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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二章三千围八千
初冷的空气吸进鼻腔里夹杂着一股血腥味,而在血腥味中隐约还有一种屎尿的骚臭,这种味道直接钻进了雄阔海的脑子里,让他觉得自己的心越来越躁动,这种感觉他很熟悉,在大业初年他刚刚入军伍,第一次闻到这种味道的时候甚至吓得他握着陌刀的手都忍不住剧烈的颤抖起来。
因为死的人太多,在双方交战的那一片区域,就在一人高左右的半空上肉眼甚至能看见隐隐有一层漂浮着血雾,而地上的血水更是多的好像才过下雨一样。士兵们的靴子踩在地上的血泊中,血水溅起来老高。就在双方士兵们拼杀而来回走动的脚步下,弄脏了他们靴子的不仅仅是血水还有死尸裤管里的屎尿。
雄阔海鼻子里挥之不去的味道,就是这样混合在一起然后飘散出来的。他看着地上越来越多的死尸,闻着那腥臭味眼神却越来越亮。他心中躁动,并不是厌烦和恐惧,而是他觉得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的手,他想提刀杀入人群,让那些嗷嗷叫着冲上来的瓦岗寨士兵们知道什么才叫杀人。
他并不鄙视那些临死前屎尿齐出的新兵老兵,因为他知道那是不可控制的一种正常反应。他甚至想过,自己若是在被人一刀卸去了半边肩膀的时候,只怕也是如此一副狼狈不堪的摸样。
没什么丢人的,谁都不是石头心。
可是在战场上,尤其是为将者,就必须让自己的心变成石头,冷一些,硬一些,而不是冲动的杀过去和麾下士兵们同生共死。同生共死是在面对绝路的时候才会做出的选择,现在还没有走到绝路,而是极有可能在看似险峻的绝路中杀出一条平坦大道来。
所以雄阔海忍住提刀杀入的冲动,冷静的看着自己布置的防线正在被瓦岗寨的人马挤的不断后退。前三排的长矛手已经死的差不多了,在最初的挡住对方凶猛的第一波攻击之后,三排枪阵也塌了两排。
长矛手可以说是军中造价最低廉的兵种,也是在移动速度上仅次于骑兵的兵种。为了追求轻便,他们手中只有一条装了铁枪头的木杆长矛,只有上身披着一层薄薄的皮甲,根本就挡不住刀子。所以一旦枪阵出现裂缝后与敌人混战,长矛手的优势将化为乌有。他手里的长矛太长了些,能将骑兵从高头大马上捅下来戳死,却在近身格斗中毫无优势可言,因为兵器太长,一旦被敌人靠近他们反而变得笨手笨脚。
第二波冲上来的瓦岗寨士兵是大概一千人的精甲步兵,这在装备普遍很差的绿林道义军中很少见。他们上半身披着一层薄薄的链子甲,能阻挡住部分羽箭的钻进他们的身体里。如果运气好的话,甚至能挡得住长矛的奋力一刺。
他们手里的朴刀很锋利,比大隋府兵配发的制式横刀要长要宽也重上不少。是介乎于直刀和陌刀之间的一种中型刀具,比直刀沉重,比陌刀要小一些轻一些。
显然这是梁师泰手下最精锐的一支步兵了,他在河北经营了数年又转战河南诸郡,几年劫掠,才打造出这样一支精锐的步兵。不过银子虽然花得他有些心疼,可这一千多名精甲朴刀手的战力还是让他很满意的。在与其他绿林道上的义军争抢地盘的几次战斗中,这一千多精甲朴刀手可以说战无不胜。
一旦近身厮杀,长矛手绝不是精甲朴刀手的对手。
雄阔海知道这一点,但他忍着下令将长矛手调回来的冲动,冷冷的看着自己麾下的士兵一个接着一个被砍翻在地,他握着陌刀的手越来越紧,紧到汗水都流不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军阵后面的黄河上也传来呜呜的号角声。雄阔海不必回头去看也知道,黄河北岸的王伏宝开始渡河了。但他此时没有心思去管那边的事,他没有别的办法,只能信任宇文士及,只能将自己的后背交给这个才刚刚成为同伴的人。至于宇文士及是不是可信,他也只能赌一把。
近八百名长矛手抵抗了超过一个时辰,全部战死在血泊中。
损失了近三百精甲朴刀手,这让梁师泰有些心疼,但也有些得意,虽然损失了不少人手,终究还是撕开了燕云寨的防线。没有了枪阵的阻隔,剩下的燕云寨士兵就不足为虑。只需要再一个冲击,绝对能将防线彻底捅穿。
梁师泰清楚自己的目的是什么,杀穿燕云寨的防御,冲到河边接应王伏宝的人马过河。只要王伏宝手下那数万大军过来,双方合兵之后立刻杀向巨野泽,断了李闲的退路,燕云寨必败无疑。
梁师泰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雄阔海也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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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二章三千围八千
