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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天文学 www.piaotian.tw,异世流放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他后脖颈很疼,右腿更疼。

    他很饿,还非常渴,可他不敢嚷嚷,也不敢爬出去找吃的,就算他想爬也不可能,他的两个手腕都被拴在了木桩上,他现在的姿势就像双手高举万岁仰躺在地上。

    这是一个异常简陋的草棚,棚顶用干草简单的盖了一个顶,但稀疏的可以看到外面的阳光。

    草棚不算大,目测约有四十平米,分成左右两排,中间有一条过道。

    两排拴的并不都是人,也有一些活的动物。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这个草棚有股极为难闻的怪味,闻着能让人呕吐出来。

    严默一开始还以为自己被人救了,但醒来不久看到的景象,让他再也没有这个想法。

    就在半个小时前,离他两尺地的木桩子上还拴着一个浑身黝黑的男人,那男人也受伤了,看起来比他还重,头破血流的在昏迷中一直呻/吟,但也一直没醒过来。

    之后不久进来了一名腹部微微凸出的壮汉,那壮汉在草棚中走了一圈,最后在那男人身边停下,踹了他一脚,看他没什么反应,走过去把人解开,就这么拽着他一支手臂把人拖了出去。

    严默恰好就睡在草棚的最外侧,只要侧过头就能看到草棚外的景象。

    草棚外有个小广场,广场中央有一个很大的木桩子,桩子上插着一把斧头。

    广场左右都有人在干活,有的人在编织野草,有的人在烧煮或腌制什么。

    严默在看到那壮汉进来时本想乞求一杯水喝,如果能给碗饭吃就更美了,但在看到壮汉的行为后,他明智地闭上了嘴巴,那人从他脸上扫过的眼神可不像是怜悯。

    壮汉把那昏迷的男人拖到了广场中央,把男人的脑袋放到了木桩上,随手拔起木桩上的斧头。

    严默心跳陡然变快。

    壮汉举起斧头,连一丝犹豫也没有,就像干惯了一般,一斧头下去把男人的脑袋给剁掉了。

    大量的鲜血喷出。

    广场左右做活的男女只随意看了眼,谁也没有多在意这一幕。

    作为医生的严默饶是见惯了血腥,见到这一幕也差点叫出来。

    而后面发生的事情更是让严默别说叫,他连呼吸都屏住了。

    那壮汉在剁掉那个昏迷男人的脑袋后,就在那木柱旁的地上,拿着斧头就把男人肢解了,顺便剖腹挖出不要的内脏。

    最后那昏迷男人被剁成了一块块的肉,被分装在三个木盆里,被不同男女把盆抱走,而不能食用的肠子等内脏则被壮汉用木盆装着带进草棚,扔给了那些尚活着的食肉动物。

    严默忍住了呕吐的*。

    他觉得后脖颈特别疼,连带着他的头也疼了起来,疼到他几乎无法忍受的地步。

    大约是严默的眼神让壮汉不太高兴,壮汉走过他身边时,故意踢了一下他受伤的右腿。

    “啊!”严默疼得大叫一声。落在他身上的苍蝇和蚊虫等也因为他这一动,纷纷飞起,却不愿远去。

    壮汉没再管他,直接走出草棚。

    外面传来壮汉的喊声,似乎在吆喝人干活。

    渐渐的,严默无法再感受外界的一切,他再次昏迷了过去。

    严默在火烧火燎中做了一个梦,梦很长,非常真实,醒来后他甚至分不清那是梦,还是过去发生过的事实。

    可是他知道那绝对不是在他过去的人生中发生过的事情,那应该是他魂穿的少年留在脑细胞里的旧有记忆。

    也许他接收了这具身体的缘故,本属于少年的记忆却与他原本的记忆融合,就好像他一个人过了两世。

    融合另外一个人的记忆并不是件舒服的事情,也许他该感激这少年的年龄不大,记忆只有短短的十四年,如果他穿到一个老人身上,那长达几十上百年的庞大记忆不知道会不会让他的大脑崩溃,就算不崩溃也会大大影响他原本的成熟人格和三观。

    融合的记忆很有用,至少让他大致了解了所处的环境,最可喜的是让他能听懂这附近部落的语言,只要能听懂,说出口也只是迟早的事。

    只可惜少年知道的也不多。

    在已经属于他的记忆中,少年名黑狡,这个狡在这里可不是狡猾的狡,而是一种预示五谷丰登的吉祥动物名,据说只要这种名为狡的动物出现在哪里,哪里就会获得极大丰收。

    黑狡出生于一个叫做盐山族的部落,听部落的名字就知道,这个部落居住地很可能产盐。

    部落因为拥有一个盐洞,相较其他部落日子过得还算不错,部落里的族人也基本不会挨饿,可也正因这个盐洞,导致他们被不少部落盯上,盐山族打退过几次敌人,但在五天前终败于另一更强大的部落彘族,最后只能带着剩下的族人仓惶而逃。

    黑狡在与族人逃亡兼寻找新落脚地的途中被野兽咬伤,因感染发烧昏迷不醒,最终被族人所弃,而抛弃他的族人中也有他的父母和大哥。

    不过这种抛弃在这里并不会被人诟病,他的族人没有把他当作粮食直接剁了用盐腌上带走就已经算是有情有义。

    地方穷苦,民风也彪悍,在黑狡所知范围内,附近几大部落都有食人的习俗,有些强大部落甚至会在极端缺乏食物的冬季出来攻打其他弱小部落,抓住的人口大多会被做成腌肉,只有少部分才会被当作奴隶留下。

    而在部落之外,还有超大型部落合并而成的城市,分为上中下三等,但少年只是听过,从来没有去过,他连自家部落方圆百里地都没踏出过。

    严默融合了这些记忆后,无声地盯着简陋的棚顶看了好久好久。

    一只大手挥开盘旋飞舞的蝇虫,一把抓住他的头发把他的头拎起。

    严默表情立刻改变,从面无表情变成讨好的小心翼翼,哪怕他头皮被抓得生疼。

    “还没死?”脸上纹青的凶恶男人像是很惊讶。

    他看了眼少年的右腿,那里的伤口看起来越发可怖,蛆虫已经爬满了半条腿,浓水和血水混合,裸/露在外的肌肤被蚊虫叮咬的全是肿包,少年身上一股腐烂的臭味和尿骚味,这里可没有人会为一个必死的储备粮疗伤,自然也没有人帮他清理。

    是啊,我命大。严默同样很惊讶,他大致算了一下,从受伤到现在大约过去了两天,如果是普通人,伤势那么重,又有感染发生,在缺医少药的现在,他百分百没救,就算救下来也得砍断那条受伤的腿。

    可是再次发烧醒来时他注意观察了一下自己的伤口,表面化脓现象很严重,但拨开表面那层脓,里面的血肉还是新鲜的,并没有腐坏,腿部血液也在正常流动,断骨处虽然有点发黑,但腐坏情况并不严重,只要能正确处理并用药,完全有希望康复。

    不过也正因为伤口始终处在较新鲜状态,他也得始终感受那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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