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www.piaotian.tw,后宫斗:毒手遮天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当看到章节名的时候,不要怀疑,这本书真的已经完结了。www.pinwenba.com关于结局,我考虑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该怎样收场。
从最开始发文,就有很多亲留言想看虐男主,然后才追文的。如果你是这一类的,我表示深深的歉意。可能是虐点不同,我感觉我是虐过男主的,但感觉亲们应该很不满意。对于这一部分亲们准备的结局是这样的思路:秦潇柟并没有死,被高玉龄的人救到西北,与之一同反朝廷,为秦潇赫报仇。秦潇柟在军中出谋划策,乾羽帝几度惨败,渐渐察觉到秦潇柟可能就在西北。双方交战多年,高玉龄在西北重新建立政权,与乾羽帝对立。多年之后,受战火牵连民不聊生,双方决定议和联姻。乾羽帝本以为迎娶的是秦潇柟,最终发现只是一个酷似秦潇柟的女子,秦潇柟早在第一年病逝。她的身体早已损耗过度,乾羽帝得知真相,抑郁而终。(这个版本,如果我某一天还能回来,可能会续写,可能性不大)
当然,如果有亲相信他们是在诸多无奈下最终走到一起的真爱,可以期待下多年之后的重逢,结束!(如果期待,可以加群联系)
最后,我还是自私选择了我认为最好的结局。秦潇柟的性格,很多情况下,与我很像,她不可能不爱乾羽帝,也不可能原谅乾羽帝带给秦家(注明:不是她自己)的伤害,离他而去或许是解脱。至于乾羽帝,在秦潇柟离去之后,我已经不想再描写他。孩子的存在,注定了他不可能随秦潇柟而去。当然,皇权在手,他也不可能放手。他只是活着,忍受没有秦潇柟的折磨,痛苦一生。这样,足矣!
从今一月份发文到现在完结,差不多十个月的时间,我不知道有没有从头陪我看到尾的亲,但感谢亲们喜欢这本书,看到结局!
这十个月来,真的发生了很多事,腾讯的改版等一系列原因,不知道有没有亲知道背后的事情。断更,转签合同,闹解约,我们有一群作者在这种环境之下度过了将近五个月,为了不想坑看文的亲们,我最后决定将文发完。
目前,我与腾讯之间的作者合约已经解除,只是这本书没有办法单独签在腾讯。之后会有很大的可能用穆瑾然的笔名回来腾讯云起继续创作,但短期之内不会。小说我会继续写下去,直到我写不动的那一天。如果有亲喜欢我的文,可以加群勾搭,群号:309131075!
最后,再次感谢一路陪着瑾然走完这本书的读者,编辑,还有一起奋斗的作者们,愿未来,我们能越来越好!感谢腾讯,让我们学会了成长,学会了坚强,若有缘,我们江湖再见!
最后,你们敢不敢给我这个长评感动一下我受伤的人!
穆瑾然写于2014/9/26
当看到章节名的时候,不要怀疑,这本书真的已经完结了。www.pinwenba.com关于结局,我考虑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该怎样收场。
从最开始发文,就有很多亲留言想看虐男主,然后才追文的。如果你是这一类的,我表示深深的歉意。可能是虐点不同,我感觉我是虐过男主的,但感觉亲们应该很不满意。对于这一部分亲们准备的结局是这样的思路:秦潇柟并没有死,被高玉龄的人救到西北,与之一同反朝廷,为秦潇赫报仇。秦潇柟在军中出谋划策,乾羽帝几度惨败,渐渐察觉到秦潇柟可能就在西北。双方交战多年,高玉龄在西北重新建立政权,与乾羽帝对立。多年之后,受战火牵连民不聊生,双方决定议和联姻。乾羽帝本以为迎娶的是秦潇柟,最终发现只是一个酷似秦潇柟的女子,秦潇柟早在第一年病逝。她的身体早已损耗过度,乾羽帝得知真相,抑郁而终。(这个版本,如果我某一天还能回来,可能会续写,可能性不大)
当然,如果有亲相信他们是在诸多无奈下最终走到一起的真爱,可以期待下多年之后的重逢,结束!(如果期待,可以加群联系)
最后,我还是自私选择了我认为最好的结局。秦潇柟的性格,很多情况下,与我很像,她不可能不爱乾羽帝,也不可能原谅乾羽帝带给秦家(注明:不是她自己)的伤害,离他而去或许是解脱。至于乾羽帝,在秦潇柟离去之后,我已经不想再描写他。孩子的存在,注定了他不可能随秦潇柟而去。当然,皇权在手,他也不可能放手。他只是活着,忍受没有秦潇柟的折磨,痛苦一生。这样,足矣!
从今一月份发文到现在完结,差不多十个月的时间,我不知道有没有从头陪我看到尾的亲,但感谢亲们喜欢这本书,看到结局!
这十个月来,真的发生了很多事,腾讯的改版等一系列原因,不知道有没有亲知道背后的事情。断更,转签合同,闹解约,我们有一群作者在这种环境之下度过了将近五个月,为了不想坑看文的亲们,我最后决定将文发完。
目前,我与腾讯之间的作者合约已经解除,只是这本书没有办法单独签在腾讯。之后会有很大的可能用穆瑾然的笔名回来腾讯云起继续创作,但短期之内不会。小说我会继续写下去,直到我写不动的那一天。如果有亲喜欢我的文,可以加群勾搭,群号:309131075!
最后,再次感谢一路陪着瑾然走完这本书的读者,编辑,还有一起奋斗的作者们,愿未来,我们能越来越好!感谢腾讯,让我们学会了成长,学会了坚强,若有缘,我们江湖再见!
最后,你们敢不敢给我这个长评感动一下我受伤的人!
穆瑾然写于2014/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