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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绝后了!”周文笑呵呵的对他大哥说道,
“真是老天开眼!”周武激动的喊道,他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家里劳动力充足,几十亩地比别人家要早忙完,这听到这个消息,最是喜出望外。这样一来,自家就又能多出几十亩土地了!
“大哥,这是新土地法上面的内容,我还没有宣读,你是怎么知道的?”周文有些不解的说道。这东西他也是昨天晚上刚拿到的,正准备今天上午召集个村干部下去宣读呢,他大哥就先知道了!
“还不是村里的那个大喇叭,他现在是村里的帐房先生,不对,是会计了,他昨天晚上就宣扬的到处都是了!”周武大嘴一列说道。
周文这就反应过来了“怪不得,这家伙,真是......”大嘴巴也是跟他们一起过来的新移民也是老乡,本来就是一个店铺的掌柜的,不过店子倒闭了,没想到到了这边反而因为计算能力出众当上小官了!不过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大嘴巴的毛笔病却是改不了了!
《新土地法》本是耿精忠想在福建开始实施的,但是现在时机明显的没有成熟。这是封建社会,土地都掌握在少部分人的手中,具体的多少数字,耿精忠是不知道的,将来清量全国土地那将是必须的行动。但是据耿精忠所知,照全国来算的话,平均每人占地约是十亩,福建的人均土地较少,大约人均七亩还是有的,这样的比例比起后世来宽裕的多了,就算产量与后世比起来是十比一,这么多土地出产也能养活所有百姓。
当然了这都是理想话的状态,放在五年前,每年都有两三千人因为饥饿而死,这个时候的土地兼并虽然没有明末那么严重,但是情况也不容乐观。不然耿精忠就不会想着进行一场和平土改计划了!现在,新出台的《新土地法》可以说是治本的手段,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第一,开垦出更多的土地,让农民耕种,第二,禁止土地兼并,建立健全土地所有制度,第三,对外扩张,获得更多的土地来缓解国内的压力。
这新法在福建当然不能立即执行,因此就拿到了吕宋岛来,这倒是正合适。这三条中的前两条在现阶段吕宋岛是可行的,吕宋岛最不缺的就是土地了!但是《新土地法》规定,吕宋岛上凡是无主的土地包括山川、河流都属于王府,属于耿精忠。在今后没有王府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占有或者开垦。触犯者可处二十年以下监禁的处罚。
《新土地法》首次将土地进行了划分。规定土地了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在李光地的主持下,开始成立国土资源部,直属王府管辖。掌管全部吕宋岛土地的使用以及管理,全面采用新的地契,土地不许买卖。这也是耿精忠学习后世新中国的办法,现在在吕宋岛推广开来,以后在大陆也可以使用,但是到时候还得做出相应的变化。将来马尾军还会发展出更多的海外土地,到时候,这个办法也是可以实行的。
伴随着《新土地法》的实施,耿精忠在原先的一条鞭法的基础上推行摊丁入亩以及士绅一体当差、纳粮,将丁税纳入地税以及取消了士绅不当差。不纳粮这条上千年来的特权这可是一项巨大的改革。一条鞭法是前明张居正当政之时发明的,他那时候尚不敢如此做法。因为这样将会把那些豪强权贵阶层都得罪光了,这些人还力量太大,不管在朝廷还是民间都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和能量,他这样的铁腕宰相也不敢这么做。但是在这里,李光地他们却没有这个顾忌,在这里可是没有什么官绅的,有,也是马尾集团新封的。
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草创于明代,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后世历史上在清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其主要内容为废除人头税,客观上是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头税(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
