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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头发总有许多理不清的思绪,就像打了结的头发任你耐心细致地摆弄,总是要费尽一番心思。但正是这种过程的繁琐与复杂,使我对头发有一种难以割舍的不名。我喜欢“纠缠”这个词,一并喜欢头发。
给我印象最深的头发,是红色的,当然什么颜色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一头红发成了罗拉的象征,我无数次地提到过那一头奔跑的红发,德国影片罗拉快跑多年来成了我精神上的神秘之旅。影片从头到尾,一直是罗拉在为一个男人而跑,跑了三次。每一次开始跑,罗拉都不知道结果怎样?但她知道,她不跑,就一点结果没有。正是这种不问结果,却为着一个结果在跑的命运,像长长的指甲,撕向黑色天幕,要自己的天光,抵死寻一个出口,是真爱的大义。我写我要你无知,爱我无畏时,一气呵成,杂乱不成章,却喜欢至极,编辑要我缩成千字文,看哪个字都舍不得下手,我太爱自己的灵魂,它狂乱、挣扎、呼叫,也寻找、沉默,是静寂的冰与腾跃的火,如矛和盾,相依为命在我身体里。我叫它安睡如婴,也叫它焠炼成剑。如婴儿般简单地要,如剑插破黑幕或喂向早就暗哑的喉咙。
想来想去,我喜欢的,就是简单的东西。比如打字,我用的是纯文本,从开始用电脑到现在只用这种最简单的方式,有时从qq上传文件给谁,她会说,你还用它?是的还用。我的最好的几个朋友中,也都是简单的,流沙简单得不懂任何变通,仕民简单的仍如9年前不改一丝脾气,小科简单得还像个小女孩,小韩简单得成了一根筋,他们都是我生命中最重的几个人。再想想自己,其实并不是个简单的人,如若要算,那就是简单的固执地与爱纠缠在一起看起来就成了复杂。
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说,我是复杂的。至少很多人都这样认为,有时我都想把胸膛剥开,告诉你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省得许多指头还要指指点点。那时还小,这样想。后来,有一天,有个朋友说,你到底要不要为自己说点什么呢,对也好错也罢,你别总是这样任由发展。我不想去多说,特别是在网上你觉得我痴颠就痴颠,她觉得我变态就变态。我们活着都有自己的权利,我无法过问你的,你也无权涉足我的。
小科曾在论坛里跟过我的一个帖子,她没有谈及文章,只说了一段有关“简单”的话——
“我用我的眼睛看他,我的眼睛很简单,藏不得秘密。
他也就通透而简单了。”
非常喜欢她这句话,就像她的为人。在没认识她之前,几乎每个女人都玩笑非玩笑地说过我的坏,就她,一次在电话里,我说其实我很坏的,她不同意,任我怎么跟她说也没用,最后她只说,就算你坏,你也是最好的坏。
我想,这就是她的简单。我自感大言不惭地说一些自己的好话,反而没一句有她的这几个字铿锵,为自己的这半生浮尘作序。只是因为,我喜欢着她的简单。最真的简单,而不是一遍一遍地告诉别人,自己有多简单。
曾经有长的一段时间,我不敢说纠缠这个词,因为我说不起,虽然文字里的我阴暗或者颓废,只有熟络的人才知道,我的另一面,自信要强,对自己想要的会舍了一切去做。尽管做的过程中也不是尽如人意,但最少在做。所以,当我最喜欢这个词的时候,纠缠到最终,不过耳耳,三两山风,七八重山峦,都付笑谈中。不是大落落的气爽,是无奈由的笑与谈,甚至不笑不谈。过眼而已。
自己一直很认真地对自己,生活也搭理得人模人样,累死也觉得必须好好待自己,不像在文字中慵懒地过活,我是想,势必有一个同样的灵魂也在夜里飞,在找,我得让我的灵魂够得上她的份量,天平的两边,我要的是平衡。当有一天,我发现,连对自己好都会觉得累,我害怕我爱不起了。我开始思考,思考到头皮发麻,扯了筋骨,揪了心肺,也是枉然。突地打开窗,在凌晨一点多连空气都熟睡的梦乡里喊一嗓子,往往是没人回应的空洞。才知道,是太久了,太久的发了酶的骐骥,负重得难以起飞。
小科说,她把我的那句话说上几遍,心情会轻松许多。那句话是:我要谈恋爱了。是一个平常的夜里,对着电话说的。小科说她在法院内网里说过这句话,觉得舒畅许多也张扬许多。
只是无意间说的一句话,让我想起关于头发,关于纠缠的一宗宗信誓,倒戈相向。可但凡一场遇见,是没有预先的信息,待看到她的一头长发挥舞,余下的时光里,那些纠缠就无孔不入,缠了心智,乱了情根,对着她说,我要去听头发唱歌。忽然之间,山水刹那遭逢。简单得,不需要修饰的惊喜,原来,原本就是这样简单。
想起追忆里的女主人公说的话:我最喜欢等计程车,因为要等,因为它早晚会来。我也终是相信,会遇到一头奔跑的发,我听她唱歌,三四两的灵魂七八两的风,十一二座的山峦,都付笑谈中。大落落的爽气,最实实心的笑与谈,那头发,一路唱着歌,我在听。
