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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德戊眯着眼睛听着杜齐悦念,听完了似回味般捏着兰花指捋了几下胡子,然后“啪”的一下突然双手用力拍了一巴掌,兴奋的大声说道:“好,好,好!好一个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好诗啊,称的这道点心也越发好了。你们看,这金丝菊做的和真的菊花似的,这水馒头可不就是一座南山吗?好诗好点心!”
这厨赛是由王寿负责的,杜齐悦这道点心给他开了个好头,他脸上也有光,看孙德戊高兴,他心里头也是得意,眯着眼睛笑着便看到了杜齐悦的脸上。王寿自来喜欢看长的俊秀的人,且不拘男女,刚才杜齐悦站得远他看着觉得一般,现在近看眼珠子便定在杜齐悦脸上了。
要说杜齐悦这长相,那是真真的好,天生的气度也好,他刚才做了点心身上又带着一股自信感,整个人看着神采飞扬的,看的王寿心里直痒痒,不由就给杜齐悦说起了好话来,“舅舅,我一看就知道杜郎君这道点心是好的,舅舅再尝尝味道看,想来味道也是极好的。”
“如此好诗配着的点心,是该好好尝尝。”孙德戊说道,看了看盘中两样点心,犹豫了一下夹起了那个水馒头咬了一口。
水馒头表皮口感软滑、味道清甜,像这种稍显炎热的天气,吃起来是最好的。杜齐悦的馅也做的好,虽然只是用蛋黄做出来的再简单不过的馅料,但因加了葡萄干,口感层次就上去了,葡萄干的酸味儿冲淡了蛋黄的腥味,也中和了蛋黄有些腻的口感,使得馅料酸甜适口,吃着十分开胃。
孙德戊咽下一口之后就说道:“这水馒头倒是有意思。”
“可不是,舅舅,我活这么大可没见过这样的馒头,瞧着可真跟水做的似的,吃着也如同水做的,刚入口就化了,很是新奇。”王寿三两口吃了自己盘子里的水馒头,开口说道。
孙德戊点点头,筷子又伸到了金丝菊那里,这次没犹豫,一口下去就咬掉了半朵菊花。这金丝菊是油炸之物,口感上和水馒头完全不同,更耐嚼些,吃着也更香。杜齐悦选的咸肉是最好的五花肉,他又取了肉段中肥瘦肉分层最均匀肉质最好一段,切成了半透明的薄片,裹上蛋液,没加任何调味料,吃起来丝毫不显油腻,反而透着一股咸肉天然的咸香味儿。
蛋皮较之咸肉要软上一些,不过吃着同样不错。杜齐悦原先要做灌汤包,佐料自然挑的多,咸肉上他没下料,便把调味这一项全都加在了这蛋皮上,吃上去是那鲜香味儿甚是特别,孙德戊吃过不只多少蛋皮,却只这次的味道让人印象深刻。
“好,好,这金丝菊甚是耐吃,香脆无比啊。”孙德戊说道,一边夹起另一块金丝菊三两口吃了下去。吃完了仍觉意犹未尽,看着空空的盘子不甘心瞪了一眼。
杜齐悦注意到孙德戊的表情,低着头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他上辈子在酒店待久了,摆盘注重的就是好看量少,这点子习惯到现在一直没改,不过这习惯在大丰朝是极不适用的,至少在民间现在看起来是很不适用的。
大概是由于这里大部分的点心都是饼状块状的,摆盘的时候如果不做装饰的话,一个大盘子里孤零零的放一两块点心是很不好看的,因此装盘的时候多半都是铺满整个盘子或者叠成一座小小的点心山,摆的满满当当的才好看。吃点心的人也习惯了这样吃,一份点心如果好吃,他们便只会吃最边缘或者最顶上的一块,要是好吃,那边会一连的吃掉许多。杜齐悦两样点心都做的小,又只有那么一点点,对孙德戊这种大老爷们来说估计只够塞牙缝的。
孙德戊心里埋怨着盘子里东西太少,一时就没开口说话,王寿看杜齐悦一直规矩的站着,又想到他刚才做点心也是站着的,之前没进来时怕是在衙门口也站了许久,就起了一点怜香惜玉的心来,轻咳了一声对孙德戊说道:“舅舅,杜郎君既然做好了,就让他先回去吧,也好让剩下的人上来献点心。”
孙德戊一瞬间脸上闪过一丝尴尬神色,应道:“那杜郎君就先回去等消息吧,至多明天就有准信了。”
杜齐悦站了一个多时辰了,确实有些脚酸了,心里也想回客栈休息,不过面粉被换的事情还没有解决,这个暗亏他是断然不会吃下的,因此对孙德戊做了个揖道:“大人,我有一事要说。... -->>
孙德戊眯着眼睛听着杜齐悦念,听完了似回味般捏着兰花指捋了几下胡子,然后“啪”的一下突然双手用力拍了一巴掌,兴奋的大声说道:“好,好,好!好一个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好诗啊,称的这道点心也越发好了。你们看,这金丝菊做的和真的菊花似的,这水馒头可不就是一座南山吗?好诗好点心!”
