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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你相伴,人生总是无趣的。煜,我只想和你在一起,不离不弃。”
林煜这一次没有推开他,任由他抱着自己的腰,凝思许久,终于开口:“不行的。你的情意,我已知了。但是,人死不能复生。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不能就是不能。”
徒奕瑞的泪水滚滚而下,却依旧抱住林煜不撒手,仰起满是泪光的脸,说:“好吧,我不强求。但是,今天晚上,我们在一起,好不好?就当作留给我一点念想。你以前不是一直都想吗?我给你,随便你怎样……”
林煜心里暗叹不好,正要推开他,他却揪住衣服的两襟,猛力拉开。
林煜倒吸一口凉气。
徒奕瑞看来是早据做好了献身的准备的,里面没穿小衣和底裤,一下子便是全身赤|裸。
书房淡黄的灯光给他白皙如玉一般的肌肤镀上一层光华,让他本来就完璧无瑕的身躯像金子一般闪亮,诱惑之极。
林煜怔了一下,随即暴怒了起来:“干什么你!快穿上衣服!”
“不……”徒奕瑞从来没想到自己会这般厚颜无耻,对方越是推拒,他便越是蛇一般扭缠上来,并试图撩拨林煜。
毕竟是曾经心心念念喜欢过一场的人,又是在这样情况下,可是,林煜还是克制住了自己,将徒奕瑞推倒在地,将他脱掉的衣服蛮横地给他穿回去。
被穿好衣服的徒奕瑞呆滞地坐在地上,毫无形象可言。林煜则离着他大约几丈远,默默地站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煜终于走过来,拉起徒奕瑞,给他拍打身上的灰尘,说:“行了,殿下,回去吧。”
徒奕瑞忽又抱住林煜。
林煜怕他故伎重演,正想推开他,徒奕瑞却埋首在林煜温暖的颈窝里,贪婪般地嗅着恋人的气息,有气无力地说:“就让我再抱抱你,以后,我死心了。”
※※※※※
三年后,黛玉如期出嫁,林煜恢复自由身,便当即决意离开京城,过闲云野鹤一般的自在生活。
谁知道走到途中,才发现多了一个尾巴,竟然是贾环。
林煜笑骂道:“你这家伙,不好好地经营你的店铺,却乱跑什么?”
贾环亦笑,说:“我乱跑,那你就是有计划有规律地跑了?”
林煜笑着敲他一记脑门,说:“那当然,我早就计划好,妹妹出嫁,我就出游的,和你可不同。”
贾环一本正经地说:“你的计划不过三两年的事,我比你计划得还要久些呢,我的计划可是一辈子的事情。”
林煜大概明白了,这小家伙,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对自己抱上了这样的意思,不过,和徒奕瑞的那一场恋爱似乎耗费了林煜的许多情思,叫他有些恋爱肌无力似地,懒懒地提不起精神来,便顾左右而言他:
“你怎么也不说一声,就把经营了几年,日进斗金的铺子都发卖了,我都代你可惜。”
贾环唇角扬起一抹狡狯的笑,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林煜,说:“卖了好啊,就可以和你一般地无牵无挂,正好一起结伴走天涯。”
林煜问:“你……放心得下你母亲?”
贾环歪了歪脑袋,说:“现在她和我姐姐姐夫住在一起呢,虽然不比以前在府里那般,小门小户地倒是自由自在,而且,我姐夫全听我姐姐的,也跟着孝敬我母亲,她现在比以前还舒心呢,就是爱唠叨,我躲开了去,耳朵也少受些聒噪。”
林煜无奈地说:“哦,这样啊。那……”
贾环笑吟吟地看着林煜,说:“煜表哥,你别打断我,听我说完好不好?我之所以把铺子都卖了,宁可放过一大段利益,是因为我想起你以前跟我说过,你出游的时候,会走到哪里累了,就在哪里歇下,随意找个农妇成亲,然后,什么耕田织布的。我就想啊,我在你身边呆了这么些年,临到最后,好处却都落在一个现在还不知道身在何方的陌生女人身上,我还惦记那几间店铺做什么?我必须跟着你走,不能叫好处落别人碗里去了!”
林煜:“……”
贾环又说:“失了店铺亏得大,还是失了人亏得大?是不是,煜表哥,我这掌柜的算盘没有拨拉错吧?”
