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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爱电子的股权交割事项告一段落以及爱卡电子IPO事项于其他投资人达成共识,林棋开始抽出时间来处理金庸版权的事项。
林棋斥资10亿港元买断金庸版权,这种事情在十年二十年来看,肯定是非常不划算的。但站在更长远的时间跨度而言,绝对值这个价。
要知道漫威和DC版权,在进入21世纪之前,知名度就未必超过金庸小说。
直到21世纪之后,好莱坞一半的市场都靠着这种IP来支撑,原创性的大片减少,改编漫威、DC的作品越来越多,漫威宇宙、DC宇宙的那些超级英雄,才渐渐获得了世界级的知名度。
举个栗子,《蜘蛛侠》早在80年代既授权出去,但并未获得重视。所以,在世界范围内的知名度远低于《圣斗士》、《北斗神拳》、《七龙珠》这些日漫。直到后来索尼公司收购哥伦比亚影业,从获取了《蜘蛛侠》IP版权,索尼公司斥资上亿美元投资,将其打造成好莱坞顶级预算的大片,彼得·帕克才开始从美国小众漫画中的偶像变成了拥有世界级知名度的超级英雄。
而《蜘蛛侠》第一部火了之后,整个系列就成了掘金利器。别说整个蜘蛛侠版权从之前的几百万美元上升到价值10亿美元。就是《蜘蛛侠》的主演,也靠着参演小蜘蛛轻易的拿到数千万美元的顶级片酬!
这还仅仅是漫威宇宙中的一个超级英雄版权,因为改编火了造成的品牌效应。实际上,整个漫威宇宙,就存在数千个同一世界观的超级英雄版权。
由于,漫威宇宙的一些基本设定和概念通过《蜘蛛侠》、《X战警》等等作品向观众科普,造成了越来越多的观众,仅因为漫威IP,就对于一些新的超级英雄影片充满期待。也正是因此,一部又一部超级大片,如同流水线一般的诞生。
也吸取了《蜘蛛侠》这样的摇钱树,因为历史原因被贱卖出去了。而后来,漫威公司就不再那么傻了,即使是冷门的版权,也采取自主投资或是合作开发。即使,旗下绝大部分的版权,都得不到开发的机会,漫威公司也宁可烂在手中,也不会轻易的授权出去,避免培养了竞争对手,以及过度开发,造成漫威版权的贬值。
与此同事,漫威宇宙的整体开发和解释权掌握在手中,也使得漫威公司能够有序开发,不至于,过早的透支漫威宇宙的人气。
而华语文化领域,就缺乏类似于漫威宇宙那种统一世界观的东西。
当然了,金庸的14部武侠,提炼出来的剧情、人物、设定,再进行更多的解释和补足漏洞,距离“漫威宇宙”那样的IP摇篮级的世界观IP,也并不是那么遥远。
毕竟,漫威宇宙也不是一开始就是形成一个复杂的世界体系,而是因为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作品,之后,将许多类似的作品的设定提炼出来,就形成了官方的设定集。主要的剧情和人物,形成编年史,大量的旁支作品,围绕着这个设定框架展开剧情。当然,也有一些剧情和设定偏差较大的作品,但却是可以祭出“平行宇宙”的解释。只要掌握了这种解释权,即使设定有再多冲突,也能堆砌出一个统一世界观的幻想宇宙。
那种幻想作品形成的宇宙,能孵化热门版权的销量,堪称的工业化量产。以往一些热门的漫画和小说版权,是一个作者或一个团队意外创作,并不具备可复制性。
但是,一旦作品的IP形成了一个世界观,并且,仅仅这个幻想世界的设定集,就有一堆的粉丝。那么,根据设定集来定制热门IP,则是可以不断复制的成功经验。
原本,金庸版权不算“金庸宇宙”,虽然,单部作品具备改编价值。但是整体,并不能孵化出跟金庸原著等同人气的小说。即使的同人,人气只能远远低于原著,不可能高于原著甚至不可能接近原著。
这就是因为,金庸版权解释权过去一直集中在金庸自己手中,并没有商业化,提炼出官方设定集。作为个人作者,金庸也没意识到... -->>
