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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己终于触发了灵异事件,可以继续进行挑战,去完成各种任务。
此刻,杨洋知道。他现在所在的灵异世界,故事的主角就是这十多间茅屋中的空相框了。
就在杨洋思考的时候,忽然感觉某个地方好像不对,他看着村子里的茅屋,仔细的数了一下,发现荒村中的十多间茅屋竟然变成了二十一间,而无巧不巧的是,如今杨洋正好是二十一岁!
杨洋顿时流了一身冷汗,他本来就胆小,如今在这诡异恐怖的环境下,他没有被吓晕过去就已经是发挥到极限了。
风停了,整个村子都陷入了死寂。
杨洋能清晰的听到自己的心跳和呼吸声,他的心里充满忐忑,但他必须要将故事进行下去,毕竟这一次活动的奖励还是很诱人的。
于是,他又连续推开了这二十一间茅屋的门,看着空相框里出现的照片,发现这些照片是从他一岁时到现在拍的,每一年一张,正好是二十一张。
就在他观察着自己的照片时,忽然发现一个细节,就是在第二十一间茅屋中没有太师椅,而其他二十间墙壁相框下都摆放着一张太师椅。
当杨洋发现这个细节后,突然感觉自己身后吹来一阵冷风,他的手脚都颤抖了起来,慢慢的转过身,发现那张消失在房间里的太师椅竟诡异的出现在眼前!
杨洋被吓的惊慌失措,吓得腿都软了,明知道这里面的一切都是假的,但仍然充满恐惧。
就在此时,天空飘来一朵云,遮住了太阳,暗影笼罩了整个荒村……
天色暗了下来,杨洋看着眼前诡异的太师椅,情不自禁的坐了下去。
就在他坐在椅子上的下一刻,周遭的景色瞬间变幻。
暮色降临,幽风吹动地面的杂草,连起一片片的孤坟。此时此地,哪还有村子的影子?到处都是坟墓,地面荒草萋萋,落满了乌鸦,传出阵阵粗劣嘶哑的叫声,使人感到又凄凉又厌烦。
孤坟遍野,一望无际,在某个角落,一个无名的坟包前,没有立墓碑,却摆放着一把陈旧的木椅。
在木椅之上,杨洋犹如丢了魂魄一般,双眼无神。
过了一会儿,杨洋才清醒过来,看到周围的景象,顿时惊叫出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惊魂未定,正踌躇间,一个人撞了他一下,抬眼一看,是一个打扮素净的女孩,脖子上系着一条红纱巾,像一只蝴蝶翩跹而去。那女孩跑出几步又停下,还回过头来嫣然一笑,鬼使神差,杨洋竟跟了上去,一路上走走停停,好几次杨洋都快落下了,却发现她又在前边等他。
两人似有默契,就这样不即不离,离开了那片乱坟荒地,来到了一片郊区。
这里是城乡接合部,街道和楼房相对陈旧,不过流动人口多,这里面的建筑看起来都是七八十年代的风格。人们穿的衣服也都很老旧,尤其是街上那几个一看就是小瘪三的男子,戴着蛤蟆镜、留着长头发、大鬓角、小胡子,穿着花格子衬衫和大喇叭裤,和杨洋父亲曾经描述的七八十年代小混混的形象一样。
女孩儿带着杨洋进入到一条小巷子中,巷子里有一个卖棉花糖的大妈,女孩儿非缠着杨洋给她买,杨洋鬼使神差的答应了她,也不知道从哪里得到的钱币,就这样给她买了一朵。
女孩儿吃着棉花糖,露出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不久后,女孩儿带着杨洋回到了她的家,她家住在四合院中,院子里住着很多人,里面很热闹。
女孩儿的名字叫做红玲,没有母亲,只有一个四五十岁的父亲,她的父亲脸上有一个很明显的疤痕,说是年轻时和一群小混混打架打的。造化弄人,他打架没被打死,但当时脸上被小混混砍了一刀,鲜血淌了一脸,回家的时候被红玲母亲看到硬是把她给吓死了。
也不能说红玲母亲胆小,因为红玲的父亲平时就是一特老实的人,熟悉他的人都想不到能和一群混混打架。
红玲母亲被吓死那年红玲才五岁,因为当时家穷也没留下照片,直到现在红玲都记不清自己的母亲长什么样子。
当年红玲一家人并不是住在现在的这间四合院,红玲父亲是上门女婿,后来红玲母亲被红玲父亲给吓死了,红玲的父亲就被岳父给赶出了家门。
当时红玲父亲走投无路,是眼前这间四合院的老主人好心收留了他们父女,还传授了他一些手艺,有了一技之长,就有了赚钱的饭碗。
更有趣的是,红玲的父亲后来才知道,收留自己的老主人的独苗儿子竟然就是和他打架的那群混混其中一位。
当红玲父亲知道这件事情后相当纠结,但他又不好意思直接带着女儿走人,毕竟是老主人传授了他养家糊口的手艺。最终红玲父亲把此事挑明,告诉老主人这件事情。
老主人听了后大发雷霆,把自己的儿子叫了过来,并让儿子当面向红玲父亲道歉。
最终经过了解,老主人的儿子也并不是主犯,甚至当时都没动手,就这样红玲父亲和他化干戈为玉帛,成为了朋友。
当然,这些事情杨洋都不知道。现在他连女孩儿的名字叫什么都不知道。
院子里摆放着一把太师椅,此时红玲的父亲就坐在太师椅上叼着烟斗,看到红玲带着杨洋回到家里来,便问道:“闺女,这孩子是?”
