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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丽江最繁华的商业街上,我和丁弋芦苇一起喝着奶茶,当时我正是心情好的时候,看到一间男装店就拉着他们进去逛。
“啧啧,这是准备给浩哥买的?你倒是变得贤惠了。”
丁弋拿我开玩笑,我就用手肘撞了他一下。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就在我有点害羞的笑着转过头去的时候,却看到芦苇有些魂不守舍的。
丁弋和白浩的身形身高都差不多,于是我挑了几件T恤,扔给丁弋,命令道,“你去把这几件都试试。”
“我?”丁弋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不过很快明白我是把他当成衣架子了,虽然无奈,也只好垂头丧气的进了更衣间。
丁弋离开后,我才转过头去,看到芦苇也正看着一件男款的格子衬衫。
“芦苇。”
“啊?”她大概刚刚看的出神。
“最近每次喊你出来你都说忙,我们都好久没聊天了。”我一边说着,就拉过芦苇的手。
芦苇点点头,又说,“其实,我就快走了。”
“走?”
“嗯,这几天店就结束了,东西收拾好,我就走了。”
芦苇要走的消息让我很意外,在丽江,除了白浩之外,我就只有丁弋和芦苇这两个朋友,而在我刚刚准备留在这里的时候,芦苇却说她要走了。
“那我们,是不是以后都没机会见面了。”
芦苇摇头,“其实只要有缘,在哪儿都能见到。”
我们没说几句话,丁弋已经换好衣服出来了,他穿着新衣服的样子真的特好看,也不是从前他不注意打扮,就是那些黑白灰的色调真的不太适合他。
为了不让丁弋太自满,我打量了一番,然后以专业人士的口吻说,“是有了那么点人模狗样的啊。”
“喂!你能不能礼貌点啊。”
最终,我让店员打包的时候,又特大方的说,“他身上这套也一起算了,对,就这么穿着走。”
结账的时候,我眼都没眨一下,前几天才领了工资,但是这几件衣服的钱就用了我半个月的工资。我用的,其实还是陈冕的钱,忽然就觉得有点不太对。
心里堵的难受,是不是我这么有点太对不起陈冕了?
回去的路上,我也没有闷闷不乐,我们先是把芦苇送到家,然后我又和丁弋一起慢慢的溜达着。
白浩和我说过,他和芦苇早就认识了,不过不太熟,这也是那次我在酒吧昏倒看到芦苇后,又被白浩一直照顾着的原因。其实,不管是白浩还是芦苇,他们俩说的话我都愿意相信。
向翎的事给我最大的教训,不是该去小心什么,而是应该学会信任。
从芦苇的家到我们住的地方,步行也就二十分钟,但是夜已经深了,这个时间,古城里灯火通明,反而在外面宽阔的马路上倒是特别的冷清。我有点楞,一直缩着肩膀,丁弋就把他的衬衣脱下来给我披着。
他正动作着,路边就冲出来一个人,狠狠的一下就把我推开了,我摔在地上,包也被抢了。丁弋要去追,可是眼前黑压压的一片还追什么追啊。
我摔倒的时候胳膊上蹭破了一点皮,很快就渗出血来,丁弋特懊恼的说,“都怪我不小心。”
我摆摆手,“不怪你。”又又抬起头看看那人跑的方向,心里满是沮丧。
那个包里,几乎就放着我全部的财产了,所有的现金都在里面,还有身份证,以及陈冕给我的那张银行卡。
大半夜的,我们去报了案,值班的警.察也很不耐烦,问了我们几句之后,就拿了张纸让我填,这就算是备案了。我们心里都明白,能找回来的机会基本等于0,就算包拿回来了,钱肯定也是没了。
为了不让丁弋内疚,我一直都尽量让自己笑嘻嘻的,反而这样子更糟糕。
说白了,我还是一个俗人,大俗人,钱丢了怎么能开心,反正当时我笑的比哭还难看,更郁闷的时候,我回去后才发现,给白浩买的衣服当... -->>
在丽江最繁华的商业街上,我和丁弋芦苇一起喝着奶茶,当时我正是心情好的时候,看到一间男装店就拉着他们进去逛。
“啧啧,这是准备给浩哥买的?你倒是变得贤惠了。”
丁弋拿我开玩笑,我就用手肘撞了他一下。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就在我有点害羞的笑着转过头去的时候,却看到芦苇有些魂不守舍的。
丁弋和白浩的身形身高都差不多,于是我挑了几件T恤,扔给丁弋,命令道,“你去把这几件都试试。”
“我?”丁弋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不过很快明白我是把他当成衣架子了,虽然无奈,也只好垂头丧气的进了更衣间。
丁弋离开后,我才转过头去,看到芦苇也正看着一件男款的格子衬衫。
“芦苇。”
“啊?”她大概刚刚看的出神。
“最近每次喊你出来你都说忙,我们都好久没聊天了。”我一边说着,就拉过芦苇的手。
芦苇点点头,又说,“其实,我就快走了。”
“走?”
