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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世界没了刘毅,照样运转,悲伤过后,生活还得继续。
他要尝试新的生活,一个没有刘毅的生活,也许刚开始会不习惯,但时间长了,慢慢就变成了习惯。这回,他决定为自己而活。
耳边突然传来吴迪的声音。
“刘顺,你醒啦?”
“嗯,刚醒。”
“哦,我今天去a大找田方卓,你要一起去么?顺便去市中心逛逛。”
“又去找你的发小啊?”刘顺从床上爬起来,“我和伟哥先去市中心,你找到田方卓后再来和我们会合,到时候电话联系。”说完又问周伟,“陪我出去玩,好不?”
“好……”周伟能说不好吗,受刺激又借酒消愁的人最大。
之后,三人一起出门,又在校门口分手,刘顺和周伟就在校门口的公车站等车,而吴迪还要独自跑去街对面乘车。临走前,吴迪同他们打商量,“你们陪我去吧,我一个人多寂寞啊。”
刘顺吃吃地笑,“好啊,我们下个星期的一日三餐由你包了,要不喊几声哥哥听听也行。”
吴迪掉头就走,在心里愤愤地想:受过打击的人有他这么欢乐的么?!
刚走到街对面,感到寂寞孤单还有点冷的吴迪看见一辆桥车停在他面前。
车窗降下来,探出了一张英俊的脸。
“王子殿下?!”吴迪乐呵呵地打招呼,“你怎么在这儿?”
“出来遛弯。”
“开着车遛弯?”
“……”
吴迪仔细地打量着小轿车,“我记得你之前开的不是这辆车,好像是辆银色的跑车。”
“那辆车已经开厌了。”覃睿说得轻松,“换辆新的玩玩。”
听他这么一说,吴迪的脸上满是羡慕嫉妒恨,“太奢侈了!我家的自行车都被我骑了七八年!”
覃睿朝副驾驶座努努嘴,“你去哪儿?我送你,要上车么?”
“当然要。”吴迪喜滋滋地开门坐进来,报上地址,“我去a大。”
“又去找你的朋友?”
“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的多了。”
覃睿发动汽车,从后视镜里看见吴迪正惊讶地望着他,不由得翘嘴一笑,却没做任何解释。
覃睿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傲视群雄的优越感,他一直认为自己是特别的,你说他自恋也好,臭屁也罢,他的相貌、才华、身世都是拔尖的,他也的确有自恋臭屁的资本。他曾特不要脸的用“镁光灯下的焦点”来形容他的人生,却让人说不出半句反驳的话来。因为他走到哪里都备受瞩目,身上仿佛具有磁石般的吸引力,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从小到大,未曾变过。骄傲自大的他从没想过他的吸引力会有失效的一天,可吴迪的出现,似乎给了他一个巨大的打击。
他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心情大好的他被众人拥护着来到校外,突然被一个小个子男生拦住了去路,最开始他以为这人又是他的脑残粉,拦下他无非是想向他表达一下无限的敬意。他好整以暇,等着对方倾述心中的崇拜之情。却见那人皱着眉盯着他的脸看了两眼说,先生,你印堂发黑,眉间带煞,近日必有灾祸。眼皮不自觉地跳动着,他心想,这算是一种新的搭讪方式么?接着又听到对方说,你别不把我说的话不当回事,真的,你近日有血光之灾。说完就扒开人群蹦蹦跳跳地走了,看着那个活泼的身影,他的心里忽然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有些诧异,却又不太生气,就像是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
在接下来的一天里,他一直过得晕晕乎乎的,就像喝醉了一样,时不时就发愣,动不动就走神,总觉得那个身影不停地在他眼前晃悠。就在他发愣走神的时候,那个小个子男生说的话居然灵验了。在教室里,两个女生因小事吵起来,拿起课本扔来扔去,不知怎么的全扔在了他的身上。来到操场上俊脸突然被不明物体打中,低头一看,是个桃核,上面还沾着血迹。最后回到寝室,看似很安全,其实处处透着危险。削苹果时无意中割破了手指,洗澡时一不留神踩到肥皂滑倒,后来爬楼梯上床睡觉时,一不小心从高处跌下来,摔得满身淤青。好吧,他承认自己有点火背,却没想到吃几片活血化瘀的药也会被噎到。
如果说最开始他对那个小个子男生还抱有一点点好感的话,那么经过这一连串的打击之后,就只剩下深深的恨了。他怀疑自己被对方下了降头,要不怎么会这么倒霉?!他动员所有的社会关系调查出对方的资料,接着做了一件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事情,放弃名牌大学,从a大转到t大。和他关系比较铁的几个朋友问他原因,他把事情的经过大致讲了一遍,末了说,去那儿是为了报仇。朋友们笑他自欺欺人,怕是已经动心了吧。
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他总算见到了他一直想见的人。这个人现在就坐在他身边,有着一张漂亮白净的脸蛋,像瓷娃娃般的讨人喜爱,完全符合他挑剔的胃口。
的世界没了刘毅,照样运转,悲伤过后,生活还得继续。
他要尝试新的生活,一个没有刘毅的生活,也许刚开始会不习惯,但时间长了,慢慢就变成了习惯。这回,他决定为自己而活。
耳边突然传来吴迪的声音。
“刘顺,你醒啦?”