红玲甜甜一笑,对父亲说道:“他是我的同学,叫做杨洋,今天来咱家做客,您不会不欢迎吧?”
“欢迎,当然欢迎。”红玲父亲和蔼一笑,站起来就回到房间里去准备酒菜。
见到红玲带着杨洋而来,院子里的男男女女都对着杨洋指指点点,弄的杨洋怪不好意思的。
在这四合院中,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头最显眼,他就是这个四合院的老主人,但是四合院里的人都不知道他的真名叫什么,就都统一叫他‘老爷子’。
红玲告诉了杨洋自己的名字,并向他介绍了院子里的人。
杨洋就这么糊糊涂涂的融入了这里,跟着红玲进入了屋子,此时红玲的父亲也做好了饭菜。
红玲的父亲也姓杨,叫做杨柏林。此时酒菜已经摆上桌,见到红玲和杨洋二人走了进来,淡淡一笑,对红玲说道:“去把老爷子和你草蛋叔叫来,一起吃酒。”
红玲离开了房间,房间里只剩下了杨洋与杨柏林。
杨柏林微笑着看着杨洋,说道:“咱们这没有规矩,要是饿了你就先吃,坐下吧,别站着。”
杨洋坐了下来,杨柏林好奇的看着杨洋,说道:“红玲平时很少带同学回家来,别说是男同学,就连女同学都很少和她在一起。看样子你们之间的关系很好啊。”
杨洋尴尬的挠了挠头,说道:“伯父您误会了,我和红玲之间的关系是纯洁的。”
“这有什么害羞的。我十六岁的时候就和红玲她妈结婚了,十七岁就生下了红玲,哈哈。”杨柏林一边说一边笑,说了半天,最终摇头一叹:“可惜红玲她妈死的早,没和我过上好日子。”
二人正聊着,红玲就带着老爷子和一个中年男子走了进来。这中年男子就是老爷子的儿子,小名叫做草蛋。
就这样一桌子人坐在一起,边吃边喝边聊,很是热闹。
在吃饭的过程中,杨洋询问过那片荒坟地的事情,但是在座的人都表示没听说过这个地方,杨洋便没有多问,这件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酒足饭饱后,草蛋扶着老爷子回到了自己的屋子。而杨洋也喝得烂醉,昏昏沉沉的被杨柏林带到了床上,迷迷糊糊的就睡了过去。
天,蓝湛湛的,三朵两朵的云彩悠悠的飘着,一阵悠扬地鸽哨声从空旷的天际传过来。
那悦耳的哨声渐渐的近了,只一会儿功夫,鸽群就盘旋在头顶了,一转儿又一转儿。哨音时而高,时而低,时而长,时而短,犹如一支飞舞着的小小乐队,演奏着从飘逸的云端带来的天籁之音。
鸽子归巢,这群鸽子都是四合院的老爷子饲养的。
杨洋从床上起来,发现红玲父女二人都不在房间里,他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看着腕表上面显示着时间是七点零五分。
来到院子里,看到老爷子在草蛋的扶持下正在喂鸽子,其他的人都还没有起床。
杨洋道了声早,陪着老爷子和草蛋聊了会儿天,聊了一会儿,问道:“红玲父女去哪了,怎么一大早就不见人影?”