“嗯,这几天店就结束了,东西收拾好,我就走了。”
芦苇要走的消息让我很意外,在丽江,除了白浩之外,我就只有丁弋和芦苇这两个朋友,而在我刚刚准备留在这里的时候,芦苇却说她要走了。
“那我们,是不是以后都没机会见面了。”
芦苇摇头,“其实只要有缘,在哪儿都能见到。”
我们没说几句话,丁弋已经换好衣服出来了,他穿着新衣服的样子真的特好看,也不是从前他不注意打扮,就是那些黑白灰的色调真的不太适合他。
为了不让丁弋太自满,我打量了一番,然后以专业人士的口吻说,“是有了那么点人模狗样的啊。”
“喂!你能不能礼貌点啊。”
最终,我让店员打包的时候,又特大方的说,“他身上这套也一起算了,对,就这么穿着走。”
结账的时候,我眼都没眨一下,前几天才领了工资,但是这几件衣服的钱就用了我半个月的工资。我用的,其实还是陈冕的钱,忽然就觉得有点不太对。
心里堵的难受,是不是我这么有点太对不起陈冕了?
回去的路上,我也没有闷闷不乐,我们先是把芦苇送到家,然后我又和丁弋一起慢慢的溜达着。
白浩和我说过,他和芦苇早就认识了,不过不太熟,这也是那次我在酒吧昏倒看到芦苇后,又被白浩一直照顾着的原因。其实,不管是白浩还是芦苇,他们俩说的话我都愿意相信。
向翎的事给我最大的教训,不是该去小心什么,而是应该学会信任。
从芦苇的家到我们住的地方,步行也就二十分钟,但是夜已经深了,这个时间,古城里灯火通明,反而在外面宽阔的马路上倒是特别的冷清。我有点楞,一直缩着肩膀,丁弋就把他的衬衣脱下来给我披着。
他正动作着,路边就冲出来一个人,狠狠的一下就把我推开了,我摔在地上,包也被抢了。丁弋要去追,可是眼前黑压压的一片还追什么追啊。
我摔倒的时候胳膊上蹭破了一点皮,很快就渗出血来,丁弋特懊恼的说,“都怪我不小心。”
我摆摆手,“不怪你。”又又抬起头看看那人跑的方向,心里满是沮丧。
那个包里,几乎就放着我全部的财产了,所有的现金都在里面,还有身份证,以及陈冕给我的那张银行卡。
大半夜的,我们去报了案,值班的警.察也很不耐烦,问了我们几句之后,就拿了张纸让我填,这就算是备案了。我们心里都明白,能找回来的机会基本等于0,就算包拿回来了,钱肯定也是没了。
为了不让丁弋内疚,我一直都尽量让自己笑嘻嘻的,反而这样子更糟糕。
说白了,我还是一个俗人,大俗人,钱丢了怎么能开心,反正当时我笑的比哭还难看,更郁闷的时候,我回去后才发现,给白浩买的衣服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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