摊丁入亩结束了地、户、丁等赋役混乱的现象,完成了人头税并入财产税的过程,彻底废除了自西汉以来的人头税;历史上的摊丁入亩由于征税的对象是土地,政府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增加了大量可以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对活跃商品经济起来推动作用;无地少地的农民摆脱了丁役负担,不再被强制束缚在土地上,进一步松弛了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对当时的社会经济,特别是对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历史上的摊丁入亩虽然有进步,但是却使占有大量田地富户们被加派到较之以前更重的赋役负担;人民负担没有减轻,反而有所增加,逃亡外地躲避赋税的情况愈演愈烈。“摊丁入亩”政策不能维持固定的征税数额从而抑制人民逃避税收。
后世浙江《嘉兴府志》评价摊丁入亩说:“田亩起丁,田多则丁多,田少则丁少,计亩科算,无从欺隐,其利一,民间无包赔之苦,其利二,编审之年,照例造册,无须再加稽核,其利三;各完各田之丁,无不能上下其手,其利四”。到雍正末年,国家库存银两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加到六千多万两。全国人口更是由顺治十八年的两千万人猛增到乾隆五十五年的三亿多人。所以后世历史上中国封建社会由此才出现了最后一次盛世——“康乾盛世。
后世乾隆《济宁州志》在评论“摊丁入地”的意义时也说:“济之改九则即三等九则制行条鞭已百年矣。……然时役在赋中,时或役在赋外。《会典》云:直省丁徭有分三等九则者,有一条鞭者,有丁随甲派者,有丁从丁派者,一省之内,则例各殊。……至此始归划一,从古未有之善政也”“摊丁入亩”政策有利于贫民而不利于地主,可以说是我国赋税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缓和了社会矛盾,加强了封建统治,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轻微改善,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摊丁入亩”政策没有处理好均匀分摊赋税的问题,从而影响了上自豪强富户,下至黎民百姓各阶层的利益。
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看,摊丁入亩政策有明显的局限性。它没有消除反而加强了封建土地所有制,没有也不可能消除社会中的阶级矛盾。从根本上讲,它维护的仍是统治阶级的利益——长久统治,牢固统治的利益,它使封建统治更加牢固。事实上,摊丁入亩虽然名义上陆续在各省实行,但却不可能持久认真地贯彻执行。
现在,李光地在吕宋岛准备实行的,却是经过了一番变化,毕竟这里的情况可是和大陆完全不同的!耿精忠也将后世的一些办法,参入到了这其中来,耿精忠自己可不想继续走封建的老路,资.本主义社会才是他的目标。至于社会主义,后世政治书上也说了,那还是要经过自保积累的!(未完待续。。)
家绝后了!”周文笑呵呵的对他大哥说道,
“真是老天开眼!”周武激动的喊道,他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家里劳动力充足,几十亩地比别人家要早忙完,这听到这个消息,最是喜出望外。这样一来,自家就又能多出几十亩土地了!
“大哥,这是新土地法上面的内容,我还没有宣读,你是怎么知道的?”周文有些不解的说道。这东西他也是昨天晚上刚拿到的,正准备今天上午召集个村干部下去宣读呢,他大哥就先知道了!
“还不是村里的那个大喇叭,他现在是村里的帐房先生,不对,是会计了,他昨天晚上就宣扬的到处都是了!”周武大嘴一列说道。
周文这就反应过来了“怪不得,这家伙,真是......”大嘴巴也是跟他们一起过来的新移民也是老乡,本来就是一个店铺的掌柜的,不过店子倒闭了,没想到到了这边反而因为计算能力出众当上小官了!不过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大嘴巴的毛笔病却是改不了了!