“嗯,刚醒。”
“哦,我今天去a大找田方卓,你要一起去么?顺便去市中心逛逛。”
“又去找你的发小啊?”刘顺从床上爬起来,“我和伟哥先去市中心,你找到田方卓后再来和我们会合,到时候电话联系。”说完又问周伟,“陪我出去玩,好不?”
“好……”周伟能说不好吗,受刺激又借酒消愁的人最大。
之后,三人一起出门,又在校门口分手,刘顺和周伟就在校门口的公车站等车,而吴迪还要独自跑去街对面乘车。临走前,吴迪同他们打商量,“你们陪我去吧,我一个人多寂寞啊。”
刘顺吃吃地笑,“好啊,我们下个星期的一日三餐由你包了,要不喊几声哥哥听听也行。”
吴迪掉头就走,在心里愤愤地想:受过打击的人有他这么欢乐的么?!
刚走到街对面,感到寂寞孤单还有点冷的吴迪看见一辆桥车停在他面前。
车窗降下来,探出了一张英俊的脸。
“王子殿下?!”吴迪乐呵呵地打招呼,“你怎么在这儿?”
“出来遛弯。”
“开着车遛弯?”
“……”
吴迪仔细地打量着小轿车,“我记得你之前开的不是这辆车,好像是辆银色的跑车。”
“那辆车已经开厌了。”覃睿说得轻松,“换辆新的玩玩。”
听他这么一说,吴迪的脸上满是羡慕嫉妒恨,“太奢侈了!我家的自行车都被我骑了七八年!”
覃睿朝副驾驶座努努嘴,“你去哪儿?我送你,要上车么?”
“当然要。”吴迪喜滋滋地开门坐进来,报上地址,“我去a大。”
“又去找你的朋友?”
“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的多了。”
覃睿发动汽车,从后视镜里看见吴迪正惊讶地望着他,不由得翘嘴一笑,却没做任何解释。
覃睿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傲视群雄的优越感,他一直认为自己是特别的,你说他自恋也好,臭屁也罢,他的相貌、才华、身世都是拔尖的,他也的确有自恋臭屁的资本。他曾特不要脸的用“镁光灯下的焦点”来形容他的人生,却让人说不出半句反驳的话来。因为他走到哪里都备受瞩目,身上仿佛具有磁石般的吸引力,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从小到大,未曾变过。骄傲自大的他从没想过他的吸引力会有失效的一天,可吴迪的出现,似乎给了他一个巨大的打击。
他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心情大好的他被众人拥护着来到校外,突然被一个小个子男生拦住了去路,最开始他以为这人又是他的脑残粉,拦下他无非是想向他表达一下无限的敬意。他好整以暇,等着对方倾述心中的崇拜之情。却见那人皱着眉盯着他的脸看了两眼说,先生,你印堂发黑,眉间带煞,近日必有灾祸。眼皮不自觉地跳动着,他心想,这算是一种新的搭讪方式么?接着又听到对方说,你别不把我说的话不当回事,真的,你近日有血光之灾。说完就扒开人群蹦蹦跳跳地走了,看着那个活泼的身影,他的心里忽然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有些诧异,却又不太生气,就像是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
在接下来的一天里,他一直过得晕晕乎乎的,就像喝醉了一样,时不时就发愣,动不动就走神,总觉得那个身影不停地在他眼前晃悠。就在他发愣走神的时候,那个小个子男生说的话居然灵验了。在教室里,两个女生因小事吵起来,拿起课本扔来扔去,不知怎么的全扔在了他的身上。来到操场上俊脸突然被不明物体打中,低头一看,是个桃核,上面还沾着血迹。最后回到寝室,看似很安全,其实处处透着危险。削苹果时无意中割破了手指,洗澡时一不留神踩到肥皂滑倒,后来爬楼梯上床睡觉时,一不小心从高处跌下来,摔得满身淤青。好吧,他承认自己有点火背,却没想到吃几片活血化瘀的药也会被噎到。
如果说最开始他对那个小个子男生还抱有一点点好感的话,那么经过这一连串的打击之后,就只剩下深深的恨了。他怀疑自己被对方下了降头,要不怎么会这么倒霉?!他动员所有的社会关系调查出对方的资料,接着做了一件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事情,放弃名牌大学,从a大转到t大。和他关系比较铁的几个朋友问他原因,他把事情的经过大致讲了一遍,末了说,去那儿是为了报仇。朋友们笑他自欺欺人,怕是已经动心了吧。
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他总算见到了他一直想见的人。这个人现在就坐在他身边,有着一张漂亮白净的脸蛋,像瓷娃娃般的讨人喜爱,完全符合他挑剔的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