草蛋说父女二人去了城东的村子,杨柏林的岳父就住在那座村子里,如今十多年过去了,杨柏林想带着女儿去看望一下岳父,毕竟那也是红玲的亲外公。
“红玲说了,等你醒来后让你去村子找她,她说她害怕。”草蛋以前是一个流-氓-混混,即便现在已经年过四十,但说话间仍然带着一丝痞气,杨洋很不习惯,便没有和他多说什么。
为自己终于触发了灵异事件,可以继续进行挑战,去完成各种任务。
此刻,杨洋知道。他现在所在的灵异世界,故事的主角就是这十多间茅屋中的空相框了。
就在杨洋思考的时候,忽然感觉某个地方好像不对,他看着村子里的茅屋,仔细的数了一下,发现荒村中的十多间茅屋竟然变成了二十一间,而无巧不巧的是,如今杨洋正好是二十一岁!
杨洋顿时流了一身冷汗,他本来就胆小,如今在这诡异恐怖的环境下,他没有被吓晕过去就已经是发挥到极限了。
风停了,整个村子都陷入了死寂。
杨洋能清晰的听到自己的心跳和呼吸声,他的心里充满忐忑,但他必须要将故事进行下去,毕竟这一次活动的奖励还是很诱人的。
于是,他又连续推开了这二十一间茅屋的门,看着空相框里出现的照片,发现这些照片是从他一岁时到现在拍的,每一年一张,正好是二十一张。
就在他观察着自己的照片时,忽然发现一个细节,就是在第二十一间茅屋中没有太师椅,而其他二十间墙壁相框下都摆放着一张太师椅。
当杨洋发现这个细节后,突然感觉自己身后吹来一阵冷风,他的手脚都颤抖了起来,慢慢的转过身,发现那张消失在房间里的太师椅竟诡异的出现在眼前!
杨洋被吓的惊慌失措,吓得腿都软了,明知道这里面的一切都是假的,但仍然充满恐惧。
就在此时,天空飘来一朵云,遮住了太阳,暗影笼罩了整个荒村……
天色暗了下来,杨洋看着眼前诡异的太师椅,情不自禁的坐了下去。
就在他坐在椅子上的下一刻,周遭的景色瞬间变幻。
暮色降临,幽风吹动地面的杂草,连起一片片的孤坟。此时此地,哪还有村子的影子?到处都是坟墓,地面荒草萋萋,落满了乌鸦,传出阵阵粗劣嘶哑的叫声,使人感到又凄凉又厌烦。
孤坟遍野,一望无际,在某个角落,一个无名的坟包前,没有立墓碑,却摆放着一把陈旧的木椅。
在木椅之上,杨洋犹如丢了魂魄一般,双眼无神。
过了一会儿,杨洋才清醒过来,看到周围的景象,顿时惊叫出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惊魂未定,正踌躇间,一个人撞了他一下,抬眼一看,是一个打扮素净的女孩,脖子上系着一条红纱巾,像一只蝴蝶翩跹而去。那女孩跑出几步又停下,还回过头来嫣然一笑,鬼使神差,杨洋竟跟了上去,一路上走走停停,好几次杨洋都快落下了,却发现她又在前边等他。
两人似有默契,就这样不即不离,离开了那片乱坟荒地,来到了一片郊区。
这里是城乡接合部,街道和楼房相对陈旧,不过流动人口多,这里面的建筑看起来都是七八十年代的风格。人们穿的衣服也都很老旧,尤其是街上那几个一看就是小瘪三的男子,戴着蛤蟆镜、留着长头发、大鬓角、小胡子,穿着花格子衬衫和大喇叭裤,和杨洋父亲曾经描述的七八十年代小混混的形象一样。
女孩儿带着杨洋进入到一条小巷子中,巷子里有一个卖棉花糖的大妈,女孩儿非缠着杨洋给她买,杨洋鬼使神差的答应了她,也不知道从哪里得到的钱币,就这样给她买了一朵。
女孩儿吃着棉花糖,露出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不久后,女孩儿带着杨洋回到了她的家,她家住在四合院中,院子里住着很多人,里面很热闹。
女孩儿的名字叫做红玲,没有母亲,只有一个四五十岁的父亲,她的父亲脸上有一个很明显的疤痕,说是年轻时和一群小混混打架打的。造化弄人,他打架没被打死,但当时脸上被小混混砍了一刀,鲜血淌了一脸,回家的时候被红玲母亲看到硬是把她给吓死了。
也不能说红玲母亲胆小,因为红玲的父亲平时就是一特老实的人,熟悉他的人都想不到能和一群混混打架。
红玲母亲被吓死那年红玲才五岁,因为当时家穷也没留下照片,直到现在红玲都记不清自己的母亲长什么样子。
当年红玲一家人并不是住在现在的这间四合院,红玲父亲是上门女婿,后来红玲母亲被红玲父亲给吓死了,红玲的父亲就被岳父给赶出了家门。
当时红玲父亲走投无路,是眼前这间四合院的老主人好心收留了他们父女,还传授了他一些手艺,有了一技之长,就有了赚钱的饭碗。
更有趣的是,红玲的父亲后来才知道,收留自己的老主人的独苗儿子竟然就是和他打架的那群混混其中一位。
当红玲父亲知道这件事情后相当纠结,但他又不好意思直接带着女儿走人,毕竟是老主人传授了他养家糊口的手艺。最终红玲父亲把此事挑明,告诉老主人这件事情。
老主人听了后大发雷霆,把自己的儿子叫了过来,并让儿子当面向红玲父亲道歉。
最终经过了解,老主人的儿子也并不是主犯,甚至当时都没动手,就这样红玲父亲和他化干戈为玉帛,成为了朋友。
当然,这些事情杨洋都不知道。现在他连女孩儿的名字叫什么都不知道。
院子里摆放着一把太师椅,此时红玲的父亲就坐在太师椅上叼着烟斗,看到红玲带着杨洋回到家里来,便问道:“闺女,这孩子是?”