这厨赛是由王寿负责的,杜齐悦这道点心给他开了个好头,他脸上也有光,看孙德戊高兴,他心里头也是得意,眯着眼睛笑着便看到了杜齐悦的脸上。王寿自来喜欢看长的俊秀的人,且不拘男女,刚才杜齐悦站得远他看着觉得一般,现在近看眼珠子便定在杜齐悦脸上了。
要说杜齐悦这长相,那是真真的好,天生的气度也好,他刚才做了点心身上又带着一股自信感,整个人看着神采飞扬的,看的王寿心里直痒痒,不由就给杜齐悦说起了好话来,“舅舅,我一看就知道杜郎君这道点心是好的,舅舅再尝尝味道看,想来味道也是极好的。”
“如此好诗配着的点心,是该好好尝尝。”孙德戊说道,看了看盘中两样点心,犹豫了一下夹起了那个水馒头咬了一口。
水馒头表皮口感软滑、味道清甜,像这种稍显炎热的天气,吃起来是最好的。杜齐悦的馅也做的好,虽然只是用蛋黄做出来的再简单不过的馅料,但因加了葡萄干,口感层次就上去了,葡萄干的酸味儿冲淡了蛋黄的腥味,也中和了蛋黄有些腻的口感,使得馅料酸甜适口,吃着十分开胃。
孙德戊咽下一口之后就说道:“这水馒头倒是有意思。”
“可不是,舅舅,我活这么大可没见过这样的馒头,瞧着可真跟水做的似的,吃着也如同水做的,刚入口就化了,很是新奇。”王寿三两口吃了自己盘子里的水馒头,开口说道。
孙德戊点点头,筷子又伸到了金丝菊那里,这次没犹豫,一口下去就咬掉了半朵菊花。这金丝菊是油炸之物,口感上和水馒头完全不同,更耐嚼些,吃着也更香。杜齐悦选的咸肉是最好的五花肉,他又取了肉段中肥瘦肉分层最均匀肉质最好一段,切成了半透明的薄片,裹上蛋液,没加任何调味料,吃起来丝毫不显油腻,反而透着一股咸肉天然的咸香味儿。
蛋皮较之咸肉要软上一些,不过吃着同样不错。杜齐悦原先要做灌汤包,佐料自然挑的多,咸肉上他没下料,便把调味这一项全都加在了这蛋皮上,吃上去是那鲜香味儿甚是特别,孙德戊吃过不只多少蛋皮,却只这次的味道让人印象深刻。
“好,好,这金丝菊甚是耐吃,香脆无比啊。”孙德戊说道,一边夹起另一块金丝菊三两口吃了下去。吃完了仍觉意犹未尽,看着空空的盘子不甘心瞪了一眼。
杜齐悦注意到孙德戊的表情,低着头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他上辈子在酒店待久了,摆盘注重的就是好看量少,这点子习惯到现在一直没改,不过这习惯在大丰朝是极不适用的,至少在民间现在看起来是很不适用的。
大概是由于这里大部分的点心都是饼状块状的,摆盘的时候如果不做装饰的话,一个大盘子里孤零零的放一两块点心是很不好看的,因此装盘的时候多半都是铺满整个盘子或者叠成一座小小的点心山,摆的满满当当的才好看。吃点心的人也习惯了这样吃,一份点心如果好吃,他们便只会吃最边缘或者最顶上的一块,要是好吃,那边会一连的吃掉许多。杜齐悦两样点心都做的小,又只有那么一点点,对孙德戊这种大老爷们来说估计只够塞牙缝的。
孙德戊心里埋怨着盘子里东西太少,一时就没开口说话,王寿看杜齐悦一直规矩的站着,又想到他刚才做点心也是站着的,之前没进来时怕是在衙门口也站了许久,就起了一点怜香惜玉的心来,轻咳了一声对孙德戊说道:“舅舅,杜郎君既然做好了,就让他先回去吧,也好让剩下的人上来献点心。”
孙德戊一瞬间脸上闪过一丝尴尬神色,应道:“那杜郎君就先回去等消息吧,至多明天就有准信了。”
杜齐悦站了一个多时辰了,确实有些脚酸了,心里也想回客栈休息,不过面粉被换的事情还没有解决,这个暗亏他是断然不会吃下的,因此对孙德戊做了个揖道:“大人,我有一事要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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