林煜失笑,说:“你呀……”
贾环跨前一步,勇敢地拉住林煜的胳膊,仰着脸,眼中的光芒璀璨,极慢,却极清晰地说:“煜表哥,我早就……喜欢你了。还记得那一次你告诉我你喜欢男的,我当时激动得恨不能马上告诉你,我喜欢你,可是,你后来说的那句话,却叫我不敢再说下去。那时候,我好难过,自暴自弃了好一段时间,就在我几乎都要放下的时候,没想到你和……他,终究是有缘无份。所以,这一次,我一定不能再错过。所以,我来了。”
林煜凝视着贾环,心中的情绪变幻万千,当初,冷面冷心地拒绝徒奕瑞,林煜的心里不是不懊恼不难受,也无数次在午夜梦回时问过自己,用不用得着为一个名义上的母亲放弃所爱,可是,他最终还是放弃了。现在,徒奕瑞已经登上太子之位置,听说太后正在为他择选太子妃的合适人选,将来后宫佳丽环绕,以后,想必是再无瓜葛了吧。那么,自己确实也应该往前走,把过去的种种都丢下。
林煜握住了贾环的手,两人相视一笑。
林煜之前听说过一个说法,喜欢的人并不一定就是最适合的婚姻对象,要想知道他适不适合自己,就像买新鞋之前要试一试脚一样,可以安排一次艰辛的旅程来测试一下。如果历时一个月的艰苦旅行之中,彼此感觉并不讨厌,那么,结为婚姻的话应该会幸福和长久。
历时两年的旅行结束后,林煜觉得,这个说法完全成立,并且,无比正确。
曾经有过,在路途中遇到暴雨,两人在凉亭里躲雨,风大雨寒抱在一起用身体取暖;曾经有过,被风雪困在山上,林煜捕捉野兔,贾环则拾柴生火,烤熟一只兔子后大快朵颐;还有过,一起在山顶看日出,当一轮红日跃然而出,两人心情激荡之下紧紧相拥……
无数的感动,无数的爱,汇集在一起,化作一首歌: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儿,
怎么爱你都不嫌多,
红红的小脸儿温暖我的心窝,
点亮我生命的火火火火火火火……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一段话是逗逼。😏😏😏
完结了,大功告成!!!
感谢一路支持我到现在的姑娘们,尽管你们都不冒泡儿QAQ
没有你相伴,人生总是无趣的。煜,我只想和你在一起,不离不弃。”
林煜这一次没有推开他,任由他抱着自己的腰,凝思许久,终于开口:“不行的。你的情意,我已知了。但是,人死不能复生。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不能就是不能。”
徒奕瑞的泪水滚滚而下,却依旧抱住林煜不撒手,仰起满是泪光的脸,说:“好吧,我不强求。但是,今天晚上,我们在一起,好不好?就当作留给我一点念想。你以前不是一直都想吗?我给你,随便你怎样……”
林煜心里暗叹不好,正要推开他,他却揪住衣服的两襟,猛力拉开。
林煜倒吸一口凉气。
徒奕瑞看来是早据做好了献身的准备的,里面没穿小衣和底裤,一下子便是全身赤|裸。
书房淡黄的灯光给他白皙如玉一般的肌肤镀上一层光华,让他本来就完璧无瑕的身躯像金子一般闪亮,诱惑之极。
林煜怔了一下,随即暴怒了起来:“干什么你!快穿上衣服!”
“不……”徒奕瑞从来没想到自己会这般厚颜无耻,对方越是推拒,他便越是蛇一般扭缠上来,并试图撩拨林煜。
毕竟是曾经心心念念喜欢过一场的人,又是在这样情况下,可是,林煜还是克制住了自己,将徒奕瑞推倒在地,将他脱掉的衣服蛮横地给他穿回去。
被穿好衣服的徒奕瑞呆滞地坐在地上,毫无形象可言。林煜则离着他大约几丈远,默默地站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煜终于走过来,拉起徒奕瑞,给他拍打身上的灰尘,说:“行了,殿下,回去吧。”
徒奕瑞忽又抱住林煜。
林煜怕他故伎重演,正想推开他,徒奕瑞却埋首在林煜温暖的颈窝里,贪婪般地嗅着恋人的气息,有气无力地说:“就让我再抱抱你,以后,我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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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黛玉如期出嫁,林煜恢复自由身,便当即决意离开京城,过闲云野鹤一般的自在生活。
谁知道走到途中,才发现多了一个尾巴,竟然是贾环。
林煜笑骂道:“你这家伙,不好好地经营你的店铺,却乱跑什么?”