新爱电子的股权交割事项告一段落以及爱卡电子IPO事项于其他投资人达成共识,林棋开始抽出时间来处理金庸版权的事项。
林棋斥资10亿港元买断金庸版权,这种事情在十年二十年来看,肯定是非常不划算的。但站在更长远的时间跨度而言,绝对值这个价。
要知道漫威和DC版权,在进入21世纪之前,知名度就未必超过金庸小说。
直到21世纪之后,好莱坞一半的市场都靠着这种IP来支撑,原创性的大片减少,改编漫威、DC的作品越来越多,漫威宇宙、DC宇宙的那些超级英雄,才渐渐获得了世界级的知名度。
举个栗子,《蜘蛛侠》早在80年代既授权出去,但并未获得重视。所以,在世界范围内的知名度远低于《圣斗士》、《北斗神拳》、《七龙珠》这些日漫。直到后来索尼公司收购哥伦比亚影业,从获取了《蜘蛛侠》IP版权,索尼公司斥资上亿美元投资,将其打造成好莱坞顶级预算的大片,彼得·帕克才开始从美国小众漫画中的偶像变成了拥有世界级知名度的超级英雄。
而《蜘蛛侠》第一部火了之后,整个系列就成了掘金利器。别说整个蜘蛛侠版权从之前的几百万美元上升到价值10亿美元。就是《蜘蛛侠》的主演,也靠着参演小蜘蛛轻易的拿到数千万美元的顶级片酬!
这还仅仅是漫威宇宙中的一个超级英雄版权,因为改编火了造成的品牌效应。实际上,整个漫威宇宙,就存在数千个同一世界观的超级英雄版权。
由于,漫威宇宙的一些基本设定和概念通过《蜘蛛侠》、《X战警》等等作品向观众科普,造成了越来越多的观众,仅因为漫威IP,就对于一些新的超级英雄影片充满期待。也正是因此,一部又一部超级大片,如同流水线一般的诞生。
也吸取了《蜘蛛侠》这样的摇钱树,因为历史原因被贱卖出去了。而后来,漫威公司就不再那么傻了,即使是冷门的版权,也采取自主投资或是合作开发。即使,旗下绝大部分的版权,都得不到开发的机会,漫威公司也宁可烂在手中,也不会轻易的授权出去,避免培养了竞争对手,以及过度开发,造成漫威版权的贬值。
与此同事,漫威宇宙的整体开发和解释权掌握在手中,也使得漫威公司能够有序开发,不至于,过早的透支漫威宇宙的人气。
而华语文化领域,就缺乏类似于漫威宇宙那种统一世界观的东西。
当然了,金庸的14部武侠,提炼出来的剧情、人物、设定,再进行更多的解释和补足漏洞,距离“漫威宇宙”那样的IP摇篮级的世界观IP,也并不是那么遥远。
毕竟,漫威宇宙也不是一开始就是形成一个复杂的世界体系,而是因为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作品,之后,将许多类似的作品的设定提炼出来,就形成了官方的设定集。主要的剧情和人物,形成编年史,大量的旁支作品,围绕着这个设定框架展开剧情。当然,也有一些剧情和设定偏差较大的作品,但却是可以祭出“平行宇宙”的解释。只要掌握了这种解释权,即使设定有再多冲突,也能堆砌出一个统一世界观的幻想宇宙。
那种幻想作品形成的宇宙,能孵化热门版权的销量,堪称的工业化量产。以往一些热门的漫画和小说版权,是一个作者或一个团队意外创作,并不具备可复制性。
但是,一旦作品的IP形成了一个世界观,并且,仅仅这个幻想世界的设定集,就有一堆的粉丝。那么,根据设定集来定制热门IP,则是可以不断复制的成功经验。
原本,金庸版权不算“金庸宇宙”,虽然,单部作品具备改编价值。但是整体,并不能孵化出跟金庸原著等同人气的小说。即使的同人,人气只能远远低于原著,不可能高于原著甚至不可能接近原著。
这就是因为,金庸版权解释权过去一直集中在金庸自己手中,并没有商业化,提炼出官方设定集。作为个人作者,金庸也没意识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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