着眼前的黑人警察,档案里记录的前前后后加起来五十多个受害者,居然只找来了这么几颗子弹,十五分局的物证室都是蠢货吗?
黑人警察不以为杵:“所有的都在这里了,你不能只看文件,这个连环杀手做事很谨慎,杀了人之后把子弹取走了。”
约翰呵呵冷笑,这个黑鬼是把他当傻子耍吗?
一个隐藏在暗处从来没有知道真面目的神秘枪手,杀死目标后会冒着暴露的危险跑到死者身边就为了回收子弹头
“这些子弹又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被那杀手回收了吗?”
“这是、这是因为我们十五分局的警员反应迅速,一发现异常立刻赶到现场,虽然没能抓到凶手但也成功保住了这些物证。”
约翰是个实干派,并不擅长嘴上功夫,听了黑人警员的解释他的心情只能用万马奔腾来解释: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早就听闻十五分局警员纪律涣散,甚至传出过有警员与黑帮牵连不清的丑闻,现在亲身感受过,虽不确定黑警传闻是否属实但纪律涣散,管理松散应该是真的。
就眼前这些子弹有几发是真正属于连环杀手“银色子弹”的都得打个大大的问号。
是哪个蠢货想的主意,把他派到这个地方来查案,不知道他最擅长的是拿枪突突突吗?
还有手上这些档案资料上的内容,确定记录档案的是以事实为依据的警察
没有目击证人,没有活口,没有任何疑似凶手遗留的线索,所有的一切都让约翰怀疑做这些的是一个千里杀敌的狙击手,但从死者身体上取出来的弹头确确实实是手枪弹,而法医报告上也写明了这一点。
约翰感觉脑阔疼,时间跨度近十年,死者不是黑帮成员就是人渣,明明对方是个罪犯但他怎么就觉得这么痛快呢
至于十五分局这些警员描述的什么“穷凶极恶”“恶魔”一类的词约翰是一个字都不信,要是杀黑帮和人渣就是穷凶极恶和恶魔了,那他还穿这身皮有何意义
但约翰是警察,这个被地狱厨房各大黑帮叫作“银色子弹”的神秘枪手,即便干的都是大快人心的事,但从法律上来讲依旧是个罪犯,况且有些被他杀死的人罪不至死……吧。
比如昨晚死的那几个混混,手上没有人命,除了敲诈勒索外身上还挂着****的事,但交给法院审理就是关进去几年的事,银色子弹却杀了他,这算什么
如果只是救人的话需要这么狠吗?
枪枪毙命,就不是为了阻止犯罪而开的枪,从一开始开枪的目的就是为了杀人,这就是跟警察最大的区别。
如果凯尔知道约翰此时所想的话一定对此嗤之以鼻,你约翰·麦克莱恩也许是如此,但其他NYPD就未必了,至少第十五分局开枪的时候,很大可能是犯罪进行时。
约... -->>
艾蓓丽尔怎么做凯尔并不介意,外人对他的了解很有限,即便是艾蓓丽尔知道了关于凯尔的“传说”也无所谓,因为没有证据全是臆测。
先不说艾蓓丽尔就职的报社会不会同意发表这种“空穴来风”的新闻,即便同意订阅报纸的读者看到这样的内容都可能以为报社编辑受了钱为电影公司新电影打广告呢。
约翰·麦克莱恩对着桌上的几个证物袋仔细打量,这些证物袋里面装都是9mm手枪弹弹头,有些单头上面还有黑红色污渍,那是沾在上面的血迹。
“都在这里了吗?”
约翰脸色很不好地看着眼前的黑人警察,档案里记录的前前后后加起来五十多个受害者,居然只找来了这么几颗子弹,十五分局的物证室都是蠢货吗?
黑人警察不以为杵:“所有的都在这里了,你不能只看文件,这个连环杀手做事很谨慎,杀了人之后把子弹取走了。”
约翰呵呵冷笑,这个黑鬼是把他当傻子耍吗?
一个隐藏在暗处从来没有知道真面目的神秘枪手,杀死目标后会冒着暴露的危险跑到死者身边就为了回收子弹头
“这些子弹又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被那杀手回收了吗?”
“这是、这是因为我们十五分局的警员反应迅速,一发现异常立刻赶到现场,虽然没能抓到凶手但也成功保住了这些物证。”
约翰是个实干派,并不擅长嘴上功夫,听了黑人警员的解释他的心情只能用万马奔腾来解释: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早就听闻十五分局警员纪律涣散,甚至传出过有警员与黑帮牵连不清的丑闻,现在亲身感受过,虽不确定黑警传闻是否属实但纪律涣散,管理松散应该是真的。
就眼前这些子弹有几发是真正属于连环杀手“银色子弹”的都得打个大大的问号。
是哪个蠢货想的主意,把他派到这个地方来查案,不知道他最擅长的是拿枪突突突吗?
还有手上这些档案资料上的内容,确定记录档案的是以事实为依据的警察
没有目击证人,没有活口,没有任何疑似凶手遗留的线索,所有的一切都让约翰怀疑做这些的是一个千里杀敌的狙击手,但从死者身体上取出来的弹头确确实实是手枪弹,而法医报告上也写明了这一点。
约翰感觉脑阔疼,时间跨度近十年,死者不是黑帮成员就是人渣,明明对方是个罪犯但他怎么就觉得这么痛快呢
至于十五分局这些警员描述的什么“穷凶极恶”“恶魔”一类的词约翰是一个字都不信,要是杀黑帮和人渣就是穷凶极恶和恶魔了,那他还穿这身皮有何意义
但约翰是警察,这个被地狱厨房各大黑帮叫作“银色子弹”的神秘枪手,即便干的都是大快人心的事,但从法律上来讲依旧是个罪犯,况且有些被他杀死的人罪不至死……吧。
比如昨晚死的那几个混混,手上没有人命,除了敲诈勒索外身上还挂着****的事,但交给法院审理就是关进去几年的事,银色子弹却杀了他,这算什么
如果只是救人的话需要这么狠吗?
枪枪毙命,就不是为了阻止犯罪而开的枪,从一开始开枪的目的就是为了杀人,这就是跟警察最大的区别。
如果凯尔知道约翰此时所想的话一定对此嗤之以鼻,你约翰·麦克莱恩也许是如此,但其他NYPD就未必了,至少第十五分局开枪的时候,很大可能是犯罪进行时。
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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