贾环亦笑,说:“我乱跑,那你就是有计划有规律地跑了?”
林煜笑着敲他一记脑门,说:“那当然,我早就计划好,妹妹出嫁,我就出游的,和你可不同。”
贾环一本正经地说:“你的计划不过三两年的事,我比你计划得还要久些呢,我的计划可是一辈子的事情。”
林煜大概明白了,这小家伙,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对自己抱上了这样的意思,不过,和徒奕瑞的那一场恋爱似乎耗费了林煜的许多情思,叫他有些恋爱肌无力似地,懒懒地提不起精神来,便顾左右而言他:
“你怎么也不说一声,就把经营了几年,日进斗金的铺子都发卖了,我都代你可惜。”
贾环唇角扬起一抹狡狯的笑,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林煜,说:“卖了好啊,就可以和你一般地无牵无挂,正好一起结伴走天涯。”
林煜问:“你……放心得下你母亲?”
贾环歪了歪脑袋,说:“现在她和我姐姐姐夫住在一起呢,虽然不比以前在府里那般,小门小户地倒是自由自在,而且,我姐夫全听我姐姐的,也跟着孝敬我母亲,她现在比以前还舒心呢,就是爱唠叨,我躲开了去,耳朵也少受些聒噪。”
林煜无奈地说:“哦,这样啊。那……”
贾环笑吟吟地看着林煜,说:“煜表哥,你别打断我,听我说完好不好?我之所以把铺子都卖了,宁可放过一大段利益,是因为我想起你以前跟我说过,你出游的时候,会走到哪里累了,就在哪里歇下,随意找个农妇成亲,然后,什么耕田织布的。我就想啊,我在你身边呆了这么些年,临到最后,好处却都落在一个现在还不知道身在何方的陌生女人身上,我还惦记那几间店铺做什么?我必须跟着你走,不能叫好处落别人碗里去了!”
林煜:“……”
贾环又说:“失了店铺亏得大,还是失了人亏得大?是不是,煜表哥,我这掌柜的算盘没有拨拉错吧?”
林煜失笑,说:“你呀……”
贾环跨前一步,勇敢地拉住林煜的胳膊,仰着脸,眼中的光芒璀璨,极慢,却极清晰地说:“煜表哥,我早就……喜欢你了。还记得那一次你告诉我你喜欢男的,我当时激动得恨不能马上告诉你,我喜欢你,可是,你后来说的那句话,却叫我不敢再说下去。那时候,我好难过,自暴自弃了好一段时间,就在我几乎都要放下的时候,没想到你和……他,终究是有缘无份。所以,这一次,我一定不能再错过。所以,我来了。”
林煜凝视着贾环,心中的情绪变幻万千,当初,冷面冷心地拒绝徒奕瑞,林煜的心里不是不懊恼不难受,也无数次在午夜梦回时问过自己,用不用得着为一个名义上的母亲放弃所爱,可是,他最终还是放弃了。现在,徒奕瑞已经登上太子之位置,听说太后正在为他择选太子妃的合适人选,将来后宫佳丽环绕,以后,想必是再无瓜葛了吧。那么,自己确实也应该往前走,把过去的种种都丢下。
林煜握住了贾环的手,两人相视一笑。
林煜之前听说过一个说法,喜欢的人并不一定就是最适合的婚姻对象,要想知道他适不适合自己,就像买新鞋之前要试一试脚一样,可以安排一次艰辛的旅程来测试一下。如果历时一个月的艰苦旅行之中,彼此感觉并不讨厌,那么,结为婚姻的话应该会幸福和长久。
历时两年的旅行结束后,林煜觉得,这个说法完全成立,并且,无比正确。
曾经有过,在路途中遇到暴雨,两人在凉亭里躲雨,风大雨寒抱在一起用身体取暖;曾经有过,被风雪困在山上,林煜捕捉野兔,贾环则拾柴生火,烤熟一只兔子后大快朵颐;还有过,一起在山顶看日出,当一轮红日跃然而出,两人心情激荡之下紧紧相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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