《新土地法》本是耿精忠想在福建开始实施的,但是现在时机明显的没有成熟。这是封建社会,土地都掌握在少部分人的手中,具体的多少数字,耿精忠是不知道的,将来清量全国土地那将是必须的行动。但是据耿精忠所知,照全国来算的话,平均每人占地约是十亩,福建的人均土地较少,大约人均七亩还是有的,这样的比例比起后世来宽裕的多了,就算产量与后世比起来是十比一,这么多土地出产也能养活所有百姓。
当然了这都是理想话的状态,放在五年前,每年都有两三千人因为饥饿而死,这个时候的土地兼并虽然没有明末那么严重,但是情况也不容乐观。不然耿精忠就不会想着进行一场和平土改计划了!现在,新出台的《新土地法》可以说是治本的手段,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第一,开垦出更多的土地,让农民耕种,第二,禁止土地兼并,建立健全土地所有制度,第三,对外扩张,获得更多的土地来缓解国内的压力。
这新法在福建当然不能立即执行,因此就拿到了吕宋岛来,这倒是正合适。这三条中的前两条在现阶段吕宋岛是可行的,吕宋岛最不缺的就是土地了!但是《新土地法》规定,吕宋岛上凡是无主的土地包括山川、河流都属于王府,属于耿精忠。在今后没有王府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占有或者开垦。触犯者可处二十年以下监禁的处罚。
《新土地法》首次将土地进行了划分。规定土地了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在李光地的主持下,开始成立国土资源部,直属王府管辖。掌管全部吕宋岛土地的使用以及管理,全面采用新的地契,土地不许买卖。这也是耿精忠学习后世新中国的办法,现在在吕宋岛推广开来,以后在大陆也可以使用,但是到时候还得做出相应的变化。将来马尾军还会发展出更多的海外土地,到时候,这个办法也是可以实行的。
伴随着《新土地法》的实施,耿精忠在原先的一条鞭法的基础上推行摊丁入亩以及士绅一体当差、纳粮,将丁税纳入地税以及取消了士绅不当差。不纳粮这条上千年来的特权这可是一项巨大的改革。一条鞭法是前明张居正当政之时发明的,他那时候尚不敢如此做法。因为这样将会把那些豪强权贵阶层都得罪光了,这些人还力量太大,不管在朝廷还是民间都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和能量,他这样的铁腕宰相也不敢这么做。但是在这里,李光地他们却没有这个顾忌,在这里可是没有什么官绅的,有,也是马尾集团新封的。
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草创于明代,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后世历史上在清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其主要内容为废除人头税,客观上是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头税(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
摊丁入亩结束了地、户、丁等赋役混乱的现象,完成了人头税并入财产税的过程,彻底废除了自西汉以来的人头税;历史上的摊丁入亩由于征税的对象是土地,政府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增加了大量可以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对活跃商品经济起来推动作用;无地少地的农民摆脱了丁役负担,不再被强制束缚在土地上,进一步松弛了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对当时的社会经济,特别是对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历史上的摊丁入亩虽然有进步,但是却使占有大量田地富户们被加派到较之以前更重的赋役负担;人民负担没有减轻,反而有所增加,逃亡外地躲避赋税的情况愈演愈烈。“摊丁入亩”政策不能维持固定的征税数额从而抑制人民逃避税收。
后世浙江《嘉兴府志》评价摊丁入亩说:“田亩起丁,田多则丁多,田少则丁少,计亩科算,无从欺隐,其利一,民间无包赔之苦,其利二,编审之年,照例造册,无须再加稽核,其利三;各完各田之丁,无不能上下其手,其利四”。到雍正末年,国家库存银两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加到六千多万两。全国人口更是由顺治十八年的两千万人猛增到乾隆五十五年的三亿多人。所以后世历史上中国封建社会由此才出现了最后一次盛世——“康乾盛世。
后世乾隆《济宁州志》在评论“摊丁入地”的意义时也说:“济之改九则即三等九则制行条鞭已百年矣。……然时役在赋中,时或役在赋外。《会典》云:直省丁徭有分三等九则者,有一条鞭者,有丁随甲派者,有丁从丁派者,一省之内,则例各殊。……至此始归划一,从古未有之善政也”“摊丁入亩”政策有利于贫民而不利于地主,可以说是我国赋税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缓和了社会矛盾,加强了封建统治,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轻微改善,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摊丁入亩”政策没有处理好均匀分摊赋税的问题,从而影响了上自豪强富户,下至黎民百姓各阶层的利益。
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看,摊丁入亩政策有明显的局限性。它没有消除反而加强了封建土地所有制,没有也不可能消除社会中的阶级矛盾。从根本上讲,它维护的仍是统治阶级的利益——长久统治,牢固统治的利益,它使封建统治更加牢固。事实上,摊丁入亩虽然名义上陆续在各省实行,但却不可能持久认真地贯彻执行。
现在,李光地在吕宋岛准备实行的,却是经过了一番变化,毕竟这里的情况可是和大陆完全不同的!耿精忠也将后世的一些办法,参入到了这其中来,耿精忠自己可不想继续走封建的老路,资.本主义社会才是他的目标。至于社会主义,后世政治书上也说了,那还是要经过自保积累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