对头发总有许多理不清的思绪,就像打了结的头发任你耐心细致地摆弄,总是要费尽一番心思。但正是这种过程的繁琐与复杂,使我对头发有一种难以割舍的不名。我喜欢“纠缠”这个词,一并喜欢头发。
给我印象最深的头发,是红色的,当然什么颜色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一头红发成了罗拉的象征,我无数次地提到过那一头奔跑的红发,德国影片罗拉快跑多年来成了我精神上的神秘之旅。影片从头到尾,一直是罗拉在为一个男人而跑,跑了三次。每一次开始跑,罗拉都不知道结果怎样?但她知道,她不跑,就一点结果没有。正是这种不问结果,却为着一个结果在跑的命运,像长长的指甲,撕向黑色天幕,要自己的天光,抵死寻一个出口,是真爱的大义。我写我要你无知,爱我无畏时,一气呵成,杂乱不成章,却喜欢至极,编辑要我缩成千字文,看哪个字都舍不得下手,我太爱自己的灵魂,它狂乱、挣扎、呼叫,也寻找、沉默,是静寂的冰与腾跃的火,如矛和盾,相依为命在我身体里。我叫它安睡如婴,也叫它焠炼成剑。如婴儿般简单地要,如剑插破黑幕或喂向早就暗哑的喉咙。
想来想去,我喜欢的,就是简单的东西。比如打字,我用的是纯文本,从开始用电脑到现在只用这种最简单的方式,有时从qq上传文件给谁,她会说,你还用它?是的还用。我的最好的几个朋友中,也都是简单的,流沙简单得不懂任何变通,仕民简单的仍如9年前不改一丝脾气,小科简单得还像个小女孩,小韩简单得成了一根筋,他们都是我生命中最重的几个人。再想想自己,其实并不是个简单的人,如若要算,那就是简单的固执地与爱纠缠在一起看起来就成了复杂。
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说,我是复杂的。至少很多人都这样认为,有时我都想把胸膛剥开,告诉你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省得许多指头还要指指点点。那时还小,这样想。后来,有一天,有个朋友说,你到底要不要为自己说点什么呢,对也好错也罢,你别总是这样任由发展。我不想去多说,特别是在网上你觉得我痴颠就痴颠,她觉得我变态就变态。我们活着都有自己的权利,我无法过问你的,你也无权涉足我的。
小科曾在论坛里跟过我的一个帖子,她没有谈及文章,只说了一段有关“简单”的话——
“我用我的眼睛看他,我的眼睛很简单,藏不得秘密。
他也就通透而简单了。”
非常喜欢她这句话,就像她的为人。在没认识她之前,几乎每个女人都玩笑非玩笑地说过我的坏,就她,一次在电话里,我说其实我很坏的,她不同意,任我怎么跟她说也没用,最后她只说,就算你坏,你也是最好的坏。
我想,这就是她的简单。我自感大言不惭地说一些自己的好话,反而没一句有她的这几个字铿锵,为自己的这半生浮尘作序。只是因为,我喜欢着她的简单。最真的简单,而不是一遍一遍地告诉别人,自己有多简单。
曾经有长的一段时间,我不敢说纠缠这个词,因为我说不起,虽然文字里的我阴暗或者颓废,只有熟络的人才知道,我的另一面,自信要强,对自己想要的会舍了一切去做。尽管做的过程中也不是尽如人意,但最少在做。所以,当我最喜欢这个词的时候,纠缠到最终,不过耳耳,三两山风,七八重山峦,都付笑谈中。不是大落落的气爽,是无奈由的笑与谈,甚至不笑不谈。过眼而已。
自己一直很认真地对自己,生活也搭理得人模人样,累死也觉得必须好好待自己,不像在文字中慵懒地过活,我是想,势必有一个同样的灵魂也在夜里飞,在找,我得让我的灵魂够得上她的份量,天平的两边,我要的是平衡。当有一天,我发现,连对自己好都会觉得累,我害怕我爱不起了。我开始思考,思考到头皮发麻,扯了筋骨,揪了心肺,也是枉然。突地打开窗,在凌晨一点多连空气都熟睡的梦乡里喊一嗓子,往往是没人回应的空洞。才知道,是太久了,太久的发了酶的骐骥,负重得难以起飞。
小科说,她把我的那句话说上几遍,心情会轻松许多。那句话是:我要谈恋爱了。是一个平常的夜里,对着电话说的。小科说她在法院内网里说过这句话,觉得舒畅许多也张扬许多。
只是无意间说的一句话,让我想起关于头发,关于纠缠的一宗宗信誓,倒戈相向。可但凡一场遇见,是没有预先的信息,待看到她的一头长发挥舞,余下的时光里,那些纠缠就无孔不入,缠了心智,乱了情根,对着她说,我要去听头发唱歌。忽然之间,山水刹那遭逢。简单得,不需要修饰的惊喜,原来,原本就是这样简单。
想起追忆里的女主人公说的话:我最喜欢等计程车,因为要等,因为它早晚会来。我也终是相信,会遇到一头奔跑的发,我听她唱歌,三四两的灵魂七八两的风,十一二座的山峦,都付笑谈中。大落落的爽气,最实实心的笑与谈,那头发,一路唱着歌,我在听。