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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等晶树到手了才算数。”
众人很快又安静下来了。
“阿斯,你要……下去?”郝酝其实说不上他到底想不想要这棵晶树,一路走来,他也想了很多,能有的话当然好,没有也没什么损失,在他眼里,还是这些人的性命更重要。
没想到却是梅尔点了点头:“放心吧,都交给他。”
阿斯特洛只是笑笑,没说什么。
从他们这个山口到谷底的那棵树还有一定的距离,阿斯特洛到了下面,连个立足的地方都没有,东西掉入岩浆转瞬就成了灰烬,如果他一个不小心掉下去,会连骨头都融得不剩。
郝酝担心地看了眼阿斯特洛,却见阿斯特洛朝他挥了挥手,跟着纵身一翻。
人堆中快步跑出一抹蓝影,咕咕怪叫着冲了下去,很快,众人就看到阿斯特洛稳稳地站在云蝗上,朝岩浆中的晶树飞去。
“云蝗……什么时候速度变得这么快了?”郝酝瞪大了眼睛。
在多尾蛇巢穴时,他明明记得云蝗只能低空飞行,而且那个速度,让郝酝抱怨过不止一次。
“上次回去以后,变强了的不止是你我,还有这些坐骑啊。”梅尔像是看白痴一样看了眼郝酝。
“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啊……”郝酝顿首。
云蝗唧唧咕咕的叫声犹在耳边,而阿斯特洛已经和云蝗到了晶树所在,碰巧岩浆打在树干上激起了一层火星,被云蝗灵巧闪过。
郝酝再度被云蝗的迅速闪瞎了眼。
看到这一人一兽配合如此默契,连这只云蝗的真正主人歌佩妮都觉得羡慕。
“阿斯要怎么把晶树弄出来?”郝酝疑惑道:“不会被岩浆融化,说明晶树很坚韧吧?”
“晶树确实坚韧,水火都伤不了它,不过现在还没有人发现晶树的繁衍方法,所以即使它的生命力很强韧,还是很宝贵。”梅尔道。
“所以,晶树就只能靠自己发现,而没有自己播种种出来的方法了?”郝酝遗憾地叹了口气。
梅尔:“没错,这也是我为什么会如此重视晶树的原因。”
郝酝:“一般晶树能活多久?”
梅尔白了他一眼:“当我们都成了白骨时,邦塞城的那棵估计还是像现在这样小幼苗一棵吧。”
郝酝惊讶道:“太变态了!”
梅尔:“怎么,难道莫顿老头没有给你普及晶树的知识?”
“没有……”
郝酝红了红脸,莫顿是个实干家,他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忙,除了需要自己掌握的东西,郝酝哪敢去劳烦莫顿。
所以这个人尽皆知的问题,郝酝是眼下才明白过来的。
梅尔看着阿斯特洛的动作道:“虽然晶树强韧,外力难以让它受伤,但只要保持它的完整性,移动它比砍了它要简单得多。看到没有,阿斯把这树连根拔起了……”
不用梅尔出声提醒,郝酝就看到了。
阿斯特洛把腰上的那圈绳子解下,套在了晶树的树冠上,随后和云蝗一起往上使力,晶树正一点一点地被他从岩浆里拔了出来。
屏息静待的人们再度发出了一阵欢呼声。
阿斯特洛抹了把脸上的灰,拍拍云蝗的脑袋,云蝗欢快地叫了声,驮着他飞了回去。
随即众人齐心协力,把晶树拉了上来。
这可是男爵晶树啊……
叶片比邦塞城的骑士晶树颜色更深些,也大一些,果实更饱满些,个头也大些,颜色更深些……在场的人平时连骑士晶树都没机会仔细看,现在活生生的男爵晶树就在眼前,带着喜悦、兴奋、激动等心情,众人一哄而上围了过去,虔诚地欣赏着晶树的每一寸。
在场的又以汉子居多,这个场景,像极了一群色狼围着个脱光了衣服的姑娘……
郝酝咳了几声:“回去再看!回去再看!我们先离开这里!”
众人如梦初醒,由个最壮实的坐骑扛了这棵晶树,沿着山路往下走。
来时是往上走的,现在没这个必要了,晶树到手,肯定优先考虑回家了。
结果没走两步,前面又有人惊叫:“领主!是晶树!!”
“这边也有一棵!”
“我这边也有!”
领头的探路三人组居然每个人都在喊,而且三人似乎都不在一个方向。
走在他们后面的众人面面相觑,完全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来反应。
作者有话要说:
别人写领主,热热闹闹,我写领主,过街老鼠。唉,这就是差距啊!