红玲甜甜一笑,对父亲说道:“他是我的同学,叫做杨洋,今天来咱家做客,您不会不欢迎吧?”
“欢迎,当然欢迎。”红玲父亲和蔼一笑,站起来就回到房间里去准备酒菜。
见到红玲带着杨洋而来,院子里的男男女女都对着杨洋指指点点,弄的杨洋怪不好意思的。
在这四合院中,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头最显眼,他就是这个四合院的老主人,但是四合院里的人都不知道他的真名叫什么,就都统一叫他‘老爷子’。
红玲告诉了杨洋自己的名字,并向他介绍了院子里的人。
杨洋就这么糊糊涂涂的融入了这里,跟着红玲进入了屋子,此时红玲的父亲也做好了饭菜。
红玲的父亲也姓杨,叫做杨柏林。此时酒菜已经摆上桌,见到红玲和杨洋二人走了进来,淡淡一笑,对红玲说道:“去把老爷子和你草蛋叔叫来,一起吃酒。”
红玲离开了房间,房间里只剩下了杨洋与杨柏林。
杨柏林微笑着看着杨洋,说道:“咱们这没有规矩,要是饿了你就先吃,坐下吧,别站着。”
杨洋坐了下来,杨柏林好奇的看着杨洋,说道:“红玲平时很少带同学回家来,别说是男同学,就连女同学都很少和她在一起。看样子你们之间的关系很好啊。”
杨洋尴尬的挠了挠头,说道:“伯父您误会了,我和红玲之间的关系是纯洁的。”
“这有什么害羞的。我十六岁的时候就和红玲她妈结婚了,十七岁就生下了红玲,哈哈。”杨柏林一边说一边笑,说了半天,最终摇头一叹:“可惜红玲她妈死的早,没和我过上好日子。”
二人正聊着,红玲就带着老爷子和一个中年男子走了进来。这中年男子就是老爷子的儿子,小名叫做草蛋。
就这样一桌子人坐在一起,边吃边喝边聊,很是热闹。
在吃饭的过程中,杨洋询问过那片荒坟地的事情,但是在座的人都表示没听说过这个地方,杨洋便没有多问,这件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酒足饭饱后,草蛋扶着老爷子回到了自己的屋子。而杨洋也喝得烂醉,昏昏沉沉的被杨柏林带到了床上,迷迷糊糊的就睡了过去。
天,蓝湛湛的,三朵两朵的云彩悠悠的飘着,一阵悠扬地鸽哨声从空旷的天际传过来。
那悦耳的哨声渐渐的近了,只一会儿功夫,鸽群就盘旋在头顶了,一转儿又一转儿。哨音时而高,时而低,时而长,时而短,犹如一支飞舞着的小小乐队,演奏着从飘逸的云端带来的天籁之音。
鸽子归巢,这群鸽子都是四合院的老爷子饲养的。
杨洋从床上起来,发现红玲父女二人都不在房间里,他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看着腕表上面显示着时间是七点零五分。
来到院子里,看到老爷子在草蛋的扶持下正在喂鸽子,其他的人都还没有起床。
杨洋道了声早,陪着老爷子和草蛋聊了会儿天,聊了一会儿,问道:“红玲父女去哪了,怎么一大早就不见人影?”
草蛋说父女二人去了城东的村子,杨柏林的岳父就住在那座村子里,如今十多年过去了,杨柏林想带着女儿去看望一下岳父,毕竟那也是红玲的亲外公。
“红玲说了,等你醒来后让你去村子找她,她说她害怕。”草蛋以前是一个流-氓-混混,即便现在已经年过四十,但说话间仍然带着一丝痞气,杨洋很不习惯,便没有和他多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