初冷的空气吸进鼻腔里夹杂着一股血腥味,而在血腥味中隐约还有一种屎尿的骚臭,这种味道直接钻进了雄阔海的脑子里,让他觉得自己的心越来越躁动,这种感觉他很熟悉,在大业初年他刚刚入军伍,第一次闻到这种味道的时候甚至吓得他握着陌刀的手都忍不住剧烈的颤抖起来。
因为死的人太多,在双方交战的那一片区域,就在一人高左右的半空上肉眼甚至能看见隐隐有一层漂浮着血雾,而地上的血水更是多的好像才过下雨一样。士兵们的靴子踩在地上的血泊中,血水溅起来老高。就在双方士兵们拼杀而来回走动的脚步下,弄脏了他们靴子的不仅仅是血水还有死尸裤管里的屎尿。
雄阔海鼻子里挥之不去的味道,就是这样混合在一起然后飘散出来的。他看着地上越来越多的死尸,闻着那腥臭味眼神却越来越亮。他心中躁动,并不是厌烦和恐惧,而是他觉得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的手,他想提刀杀入人群,让那些嗷嗷叫着冲上来的瓦岗寨士兵们知道什么才叫杀人。
他并不鄙视那些临死前屎尿齐出的新兵老兵,因为他知道那是不可控制的一种正常反应。他甚至想过,自己若是在被人一刀卸去了半边肩膀的时候,只怕也是如此一副狼狈不堪的摸样。
没什么丢人的,谁都不是石头心。
可是在战场上,尤其是为将者,就必须让自己的心变成石头,冷一些,硬一些,而不是冲动的杀过去和麾下士兵们同生共死。同生共死是在面对绝路的时候才会做出的选择,现在还没有走到绝路,而是极有可能在看似险峻的绝路中杀出一条平坦大道来。
所以雄阔海忍住提刀杀入的冲动,冷静的看着自己布置的防线正在被瓦岗寨的人马挤的不断后退。前三排的长矛手已经死的差不多了,在最初的挡住对方凶猛的第一波攻击之后,三排枪阵也塌了两排。
长矛手可以说是军中造价最低廉的兵种,也是在移动速度上仅次于骑兵的兵种。为了追求轻便,他们手中只有一条装了铁枪头的木杆长矛,只有上身披着一层薄薄的皮甲,根本就挡不住刀子。所以一旦枪阵出现裂缝后与敌人混战,长矛手的优势将化为乌有。他手里的长矛太长了些,能将骑兵从高头大马上捅下来戳死,却在近身格斗中毫无优势可言,因为兵器太长,一旦被敌人靠近他们反而变得笨手笨脚。
第二波冲上来的瓦岗寨士兵是大概一千人的精甲步兵,这在装备普遍很差的绿林道义军中很少见。他们上半身披着一层薄薄的链子甲,能阻挡住部分羽箭的钻进他们的身体里。如果运气好的话,甚至能挡得住长矛的奋力一刺。
他们手里的朴刀很锋利,比大隋府兵配发的制式横刀要长要宽也重上不少。是介乎于直刀和陌刀之间的一种中型刀具,比直刀沉重,比陌刀要小一些轻一些。
显然这是梁师泰手下最精锐的一支步兵了,他在河北经营了数年又转战河南诸郡,几年劫掠,才打造出这样一支精锐的步兵。不过银子虽然花得他有些心疼,可这一千多名精甲朴刀手的战力还是让他很满意的。在与其他绿林道上的义军争抢地盘的几次战斗中,这一千多精甲朴刀手可以说战无不胜。
一旦近身厮杀,长矛手绝不是精甲朴刀手的对手。
雄阔海知道这一点,但他忍着下令将长矛手调回来的冲动,冷冷的看着自己麾下的士兵一个接着一个被砍翻在地,他握着陌刀的手越来越紧,紧到汗水都流不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军阵后面的黄河上也传来呜呜的号角声。雄阔海不必回头去看也知道,黄河北岸的王伏宝开始渡河了。但他此时没有心思去管那边的事,他没有别的办法,只能信任宇文士及,只能将自己的后背交给这个才刚刚成为同伴的人。至于宇文士及是不是可信,他也只能赌一把。
近八百名长矛手抵抗了超过一个时辰,全部战死在血泊中。
损失了近三百精甲朴刀手,这让梁师泰有些心疼,但也有些得意,虽然损失了不少人手,终究还是撕开了燕云寨的防线。没有了枪阵的阻隔,剩下的燕云寨士兵就不足为虑。只需要再一个冲击,绝对能将防线彻底捅穿。
梁师泰清楚自己的目的是什么,杀穿燕云寨的防御,冲到河边接应王伏宝的人马过河。只要王伏宝手下那数万大军过来,双方合兵之后立刻杀向巨野泽,断了李闲的退路,燕云寨必败无疑。
梁师泰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雄阔海也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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