我被那些莫名其妙的评论搞得烦不胜烦,心情很糟。
要等晶树到手了才算数。”
众人很快又安静下来了。
“阿斯,你要……下去?”郝酝其实说不上他到底想不想要这棵晶树,一路走来,他也想了很多,能有的话当然好,没有也没什么损失,在他眼里,还是这些人的性命更重要。
没想到却是梅尔点了点头:“放心吧,都交给他。”
阿斯特洛只是笑笑,没说什么。
从他们这个山口到谷底的那棵树还有一定的距离,阿斯特洛到了下面,连个立足的地方都没有,东西掉入岩浆转瞬就成了灰烬,如果他一个不小心掉下去,会连骨头都融得不剩。
郝酝担心地看了眼阿斯特洛,却见阿斯特洛朝他挥了挥手,跟着纵身一翻。
人堆中快步跑出一抹蓝影,咕咕怪叫着冲了下去,很快,众人就看到阿斯特洛稳稳地站在云蝗上,朝岩浆中的晶树飞去。
“云蝗……什么时候速度变得这么快了?”郝酝瞪大了眼睛。
在多尾蛇巢穴时,他明明记得云蝗只能低空飞行,而且那个速度,让郝酝抱怨过不止一次。
“上次回去以后,变强了的不止是你我,还有这些坐骑啊。”梅尔像是看白痴一样看了眼郝酝。
“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啊……”郝酝顿首。
云蝗唧唧咕咕的叫声犹在耳边,而阿斯特洛已经和云蝗到了晶树所在,碰巧岩浆打在树干上激起了一层火星,被云蝗灵巧闪过。
郝酝再度被云蝗的迅速闪瞎了眼。
看到这一人一兽配合如此默契,连这只云蝗的真正主人歌佩妮都觉得羡慕。
“阿斯要怎么把晶树弄出来?”郝酝疑惑道:“不会被岩浆融化,说明晶树很坚韧吧?”
“晶树确实坚韧,水火都伤不了它,不过现在还没有人发现晶树的繁衍方法,所以即使它的生命力很强韧,还是很宝贵。”梅尔道。
“所以,晶树就只能靠自己发现,而没有自己播种种出来的方法了?”郝酝遗憾地叹了口气。
梅尔:“没错,这也是我为什么会如此重视晶树的原因。”
郝酝:“一般晶树能活多久?”
梅尔白了他一眼:“当我们都成了白骨时,邦塞城的那棵估计还是像现在这样小幼苗一棵吧。”
郝酝惊讶道:“太变态了!”
梅尔:“怎么,难道莫顿老头没有给你普及晶树的知识?”
“没有……”
郝酝红了红脸,莫顿是个实干家,他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忙,除了需要自己掌握的东西,郝酝哪敢去劳烦莫顿。
所以这个人尽皆知的问题,郝酝是眼下才明白过来的。
梅尔看着阿斯特洛的动作道:“虽然晶树强韧,外力难以让它受伤,但只要保持它的完整性,移动它比砍了它要简单得多。看到没有,阿斯把这树连根拔起了……”
不用梅尔出声提醒,郝酝就看到了。
阿斯特洛把腰上的那圈绳子解下,套在了晶树的树冠上,随后和云蝗一起往上使力,晶树正一点一点地被他从岩浆里拔了出来。
屏息静待的人们再度发出了一阵欢呼声。
阿斯特洛抹了把脸上的灰,拍拍云蝗的脑袋,云蝗欢快地叫了声,驮着他飞了回去。
随即众人齐心协力,把晶树拉了上来。
这可是男爵晶树啊……
叶片比邦塞城的骑士晶树颜色更深些,也大一些,果实更饱满些,个头也大些,颜色更深些……在场的人平时连骑士晶树都没机会仔细看,现在活生生的男爵晶树就在眼前,带着喜悦、兴奋、激动等心情,众人一哄而上围了过去,虔诚地欣赏着晶树的每一寸。
在场的又以汉子居多,这个场景,像极了一群色狼围着个脱光了衣服的姑娘……
郝酝咳了几声:“回去再看!回去再看!我们先离开这里!”
众人如梦初醒,由个最壮实的坐骑扛了这棵晶树,沿着山路往下走。
来时是往上走的,现在没这个必要了,晶树到手,肯定优先考虑回家了。
结果没走两步,前面又有人惊叫:“领主!是晶树!!”
“这边也有一棵!”
“我这边也有!”
领头的探路三人组居然每个人都在喊,而且三人似乎都不在一个方向。
走在他们后面的众人面面相觑,完全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来反应。
作者有话要说:
别人写领主,热热闹闹,我写领主,过街老鼠。唉,这就是差距啊!
我被那些莫名其妙的评论搞得烦不胜烦,心情很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